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知識廣播稿

法律時時刻刻伴隨在我們的身邊,法律保護着我們,同時我們也被法律約束着。下面是小編收集的法制知識廣播稿,歡迎閲讀。

法制知識廣播稿
法制知識廣播稿1

一、開門見山

甲:點擊生活故事,感受校園精彩;

乙:放飛童年夢想,打造陽光生活。

合:在這熟悉而又温暖的音樂聲中,紅領巾廣播又和大家見面啦!

乙:歡迎大家收聽本期節目,我是主持人#。

甲:我是主持人#。

合:敬愛的老師、親愛的同學們,大家下午好!讓我們一起走進今天的法制宣傳特別節目。

二、法制專題

甲:同學們,你們知道每年12月4日是什麼日子嗎?

乙:12月4日是我國的法制宣傳日。我國的法制宣傳日從20xx年開始,今年已經是第xx個法制宣傳日了。

甲:為貫徹落實好“五五”普法規劃,切實做好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我校少先大隊於20xx年12月3日至9日開展“20xx年青少年法制教育宣傳週”活動。

乙:我校少先隊大隊結合實際開展了普法“五個一”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

1、開展一次以學習憲法為主題的主題會活動;

2、利用升旗儀式,舉行一次國旗下的學法講話;

3、請校外法制輔導員作一次法制講座,向學生宣傳法律法規知識;

4、組織開展一次“小手牽大手,學法一起走”學生和家長共同完成一份法律試卷活動;

5、製作一期“小手牽大手,學法一起走”成長小報。

甲:活動真豐富呀!我還要告訴同學們,今年我國的法制宣傳日主題是:“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

乙:接下來,我們來聽一個故事。

甲:程浩是個非常活潑好動的男孩子。今年讀四年級了,可是他總是管不住自己,特別的調皮。為此他爸爸經常地打他、罵他。有一次爸爸在打他之後,還把他關在房間裏不准他吃飯。

乙: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父母對未成年人有撫養教育的職責。程浩的爸爸應該以適當的方法去教育他。而不能以暴力去體罰他。更不能經常性地體罰,用不文明的語言去罵他。程浩的爸爸沒有尊重程浩的人格,已經違反了《未成年人保護法》。

甲:未成年人指的是未滿18週歲的青少年。簡單點説,《未成年人保護法》是一部保護我們的法律。

乙:今天,我們就是希望通過廣播讓同學們知道《未成年人保護法》和同學們關係是非常密切的。知道如何用《未年年人保護法》去保障自己的合法權利。

甲:下面,我就和同學們聊聊我國的《未成年人保護法》的有關內容。《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四條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和學校應當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為:

(一)曠課、夜不歸宿;

(二)攜帶管制刀具;

(三)打架鬥毆、辱罵他人;

(四)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

(五)偷竊、故意毀壞財物;

(六)參與賭博或者變相賭博;

(七)觀看、收聽色情、淫穢的音像製品、讀物等;

(八)進入法律、法規規定未成年人不適宜進入的營業性歌舞廳等場所;

(九)其他嚴重違背社會公德的不良行為。

乙:可是有些同學認為,講法律就要講紀律,可是講紀律就沒有了自由。這種看法是錯誤的,俗語説: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自由是相對的,是有條件的。鳥在空中飛翔,它們是自由的;魚在水中嬉遊,它們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鳥放入水中,讓魚離開了水,那麼它們不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會死掉。人走在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規則,亂走馬路,被車輛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

甲:是呀,世上沒有不受約束的自由。此外,紀律限制自由,又保護自由。如當你走進閲覽室,裏面靜悄悄的,只能聽到偶爾翻書的沙沙聲。對於想看書的人來説,這一片寧靜多麼寶貴!因為人人都遵守閲覽室的規則,大家可以享受閲讀不受干擾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紀律,高聲談笑,這自由就消失了。

乙:學校裏,同學間總會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學們要互相關心和尊重,友愛相處,團結合作。如遇意見出現矛盾的情況,一定要冷靜,決不可意氣用事,更不可揮拳相向,傷及自身或他人。所以,同學們遇事要冷靜,要有法紀觀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

甲:我們正擔負着努力學習,將來建設祖國的重任。祖國、社會都要求我們知法懂法、遵法守法。我校有着嚴肅的校紀和優良的校風,我們作為其中的一名國小生,更應該與同學和睦相處,理智冷靜地對待和處理問題!

乙:作為新時代的學生,我們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識,自覺學習基本的法律知識,逐步培養法律素質,成為一個遵紀守法的小公民;同時我們也要善於運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不損害他人和社會的利益;同時我們還要熱心宣傳法律法規,以正確的法制觀念去影響身邊的人,帶動周圍的人都遵紀守法。

甲:同學們,十年樹木,百年樹人。知法守法,與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長的必經之路。讓我們行動起來,從自己做起,從身邊小事做起,自覺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護法,為推進我國依法治國、建設和諧社會做出自己應有的貢獻。

三、餘音繚繞

甲:時間過得真快,轉眼又到説再見的時候了。

乙:親愛的同學們,我們衷心地祝願:紅領巾廣播站能成為你的良師益友,願它能帶走你所有的煩惱,為你帶去無盡的歡樂。

甲:願它能給你留下美好的回憶,伴隨你度過金色的童年。

乙:感謝大家的收聽,本次播音到此結束,再見。

甲:再見!

法制知識廣播稿2

甲:各位老師同學們,大家中午好。

乙:我是

甲:我是

乙:我今天準備的內容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第一,要明白法律是什麼?第二,要了解法律與我們有什麼關係?第三,告訴大家不但要遵紀守法,還要防止發生在我們身邊的不法侵害,學會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重點是第三部分。

甲:俗話説:“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規”和“矩”原來都是木匠術語,“規”是指圓規;“矩”是指曲尺。願意是沒有“規”和“矩”,就無法做成方形或圓形的東西,後比喻做事要遵循一定的法則。這句話旨在教育人們,做人要遵紀守法。就象小朋友們玩遊戲的時候,得有一個遊戲規則;進行體育比賽,就得有比賽規則;你要上學,就得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遵守《國小生行為守則》。以上這些都是一些特定的規則,是特定的人針對特定的事而定的。遊戲規則是由玩遊戲的人自己制定的;比賽規則是由比賽組織方制定的;學校守則是由學校制定的。法律是什麼呢?法律實際上也是一種規則,只不過它是由國家來制定的,它是對全社會所有人都具有普遍約束力的一種社會規範。不管你的身份如何,是工人、農民、老師、學生、醫生、警察還是商人,只要你是這個國家的一個獨立的人,就得遵守這個國家的法律;也不管你地位如何,“王子犯法與民同罪”,只要觸犯了法律的人,不管你是誰,都要受到懲罰。

乙:法律與我們有什麼關係?

同學們,你們都是爸爸媽媽的寶貝,同時你們也是祖國的未來,是民族的希望,你們的健康成長,關係着我們偉大祖國的繁榮昌盛,關係着整個中華民族的振興。因為你們還沒有長大,你們身體、智力還沒有完全發育成熟,自我保護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還比較弱,屬於弱勢羣體。用法律術語來講,你們還屬於未成年人(6週歲以上不滿18週歲),我們國家非常重視對未成年人的保護工作,出台了許多與你們有關的法律,你遵守它,它就會保護你。下面簡單地介紹幾個與我們國小生密切相關的法律。

甲:憲法:是我們國家的根本大法,它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它任何法律的制定都不能違背憲法精神。憲法中有這樣一條規定:“國旗、國徽、國歌,是國家的標誌。”國家標誌是一個國家的代表和象徵,我們要愛護國旗和國徽。同時,我們國家還有一部《國旗法》,對國旗的升掛、使用和製作等都作了明確規定。對在公眾場合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國旗和國徽的,是要受到處罰的。

乙:義務教育法:我們國家實行9年制的義務教育。凡年滿6週歲的兒童,不分性別、民族、種族,都應當入學接受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

甲: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保證行人和車輛出行安全的法律。對於我們國小生來説,第一要熟悉交通信號燈,這個上幼兒園的時候老師和家長就都告訴過大家了,紅燈停、綠燈行。第二要熟悉交通標誌,主要有:警告標誌、禁令標誌、指示標誌、指路標誌、旅遊區標誌等。(指示標誌有方圓,藍色做底白圖案,按着標誌向前行,帶你順利到終點;禁令標誌是圓形,白底紅圈黑圖案,車輛行人要遵守,確保安全不違反;警告標誌三角形,黃底黑邊黑圖案,司機見它要小心,危險路段在前面)。第三要聽從交警叔叔的指揮。如果信號燈、交通標誌等與交警叔叔的指揮不一致時,車輛和行人要服從交警的指揮。

乙:未成年人保護法:是國家專門為未成年人制定的,對未成年人的各項合法權利進行專門保護的法律。包括家庭保護(規定父母不得實施家庭暴力,折磨或遺棄子女,父母有責任和義務把孩子扶養成人)、學校保護、社會保護(規定了兒童的食品、玩具、用具和遊樂設施不得有害於兒童的安全和健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招用童工;一些文化場所對中國小生優惠開放;而營業性舞廳、遊戲廳等場所則不得允許未成年人進入)、司法保護(未成年人一旦犯罪後受到區別於成年人犯罪的特殊審判權,如分別關押、不公開審理、不得批露信息資料等)。

甲: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規定了要預防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如曠課、夜不歸宿;攜帶管制刀具;打架鬥毆、辱罵他人;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偷竊、故意毀壞公共財物;參與賭博或者變相賭博;進入法律、法規規定的未成年人不適宜進入的場所等),如果未成年人有了這些不良行為,就得進行矯治,如進工讀學校、或治安處罰(拘留、罰款),或勞動教養。

乙:現在校園裏有這樣一些同學,他們很聰明,但他們的聰明不用在學習上,而是用在調皮搗蛋上,喜歡逞強好勝,有事沒事招惹一下其他同學,比如別人走路時他突然伸出一隻腳將別人絆倒;有些同學喜歡打架,將別的同學打傷;有些同學不愛護公物,故意毀壞公共場所的物品;有些同學以大欺小,經常亂花錢又不敢跟大人要,就強行向弱小同學索要錢財等等。他們這些行為都是法律所不允許的,如果情節嚴重的話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説,這樣的話就有可能將自己送進監獄。(同學們你們知道監獄是什麼地方嗎?進了監獄的人失去的主要是什麼?)所以在這裏要告訴同學們:平時一定要聽老師和家長的話,要遵紀守法,不要做違反法律和違反學校規定的事情。

甲:其次,要加強對壞人的自我防範、保護和應對意識。如果在遭到綁架或不法侵害時,一定要保持冷靜,在不同的情況下應該採取不同的處理方式:

乙:要分析、衡量自己是否有能力逃跑,在人多的地方,可以喊叫救命、或用牙咬、用腳踢等辦法自衞;如果正處在偏僻的地方,那麼就要以靜制動,要保存體力,可以表現出很害怕他樣子,求他不要傷害自己,或假意討好他,讓壞人放鬆警惕,從而伺機逃跑。假如已遭劫持,不要驚慌,一定要冷靜,切記不可辱罵對方,以免激怒歹徒,做出過激行為。

甲:當歹徒問起家中情況,無須刻意欺騙,因為基本上他已對你的家庭有初步認識,所以可以適當告知父母姓名、電話等,若問到家庭經濟情況,則以不知道,沒聽説搪塞。

4、耐心等待機會,設法逃至人多的地方,想辦法以電話向警方或父母求助。

5、記住歹徒的特徵、容貌、衣着等,作為警方辦案參考。

乙:同學們在成長的過程中,有時會碰到各種各樣的不法侵害,比如説被人敲詐、被人毆打、被人搶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麼辦呢?我們要增強分辨能力,學會自我保護。也就是説,面臨危險的時候,同學們要機智勇敢地同犯罪分子作鬥爭。要沉着冷靜,不要害怕,其實這個時候犯罪分子心裏也很害怕,因為是他們在做壞事;如果犯罪分子比較強,也不要逞英雄,如可以適當示弱,就是可以表現出自己很害怕,但頭腦一定要清醒,要找機會報警或伺機逃跑。關於國小生如何預防被侵害,我們的專家已經研究出了六條法寶,同學們只要照做,就可以保證自己的平安了。

甲:第一,上下學途中注意交通安全,放學早回家。馬路上車多人多,不要猛跑,不要翻越馬路護欄或者是橫穿馬路,要注意馬路邊工地上的雜物掉落、注意馬路上丟失的井蓋等。放學後不要在馬路上逗留,也不要偷偷跑去遊戲廳玩,去河邊玩,就在這些地方最容易出事。大家記住,以後如果要去外面玩,要等節假日由爸爸媽媽或者家裏的大人帶去玩,不要自己偷偷去。

乙:第二,不和陌生人説話。陌生人指的是不認識和不熟悉的人。這個法寶的口訣是這樣的:小白兔,上學校;見生人,有禮貌;不説話,笑一笑;蹦蹦跳跳快走掉。是什麼意思呢,就是要求同學們在遇到陌生人和你搭訕的時候,不要理他,並且儘快離開那個陌生人。

甲:第三,不跟陌生人出去。同學們無論在什麼地方,在學校,還是在學校外面,遇到陌生人叫你出去,無論是説帶你去買東西吃,還是帶你去玩,或者説帶你去找你爸爸媽媽,你都不要跟他去。如果是在學校,就一定要通過老師同意,才能出校門。

乙:第四,不給陌生人開門。如果爸爸媽媽把你們單獨留在家裏。這個時候,遇到有陌生人來家裏敲門,一定不要輕易開門,如果發現有可能有危險,你要馬上打電話告訴大人。

甲:第五,牢記生命第一,財產第二。同學們在上學途中或校園裏遇到壞孩子攔路索要財物,或搶奪你們的個人用品時,怎麼辦?不要去跟他鬥,能跑就跑,能躲就躲,不要過度反抗,要注意保護自己的身體不受傷害;實在躲不過,財物可以給他,但要及時向老師、學校、家長或者其他監護人報告,由家長、老師或學校出面制止。在這種情況下,你放棄了財物,父母也不會責怪你的。在可能的情況下,還要儘量記住壞人的特徵,過後再和老師、父母説,便於警方儘快抓住壞人。在這一條中,大家一定要記住,最重要的是保護生命。找機會就報警(報警電話:匪警110,火警119,交通事故122,急救中心120)。

乙:第六,遇到困難挫折要及時向父母和老師求助。要經常跟老師或家長聊聊天,説説自己的心裏話,他們一定能幫助你解決困難的。

甲:老師們,同學們,短暫的時間很快就過去了,願我們的廣播能帶給您收穫與啟迪。

乙:本次播音到此結束,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