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贏在創意”大學生創意大賽策劃書

一、活動背景及活動意義:

“贏在創意”大學生創意大賽策劃書

為培養和激發我校學生的創新意識和創新思維,造就大批具有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的高素質人才,天津大學將面向全體天大學生舉辦“贏在創意”——天津大學第一屆創意大賽。創意大賽旨在表彰在創意領域取得優異成績的天大學子,鼓勵更多的同學嘗試創意,參與創意,為天大學子營造一種創新的氛圍。

大賽將以“炫創意,耀北洋”為主題,突出“自主創新”和“原始創新”理念,推進大學生開展以創意為主要內容的創新活動,挖掘大學生的創新潛能,培養大學生的創新意識。

二、組織單位

1、主辦單位

天津大學科技處、共青團天津大學委員會

2、策劃承辦單位

天津大學科技協會、天津大學學生知識產權協會

三、參賽對象

凡正式註冊在校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生、碩士、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職研究生)均可申報作品參賽。

四、參賽作品範圍:

申報參賽的作品須從富有創意思維出發。申報類別分為以下幾類:

1、文化創意類。作品分類如下:

a.文化創意實物作品(例如雕塑等)

b.文化創意方案作品(包括:現代城市規劃類、公共服務設計類、旅遊資源開發類、時尚生活創意類、傳統文化創新類、藝術創新設計作品類等)

2、軟件設計類。表現手法不限,電腦手繪、數碼製作、電腦設計均可。作品分類如下:

a.電腦美化(可以是photoshop、illustrator等)(攝影+後期處理)

b.電腦手繪(可以是painter、coreldraw、photoshop等)

c.軟件設計

3、低碳環保類。作品分類如下:

a.環保創意文學藝術類(包括環保影視文學劇本、dv視頻、專題片(10分鐘左右)以及環保小説、詩歌、散文、書畫等)

b.環保創意平面設計類(包括原創攝影、海報設計等)

c.環保創意工藝品設計類

4、新媒體應用類。作品分類如下:

作品或視頻短片 (創意小故事、精彩公益廣告等)

b.原創flash作品,原創動畫片

c.創意微言、博文設計

d.創意ps海報

5、技術創意類。主要應用已有技術解決現實或社會中的問題而形成的技術創意。

五、作品提交:

請各學院團委或院知識產權協會於xx年9月10日——9月28日在本學院範圍內進行作品徵集工作

於xx年9月28日晚6:00前將本學院作品上交理學院團委。

要求:包括第一次上交的作品在內,每件作品的作品申報書一式兩份,各學院將須對作品進行編號;並提交所有作品以電子版的形式上交,實物類創意設計僅上交照片。

六、參賽方式:

個人或團隊,凡報名個人作品的,報名者必須承擔報名作品60%以上的工作,作品上的署名作者均應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須也是學生且不得超過2人;凡作者超過3人的項目或者不超過3人,但無法區分第一作者的項目,均須以集體作品形式報名。集體作品作者必須全為學生,且不超過5人。凡有合作者的個人作品和集體作品,均按學歷最高的作者劃分為本〈專〉科生作品、碩士研究生作品或博士研究生作品。

七、大賽流程:

階段

時間

具體事項

報名階段

9月10日-30日

徵集各類作品

初評期間

10月5日-7日

最佳人氣獎投票

10月5-10日

評委品評

10月10日

召集評委開會,通知媒體

通知入選人員參加終評晚會

終評期間

10月20日晚(待定)

現場答辯點評,頒發獎品及獎狀

八、評審原則

1、參賽作品按文化創意類、軟件設計類、低碳環保類、新媒體應用類、技術創意類、科技發明製作類共5類進行評審。

2、評審過程中以作品的科學性、先進性、現實意義和實用價值為基本評判標準。

3、評審中綜合考慮本(專)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學識水平和科研能力上的差異。

4、評審分為初評和終評。由校評審委員會負責評審。初評每類選出數件作品參加終評。終評每一類作品一等獎一名二等獎一名,3-5名為優秀獎。

為了體現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本次大賽將由相關專業老師擔任評委。創意大賽評分表:

要素

創意分

主題理念

實用分

陳述內容

作品特色

即時效果

精神風貌

評分要點

作品生動,用途創新,富有創意,符合新、奇、特的要求

緊扣活動背景,切合本次比賽主題,傳遞的理念積極向上,融於生活

在現實中有實際意義,為生活提供便利,方便使用

作品主題與意義:(思想健康意義,符合大學生積極向上,主題鮮明,淺顯易懂)

作品美觀大方,畫面清晰,感染力強,有一定的可行性

陳述過程設計合理,重點突出,思路清晰,語言暢達,有感染力,能吸引觀眾注意力,調動觀眾情緒

衣着整潔,儀表端莊,談吐文雅,精神飽滿

比例

(%)

30

20

15

10

10

10

5

九、獎金設置

一等獎獎金800元

二等獎獎金600元

優秀獎獎金400元

十、知識產權和作品所有權問題

1、比賽產生的優秀作品,將有機會由科技處推薦申報知識產權,申報成功後產權歸參賽者所有,並與學校訂立合同,在產權存續期間,基於產權滋生的收益由學校以及作者共同分享。

2、學校負責產品先期的宣傳和投入,獲獎作品經推廣後,實現利潤的20%歸獲獎者所有,若產品前期投入主要由作者方出資,須與學校重新訂立利潤分配合同,若無合同的明確約定,併產生較大規模社會效益的,學校應享有百分之二十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