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辯論基本功與操作技巧

一個稱職的律師,不僅要有好的文字組織能力,還應具有準確、簡潔、清楚、生動的語言表達能力。下面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法庭辯論基本功與操作技巧,歡迎大家閲讀。

法庭辯論基本功與操作技巧
法庭辯論基本功與操作技巧一

文字表達技巧

綜合案情,理順辯論思路,寫好代理詞、辯護詞,是每一位律師在庭前必做的一項基礎工作。材料的組織必須做到:1.字斟句酌,用詞準確;2.調配語句,合理佈局;3,篇章銜接,環環相扣;4.結構嚴謹,條理清楚;重點突出,詳略恰當。

法庭辯論基本功與操作技巧二

語言表達技巧

縱觀每位成功律師,在出庭辯論、代理時,都具有駕馭、支配辯論形勢的能力。庭審制度改革為每個律師在這方面能力的發揮提供了廣闊的空間。在庭審辯論中,律師應當做到:

1.脱稿,並善於把前言説好。在設計這方面的語氣和選擇言詞時必須達到的效果是:①立即抓住整個法庭的注意力;②傳達案件的嚴重性或表現出對本案的真誠;③表明對本案的信心。

2.控制語速,並吐字清晰。有了好的辯論內容,還需有好的表達方式。律師在庭審辯論時,應做到口齒清楚,發音準確,音調和諧,快慢適度。力爭達到聲調上的抑揚頓挫,以提高論辯感染效果。

3.善於入情入理。語言可以傷人,也可以感人。用辯論語言傷人,對於律師職責來説則是不道德的。但律師的辯論語言以情感人,則是可取的。使用這一語言情感時,必須注意以下幾個問題:①具體案件的辯論語言感情色彩,要有與案情相適應的基調。②絕不能帶有當事人的感情色彩。律師操作的情感就是經過理智語言處理過的辯論情感、法律語言情感。③情感措辭應是發而不露、放而不縱、委婉、曲折、含蓄的中性語言。

法庭辯論基本功與操作技巧三

形象技巧

除了文字表達、語言表達技巧外,律師還應具有良好的體態語言表達技巧。有聲與無聲、語言與體態的融合統一,才能體現律師精湛的表達能力。

1.柔中有剛,舉止大方。律師在庭審辯論中要有風度,有氣魄,不卑不亢,不趾高氣揚。在辯論得勢時,不忘乎所以,輕視對方;在失利時,不驚慌失措,手忙腳亂。發言必須權衡,切不可輕率發表無準備、無水平的言辭。在任何情形下,都應舉止大方,沉穩有序,言而有據。律師應具有這種剛柔並濟、以靜制動、以穩求成的形象。

2.善於控制情緒。古語説:“兵無常勢,水無常形”。法庭辯論情況也常常如此。律師在庭審中可能遇到事先沒有預料到或已預料到的非正常的阻礙、干擾、發難等情況。這就要求律師控制自己的情緒,怒而不暴跳如雷,驚卻能聲色不露,即席採取有效措施,平息、安定、排除意外,做到應變自如,穩中求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