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禁毒行動

越南禁毒行動:越共中央政治局1996年1月在一份文件中強調,毒品犯罪活動“危害社會安定,敗壞傳統道德,毀滅家庭幸福,貽禍子孫後代,關乎民族存亡”,要求各級黨組織必須把禁毒作為一項經常性的任務,採取特殊措施立即制止青少年吸毒販毒,徹底剷除毒品種植,大力緝查毒品的生產、買賣、運輸和使用。越南政府成立了由一名副總理牽頭的國家禁毒委員會,協調和指導各項禁毒措施的落實。

越南禁毒行動

越南一些邊遠貧窮山區的少數民族素有種植罌粟花、大麻的陋習。,各級政府幫助當地羣眾改變經濟結構,制止毒品種植。北部安沛省從1992年到1997年已累計剷除罌粟2500多公頃,並將這些土地改種水稻、玉米、果樹和藥材等作物。越南公安、邊防、海關等協同作戰,破獲了多起跨國販毒大案,繳獲大量海洛因、鴉片,摧毀了一些跨國販毒的祕密通道。越南政府逐步完善立法,嚴懲毒犯。1997年5月,越南立法機關—國會修改越南刑法,確定了13項毒品犯罪行為,其中包括種植毒品作物、非法生產、儲存、運輸、買賣和使用毒品、強制或引誘他人非法使用毒品等。

修改後的刑法加重了對毒品犯罪的量刑。凡涉及1公斤鴉片或100克海洛因或可卡因的毒品犯罪即可判處死刑。1997年,越南法庭已對25名毒品犯罪首惡分子判處死刑,對19名毒犯判處無期徒刑。越南還大力加強關於戒毒的宣傳教育。根據越南黨和政府的部署,各級工青婦羣眾組織、工廠、學校以及大眾傳媒都經常性地進行禁毒、戒毒的宣傳教育工作,以便使廣大人民羣眾加深瞭解毒品對家庭、社會和個人的嚴重危害。教育部門正在研究早日將關於禁毒防毒的教育內容列入大中國小幼兒園的基本課程。政府已建立了50多個戒毒中心,還大力提倡通過家庭和社區,加強對吸毒者的管理、教育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