弦舞琴音協協會成立申請書

尊敬的學院領導:

弦舞琴音協協會成立申請書

我是09電腦藝術設計大專班專業的張亞超,因為熱愛大學生活,熱愛學生活動,希望通過組織社團為我院的學生社團活動發展貢獻自己一份微薄之力,也想更好的為武威職業學院的同學服務並在此過程中鍛鍊自己的綜合素質,為將來就業做好充分而有效的準備。於是向學生社團聯合會遞交此社團申請書。

啟發:

大學校園是學術的天堂,因為她的博愛,給了我們在校大學生無拘無束的生活,和自由發展的空間。同時也是因為這種寬鬆的環境容易產生懈怠情緒,因此也會使很多人沉迷於自我的世界不能自拔,比如網絡遊戲和大學生對感情的認識不足嚴重影響了個人發展和整體學術氛圍。大學是通向社會的最後一個驛站,畢業後我們就要真正踏上自力更生的人生之路。而單純的大學生活無法教會我們更多的社會生存技能,所以當代大學生急需要一個鍛鍊成長,為適應社會需求完善自我提高自己的平台,從而使自己的能力發展符合社會上用人單位的要求,為我們大學生踏上人生道路之前提供一次充電學習的機會。只有積極的人生態度才會有積極地人生;才有幸福的生活;才能享受生活的樂趣。

於是我發現有很多學校為此成立了很多學生社團,他們個具體色,為豐富我們的大生活做出了很多貢獻,同時因為有社團聯合的大力支持和嚴格管理,使我們學校的社團活動得以順利開展和蓬勃發展,也使得我們對社會的認識更加完善,提高了自身的能力,我深深地被社團活動的魅力所吸引。於是經過認真而周密思考,在和幾位志同道合的同學商議之後,我們決定一起把我們自己的社團活動搞起來。

所以我們決心成弦舞琴音協會

一、社團簡介

我們的社團全稱為:《武威職業學院弦舞琴音協會》,籌備成立時間是xx年10月10底,社團籌備組織人有張亞超、武治貞、司迪、李睿、吳云云、李磊等。為志向於發展自己,搞活學生社團活動的本院學生提供一個自我展示、鍛鍊成長的平台。

二、社團成立的初衷

藝術系有音樂表演、學前教育專業、為培養學生對音樂對藝術的興趣和愛好、共同學習搭建

一個舞台,搞活學生社團活動的本院學生提供一個自我展示、鍛鍊成長的平台。

三、社團的宗旨

嚴格按照武威職業學院團委、社團聯合會管理規定籌辦成立,不折不扣地執行我院社團管理規定的各項要求,以服務會員、豐富我院大學生業餘文化生活而努力,配合學生社團聯合會,共同建設我院積極、上進、和諧的社團文化,辦出自己的特色,辦出自己的水平。我們的社團就是要喚起同學們的激情,讓他們更好的發揮其自身的主觀能動性,幫他們把好的創意想法付諸行動。我們的口號是“抉擇 只為確定路向;努力 只為實現夢想!”

四、社團的精神

互助、互愛、團隊合作、創新求變、積極發展、勤奮鍛鍊、堅持不懈、努力成功。沒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思想有多遠就能走多遠,心有多寬,路就有多寬。超越自我,挑戰極限。修身養性、明心見性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地乃坤,君子以厚德載物。

五、社團組織構成

我社團組織機構設置入下:

指導老師若干名,由與我社團性質相關的專業老師擔任,為我社團提供指導。

主席一人,負責社團的統一管理工作

副主席一名,負責日常活動的具體實施和會員的組織安排。

宣傳部(主要負責活動的宣傳工作)、

外聯部(主要負責社團對外的聯繫等)、

財務部(負責管理和監督社團各種財務收支活動)、

策劃部(也可叫創意部主要負責各個活動項目的策劃工作)

活動組織部(根據策劃部的方案開展具體組織工作)

我社團總人數計劃本學期達到10—30人,下學期計劃發展50—100名會員。

六、社團費用來源

我社團活動經費主要有以下來源

1、會費收入

2、學院外企業贊助費用

3、社團內部由部分個人籌集的費用等等。

七、社團活動的開展

弦舞琴音協會,是我步入大學生活以來成立的第一個社團,雖然組織經驗少,個人能力有限,但我相信,在我院團委、學生社團會的支持幫助下,在我們協會籌備人員不懈的努力下,我們的馨悦協會一定會很快成立並發展起來,我們有理由相信,隨着我們馨悦協會的成立,我們學校的社團活動定會得到新的發展。我願以我百倍的熱情和激情,努力管理好社團,服務好會員。望儘快給予批准,此申請書如有不足之處還望老師、學長給予幫助指正!萬分感謝!

此致

敬禮

申請人:張亞超

弦舞琴音協協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本社團的名稱:弦舞琴音協協會

第二條 本社團的性質:學生社團是由我院在校註冊大專學生按照自願的原則組織和參加的羣眾性學生組織。

第三條 本社團的宗旨: 本社團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武威職業學院團及黨委相關規定,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增強本院各系間的文藝交流活動,鼓勵大學生尤其是大一新生對生活藝術的認識和提供一個自我展示、鍛鍊成長的平台

第四條 本社團是武威職業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的成員,接受武威職業學院黨委領導,接受武威職業學院團委和學生社團聯合會監督管理,接受武威職業學院社團聯合會和教師李欣輔導員的指導。

第二章 活動範圍

第五條 本社團的活動範圍:武威職業學院校區內和校外的各種演出活動

第三章 會員

第六條 申請本社團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 具有武威職業學院正式學籍;

<二> 承認並自覺遵守本社團章程

<三> 嚴格遵守本社團集會、交流及其他活動的紀律、規定。

<四> 態度端正,思想積極健康。

<五> 熱愛藝術對音樂和舞蹈有濃厚興趣

第七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一> 提出入會申請;

<二> 提供真實個人資料;

<三> 經本社團考核通過,並獲得社長簽字:

<四> 按規定繳納會費;

<五> 由社團機構發給會員證 .

第八條 會員享有以下權利;

<一> 本社團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批評建議權,重大事項知情權,提案權,質詢權;

<二> 參加本社團的活動;

<三> 獲得本社團服務的優先權;

<四> 對本社團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 入會自願,已長成自由退會;

<六> 有本社團註冊者享有老師的指導和演出;

<七> 有權參與本章程的修訂。

第九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 執行本社團的決議 ;

<二> 維護本社團的合法權益;

<三> 參與社團每次活動,因故不能參加者須請假;

<四> 按規定繳納會費;

<五> 向本社團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條 會員退會須知:

<一>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社團,並交回會員證,經社長簽字或蓋章後正式離團;

<二> 會員退會前繳納的會費不予退回。

第十一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社團執行機構會議表決通過,社長簽字生效,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二條 本社團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

的職權是: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選舉和罷免社團執行機構;

<三> 審議社團執行機構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 決定終止事宜;

<五> 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三條 會員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或會員代表 )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員負責。

第十四條 會員大會每屆一年

第十五條 會員大會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社團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負責。

第十六條 社團執行機構決議的職權是:

<一> 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二> 籌備召開會員:

<三> 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四> 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五> 決定社團下屬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六> 領導本社團各機構開展工作;

<七> 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八> 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七條 本社團的會長(社長)、副會長(副社長)、祕書長及各部門負責人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 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 熱心學生社團工作;

<三> 學習成績中等以上;

<四> 大學期間未受過學校的處分;

第十八條 本社團會長(社長)、副會長(副社長)、祕書長及各部門負責人任期一年。本社團會長不兼任其他學生社團的主要負責人。

第十九條 本社團會長(或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 召集和主持執行機構會議

<二> 檢查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社團執行機構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 代表本社團簽署有關的重要文件;

<四> 緊急狀況出現時,若無法及時召開,會員大會,社長擁有緊急狀況處理權,作出決議。

第十二條 副會長(副社長)行使以下職權:

<一> 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 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 保持會員凝聚力;

<四> 協助社長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五> 重大事物與社長的協商權。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二十一條 本社團經費來源;

<一> 會費:

<二> 捐贈;

<三> 在核準的活動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四> 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二條 本社團按照武威職業學院團委有關規定收取會費

第二十三條 本社團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發展,不得挪做他用,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二十四條 本社團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財務資料合法,真實,準確 .完整。

第二十五條 本社團具有專門的財務人員。財務人員變動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二十六條 本社團資產管理必須執行武威職業學院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和院團委及學生社團聯合會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專項資金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院團委及學生社團聯合會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會員公佈。

第二十七條 本社團換屆或更換社團負責人之前必須接受院團委及學生社團聯合會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二十八條 本社團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 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九條 對本社團章程的修改程序,由院團委、學生社團聯合會、 本社團執行機構或10名以下本社團成員聯名提出,並交經本社團會員大會審議。

第三十條 本社團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大會上通過後7日內,報院團委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三十一條 本社團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之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社團執行機構提出終止動議。

第三十二條 本社團終止動議須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指導單位審查同意。

第三十三條 本社團終止前,須在院團委組織下成立清算,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三十四條 本社團經院團委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既為終止。

第三十五條 本社團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院團委及學生社團聯合會的監督下,按照武威職業學院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經xx年11月11日會員大會表決通過。

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社團會員大會執行機構。

第三十八條 本章程自院團委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