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節是幾月幾日

2019年記者節是2019年11月8日,即農曆九月二十七,星期日。

記者節是幾月幾日

正式確認

11月8日是中國記協的成立日。七十多年來,特別是新中國成立以來,中國記協為團結廣大新聞工作者,推動中國新聞事業的發展,以及在開展國際新聞界友好往來等方面作出了顯著成績。將“記者節”定為中國記協成立日的另一個理由是:中華全國新聞工作者協會是由中央級新聞單位、全國各省、區、市新聞工作者協會、各專業記協及其它新聞機構、新聞從業人員聯合組成的全國性人民團體,代表着全國70萬新聞工作者,以其成立日作為"記者節"的日期,有着廣泛的代表性。

節日由來

新中國成立前就有記者節。從1933年到1949年,每年的11月8日,新聞從業人員都舉行各種儀式紀念這一節日。

1949年12月2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務院頒佈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中明確規定了“記者節”,《辦法》對年節和紀念日放假規定這樣表述:“其他各種紀念節日如:二七紀念、五卅紀念、七七抗戰紀念、八一五抗戰勝利紀念、九一八紀念、護士節、教師節、記者節等,均不必放假。”但因為當時沒有確定具體日期,因此長期以來中國新聞從業人員一直未過記者節。

1999年9月18日頒佈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再一次明確列入了記者節。2019年8月,國務院正式批覆中國記協的請示,同意將11月8日定為記者節。

也是中國記協的成立日。1937年11月8日,以範長江為首的左翼新聞工作者在上海成立中國青年記者協會,這是中國記協的前身。

節日歷史

20世紀30年代初,國民黨為加強其統治地位,對堅持正義的新聞工作者任意加以迫害、逮捕乃至殺戮。1933年1月,江蘇鎮江的《江聲日報》主筆劉煜生,被江蘇省民政廳長趙啟以“宣傳共產”之罪名,下令殺害。上海《申報》登載了這條消息,輿論譁然,新聞界提出“開放言路、保障人權”的強烈要求。為了緩和輿論指責,南京國民政府在1933年9月1日被迫發出《切實保護新聞從業人員》的通令。1934年8月,杭州記者公會向全國新聞界發出通電,倡議定9月1日為記者節,得到不少地區的響應和認同,1934年9月1日,杭州、北平、南京、太原、廈門、青島等地的新聞界,都舉行了紀念慶祝活動,1935年,“9.1”記者節得到了全國的認同,天津《大公報》併為此發表了《記者節》的短評,要求政府積極地解放言論。

1938年,中國青年新聞記者學會在漢口成立,是年9月1日,在漢口普海春大酒家舉行盛大的記者節活動,向來華採訪的各國新聞界,向在漢口當時出版的各種報紙,向出入於槍林彈雨中的戰地記者,向從南洋等地歸來的新聞同業表示感謝和敬意,並且號召全國新聞工作者,團結在抗戰建國的旗幟下,奮勇前進。當時,範長江同志講了話,塔斯社的羅果夫,法國《人道報》的黎蒙都講了話,在中國新聞史上,這是一次最盛大的最莊嚴的記者節。

記者節此後,在有中國青年新聞記者學會分會的各地,如湖南、如廣西、如延安及各抗日根據地、如香港的新聞同業,都在9.1記者節這一天舉行慶祝活動,號召加強團結,加強學習,貫徹“青記”一貫提出的主張。

1937年抗日戰爭爆發,中華兒女迅猛覺醒。"8.13"以後,上海許多年輕的新聞工作者,以筆作武器,毅然投身於抗日鬥爭的烽火中,為民族解放而戰。當時周恩來同志在上海代表黨中央領導南方黨的工作。他十分重視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的新聞宣傳工作。他向在上海負責黨的文化和宣傳工作的胡愈之、夏衍等同志傳達了黨中央的指示:廣泛團結愛國新聞工作者,組織統一戰線,為民族解放貢獻更大的力量,在周恩來同志的倡導和支持下,經胡愈之、夏衍、羊棗等同志的醖釀,確定在新聞工作者比較集中的上海,成立新聞工作者統一戰線組織。並推舉優秀新聞工作者範長江、羊棗、惲逸羣等同志負責這一組織的籌備工作。1937年11月4日,範長江、羊棗、惲逸羣、袁殊、邵宗漢、朱明等考慮到當時的國內形勢,把 即將成立的組織定名為"中國青年新聞記者學會"。1937年11月8日,中國青年新聞記者學會(中國記協的前身)在上海宣告成立。1949年,中華全國新聞工作者協會籌備委員會同全國總工會、全國婦聯、共青團中央等15個全國性人民團體及民主黨派一起發起了全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憑這一點就足以表明,中國記協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全國新聞工作者的唯一有代表性的人民團體。幾十年來,特別是新中國成立以來,它積極開展了大量的工作和活動,為團結我國廣大新聞工作者,推動我國新聞事業的發展,以及在開展國際新聞界友好往來等方面做出了顯著成績,在國內外都有較大的影響。

記者權益

據中國記協統計,1998年他們設立新聞工作者維權委員會以來,受理的關於記者受害的投訴就有400多起,其中包括很多非法拘禁和毆打記者等惡性案件。可以説,記者權益受侵害事件的發生呈逐年上升趨勢,用《工人日報》發表的一篇文章的話説就是:“沒完沒了,愈演愈烈。”

所有這些毆打記者、踐踏記者採訪正當權益的事件,又有多少滋事者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儘管如此,我們依然相信,真正的記者是永遠不會寂寞,也永遠不畏艱險的。那麼誰來保障記者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呢?難道僅僅靠記者“不怕死”的精神來抗擊這種侵害嗎?

新聞採訪權不是行政權力,也不是司法權力,它是公眾知情權,社會參與權、社會監督權的代表和延伸。公眾知情權是建立在新聞採訪權基礎上的,新聞採訪權受到暴力干涉,整個社會公共利益就會受到傷害,因此對新聞採訪權需要從法律上加以特別的明確保護。但現有法律對新聞執業的保護非常弱,因為適用憲法原則保護新聞採訪權,在法律實踐中還有一定障礙。記者行使新聞採訪權時,由於沒有明確強有力的法律保障,採訪能否實現,很大程度上受制於對方的好惡。尤其行使輿論監督的記者,必然激起那些既得利益者的痛恨,輕則設置重重關卡阻礙採訪,重則拳腳相加。

早在1999年“兩會”期間,就有全國政協委員向大會提交了關於“加強輿論監督”的提案,並呼籲儘快制訂《新聞法》,通過立法來加強和規範我國的輿論監督,但因種種原因目前尚未出台。但是,沒有《新聞法》,也並不是説記者的什麼權利都無法保護,那些公民的基本權利,如人身安全以及正常工作的權利,顯然並不缺乏條文可依。為此,有法學家和記者建議,在新聞法出台之前,可否先考慮制定行政法規,或制定一部新聞執業行為規範。法學專家認為,這個條例應該明確新聞採訪權的內容並規範行使方式;新聞採訪當中記者的權利義務,被採訪人的權利義務,這其中應明確普通公民與國家機關對接受採訪的不同義務,對不涉及國家機密的,政府機關有接受採訪向公眾披露信息的義務;記者在哪些方面應享有一定豁免權;同時應對採訪程序作出規定,採訪時需出示何證件;明確侵犯新聞採訪權及記者不正確行使新聞採訪權應承擔的責任等。

記者賦

2019年記者節前夕,江蘇作家前媒體人薛剛公佈了原創的七百字《記者賦》預祝中國第十四個記者節,保護記者合法權益。文章闡述,孔子和左丘明是記者的鼻祖,記者對社會發展文明傳承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維護記者合法權益對社會意義重大。全文如下:

鐵肩荷責,妙手華章;文明天使,無冕之王。心載千秋,志高軒冕之尊;筆傳八方,每落本根之壤。誰握犀利之劍,力破污惡之囊;誰憑肝膽為器,濃縮大千之象。道貫人間鉅細,光曝天下暗箱。惟我記者,敢當天下向導;惟我記者,雪亮眾目昭彰。

昔者左氏記史,詬恥令色巧言;遷聖直書,不媚三公九鼎。庶窮天人之際,擘劃德圖之清。二聖垂採訪之範,丹心並松柏長青。至於陳壽編傳,美醜關乎賄賂;孫潛改刪,篇章變於臨刑。竟得萬年遺臭,可惜畢功付空。乃知記者之道,首在本志之明。

時下萬象淵浩,日常五色紛沓,術業有專攻,文章何汗漫。故而採撰之要,亦在橫聞縱觀。若乃仲尼學樂於弘、襄,問道於郯、聃。韋編三絕,早悉士官農工商;側聽觀政,先行温良恭讓儉。春秋作而賊子懼,木鐸振而萬世延。夫子之世,過往千載;今事之雜,非博豈鑑?

其責何其大哉!身兼多才,筆照文明路程;志驚風雨,文張純真大義。弘繼往聖絕學,甘為生民命使。助科普之惠澤,不雜己見;鞭潛規之事實,貴尚峻厲。噱頭譁眾,非我所為;道聽途説,業德早棄。與天地兮共心境,與草木兮同呼吸。指白日以證心,望皓月而明識。

其功何其廣哉!翰墨皆凝香,俯仰俱風流。桃源訪境,總在武陵人先;南山採菊,每佔第一枝頭。早春水暖,非是鵝鴨先知;葉落聽雨,先於枯荷攬秋。怒目假仁,揭舉嚴嵩之腐;低眉弱勢,幫扶顏淵之陋。上天入地,動攪魑魅之府;存真就簡,展望泰嶽之眸。鼓唱時代強音,豐富日常精彩,堪曰民眾耳目,秉持俠骨情柔。

其勞何其辛哉!月銜晚照,星戴晨曦,挑盡孤燈,憂思朝暮。掌寸心而餐風雪,含至道而飲霜露。或翹心遠邁,攬五洲奇異;或孤征危土,獲罪證實錄。十家室邑,必過影而曾訪;萬里河山,無高深而止步。萬千文字,每自披閲;科苑研所,家常涉足。虔重苦輕,誠深怨淺;求實窮達,道義銘骨。

操危慮深,師道左氏撰法;仰天俯地,效仿史遷堅貞。情繫蒼生,誘引山川崢嶸;愛連地氣,催綻原野芳芬。陵谷常遷,筆落時代印記;滄桑幾度,膺服獨立精神。

嗟乎!王者之道,豈必在於廟堂冠冕之間。譽之者、罪之者,惟春秋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