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民庭實習心得體會3篇

人民法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審判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設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軍事法院等專門人民法院。其審理案件,除法律規定的特別情況外,一律公開進行。被告人有權獲得辯護。下面是本站帶來的法院民庭實習心得體會,歡迎大家閲讀。

法院民庭實習心得體會3篇

篇一:法院民庭實習心得體會

經我同學老爸介紹,我進入法院實習並且被安排到民庭,因為民庭事情比較多,學的東西也比較多。我也有一張自己的辦公桌,面對着辦公室中陌生的面孔,我也不敢多説話只能呆呆坐在那邊。但人並不是那麼不容易相處的,漸漸地我也活躍起來了。與人相處禮貌一點,嘴軟一點,勤勞一點,就會感覺人世間到處都存在温情而不是冷漠。

隨着時間的流逝,我和大家都混熟了。帶我的兩位法官和藹可親,很好相處,第三天的時候,第一次跟着他們去“下鄉”(即傳送法律文書),跟隨着當事人的引導,汽車開到當事人家門口,可是家裏空無一人,為了躲債吧!後來尋找到村支書瞭解情況,我第一次當了法官的書記員,寫“詢問筆錄”。第二次跟隨庭長一塊“下鄉”,其實下鄉也是法律上的一個程序,具體來講就是當事人收不到傳票而送達的。

每天上班,坐在辦公室裏的時間最多了,看看卷宗、整理案卷、瞭解法律程序等等,我那時嘴巴也挺軟的,不懂就問,多問多學點,知道就越來越多了。當然,有時候幫法官拿些材料,蓋公章,寄法律文書的活兒。一般來講,當事人都是先到辦公室裏説明情況、訴説案情,瞭解一些具體的法律程序,而法官一向貫徹“調節為主,判決為輔”的原則。因此每天都可以聽到很多故事,也學學法官調節的本事。

因為我是在民庭裏實習,每天所接觸的案件一般是勞動糾紛、人身損害賠償糾紛、借貸糾紛、離婚案件。而在此我不得不多提到離婚案件,第一天上班,打開抽屜看到一份20xx年度各類案件報告總結,其中離婚案件佔據大部分,這又説明了什麼呢?不免讓我十分震憾!當我看卷宗的時候,我都會十分留意離婚案件的判決書所述的理由,有以下幾點:1、婚前缺乏瞭解,婚後沒有感情;2、父母之命,媒灼之言;3、婚外情;4、夫妻吵架算正常,但大吵三六九,小吵天天有那就算不正常了(吵架問題)5、婆媳關係緊張引起夫妻感情不和。因此,告誡廣大朋友,不要拿感情開玩笑,視婚姻如兒戲,請謹慎對待,認真經營。

最後來談談法官吧,兩位平時可敬可親的法官在法庭上可是很嚴肅的哦,我也好幾次去聽庭,看着他們在法庭上專注的眼神,威嚴的口氣讓人佩服萬分。但話又説回來,法官不是那麼容易當的,平時都得兩面受氣,一方面是受當事人的氣,一方面又得受律師的氣。記得一次要開庭了,一位老律師沒準備好材料,法官用嚴厲的口氣叫她去補辦,搞的那老律師很沒面子,庭後到我們辦公室裏對法官抱怨起來了(可能他們也挺熟的,不過那位老律師還真有個性,呵呵),因此,當法官不是那麼容易的!

篇二:法院民庭實習心得體會

送達的或者涉及財產的稍微複雜的離婚案件都由民一庭受理。法院對離婚案件,一般情況下第一次離婚的如果不是婚姻法規定的那幾種如一方有賭博吸毒等惡習不改,一方有遺棄虐待家庭成員,夫妻分居滿兩年的等等這些強制規定的,一審都是經調解無效後判決駁回原告的離婚請求,但如果半年後原告再以相同理由提起要求離婚的,法院審理時如果調解無效一般都會判決支持離婚,所以現在要離婚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一次不成,再來一次準行。

2、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案件的共性:一是受害人及其親屬依法維權意識增強,案件增長幅度大。二是原告索賠數額高,原告勝訴率高,獲賠數額相對較少,精神損害法院一般不予支持,唯有一件因受害人死亡,法院才支持了原告方精神損害賠償一萬元。三是車輛及人員的流動性,法院受理案件後,送達訴狀副本、舉證通知、開庭傳票比較難,直接影響了案件的審理進度,增大了案件的審理難度,審理週期相對較長。四是判決裁定確定的民事賠償執行不到位現象突出,法院受理的該類案件,大多是肇事者無能力賠償或雙方就賠償額度未達成一致意見,交警部門調解不成的情況,這嚴重影響當事人權益和司法權威。

兩個多月的法院實習使我深刻地體會到:法律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它僅有基本的專業知識是遠遠不夠的,它更需要的是實務操作、辦案經驗和社會閲歷,作一名法官不僅需要有獨立的法律人格,更需要有崇高的法律素養。

實習結束了,但我感覺並不是那麼輕鬆似的,我覺得自己面臨着更多的壓力與挑戰。我一直很喜歡這樣一句話:人生因為經歷而美麗。我想在XXX法院實習的這段工作經歷將永遠成為我記憶中一抹靚麗的色彩,因為它教我懂得了如何獨立地生活,如何憑藉法律人的智慧和真誠贏得他人的尊敬和信賴,如何盡己所能關心需要幫助的人。如果經歷也是一種積累,那麼這兩個多月來無疑使我變得自信而富足。最後我要説的是:實習的最大收穫就是悟出了一個道理,路還很長,要學的東西還有很多!

篇三:法院民庭實習心得體會

我被分在了民三庭,民三庭作為法院的一個內設機構,主要負責合同糾紛,民間借貸糾紛,離婚案件,交通肇事案件以及其他一些簡單的民事糾紛。而我的主要任務就是協助書記員和法官的工作和一些瑣碎的工作,比如:整理卷宗,登記案件信息表,做庭審筆錄,擬寫審理報告判決書調解書等法律文書。

整理卷宗是從事法律工作最基本的內容,它看似簡單其實不然。整理卷宗包括排序、編頁碼、填寫證據目錄及卷宗目錄、裝訂案卷等。它不僅要遵循一定的順序,同時還要掌握整理的技巧。在整理過程中需要把案件的情況寫清楚,這也是一個不能馬虎的環節,稍有差錯就得重新返工,所以每次填寫我都十分認真,填寫完成後都會讓書記員幫我檢查並指出錯誤。剛開始我也很慌亂,翻過來翻過去,自己都有些亂了,但這是熟能生巧的活,幹得多了也就熟練了。在書記員的指導下我基本上能夠獨立的整理卷宗,為書記員減輕了一部分的負擔,當然這也極好的訓練了我的耐心與毅力。看着一份份卷宗的完成我有了小小的成就感。

基層法院的案件比較多所以經常有旁聽的機會,通過旁聽案件,我對民事案件的審判特點和程序有了一定的瞭解,知道了審理民事案件的關鍵在於化解當事人的矛盾,這和刑事案件着重體現國家強制力懲罰犯罪是完全不同的,民事案件最理想的狀態應是讓雙方當事人雙贏同時又符合法律的規定,這一點就對法官的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這不僅僅是法律方面的紮實功底,更重要的是懂得替當事人着想,儘量減少當事人的訴訟成本,更不能擺官老爺的架子。參加了幾次庭審,對於庭審過程有了更深層次的瞭解。平常只是侷限於書本的知識並沒有真正觸及庭審,即使是模擬開庭也始終不能與真正的庭審相提並論,這讓我從抽象的理論真正與實踐得到了結合,很受啟發。

做庭審筆錄是一項比較艱鉅的工作,也是對我的一個考驗。庭長為了鍛鍊我,讓我從最簡單的做起,記錄離婚案件。離婚案件的三要素,婚姻關係,子女的撫養,財產的分割。剛上手時很是緊張,害怕跟不上庭審的進度,可是庭長對我很照顧,看我沒記完就會等等我,在大家的幫助下我完成了我的第一次庭審筆錄,雖然困難點但是還是很欣慰的。為了提高自己的能力,庭後我找到庭長為我指導,我知道了自己的最大的缺點是理論功底欠缺還有就是缺乏鍛鍊。有了這次經驗我也敢於挑重擔了,開始記錄一些交通肇事的案件,對於其中的法言法語我不是很瞭解,所以只能課下做功課,瞭解相關的法條,加強自己的理論基礎。最讓我感到難忘的是庭長讓我擬寫判決書,剛剛參加的庭審就派上用場了,庭長告訴我寫判決書應該注意的事項並給了我幾份模板讓我參照。前邊的都是固定的格式,需要發揮的是:經審理查明……和本院認為……這是核心和根本,也是讓當事人心服口服的依據,必須謹慎措辭,有理有據,有法可依。寫完以後我交給庭長,庭長仔細閲讀後給我指出了不足之處,並給我講了寫判決書的精華之處,使我受益良多。

審理報告也是如此,這次庭長只是給了我一份模板讓我自己琢磨,我按照模板依貓畫虎地寫,有了寫判決書的經歷再寫審理報告不再感覺那麼棘手。雖然兩者不能全盤套用,但是畢竟有相似之處,對於文字措辭我也有所把握。花了一個小時的時間寫完了審理報告,交給庭長,他説有些進步,這對於我來説是極大地鼓勵。擬寫判決書、審理報告,其中有些門道是可以被看穿的,既要簡練得當又要有理有據,當然這也不是一日之功就能練就的。

通過這次實習,我明白瞭如何與人相處是現代社會做人的一個最基本的問題。對於自己這樣一個尚未真正步入社會的學生來説,需要學習的東西很多。做事要先做人。作為一個實習生,我們不僅只是把領導交給我們的事做好,更要有眼力,有積極的態度,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地有所收穫。沒人誰會去督促你該怎麼樣做,只能靠自己在細小的工作上積累經驗。無論是跟領導、同事、律師還是當事人接觸,都要端正自己的態度,擺清自己的位置。在這個過程中我還學會了許多法言法語,結實了許多法官律師老師,他們對於我的實習提供了良好的環境和悉心的指導,在指導我理論學習的同時,也教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

在法院不僅能學到專業知識和做人的道理更讓我知道了人們的法律意識在不斷提高。都説走法律行業是條不歸路,但我想中國法律界的春天也即將到來,因為人們的法律意識正在不斷增強,中國的法制建設進程也在不斷前進,相信用不了多久中國的法律界就會有更高水平的發展。

二。問題與不足當然在實習中我也看到了自身存在很多問題,不僅需要在理論上更加紮實地探索而且還要在實踐中不斷熟練積累經驗。由於理論與實際脱節,更多的是需要我將理論與實際相結合。我想隨着年齡的增長和閲歷的增加我會慢慢成熟起來。同樣,我也發現了法院存在的問題。

1. 庭審有些走過場。在旁聽中發現有些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爭議不大,符合簡易程序的規定但是法庭卻沒有適用簡易程序,仍然走的是普通程序。如此看來這對於司法資源是一種嚴重的浪費而且對於當事人也是不利的,因為普通程序和簡易程序的審理期限是不同的,適用簡易程序當事人可以更快地解決爭議,減少一些損失。

2.久調不決問題嚴重。為了構建和諧社會,如今法院大力倡導調解優先,於是出現了久調不決的現象,更有的法院還給法官下達調解率,作為目標責任制考核業績。所以法官對案件,不願意判決,願意當事人撤訴或調解結案,對當事人不願調解的案件,久拖不決。

3.現有的法官素質仍有欠缺。如今在庭審一線工作的不乏一些退伍軍人,他們本身法律素養不高,並非科本出身,對於法律的理解仍舊存在偏差,更多的是憑藉經驗。那麼想更好地駕馭法庭也有一定的困難,當然這對於經濟發展後的審判工作提出了挑戰。我們不可否認他們的功績但是對於他們法律水平的提高仍是值得高度重視的問題。

4.執行問題仍然很難。在實習期間目睹了許多案子有了判決卻仍得不到應有的賠償。我也諮詢了許多法官,與他們交流中我發現這是一個一直存在的問題---執行難。究其原因,並非一方面,有法律自身存在的問題,有法官的職業素質當然也有當事人自己法律素養的欠缺。判決書是法官基於事實和法律做出的判斷,想要真正讓當事人獲得實惠就要依靠執行工作,可是執行工作卻仍是令人堪憂…對於以上問題我想提出自己的一些拙見:

1.法庭應當嚴格的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釋對於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的要求來審理案件,以減少司法資源的浪費,對於法庭沒有按照相關規定適用簡易程序的,當事人或者訴訟代理人可以要求法院予以使用。只有程序公正與實體公正並重才能保證判決的權威性與正確性,才能做到以理服人。

2.法院應當貫徹“能調則調,當判則判”的方針,不能久調不決,取消法院把調解率作為評優指標的一個方面。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平等的基礎上自願進行協商,充分表達其真實意思,法院主要是起主持和召集當事人進行協商的作用。這樣才能保證當事人權利的同時減少司法資源的浪費。

3. 法官隊伍的建設是一項長期的工作。對於法官隊伍的建設可以積極採取多種手段,加強法官的學歷教育,提升法官學歷層次,組織法官參加各種培訓,進行崗位練兵,提高職業技能。

4. 解決執行難的問題,應該建立高素質的執行隊伍。如今對於執行人員提出來更高水平的要求,不僅要能吃苦耐勞,更要有智有勇。執行員的選任應當通過法定的任命程序,同時對執行人員要及時地、不斷地進行政治教育和業務培訓。只有建立一支素質過硬的隊伍,執行難才有希望得以解決。

成績與收穫在法院的實習使我懂得了許多,作為一個將要從事法律行業的人,首先要具備最基本的素質---認真。不論是整理卷宗還是寫判決書,都是馬虎不得的,否則不僅給當事人造成損失,對於司法資源也是一種浪費。在這期間,在庭長和書記員的指導下我能夠獨立的進行一些工作,如:整理卷宗,記錄庭審筆錄,擬寫判決書等。小活也是能鍛鍊人的,在整理的過程中也逐漸培養了我的耐心與毅力。同時我也深刻體會到只有具備了紮實的法律功底才能將案件分析清楚,從而給當事人一個滿意的答覆而非單純的靠經驗。在實習期間,我覺得我的專業知識得到了提升,能力得到了增強,也得到了大家的認可,讓我非常有自豪感,也讓我體會到了一個庭就是一個家庭,大家互相幫助共同將案件做好。實習生活對我有很大的影響,改變了我很多想法和思維,我想我會受益一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