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工作情況彙報

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的基本情況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工作情況彙報

咸豐地處鄂西南邊陲,位於鄂、渝、湘、黔四省市結合部,素有“荊南雄鎮、楚蜀屏翰”之譽。全縣版圖面積2550平方公里,轄11個鄉鎮,185個村,總人口36.48萬人。以土家族、苗族為主的16個少數民族佔總人口的67.6%。這裏有唐崖土司墓地羣,有奇景通幽的黃金洞,有縣級深林公園的青靈山之美,有國家級原始深林公園坪壩營之秀。在長期的歷史發展進程中,先輩們給我們留下了南劇、民間歌舞地盤子、幹欄吊腳樓建造技藝、刺繡等內容豐富、底藴厚重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這些寶貴的文化遺產不僅是我縣各民族的驕傲,而且成為激勵支撐全縣人民艱苦奮鬥、鋭意進取的不竭動力和源泉。

近年來,為認真貫徹落實《文化部辦公廳關於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工作的通知》和《省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普查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我縣文化部門在縣委政府的直接領導下,在全縣上下掀起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的熱潮,取得了顯著的工作成效。現將我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情況彙報如下。

(一)全面完成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工作,為保護傳承夯實了物質基礎。

XX年6月,我縣正式啟動“非遺”普查工作,縣文體局在廣泛徵求意見,充分結合實際的基礎上,制定了《咸豐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方案》和《普查方案》。在當年全縣半年工作總結會上,縣文體局對普查工作進行了全面佈置,明確“非遺”保護工作由文體局領導、文化館為責任主體牽頭成立咸豐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文管所、鄉鎮文化服務中心全力參與、配合。為提高普查人員的業務素質,文體局召集鄉鎮文體中心、文化館、劇團、文管所等單位職工培訓會,認真組織學習了國家、省、州各級關於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文件、通知,詳細介紹了我縣文化遺產保護和“非遺”普查任務、要求,並就普查業務進行了系統培訓,為普查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礎。

從XX年7月起,縣文體局指示咸豐縣文化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抽調精幹人員(主要涉及音樂、舞蹈、攝影、文字等)組成專班,首先從清坪鎮展開普查工作。截止2010年春,完成清坪、忠堡、活龍、尖山、小村、大路壩、朝陽、黃金洞、高樂山、丁寨、甲馬池、丁寨等11個鄉鎮的田野普查,普查工作覆蓋到全縣所有鄉鎮和所有村組。在整個普查過程中,專班人員以認真負責的態度,紮實細緻的作風,克服經費少、交通工具不足、工作難度大、生活不習慣等實際困難,爬山涉水,走村串户,遍尋民間藝人。尤其對重點項目、重點傳承人進行了深入調查,運用攝像機、照相機、採訪機等現代設備和人工手段詳細記錄所發現的山民歌、民間文學,以及普查到的各種民間技藝,從而掌握了大量珍貴的信息資料。對這些資料,普查人員還各司其職,邊普查,邊整理。椐不完全統計,我縣普查涉及項目50個,確認縣級名錄30多個,整理文字資料50多萬字,拍攝照片1400餘張,刻錄cd光盤40多張,dvd光盤20多張,登記民間藝人300餘名,新收集民歌200餘首,小調30支,民間故事、諺語100餘條,新發現民間舞蹈有小村“打土地”、尖山“板凳拳”;民間曲藝有黃金洞的“三才板”,民俗有活龍的“排排亮”,還收集有吊腳樓建造技藝、咂酒、油茶湯、繡花鞋、神豆腐等製作工藝,進一步充實完善了我縣民間藝術檔案信息庫,為建立縣級名錄作好了準備,為保護傳承夯實了內容基礎。

(二) “非遺”的保護傳承,促進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的項目申報工作。

我縣在開展“非遺”保護傳承的過程中,一邊認真開展普查,一邊積極進行申報。XX年5月,我們將南劇、地盤子、板凳龍三項民間藝術到省工商部門進行了註冊登記,獲得了國家工商總局受理,使我縣以上三種重點民族文化藝術進入了法律保護程序,搶得了保護先機和制高點。在全州開展申報全國第二批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的工作中,我縣認真篩選南劇、地盤子兩個項目,組織專班編寫申報材料,製作申報電視專題片以及cd數據光盤和其它輔助材料,報送材料做到了及時、準確,有力地支持了全州申報工作的開展。XX年年7月,我縣南劇、地盤子被省人民政府列為全省第一批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同年,我縣南劇被公佈為全國第二批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2010年,我們將幹欄吊腳樓建造技藝成功申報了省級名錄;同時,我們還積極開展了“民間藝術之鄉”的申報工作,2010年,我縣朝陽寺鎮被公佈為“全國民間藝術之鄉”;全縣各鄉鎮也初步形成了“一鄉一品”的格局。

(三) “非遺”的保護傳承,促進了我縣民間文化藝術精品的打造。

圍繞打造南劇、地盤子藝術之鄉的目標,我縣全面加強了對南劇、地盤子的保護和傳承。XX年縣政府撥款20萬元,創作排練了大型土家歷史故事劇《女兒寨》和民間歌舞地盤子《從小明理講誠信》,在州內外演出,獲得了社會各界的一致好評。積極開展民間文藝創作活動,先後多次舉辦了全縣“三民”匯演、嗩吶大賽、鄉村民族文化藝術節等多種形式的民間文藝匯演。加大“湖北苗寨第一村”官壩村的苗族文化資源的保護開發力度,全力打造土家擺手舞、草把龍、牛虎鬥等民間藝術精品,成功舉辦了“官壩民俗文化節”活動,有力推動了民族文化的研究和挖掘工作。

(四)、“非遺”的保護傳承,促進了民間文藝活動的廣泛開展。

圍繞“非遺”保護並結合普查工作,近兩年來我們組織開展了一系列民族民間文化活動,有力地促進了“非遺”保護和普查工作的開展。XX年至今,我縣連續舉辦了四屆“中國、咸豐梨樹文化節”,南劇、地盤子、板凳龍、鎖吶、哭嫁歌、草把龍等民間藝術多次被搬上舞台,較好地打造了民族文化品牌。XX年,活龍坪鄉主辦了全縣第一屆鄉村民間文化藝術節。XX年年9月,高樂山鎮主辦了全縣第二屆民間文化藝術節,XX年,我縣舉辦了全縣第三屆“三民”調演。XX年年10月,活龍坪鄉舉辦了全鄉民歌歌王爭霸賽。2010年11月,我縣舉辦了全縣民歌大賽。這些活動都有效地傳承和弘揚了民族文化,促進了普查工作深入開展。2010年8月,我縣舉辦了全縣第三屆鄉村民間文化藝術節。

(五)、“非遺”的保護傳承,促進了優秀民間藝人的評選。

目前我縣有1名省級代表性傳承人、4名州級“民間藝術大師”、12位縣級優秀民間藝人。在保護措施方面,我們一是於XX年舉辦全縣“三民”調演之際,請示縣人民政府命名錶彰了全縣首批12個優秀民間藝人,縣政府給每人每年發放補貼800元;二是搶救機遇,將地盤子傳人李仕洲、板凳龍傳人周禮樂、幹龍船、咂酒傳人李政福、吊腳樓建造師傅萬桃元等人申報了省、州級民間藝術大師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三是通過舉辦鎖吶大賽、民歌大賽、梨樹節、鄉村民間文化藝術節等各類活動,給廣大民間藝人創造了展示技藝的舞台和獲獎的機會;四是在我縣文聯創辦的《唐崖》雜誌和文化館創辦的《野菊花》雜誌和“風景彎彎”文學網站開辦專檔,加強了對民間藝人的宣傳推介。五是以農村、社區、協會、學校為載體,建立民歌、南劇基地,進一步開展“民歌、南劇進校園”活動,使其成為培養後備人才的基地,確保民族民間藝術絕技後繼有人、代代相傳。

(六) “非遺”的保護傳承,促進了民間文化藝術的繁榮

一是加強了對民間文學的蒐集整理。文化、民宗等部門緊密協作,創建了《唐崖》文學雜誌,編輯出版了《咸豐民間故事》、《民間對聯》、《民間器樂》、《民間舞蹈》、《民間諺語》、《民間歌謠》等五大集成。二是請求縣政府設立了全縣民族文學創作獎勵基金,有力地促進了文學藝術創作。近幾年來,我縣文學藝術工作者先後出版了《色調藍藍的遠處》等3部散文專集;創作了《鄉村陽台》等150餘篇散文、詩歌作品,其中,散文集《城鄉邊緣》獲全州“五個一”工程獎。

(七) “非遺”的保護傳承,促進了旅遊事業的發展。

隨着現代化進程的加快,我縣的文化生態環境發生了巨大變化,非物質文化遺產受到越來越大的衝擊。一些依靠口授和行為傳承的文化遺產正在不斷消失,許多傳統技藝瀕臨消亡。面對這種現狀,擁有陣容龐大、原汁原味、豐富多彩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咸豐縣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高度重視,保護、傳承、弘揚非物質文化遺產就是保住咸豐縣旅遊發展的生命線。民族的,也就是世界的,咸豐縣委、縣政府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指導方針。政府主導、文體局文化館為責任主體、社會參與,明確職責、形成合力,長遠規劃、分步實施,點面結合、講求實效的工作原則,紮實做好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並利用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為旅遊服務,處理好了保護與開發的關係,實現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旅遊業發展的良性互動,將口頭傳統、民間表演藝術、民俗、民間手工藝和餐飲老字號等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旅遊開發結合,已經成為提升咸豐縣旅遊業核心競爭力的有效途徑。使得幾年前名不見經傳的咸豐縣坪壩營旅遊風景區一躍成為中國湖北恩施最美的幾大有名風景區之一,成為湖北恩施鄉村旅遊發展的一顆閃耀的明珠。

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中存在的問題

1、認識、宣傳、倡導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的力度不強。黨委宣傳部門、政府文化主管部門應該多渠道、多媒介作宣傳。非物質文化所在地,必須克服以文化遺存為招牌,換取眼前經濟利益的短期行為,真正使自己的宣傳工作落實到遺產本身的保護與傳承上來。

2、政府財政投入力度不大,不能切實使遺產項目得到充足的保護經費。該經費必須納入財政預算。目前非物質文化遺產由於經費不足,該申報國家級保護傳承的名錄項目不能全部得以申報。

3、培養、扶持、幫助非物質遺產傳承人的政策不到位。非物質文化遺產因其非物質特性,其技藝往往是代代言傳身教而成。傳承人的存在與其創造力的發揮是該遺產得以存留的標誌。傳承人的創造就是藝術實踐,就是對傳統藝術的保存與創新。遺產中還有相當部分其技藝已缺乏相應的傳承人。為此,應該努力培養傳承人。在搶救這些技藝的同時,讓有成就的民間藝術人成長起來,通過他們的學習、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