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辯論中當事人應該注意什麼大綱

法庭辯論階段的主要任務是組織當事人對法庭調查的事實、證據提出自己的看法,陳述自己的意見,便於人民法院查明事實、分清是非。法庭辯論依法應按下列順序進行:先由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再由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接着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然後雙方互相辯論,依法交替進行。一般情況下,當事人之間的辯論應不少於三輪。以下是本站小編給大家整理的法庭辯論中當事人應該注意什麼,希望能幫到你!

法庭辯論中當事人應該注意什麼大綱

法庭辯論中當事人應該注意什麼

一是辯論的語言應簡單明瞭並富有邏輯,不得有對對方進行侮辱、謾罵等人身攻擊性的語言;

二是辯論應緊緊圍繞案件爭議焦點,不可對一些旁枝末節糾纏不清而忽略主題;

法庭辯論中當事人應該注意什麼

三是下一輪的發言不得重複上一輪發言的觀點與內容;

四是如欲打斷對方的辯解而欲與其辯論,應經審判長許可。

依據最高法院有關規定,審判人員不得對案件性質、是非責任發表意見,不得與當事人辯論。如果辯論中提出了與案件有關的新的事實、證據,審判長有權決定停止辯論,恢復法庭調查;如果有在法庭上調查不清而又是影響作出裁判的重要事實證據,則應當作出延期審理的決定。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