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黨積極分子入黨程序及注意事項

【一】

入黨積極分子入黨程序及注意事項

入黨程序:

一、提交入黨申請書。

由想要入黨的同學志願向黨組織遞交入黨申請書。

二、確定入黨積極分子。

在遞交入黨申請書之後,經過黨組織的考察,經支委會討論通過,確定為入黨積極分子,在條件具備時填寫《入黨積極分子培養教育考察登記表》

三、確定培養聯繫人。

黨支部在確定積極分子後,指派兩名正式黨員為培養聯繫人,對積極分子進行教育、培養、考察,同時每半年填寫一次《入黨積極分子培養教育考察登記表》“考察情況”。

四、黨組織的培養、教育和考察。

黨支部通過指定入黨聯繫人,吸收入黨積極分子參加黨內有關活動,分配一定的社會工作,送黨校培訓等多種形式,加強培養。積極分子的考察期間至少為一年(注意:不是一定只有一年),在考察期間積極分子必須參加黨校培訓並順利結業,同時至少每半年向黨組織遞交一篇思想彙報。

五、徵求黨內外羣眾意見,列為發展對象。

經過一年以上培養教育後,根據本人實際表現並在廣泛徵求黨內外羣眾意見的基礎上(形成書面材料),經過支部委員會醖釀和認真討論,報上級黨組織的同意,列為發展對象。

六、確定入黨介紹人。

黨章規定必須要有兩名正式黨員作為發展對象的入黨介紹人,原則上一般由培養聯繫人擔任。

七、政治審查。

對發展對象外發函調(主要調查對象為家庭主要成員),形成書面形式的政治審查報告。政審報告包括政審對象的基本情況、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係情況、政治歷史背景情況、在某些事件當中的表現情況、支部的審查意見等。

八、公示。

公示時間為10天,在公示期間沒有任何問題的,即報上級黨委審查。

九、填寫《中國共產黨入黨志願書》

經過發外調函、政治審查、公示並報院黨委審查,取得同意後組織填寫入黨志願書。

十、支部大會討論。

支部有表決權的黨員(正式黨員)實到人數必須超過應到會人數的一半,會議方為有效。採取舉手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表決。贊成人數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的黨員的半數,即可作出同意接收發展對象為預備黨員的決議。

十一、上級談話。

經過上級談話審查通過後即為預備黨員。入黨日期從支部大會討論確定其為預備黨員的那一天算起。

十二、宣誓。

確定為預備黨員的,在時間條件合適的情況下(一般為黨建日)舉行宣誓儀式。宣誓必須鄭重地面對黨旗宣讀誓詞。

十三、預備期間的考察培養。

預備黨員再經過一年的考察,考察合格之後再轉為正式黨員。在一年的考察期裏,每一個季度向黨組織遞交一份思想彙報。入黨介紹人也必須每一季度填寫一次“預備黨員考察情況”。

十四、轉正。

預備黨員必須在轉正時間之前的兩個星期遞交轉正申請書,支部對遞交轉正申請書的預備黨員進行審查(審查內容包括:按期遞交思想彙報、公示無問題、預備期間表現良好等)。經過公示與上報上級黨組織審查通過的,即可提交支部大會討論決定其是否按期轉正。

十五、支部大會討論通過轉正決議。

只有支部大會討論通過,同意按期轉正方可成為正式黨員。表決不通過的將推遲轉正繼續進行考察,但不可超過一年。黨齡從轉正之日起算。

注意事項:

①入黨申請書和個人自傳材料必須由申請入黨人親自填寫。若申請入黨人屬文盲的,由支部指定黨員按申請入黨人的口述內容代為填寫,申請入黨人簽名、蓋章,日期真實。否則,視為違反入黨自願原則。

②支委會必須在幾個月內對申請入黨人的申請召開會議研究,否則,屬“關門主義”行為,但支委會必須根據申請入黨人的表現情況來確定。

③申請入黨人如果長期在本村本單位工作的,且表現比較好的,一般申請後幾個月內可以確定為積極分子;如果屬掛職、外地流入、學校回來。

④支委會在確定入黨積極分子後的1個月內,入黨積極分子親自如實填寫《入黨積極分子考察表》的第一頁;支部填寫《基層黨支部新增入黨積極分子呈報表》,並報送黨委登記備案;基層黨委每年5月、11月將新增入黨積極分子報送區委組織員室。

⑤將有關入黨材料上報黨委(或黨工委)組織委員預審,預審通過後將入黨材料退回支部發展。未經黨委同意不能提交支部黨員大會通過。

⑥發展對象填寫《入黨志願書》中的1-6頁,沒有內容的欄目寫上“無”,不能空缺,並在第6頁簽名、蓋章,日期真實。

入黨志願的主要內容包括:談談對黨的認識,表明入黨的決心;指出為什麼要入黨,寫明入黨動機;闡述入黨後該怎麼做,怎樣成為一名合格的中*員。應體現自願入黨。

⑦兩位入黨介紹人分別在“入黨介紹人的意見”欄目上填寫意見,體現願意作為介紹人,並簽名、蓋章,日期真實。兩位入黨介紹人必須為中共正式黨員。

⑧召開支部黨員大會討論表決,形成支部決議,在“支部大會通過接收申請人為預備黨員的決議”欄目上填寫“決議”。決議內容客觀、規範,並簽名、蓋章,日期真實。

支部大會通過接收申請人為預備黨員的決議內容包括:支部黨員大會情況、黨員討論意見情況和黨員大會表決情況。

⑨支部在7天內把發展對象的入黨材料報送黨總支,黨總支通過後報送黨委,黨委進行談話,在“上級黨組織指派專人進行談話和對申請人入黨的意見”欄目上填寫“意見”,內容客觀,並簽名、蓋章,日期真實。兩位談話人必須是正式黨員,必須一名黨委委員。談話“意見”應該指出存在的主要缺點和不足,向黨委提出是否吸收的建議。

⑩黨委把發展對象的入黨材料報送區委組織員室預審,區委組織員室簽署意見後退還黨委審批。

11.到會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達到應到會的正式黨員半數以上;申請入黨人及其入黨介紹人必須參加支部大會;討論兩個以上的人入黨時,必須逐個討論和表。

【二】

入黨程序:

為了規範黨員發展工作,促進公司黨建工作又快又好發展,根據《中國共產黨黨章》和《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的相關要求,嚴格履行程序,辦好入黨手續,堅持把發展新黨員的標準落到實處,是保證發展新黨員質量的前提和基礎。

一、確定入黨積極分子。

1、申請人向黨支部遞交入黨申請書。

2、黨小組、羣團組織根據入黨申請人的表現,定期向黨支部推薦入黨積極分子。黨支部在認真徵求黨內外羣眾意見的基礎上,召開支委會,討論確定入黨積極分子名單並上報。一般應在入黨申請人寫出申請三個月之內向申請人説明是否被確定為入黨積極分子。

3、確定培養聯繫人。入黨積極分子確定後,黨組織要指定1—2名正式黨員做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聯繫人,並採取吸收他們聽黨課、參加黨內有關活動,給他們分配一定的社會工作以及定期培訓等方法,對他們進行培養和教育。培養聯繫人應實行親屬迴避,三代以內直系親屬一般不應作為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聯繫人。

二、培養考察。

1、黨委對入黨積極分子名單進行審查,同意後,建立入黨積極分子培養考察檔案。

2、黨支部、黨小組、培養聯繫人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經常性教育、培養。黨支部每半年要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一次考察。

3、入黨積極分子經過一年以上教育培養後,在聽取黨小組、培養聯繫人、黨內外羣眾意見的基礎上,經支委會(不設支委會的支部大會)討論同意,可列為發展對象。

4、確定入黨介紹人。入黨介紹人一般為申請人的培養聯繫人,也可由發展對象自己約請,或由黨組織指派。

5、搞好發展對象的政審。凡沒有經過政治審查的,不能發展入黨。

6、基層黨委要對發展對象進行短期集中培訓。時間一般為五至七天(或不少於四十個學時)。因客觀原因不能集中進行培訓的,黨組織應安排他們學習指定的文件,並搞好輔導。沒有經過培訓的,除個別特殊情況外,不能發展入黨。

7、瞭解計劃生育情況。黨組織到發展對象或其女方所在單位瞭解計劃生育情況,出據計劃生育情況證明,並填寫《發展對象計劃生育證明材料》。不符合規定的,一律不能發展入黨。

8、社會公示。按照《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有關規定,入黨積極分子被確定為發展對象之後,召開支部黨員大會討論表決之前,將發展對象的有關情況,以書面形式(《發展黨員社會公示書》),通過公開欄向社會公示。

公示內容包括髮展對象的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年齡、文化程度、個人簡歷等)、培養考察情況(申請時間、確定為入黨積極分子時間、參加教育培訓等)及其他情況(計劃生育、發展經濟或經營、遵紀守法等)。公示時間不少於7天。公示結束後,如實填寫《發展黨員社會公示情況入檔表》。

9、黨支部向黨委(總支)報告發展對象情況。

三、履行手續。

1、申請人填寫《入黨志願書》。填寫之前,黨支部應對入黨申請人進行忠誠老實的教育,將入黨志願書內的項目及包含的內容向他解釋清楚

2、召開接收預備黨員的支部黨員大會(支部黨員大會到會黨員數必須超過應到會黨員的半數,參加會議的入黨申請人不計算在內),黨員大會的程序:

3、根據黨員大會決議,如同意接收申請人入黨,支委會將決議填入《入黨志願書》,支部書記簽名蓋章後,連同本人原始入黨申請書、政審材料、培養教育和考察材料,報上級黨委審批(建總支的單位,要經過總支審查簽署意見後再報黨委審批)。

4、組織員或黨委指派專人與發展對象談話,着重瞭解申請人對黨的認識、入黨動機、黨的基本知識掌握情況和現實表現。對《入黨志願書》和有關材料進行審查。談話人應將談話的情況和自己對申請人能否入黨的意見,如實填寫在《入黨志願書》上,並向黨委彙報。

5、黨委審批。對黨支部上報的接收預備黨員的決議,黨委要及時討論審批。若有問題需要調查而未能及時審批、時間超過六個月的,應退回支部複議,重新填寫《入黨志願書》。

6、將黨委審批的意見填在《入黨志願書》上,對接收為預備黨員的,應註明預備期的起止時間,黨委書記簽名,並加蓋黨委印章。

7、黨委審批預備黨員後,應及時通知基層黨支部,由黨支部通知本人並在黨員大會上宣佈。黨支部負責與新接收的預備黨員談話,介紹支部情況,提出要求;編入黨小組參加活動。對未被批准入黨的,也要通知黨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黨委會審批兩個以上的人入黨時,應逐個審議和表決。

8、舉行入黨宣誓。黨委或黨支部(總支)組織新接收的預備黨員進行入黨宣誓。入黨宣誓儀式的程序是:唱《國際歌》;致開會詞;預備黨員面向黨旗宣誓;黨組織負責人講話;預備黨員表決心;黨委成員與預備黨員進行一次談話。

四、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

1、黨支部、黨小組和介紹人對預備黨員繼續教育培養和考察。預備黨員每季度向黨組織交一次思想情況;黨小組每季度為預備黨員填寫一次實績記錄,支部進行一次考察。

2、預備黨員到期提出轉正申請。預備黨員預備期滿時,應主動向所在黨組織提出轉為正式黨員的申請。申請轉正報告的標題,可以是《轉正申請》,也可以寫成《我的轉正申請報告》。申請轉正報告的內容,一般分為簡況、預備期間的表現、今後努力方向三個部分。

3、黨小組討論並提出可否轉正的意見。

4、黨支部徵求黨內外羣眾的意見。

5、支委會審查並提出意見。

6、黨支部召開黨員大會,討論、表決預備黨員能否轉正問題。會議程序:

7、支委會將黨員大會決議填入《入黨志願書》,支部書記簽名蓋章後,報上級黨委審批(建總支的單位要經總支審查簽署意見後再報黨委)。

8、黨委對黨支部上報的預備黨員轉正的決議,要在三個月內討論審批。將黨委審批意見填入《入黨志願書》,黨委書記簽名蓋章,加蓋黨委印章。審批後的材料要及時歸檔。對延長預備期的黨員,應註明延長預備期的期限。

9、黨委將審批意見通知黨支部,黨支部書記與本人談話,並將審批結果在黨員大會上宣佈。

注意事項:

①徵求羣眾意見座談會和進行民主測評的到會羣眾要有代表性,人數要達到要求,座談會和公示記錄詳細,民主測評“票”等妥善保存。

②確定發展對象的支委會的到會支委人數和贊成支委人數足夠,記錄詳細,點名簽到情況完整,會議記錄妥善保存。

③在外調等材料蒐集齊後才能進行政審。綜合政審材料要指出主要的缺點和不足。未經政審的不能發展入黨。

④黨委在預審時要求綜治、計生管理部門開具證明。

⑤《入黨志願書》中的1-6頁必須由發展對象親自填寫。若發展對象屬文盲的,由支部指定黨員按發展對象的口述內容代為填寫,發展對象簽名、蓋章,日期真實。否則,視為違反入黨自願原則。《入黨志願》和《入黨申請書》內容不一樣,不能照抄。

⑥支部黨員大會發展對象所獲得的贊成票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的半數以上,才能獲得通過.應到會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數不能扣除“五種人”,否則,可能造成支部決議無效。不能不召開支部黨員大會,否則,視為弄虛作假、偽造入黨材料。支部決議要指出主要的缺點和不足。發展對象必須到會宣讀《入黨志願書》中的1-6頁,否則,視為違反入黨自願原則。實行“票決制”的黨支部須按票決制的規定表決。

⑦入黨介紹人對自己要介紹入黨的人不能投棄權票,更不能投不贊成票。

⑧通過書面意見表達個人意願的,必須有贊成或反對或棄權的等明確內容。否則,將書面意見無效。以通過書面意見表達個人意願的,不作為到會人數,但得票有算。

⑨黨委必須在支部黨員大會之日起3個月內研究審批,特殊情況不能超過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