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市場秩序治理整頓工作情況彙報

尊敬的國務院檢查驗收組、各位領導:

土地市場秩序治理整頓工作情況彙報

首先,我代表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對**組長帶隊的國務院檢查驗收組,來我市檢查驗收治理整頓土地市場秩序工作,表示真誠的歡迎。

土地問題事關國計民生。**是一個資源小市,土地資源尤其匱乏。**市委、市政府對土地管理工作歷來比較重視,早在1999年就對土地開發實行了統一規劃、統一拆遷、統一招標出讓和統一監督,2002年又把土地交易納入統一招投標平台,在壟斷土地一級市場的基礎上,逐步把土地二級市場納入公開交易範圍。近年來,市政府每年召開土地管理工作會議,每年組織土地執法檢查,全市已連續八年實現耕地佔補平衡,達到了保護耕地與保障用地“雙贏”。

但隨着經濟社會的加速發展,土地供需矛盾越來越突出,由此也在土地市場中產生了一些不規範問題,如開發區、工業區過多過濫,少數企業以項目為名圈佔土地等等。這些問題不解決,將會嚴重危及**經濟社會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市委、市政府認為,堅決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治理整頓土地市場秩序等一系列重大決策,服從大局,令行禁止,這既是我們的政治責任,同時也必將有力地推動**經濟社會長期平穩較快與協調健康的發展。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統一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認識到位、組織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的要求,我市以堅決的態度和紮實有效的措施抓落實、抓督查、抓整改,認真開展土地市場秩序治理整頓工作。通過一年多的努力,我市土地市場管理進一步規範,開發區(園區)“多、小、散”狀況有了明顯改觀,土地違法違規問題得到嚴肅查處,被徵地農民利益得到有效維護,較好地完成了治理整頓的階段性工作任務。

一、以“鐵的決心、鐵的措施、鐵的紀律”開展土地市場秩序治理整頓工作

去年3月全國範圍內的土地市場秩序治理整頓工作開展以來,我市迅速把認識統一到中央決策上,把行動統一到依法治理上,把目標統一到規範市場上,堅決、有力地推進這項工作。

第一,深入發動,統一思想。市政府先後四次召開全市性會議進行專門部署。市委常委會、市政府常務會議多次聽取情況彙報,進行專題研究。去年8月28日至29日,市政府集中兩天時間召開工作務虛會,專題研究土地問題,明確提出了“規範用地、集約用地”的要求。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多次就土地問題開展調研,反覆強調土地市場秩序治理整頓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嚴肅性,並要求全市各級認真學習國務院文件精神,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通過層層發動,大家充分認識到,治理整頓土地市場秩序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樹立科學發展觀的要求,事關**的長遠發展和子孫後代,事關廣大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我們必須堅決貫徹中央決策,以“鐵的決心、鐵的措施、鐵的紀律”做好這項工作,對上級負責,對人民負責,對歷史負責。思想上的共識為全市土地市場秩序治理整頓工作的順利開展奠定了基礎。

第二,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治理整頓一開始,市委、市政府就強調,這項工作事關全局,各級各部門都必須切實負起責任來,齊抓共管,強勢推進。市、縣兩級都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蔘加的治理整頓土地市場秩序工作領導小組,市政府還明確一位副市長集中精力、集中時間主抓這項工作。全市土地市場秩序治理整頓工作基本形成了各級政府統一領導,政府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國土部門為主,其他部門積極參與配合的工作格局。

第三,完善政策,規範管理。市政府先後以市長令等形式出台了《**市區土地使用權交易暫行規定》、《**市土地儲備辦法》、《關於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定的實施意見》、《市區徵用集體土地辦法》、《市區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障暫行辦法》、《關於促進市區被徵地農民就業工作的若干意見》等政策文件。各縣(市)政府及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結合各地實際,出台了數十個實施意見或配套文件,以完善的政策促規範管理,落實治理整頓要求。

第四,嚴格自查,積極整改。根據國務院及省政府的標準要求,我市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確保治理整頓工作不斷深入,不走過場,取得實效。市治理整頓土地市場秩序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先後三次組織人員到各縣(市、區)進行指導、督查,並召集各縣(市、區)國土部門彙報情況、交流工作、研究措施。在各縣(市、區)自查自糾的基礎上,去年12月23日至28日,市政府組織國土、建設、監察、計委、經貿等部門組成聯合驗收組,嚴格對照省《治理整頓土地市場秩序綜合驗收標準》,通過聽、看、查、問、議等方式對各地土地市場秩序治理整頓工作逐個進行檢查驗收。對清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我們及時嚴肅查處。對執行整治標準不嚴的少數地方給予嚴肅批評,責令限期整改。對部分歷史遺留問題的處理嚴格把握政策界限,及時向社會公示,接受羣眾監督。

二、我市土地市場秩序治理整頓工作取得的初步成效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經過一年多的不懈努力,我市徹底清查了土地徵用、執法監察、開發區(園區)建設等方面情況,並針對存在問題狠抓整改,治理整頓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

(一)開發區(園區)得到徹底清理。

開發區(園區)整頓方面,我們在摸清現狀的基礎上,重點採取“停止、撤銷、收權、控制”四條措施,堅決整治各類違法違規設立的開發區(園區),從而使開發區(園區)建設“低、小、散”狀況得到根本改觀,集約用地水平進一步提高。

一是全面查清了開發區(園區)的基本情況。我市原有各類開發區(園區)**個,其中,經省政府正式批准設立的*個,省級有關部門批准設立的**個,市級以下政府批准設立的**個。**個開發區(園區)實際規劃建設面積**平方公里,其中已建成**平方公里,規劃建設面積中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平方公里,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平方公里。

二是嚴格清理了各類開發區(園區)。我市嚴格按照規定對開發區(園區)進行撤銷整合,除擬保留省政府批准的開發區(園區)及適當保留部分有較大特色優勢的開發區(園區)外,其餘各類開發區(園區)已全部撤銷。擬保留開發區(園區)的土地全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鎮建設規劃。清理整頓中,縣及縣以下設立的開發區(園區)我們不以任何名義併入其他開發區(園區),一律由市或縣(市、區)人民政府發文,全部摘牌、銷章、散班子。

三是一律停止了開發區(園區)的新設和擴建。自去年7月起,我市已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暫停審批各類開發區的緊急通知》、《關於清理整頓各類開發區加強建設用地管理的通知》精神,停止報批設立新的開發區(園區),停止報批現有開發區(園區)的擴容,停止開發區(園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調整。

四是進一步規範了開發區(園區)用地管理。各地對違法違規下放給開發區(園區)的土地管理權,已由政府發文一律收回。全市擬保留開發區(園區)的農用地轉用、土地徵用與土地登記發證管理權,已納入當地政府國土資源管理部門集中統一管理範圍。開發區(園區)土地出讓收入已全部納入財政專户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同時,我們加強了進入開發區(園區)項目投資密度、建築容積率的控制,要求省級開發區每畝投資必須在120萬元以上,特色工業園區每畝投資必須在75萬元以上,進一步提高了集約用地水平。開發區內的拋荒土地正在按照有關政策,抓緊收回或復耕處理。

(二)土地市場調控有效加強。

土地市場調控方面,我們堅持壟斷一級市場,規範完善二級市場,促進了土地市場依法、有序、健康發展。

一是各項調控機制逐步完善。我市先後成立了土地使用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城市土地經營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對土地資產處置、出讓地塊規劃、出讓底價、出讓方式等實行集體決策。逐步建立健全了土地收購儲備制度、土地交易管理制度、經營性用地招拍掛公開出讓制度等一系列土地使用制度,促進了土地市場體系的發育和規範。市及各縣(市)均已編制經營性用地公開出讓計劃及年度建設用地供應計劃,建立土地登記可查詢制度及土地供應信息公佈制度,出台土地使用權交易管理暫行規定及國有土地租賃暫行辦法;成立土地收購儲備中心、土地使用權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納入統一招投標平台,一律進場公開交易;落實行風監督員介入的社會監督機制、紀檢監察部門介入的組織監督機制。“要土地,找市場”的觀念逐漸深入人心,依法管地、依法用地的良好環境初步形成。

二是經營性用地招拍掛出讓制度得到全面落實。我市已經把經營性用地公開出讓工作列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內容,定期對相關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在土地公開出讓的具體運作中,我們嚴格做到“六公開”,即招標報名公開、土地用途公開、規劃要求公開、競標對象公開、拍賣程序公開、中標結果公開。公開出讓過程中,邀請公證員、行風監督員和新聞單位現場公證和監督。到目前為止,全市未發現利用劃撥土地、集體土地進行經營性房地產開發和領導幹部違規干預經營性用地公開出讓的問題。開展土地市場秩序治理整頓以來,對國土資源部11號令下發前政府以抄告單、會議紀要等形式明確有意向協議出讓的經營性用地項目,按照治理整頓的要求經集體討論、市場評估後酌情處理。

三是土地儲備機制日趨規範。去年,我市結合土地市場秩序治理整頓,進一步落實“補償標準不變、權證齊全、與實物相對應、可變現和集中收購”五原則,實現了土地儲備職能由單一收購改制企業土地向全面收購城市拆遷土地、城中村改造溢餘土地轉變,進一步強化了土地儲備在政府調控和管理土地一級市場中的作用。

四是土地二級市場管理得到加強。去年,僅市本級就處置土地資產*宗*萬平方米,收取土地出讓金*萬元。通過房地產開發用地的複核驗收,對市區*宗超土地面積、超建築面積、改變用地性質的房地產用地進行了依法處置,共補交出讓金*萬元。全年還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宗、面積*畝,轉讓評估值*億元。此外,市區國有劃撥土地收取年租金工作也順利起步,已收取年租金*萬元。

(三)執法監察能力不斷強化。

執法監察方面,我們堅持以完善違法預防體系為基礎,重點查處了一批違法用地行為,解決了一批信訪積案,清理了一批政策文件。

一是違法預防體系進一步完善。按照“預防為主、事前防範和事後查處相結合”的土地執法監察方針,我們切實強化執法巡查責任制。全市*個鄉鎮均開展了創建“土地執法模範鄉鎮”活動;建立了“土地110”快速反應系統,使土地違法行為查處更加及時有效;各縣(市、區)都聘請了土地執法監察員,形成了一張系統的監察網絡。

二是違法行為得到嚴肅查處。開展治理整頓以來,我市共查處各類土地違法案件*起,涉及土地*畝,拆除構建物*萬平方米,沒收構建物*萬平方米,收回土地*畝,罰沒款*萬元。堅持查事和查人相結合,對涉嫌土地犯罪、違法違紀的人員,堅決移送司法、紀檢部門處理,全市共處理*人,其中司法處理*人,黨紀政紀處理*人,較好地起到了“處理一人、教育一批”,“處理一宗、教育一片”的效果。去年來立案查處的這*起土地違法案件以及*起礦山違法案件,目前已全部結案。

三是土地信訪逐步減少。近年來我市涉及土地問題的越級上訪、集體上訪、重複上訪時有發生,土地信訪形勢比較嚴峻。為此,全市各級普遍建立了信訪工作“一把手”負責制,進一步完善了信訪工作責任制,並積極開展領導下訪約談活動。特別是去年10月19日,市五套班子領導到六個縣(市、區)共接訪羣眾*批次,實實在在解決了一批信訪積案,受到了羣眾普遍歡迎。去年全市受理土地信訪*件,同比下降*,實現連續四年信訪總量穩步下降。

四是制度政策得到認真清理。按照《行政許可法》和規範土地市場秩序的要求,我市對土地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和政策性文件進行了認真清理,已清理相關文件*只,對有違國家法律法規精神的一律廢止或修訂。

(四)被徵地農民利益得到依法維護。

切實保障被徵地農民利益,是我市土地管理工作的一項基本原則。開展土地市場秩序治理整頓以來,我市以規範徵地行為為基礎,建立完善了被徵地農民的養老保障和就業培訓制度,使農民利益得到了更好的維護。

一是完善政策制度,徵地行為進一步規範。去年,市政府就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徵地工作進行了專題調研,在廣泛聽取意見的基礎上,經政府常務會議討論,3月份出台了《*市區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障暫行辦法》,8月份出台了《關於加強和改進土地徵用工作的意見》以及《*市區徵用集體土地辦法》,為規範徵地行為,維護農民利益提供了依據。目前,全市各級均建立了政府統一徵地機構,實行統一徵地制度,在與村集體經濟組織簽訂徵地意向協議前,實行“兩公告、一批覆”程序,充分保障農民在徵地過程中的知情權、參與權。

二是建立“區片綜合價”,被徵地農民補償標準有所提高。到目前為止,全市各縣(市、區)都建立實施了徵地補償“區片綜合價”制度,市區、*縣在轄區內全面實行“區片綜合價”,其他各縣(市)已在城鎮規劃區實行。“區片綜合價”制度,縮小了區域之間補償標準的差距,市區安置補助費最大差距從5800元減為3000元。同時,補償標準也得到了適當提高,全市平均增加20%-30%。全市各地嚴格貫徹落實中央、省的徵地工作政策,堅決執行法定的徵地補償標準,徵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款足額按時支付給被徵地農民,沒有發現截留、剋扣等現象。

三是建立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障制度,農民的後顧之憂基本消除。目前,全市各縣(市、區)均已全面建立實施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障制度,資金由國家、集體、農民分擔,一般政府出15000元至16000元,個人與集體出2000元至18000元不等,分A、B、C三檔,年齡到標準後可按月領取養老保障金,目前全市已有20餘萬名被徵地農民參加了養老保障。為確保養老保障金足額按時支付,市政府規定從土地出讓金收入中按2%比例提取被徵地農民養老風險準備金。同時,各地積極創造條件,免費開展被徵地農民職業技術培訓,幫助他們向二、三產業轉移。

四是建立徵地調節資金,被徵地農民安置政策不斷完善。市本級從經營性用地出讓收益中提取15元/平方米,其他用地出讓收益中提取2元/平方米,用於徵地補償平衡、養老保險支出及勞動技能培訓。全市各地積極推行留地安置政策,允許被徵地村預留一定土地,用於除商品房開發以外的二、三產項目開發。市區被徵地村按現有計税耕地面積的2%加上每千人5畝的留地標準,以鎮(街)為單位核定留地面積。對市區40個“城中村”的改造實行統一規劃、相對集中落實安置地塊,並安排近400畝留地指標,以股份制的形式開發,既能解決一部分被徵地農民的就業崗位,又能使他們獲得長久、穩定的分紅收益。

三、4月29日國務院辦公廳《緊急通知》貫徹落實情況

4月29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再集中半年左右時間,繼續深入開展土地市場治理整頓。對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市委常委會、市政府常務會議分別專題聽取土地管理和治理整頓情況彙報,研究貫徹落實措施。

4月30日、5月25日,市委、市政府兩次召開各縣(市、區)、市級各部門負責人會議,強調要克服消極思想和厭戰情緒,把深入開展土地市場治理整頓作為中心工作來抓,作為重大的政治和經濟任務來抓,作為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推進經濟結構調整的機遇來抓,堅決糾正存在的問題,堅決查處頂風違法違紀行為。

在認真總結前階段工作基礎上,我們按照《緊急通知》要求,狠抓各項整頓措施的落實。首先,對已經發生的少量預徵土地,嚴格執行“四個一律”政策予以糾正。即未交土地一律不交,拋荒土地一律復耕,動工項目一律停止,違法用地一律查處。其次,對土地信訪問題,認真落實“三個一批”措施予以化解。即合理合法又能解決的問題馬上解決一批;雖有道理,但不符合政策的問題,向羣眾解釋一批;雖合理合法,但目前缺乏解決條件的問題,爭取羣眾理解,穩住一批。今年以來省、部督辦的*件重點信訪件目前已全部結案,涉及到的違法案件已經全部立案調查。第三,對違法用地案件,按查事與查人相結合的原則堅決予以查處。*月*日,市政府再次組織市府辦、市國土局等部門組成督查組,對全市各地的土地市場治理整頓情況進行實地督查。

為主動適應宏觀經濟形勢的新變化,我市還積極探索進一步加強土地管理、嚴格耕地保護的治本之策。當前我市正在集中開展“優化資源配置、促進協調發展”工作,成立了七個專門工作小組。其中土地整合工作小組由市長及三位副市長負責,主要任務是繼續抓好土地市場秩序治理整頓,盤活存量土地,提高項目土地利用率,抓好集約用地、規範用地,優化配置土地資源,促進集約發展。目前,市國土部門正在對已徵土地的供地情況、已供土地的利用情況及用地需求情況開展全面的調查分析。下一步我市將對已批准農轉用土地儘快辦理具體項目供地,提高供地率;對已經供地的項目督促用地單位抓緊開工,提高開工率;對已經開工的項目嚴格按照“雙控”指標要求建設;對供而不用的土地按照《閒置土地處理辦法》依法處理;對能盤活利用存量土地的項目,盡最大可能利用好存量土地;對仍需農轉用審批的重點項目認真做好前期準備工作,堅決制止新的違法用地產生。

四、治理整頓中存在的問題及下一步打算

我市土地市場秩序治理整頓工作雖已取得階段性成效,但對照國務院、省政府的要求,從嚴把握,還存在一定差距。

一是少數基層幹部的思想認識有待進一步提高。特別是中央決定再集中半年左右時間,深入開展土地市場治理整頓,個別單位出現了等待觀望思想和厭戰情緒,需要進一步加大宣傳教育力度,統一思想、嚴肅紀律。

二是部分歷史遺留問題處理難度較大。如我市根據今年3月國務院和省政府先後下發的《關於堅決制止佔用基本農田進行植樹等行為的緊急通知》精神,對1999年以來各地開展的農業結構調整的部分工作進行了糾正,但部分羣眾和基層幹部認為原來的做法也是按照上級要求開展的,工作落實有難度、有壓力。暫停農用地轉用審批後部分邊批邊建項目的違法用地處理,停止跨市、縣的基本農田異地代保並對已發生的進行糾正等問題,也比較複雜,需要我們進一步加以研究,實事求是地協調處理。

三是信訪工作有待進一步加強。土地信訪量雖有所下降,但總量仍然較大,特別是進京赴省集體訪、越級訪仍有發生。

今天國務院檢查驗收組及各位領導到**來檢查驗收、督促指導,這是對我們工作的鼓勵、鞭策和推動。我們將以這次檢查驗收為動力,牢固樹立抓整頓就是抓發展的思想,按照檢查驗收組提出的意見,認真抓好存在問題的整改,深入開展土地市場秩序治理整頓。

第一,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組織各級幹部深入學習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精神,自覺地按照“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的要求,深入開展土地市場秩序的治理整頓,做到思想更統一,步調更一致,成效更明顯。

第二,嚴格保護耕地。堅決貫徹基本農田“五個不準”,守住基本農田這條“紅線”。認真開展基本農田保護大檢查,探索建立基本農田保護長效機制。嚴格落實耕地佔補平衡政策,加強土地開發整理和標準農田建設。

第三,促進集約用地。嚴格執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按照國家產業政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有序供地,進一步強化建設用地的預審管理,促進土地集約利用。嚴格落實建設用地“雙控”指標,堅決核減超指標用地,堅決制止浪費土地資源現象的發生。嚴格執行《劃撥用地目錄》,準確把握劃撥供地和有償供地的界限,提高土地資源的市場配置程度。嚴格落實出讓土地最低價制度,堅決制止低價出讓行為。

第四,盤活存量資源。進一步開展農村宅基地整治,結合實際開展集體建設用地流轉試點,通過使用存量集體用地,壓縮建設項目對耕地的佔用。嚴格推行核實建設用地備案制度,認真執行建設用地批後核查制度。大力清理閒置土地,對土地轉而未供、供而未用的,該罰款的罰款,該收回的收回。

第五,調整重點建設計劃。按照輕重緩急,有取有舍,把有限的土地資源用到“刀刃”上,力保事關長遠發展的重大項目和關係羣眾利益的公共事業項目。

第六,堅決貫徹“集中半年治理整頓”的緊急通知精神。重點是進一步清理整頓去年以來土地佔用、土地審批、耕地佔補平衡、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徵收和使用、徵用農民集體土地的補償安置以及經營性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中存在的問題。

第七,進一步強化土地執法。嚴肅查處法定手續不辦、法定規費不交、違法佔地用地、非法入市交易等各類土地違法案件。

第八,嚴格土地登記把關。對出讓土地沒有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不予登記;對經營性用地沒有按招、拍、掛方式出讓的,不予登記;對協議出讓地價明顯低於出讓底價的,不予登記;對違反規劃改變土地用途的,不予登記;對未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而設定抵押的,不予登記。

第九,努力維護被徵地農民利益。進一步推進徵地制度改革,嚴格執行國土資源聽證制度,切實維護被徵地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與監督權。高度重視被徵地農民利益保護、基本生活保障和社會保障,確保徵地補償費足額按時補償到位。

第十,切實加強土地信訪工作。繼續堅持和完善領導信訪接待日和下訪制度,嚴格落實 “一把手”負總責、一級抓一級的工作格局,建立集體訪、越級訪應急處置機制、矛盾排查調處預警機制,努力降低土地信訪量,確保社會穩定。

深入開展土地市場秩序治理整頓,對於保持我市良好的發展勢頭,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我市將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檢查驗收組的整改意見,樹立長期作戰的思想,深入開展好土地市場秩序治理整頓下階段工作,全面完成治理整頓的各項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