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公證證明(通用4篇)

出生公證證明 篇1

公證處:

出生公證證明(通用4篇)

茲有系我單位工作/存檔人員,申請赴國(留學、定居、探親、工作等),根據其檔案記載和我單位掌握情況,現提供證明如下:

出生證明:

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出生地點:,生父姓名:,生母姓名:。

蓋章

X年XX月XX日

出生公證證明 篇2

(20xx)滬徐證外字第44556號

茲證明王雲,女,於一九七七年七月十二日在上海市出生。王雲的父親是王國融,王瑩的母親是楊麗紅。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市徐彙區公證處。

公證員

20xx年四月一日

出生公證證明 篇3

(20xx)韶證民字第148號

茲證明沈鳳英(女,一九四二年五月二日出生)於20xx年九月三日,來到我處,在我和公證員盧自強的面前,在前面其本人所立遺囑書上簽名、蓋手印。

中華人民共和國湖南省韶山市公證處

公證員

20xx年九月三日

出生公證證明 篇4

××字第××號

根據××××(寫明調查的材料,包括檔案記載、知情人證明等)茲證明×××,男(或者女),於×年×月×日出生。×××的父親(或者養父)是×××,母親(或者養母)是×××(如果是養父母關係應註明收養登記證或者收養公證書的編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市(縣)公證處

公證員:×××(簽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