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抗戰勝利紀念日

1945年9月2日,日本向盟軍投降儀式在東京灣密蘇里號軍艦上舉行。在包括中國在內的9個受降國代表注視下,日本在投降書上簽字。這是中國近代以來反侵略歷史上的第一次全面勝利,也為世界反法西斯戰爭的勝利做出了巨大貢獻。之後每年的9月3日,被確定為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

9月3日抗戰勝利紀念日

XX年2月27日下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經表決通過了兩個決定,分別將9月3日確定為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將12月13日確定為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

歷史背景

1931年9月18日,日本侵略者策動“九一八事變”,進而侵佔中國東北。1937年7月7日,日本侵略者炮轟宛平縣城、進攻盧溝橋,發動全面侵華戰爭。中國人民毅然奮起,英勇抵抗。

在中國共產黨倡導建立的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的旗幟下,以國共合作為基礎,全國各族人民包括港澳台同胞、海外僑胞同日本侵略者進行了歷時十四年的艱苦卓絕的鬥爭。

1945年9月2日上午9時(東京時間),同盟國聯合受降典禮在停泊於東京灣的美國軍艦“密蘇里”號上隆重舉行。日本政府全權代表和大本營全權代表分別在投降書上簽字,美國、中國、英國、蘇聯、法國和荷蘭、澳大利亞、加拿大、新西蘭的全權代表(中國代表為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軍令部部長徐永昌將軍)在日本投降書上簽字確認,接受日本投降,投降書即刻宣告生效。至此,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結束,宣告日本帝國主義徹底失敗,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取得了完全勝利。

1946年4月,中國國民黨中常會決議將慶祝勝利的9月3日,定為抗戰勝利紀念日(“國定紀念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1949年12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即公佈了《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規定了“八一五抗戰勝利紀念日”。1951年8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發佈通告,將抗戰勝利紀念日改定為9月3日。1999年9月18日,國務院對《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進行修訂,延續了9月3日為抗戰勝利紀念日的規定。

XX年2月27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經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確定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的決定,確定每年9月3日為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

同時,XX年的9月3日還是“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70週年紀念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