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國際禁毒日的組織機構

1987年6月12日至26日,聯合國在維也納召開由138個國家的3000多名代表參加的麻醉品濫用和非法販運問題部長級會議,會議提出了“愛生命,不吸毒”的口號,並與會代表一致同意6月26日定為“國際禁毒日”,以引起世界各國對毒品問題的重視,同時號召全球人民共同來解決毒品問題。現在,小編就來和大家説説關於國際禁毒日的組織機構!

關於國際禁毒日的組織機構

組織機構

由於國際麻醉品濫用和非法販運形勢日益惡化,為增強聯合國在國際麻醉品管制領域的中心作用,提高效率,1990年聯合國大會決定將聯合國原負責麻醉品工作的3個機構(聯合國麻醉品司、國際麻醉品管制局祕書處和聯合國麻醉品濫用管制基金)合併為一個統一的麻醉品管制機構,並於1991年1月根據聯合國大會第45/179號決議正式成立了聯合國國際麻醉品管制署(United Nations International Drug Control Programme -- UNIDCP),簡稱“聯合國禁毒署”。1997年11月,聯合國成立了聯合國毒品控制和犯罪預防辦公室(United Nations Office for Drug Control and Crime Prevention -- ODCCP),禁毒署成為其主要組成部分。

該機構的宗旨是:在國際範圍內協調麻醉品管制活動。總部設在奧地利維也納。

作為協調國際麻醉品管制活動的主要中心,執行《全球行動綱領》、《控制麻醉品濫用今後活動的綜合性多學科綱要》、國際麻醉品管制條約以及聯合國大會、經社理事會和麻醉品委員會有關決議和決定所賦予的職責。該署基金由執行主任直接負責,來自自願捐款,主要用於在發展中國家開展禁毒合作項目。

麻醉品委員會

麻醉品委員會 (Commission on Narcotics Drugs) 是聯合國經社理事會9個職司委員會之一。1946年由經社理事會通過決議成立。其前身為“鴉片和其他危險毒品販運顧問委員會”,成員由經社理事會按地區分配原則,從聯合國會員國、有關麻醉品公約參加國、麻醉品和精神藥物的重要生產國和消費國中選任,任期4年。1991年經社理事會第一屆常會續會決定,將成員國由40個擴大到53個。麻醉品委員會在閉會期間日常業務由設在維也納的聯合國國際麻醉品管制署負責處理。1997年11月,聯合國成立了聯合國毒品控制和犯罪預防辦公室,該委員會成為辦公室的一個組成部分。

該委員會是聯合國麻醉品管制領域的決策機構,協助聯合國經社理事會制定國際管制和禁止麻醉藥品濫用和非法販運的政策和措施;草擬必要的國際公約,並執行有關公約所授予的其它職能。1991年經社理事會通過決議,授予該委員會以下三項新職能,審議《全球行動綱領》的執行情況、審議《聯合國系統麻醉品濫用管制行動計劃》的發展和執行情況、向聯合國國際麻醉品管制署(簡稱“聯合國禁毒署”)提供政策指導並監督其活動。經社理事會1991年還決定,該委員會今後每年召開一次屆會(原每兩年召開一次屆會,必要時可召開特別會議)。

委員會下設中、近東麻醉品非法販運和有關事務小組委員會和四個地區性協調委員會:亞太地區、非洲地區、歐洲地區和拉丁美洲及加勒比地區國家麻醉品法執行機構負責官員會議。四個地區性委員會每年(除該年召開區域間會議外)分別舉行會議,就該地區管制和禁止麻醉品濫用和非法通過。

禁毒文件

1990年2月在紐約召開的聯合國第17屆禁毒特別會議通過了《政治宣言》和《全球行動綱領》,並鄭重宣佈將20世紀最後20xx年(1991年-20xx年)定為“國際禁毒十年”。要求各國立即開展有效而持續的禁毒鬥爭,促進《全球行動綱領》的實施。1998年6月,聯合國第二次禁毒特別聯大通過的《政治宣言》、《減少毒品需求指導原則宣言》、《在處理毒品問題上加強國際合作》等文件,就加強國際司法合作、控制興奮劑、減少毒品需求、打擊洗錢、剷除非法毒品作物,為全世界建立一個“無毒品世界”制定了跨世紀戰略。

內容簡介

國際禁毒日(International Day Against Drug Abuse and Illicit Trafficking),全稱是禁止藥物濫用和非法販運國際日。1987年6月,在奧地利首都維也納舉行了聯合國部長級禁毒國際會議,有138個國家的3000多名代表參加了這次國際禁毒會議。這次會議通過了禁毒活動的《綜合性多學科綱要》。26日會議結束時,與會代表一致通過決議,從1988年開始將每年的6月26日定為“國際禁毒日”,以引起世界全國各地對毒品問題的重視,同時號召全球人民共同來解決毒品問題。所以,20xx年6月26日是第二十八個國際禁毒日了。從1992年起,國際禁毒日每年都有一個活動主題,以達到國際社會關注和共同參與的效果。而在當今社會,人們對禁毒也越來越重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