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輕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彙報

尊敬的各位領導、同志們:

減輕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彙報

遵照縣委發[2004]31號文件精神,按照黨風廉政建設分工責任制的要求,我局具體牽頭承辦全縣減輕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一年來,在縣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我們採取依靠羣眾、協調各方、健全制度、加強監管等措施,收到了明顯成效。全縣農民人均負擔由2003年的45元降至今年的42元,全縣減負237萬元。今年接待和處理農民負擔案件2起,4批次,50多人次。因農民負擔問題引發的上訪量繼續下降,農民羣眾的滿意度繼續上升,全年無特大和惡性事件發生。現將今年減輕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具體工作彙報如下:

一、工作措施

(一)加強領導,堅持不懈地抓好減負工作。縣裏繼續加大對減負工作的領導,實行涉及農民負擔案(事)件責任追究制度和“一票否決”制,全面推行農業税收和涉農價格、收費的“公示制”。進一步明確了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由黨政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的責任制。形成了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良好工作氛圍。

(二)實行分工負責,各相關部門具體抓落實。針對減輕農民負擔工作涉及的部門多、工作複雜等特點,將縣涉農收費的部門(教委、計生委、電力公司、林業局、土房局、畜牧中心、民政局、農業局、農辦、水電局、交通局等)進行了明確的分工,並建立相關的工作責任制。同時,要求各涉農收費部門嚴格按減負政策執行。今年6月,對全縣涉農收費項目進行了全面清理,通過清理未發現不合理的收費項目。

(三)開展政策宣傳,統一思想認識。今年三月份,我們以農業“四五”普法和“科技趕場”為契機,組織開展農村税費改革和中央、市減輕農民負擔政策宣傳活動,印發有關宣傳資料8500多份,接受羣眾諮詢600多人次。通過宣傳,進一步提高了廣大幹部羣眾的思想認識,增強農民羣眾的維權意識,營造了良好的政治氛圍和社會環境。

(四)完善配套制度,杜絕農民負擔反彈

一是強化“一事一議”制度。村集體公益事業所需資金和勞務,嚴格按照《重慶市農村村級範圍內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辦法》籌集,通過嚴格的控制,有效防止了“有事亂議”加重農民負擔和“有事難議”影響集體生產公益事業的現象發生。二是實行村社財務“雙代管”制度。三是進一步完善財務公開制度,真實全面地反映村社財務收支狀況、反映羣眾關心的具體問題,接受羣眾監督。四是認真完善農民負擔監督卡制度。鄉鎮農經部門具體負責農民負擔監督卡的規範填發工作。五是落實“一費制”。今年秋季開始,全縣中國小全部實行“一費制”收費。

(五)及時處理農民來信來訪,維護農村社會穩定。今年,共接受農民信訪案(事)件2起,4批次,50多人數。今年4月,國樑鎮邊橋村農民反映該鎮公路籌資問題,我們立即向縣裏作了反映,縣裏及時組織了幾家部門聯合進行查處,較好地處理了羣眾反映強烈的問題。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農民負擔來信來訪案件有新的動向。由以前反映負擔問題向農村税改政策不落實、村社財務不清和土地承包糾紛方面轉變;

二是面向農民的教育收費仍需進一步規範;

三是農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執行難,存在“事難議、議難決、決難行”的現象。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集體公益事業的發展。

三、明年工作打算

為防止農民負擔反彈,及時處理農村的難點、熱點問題。我們深感減輕農民負擔工作任重道遠。在明年的工作中,我們着重抓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是鞏固成果,認真貫徹和落實中央及市關於降低農業税税率等政策(估計明年將全部取消),讓農民休養生息。

二是開展農民負擔專項審計工作。爭取縣紀委、縣糾風辦、和有關涉農收費部門的支持,在全縣範圍內開展一次農民負擔審計活動,審計的重點是農民普遍反映的農民建房和農村義務教育亂收費和農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資金的使用和管理。對查出的案(事)件,將按照上級有關政策和文件精神予以處理。

三是認真清理涉及農民負擔的收費項目。嚴格按照國辦發[2003]50號文件中“四個一律取消”的規定執行。

【“四個一律取消”,即:1、沒有法律、法規依據或未經中央和省兩級人民政府及其財政、價格主管部門會同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部門批准的,涉及農民負擔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一律取消;2、沒有法律、法規依據或未經國務院及其財政部門會同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部門批准的,涉及農民負擔的政府性基金項目一律取消;3、除國家法律和法規規定之外,1997年以來出台的專門面向農民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政府性基金項目一律取消;4、農村的各種集資、攤派以及要農民出錢出物出工的達標升級項目一律取消。】

四是繼續全面落實農民負擔各項制度。要在認真落實農民負擔預決算、監督卡、統一票據、財務公開、專項審計等制度的基礎上,繼續全面落實減輕農民負擔工作黨政一把手負責制和部門責任制、涉農收費和價格公示制、農村訂閲報刊費用“限額制”、中國小收費實行“一費制”、違反減輕農民負擔政策“一票否決”制和責任追究制,充分發揮這些制度的監管作用。

五是繼續做好農民信訪工作。對農民信訪案(事)件,要一如既往地做好登記、接待、解釋、説服、化解工作,對羣體性的嚴重案件,將會同有關部門進行查處,並及時上報。做到事事有迴音,件件有着落。

各位領導、同志們,減輕農民負擔,説到底還是要靠發展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們將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認真落實黨在農村的各項政策,保護和調動農民的生產積極性,推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的戰略性調整,全面提高農業和農村經濟的效益,為實現“中央一號文件”提出的切實增加農民收入而努力奮鬥。

二〇〇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