導語:愛嬰醫院是指保障母乳餵養的場所,近年來在各種傳媒上經常出現有關創建愛嬰醫院的信息,已成為大眾所關心的話題。以下是本站整理的愛嬰醫院工作計劃結尾範文,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一、 由於人事變動重新調整本年度愛嬰醫院領導機構。爰嬰醫院領導小組成員和技術指導小組成員。
二、制定本院母乳餵養、新生兒安全的具體規定。
即促進母乳餵養成功的十項措施
(1)、有書面的母乳餵養策略
(2)、對所有醫務人員進行必要的技術培訓
(3)、對所有孕婦進行母乳餵養知識教育
(4)、幫助所有產婦在生後1小時內開始哺乳
(5)、指導母親如何餵奶,以及在需與嬰兒分開的情況下如何保持泌乳
(6)、除母乳外,禁止給新生兒喂任何食物和飲料,除非有醫學指徵。
(7)、實行母嬰同室
(8)、鼓勵按需餵養,約10-12次每天。
(9)、不要提供人工奶嘴
(10)、促進母乳餵養組織建立,並將出院母親轉給這些組織
2、母乳餵養臨牀干預措施
(1)、全院工作人員要愛護嬰兒,保護、促進、支持母乳喂。
(2)、每年對醫護人員進行母乳餵養知識培訓,不斷更新知識,不定期進行考核,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3)、加強母乳餵養宣傳教育工作,設立母乳餵養諮詢門診及熱線電話,讓每位孕、產婦及家屬都瞭解母乳餵養的重要性和優越性,樹立母乳餵養的決心和信心。
(4)、幫助母親在產後1小時內開始母乳餵養,母嬰皮膚接觸不少於30分鐘。
(5)、實行24小時母嬰同室,按需哺乳,幫助嬰兒早吸吮,勤吸吮,促進乳汁分泌,除母乳外禁止給嬰兒吃任何食物或飲料,除非有醫學指導。
(6)、禁止給嬰兒吸人工奶頭,以免造成乳頭錯覺。
(7)、醫護人員隨時指導母親如何正確餵奶,及時解決存在問題。
(8)、嚴格母嬰分開指徵,指導母親在與嬰兒分開期間如何保持泌乳。
(9)、建立院內促進母乳餵養支持組織,並將出院產婦轉交給當地婦保人員,以提高4-6月嬰兒純母乳餵養率。
(10)、嚴格執行《國際母乳代用品銷售守則》,禁止張貼代乳品廣告及以文字或圖畫等形式宣傳人工餵養。
3、《國際母乳代用品銷售守則》
①、不得向公眾推銷母乳代用品。
②、不得免費派發母乳代用品樣本予孕婦或母親。
③、不得在醫療保健機構內推銷上述產品。
④、母乳代用品公司的營業代表不得接觸孕婦或母親。
⑤、不得向醫護人員贈送禮物或樣品。醫護人員也不應把此類物品轉派給孕婦或母親。
⑥、不可用文字或圖片(包括貨品上的嬰兒圖像)美化人工餵哺。 ⑦、給予醫護人員的資料必須有科學根據和合乎事實。
⑧、有關人工餵哺嬰兒的一切資料必須列明母乳餵哺的益處和優越性,以及人工餵哺的代價和不良影響。
⑨ 、不應推介不適合嬰兒食用的產品。
⑩ 、所有制造商及分銷商應遵守本守則的條文,即使該地區尚
未實行本守則。
附註:母乳代用品:包括初生嬰兒配方奶粉、特別配方奶粉、奶瓶、奶嘴、嬰兒飲料及食品等。
4、新生兒安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