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春節開展困難企業和困難人員慰問活動方案

為切實做好XX年元旦、春節(以下簡稱“兩節”)期間送温暖慰問活動,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推動漳州跨越發展,現制定如下方案:

關於春節開展困難企業和困難人員慰問活動方案

一、指導思想

在“兩節”期間,結合踐行黨的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深入基層、深入羣眾,通過豐富多彩、形式多樣的送温暖慰問活動,讓困難企業和困難職工切實感受到黨和政府的關懷和温暖,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二、送温暖慰問對象和範圍

(一)停產半年以上或已進入關閉破產程序的國有、集體困難企業及其他困難企業等經濟實體;

(二)企業特困職工;

(三)已進行失業登記的特困失業人員。

上述特困職工和特困失業人員是指本人及家庭因病、因災、因家庭成員變故、夫妻雙下崗以及其他原因,導致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當前生活狀況屬於本地區、本單位的特別困難人員(家庭人均生活水平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

三、送温暖慰問活動時間

全市送温暖慰問活動,從XX年1月1日開始,至XX年3月5日(元宵節)結束。具體活動時間可根據各地實際情況安排。

四、送温暖慰問活動內容

“兩節”送温暖慰問活動分四個階段組織實施

第一階段:準備階段(從發文之日起至XX年12月20日)

1、組織調查摸底。各縣(市、區)人社部門、市直有關單位和企業對本級、本部門困難人員進行走訪摸底,並按照本方案要求,確定擬慰問的企業和人員名單。困難企業經主管部門確認,困難人員經企業或社區確認並張榜公示後,及時報送申報材料。如發現上報的材料不實,存在擅自擴大慰問對象和範圍的,按有關規定處理,並取消其次年補助資格。

2、制定活動方案。各縣(市、區)人社部門、市直有關單位和企業要結合實際,按照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的要求,將送温暖慰問活動作為一項重要任務,有針對性地制定XX年“兩節”

期間的送温暖慰問活動方案。

第二階段:宣傳階段(XX年12月20日至XX年1月10日)

結合深入開展黨的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通過電視、廣播、報紙、網絡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送温暖慰問活動的意義,大力宣傳送温暖活動中湧現出的感人事例和歷年送温暖活動所取得的成效,推動全社會形成關心幫助困難職工的良好氛圍。

第三階段:慰問階段(XX年1月10日至2月10日)

1、深入基層慰問。要集中人力物力,通過走訪慰問、結對幫扶、駐村蹲點等方式,深入瞭解企業和職工的生產生活狀況,努力協調解決基層反映比較集中的就業、社會保障、收入分配、勞動關係等問題,防止慰問走過場、流於形式,真正做到送温暖活動進家庭、走企業、訪貧困、問冷暖,關心職工疾苦,瞭解企業困難,切實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

2、開展慰問方式。一是堅持分類指導,務求工作實效。針對困難企業和困難人員的不同困難程度、不同致困原因、不同幫扶需求等情況,可採取“送政策、送崗位、送培訓、送物資、送資金”等多種慰問形式。二是把慰問活動同日常工作相結合。三是豐富活動內容,促進社會和諧。有條件的地區、企業,通過開闢返鄉專列、幫助預訂返鄉車票等形式,為外來務工人員順利返鄉過年提供各種方便。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系列活動,豐富留漳過年的外來務工人員的精神文化生活,讓他們在我市度過一個歡樂、温暖、祥和的新春佳節。

第四階段:總結階段(XX年2月25日至3月5日)

各縣(市、區)人社部門、市直有關單位和企業對本地區、

本部門開展送温暖慰問活動情況、典型經驗和創新做法要及時進行總結,於XX年3月1日前以書面形式報送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將彙總上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五、慰問活動的資金籌集

各縣(市、區)人社部門要儘快與當地財政部門協調,提前安排落實慰問資金。各縣(市、區)、市直有關主管部門和企業在送温暖資金的籌集、管理、使用過程中,要嚴格遵守財務制度,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有序的原則,規範程序、加強監督,確保送温暖資金真正用於困難企業和特困人員。

六、慰問活動的相關要求

1、各縣(市、區)人社部門、市直相關部門要提前調查摸底,將擬慰問的企業和人員名單進行彙總。各縣(市、區)於XX年12月20日前,將(附件3)報送市人社局彙總;市直相關部門於XX年12月25日前將(附件1)和(附件2)一式一份報送市人社局。

2、送温暖慰問活動中,要做到輕車簡從,簡化接待。着重解決實際問題,不作表面文章

3、要認真執行廉潔自律有關規定,慰問活動中不得收受禮品,不得給困難企業和困難人員增加負擔。

4、省人社廳將赴各地開展慰問活動,具體人員和時間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