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區文明旅遊倡議書

文明景區創建標準

景區文明旅遊倡議書

(一)創建工作紮實。領導班子堅強有力,堅持兩個文明一起抓,在羣眾中有較高威信;重視員工隊伍建設,大力加強思想道德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經常開展健康向上的羣眾性文體活動;創建意識強,創建工作有目標、有計劃、有措施、有檢查,做到組織、制度、活動、經費“四落實”。

(二)資源保護完好。有經過科學論證和批准的景區(點)規劃,並認真執行,分期建設目標明確;景區內新建和改建的設施與周圍景觀環境相協調;無破壞景觀、損壞自然和人文景觀的違章建築,無亂砍樹木、捕獵國家保護動物等現象發生。

(三)基礎設施完善。景區(點)內供遊人遊覽、休息的設施齊全完好;景區(點)內賓館、飯店、商業網點等服務設施建設符合要求,配套、完善;供水、供電、通訊、急救等設施能滿足需求;各類遊藝設施安全可靠並定期檢查,應急裝置完備有效。

(四)服務管理規範。景區(點)員工言行文明,熱情周到,掛牌上崗,服務規範;文明經商,明碼標價,貨真價實,公平交易,無以次充好、假冒偽劣商品;經營秩序良好,能採取有效措施制止強買強賣、坑蒙拐騙、圍追遊客兜售、流氓滋擾、占卦算命等現象;形成有效的監督機制,建立健全社會監督與受理投訴體系,投訴處理率達100%,滿意率達90%。

(五)環境整潔優美。景區(點)周邊環境整潔有序,“門前三包”落實;廁所、垃圾箱等公共衞生設施設置合理,專人管理,及時保潔;綠化工作達標,草木經常修剪:景物造型和諧優美;飲食部門和食品攤點嚴格執行《食品衞生法》及有關規章制度,加強衞生管理,不出售不符合規定的食品。

(六)安全秩序良好。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相應的專業人員;各種安全設施、警示標誌齊全,安全措施落實,符合有關安全管理標準;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措施得力,其人員、裝備和設施到位,各類偶發事件處理及時;加強娛樂、服務業的管理,打擊黃、賭、毒等社會導惡現象。

凡是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申報參加評選:

(一)領導班子嚴重違法違規,受到黨政紀處分;

(二)發生嚴重經濟案件或重大治安、刑事案件,造成重大損失的;

(三)因人為因素造成嚴重經濟虧損;

(四)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造成嚴重人身及經濟損失;

(五)發生嚴重服務質量問題,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六)發生其他上級明文規定的“一票否決”的情況。

四、評選、命名和表彰

(一)肇慶市文明旅遊景區(點)是按照明確的創建標準,廣泛積極開展創建活動,兩個文明建設成績突出,經羣眾評議、社會認可和市文明辦、市旅遊局嚴格考核、命名的先進集體,是市級各類景區(點)評比表彰中的綜合性榮譽稱號。

(二)肇慶市文明旅遊景區(點)的評選工作,每兩年組織一次。

(三)肇慶市文明旅遊景區(點)採取自評申報、審查推薦與考核驗收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評選。在景區(點)對照《肇慶市文明旅遊景區(點)考核指標》自查自評達80分以上,即可向所在縣(市)區文明辦、旅遊局申報。各縣(市)區文明辦、市旅遊發展局進行推薦。市屬景區(點)由各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審核、初評和推薦工作。市文明辦會同市旅遊發展局對各縣(市)區及有關主管部門推薦的景區(點)進行考核驗收,對符合條件者,由市文明辦、市旅遊發展局進行命名、表彰和獎勵。

(四)肇慶市文明旅遊景區(點)在非評選年要組織複查,由景區(點)寫出複查報告,報各縣(市)區文明辦、旅遊局,市文明辦、市旅遊發展局會同各縣(市)區文明辦、旅遊局對景區(點)進行復查。經複查凡不符合標準或發現嚴重問題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限期整改,直至撤銷其榮譽稱號。

(五)今後凡申報國家和省的文明旅遊景區(點)必須要先獲得市的文明景區(點)榮譽稱號後,才能向上申報。

共建“文明誠信青海湖景區”倡議書

2019年青海湖景區生態環境保護和旅遊事業取得了長足發展。為了實現將青海湖景區建設成為全省生態旅遊示範景區的目標,提升青海湖景區知名度和美譽度,促進生態環境和旅遊業健康發展,青海湖景區保護利用管理局聯合各旅行社共同發出共建“文明誠信青海湖景區”倡議書:

一、青海湖景區將紮實推進優質規範誠信服務,全面提升服務水平。

二、青海湖景區將努力營造誠信經營的良好氛圍,強化對景區市場秩序的監督管理。要切實履行對遊客誠信服務的承諾,做到守法經營、規範經營、誠信服務。

三、青海湖景區加強景區基礎設施建設和環境綜合整治,不斷改善景區環境面貌,為遊客提供安全、整潔、優美、舒適的旅遊環境。

四、青海湖景區建立健全投訴舉報受理機制,自覺接受廣大遊客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向社會公佈投訴舉報電話和信箱,對遊客的投訴和舉報做到快辦、快查、快落實並及時整改,不斷提高誠信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

五、各旅行社要加強內部管理,規範導遊行為,引導團隊和自助遊遊客服從景區管理,在景區指定的景點、線路上游覽,自覺保護生態環境和旅遊環境,規範其旅遊活動。

六、各旅行社導遊要保護遊客合法權利和利益,帶領遊客前往正規景點進行遊覽活動,勸阻遊客不要進入非正規景區而導致利益受損,影響青海湖景區形象、旅行社聲譽的事情發生。如屬屢犯或造成惡劣影響者,青海湖景區將中斷與其簽訂的各項優惠協議。

七、導遊要保證遊客在景區的遊覽項目和時間,正面宣傳和引導遊客瞭解青海湖景區旅遊資源,做文明遊客,愛護生態環境;向遊客主動宣傳青海湖景區發生的新變化和新成就;積極推介景區新遊覽項目和新旅遊產品線路,共同推動青海湖旅遊發展。

青海湖景區是青海省走向世界的一張“金名片”,在旅遊業發展的過程中,需要全社會的關愛和呵護,尤其是直接從青海湖受益的旅遊企業及從業人員,更要將維護青海湖的形象和美譽度,提升品牌知名度作為自己的一份責任和義務,為共建“文明誠信青海湖景區”作出一份努力!

讓我們共同祝願青海湖有一個更加美好的未來!

青海湖景區保護利用管理局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七日

文明旅遊倡議書

廣大遊客及旅遊從業者:

創建文明和諧的旅遊環境,是每位遊客和旅遊從業者共同的責任;倡導文明旅遊,是提高社會文明程度、促進社會和諧、形成良好社會風尚的有效途徑。在首個“中國旅遊日”到來之際,我們向廣大遊客及旅遊從業者發出如下倡議:

廣大遊客應做到:從自身做起,恪守公德,講究禮儀,文明遊覽,安全出行,摒棄不良習慣,注意言談舉止;自覺遵守《中國公民國內旅遊文明行為公約》和《中國公民出國(境)旅遊文明行為指南》,遵法規、守秩序、講衞生、愛護環境和公共設施,爭做文明和友誼的傳播者。

廣大旅遊從業者應做到:自覺規範經營行為,恪守職業道德,遵紀守法,信守合同;不發佈虛假廣告誤導遊客,不低於成本價招徠遊客,不“欺客”不“宰客”;努力提高自身文明素質,做文明旅遊的實踐者、傳播者;及時提醒勸阻遊客不文明行為,引導遊客尊重旅遊目的地文化習俗。

文明旅遊倡議書

廣大旅遊消費者、旅遊從業者及社會各界朋友們:

創建文明和諧的旅遊環境,展示好客山東的旅遊形象,是全省廣大旅遊消費者、旅遊從業者及社會各界的共同責任。在《旅遊法》頒佈實施之際,山東省消費者協會、山東省文明辦、山東省旅遊行業協會、山東省誠信文化促進會特向廣大旅遊消費者、旅遊從業者及社會各界發出如下倡議:

一、旅遊消費者應遵法守禮,文明旅遊。山東是禮儀之邦,文明守禮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每位旅遊消費者要從自身做起,遵守法規,恪守公德,講究禮儀,文明遊覽。要尊重旅遊地的文化習俗,注意言談舉止,摒棄不良習慣;遵守公共秩序,公共場所不大聲喧譁,互相禮讓,不隨意插隊;要愛護公共設施,保護景區的生態環境和文物古蹟,不得亂塗亂畫,不攀爬文物古蹟,不亂扔垃圾;要自覺遵守《旅遊法》等法律法規,以文明的言行舉止展示自身良好的文明素養,為“好客山東”旅遊品牌增光添彩,積極爭做文明旅遊的踐行者。

二、旅遊企業應依法經營,誠信規範。旅遊企業及旅遊從業人員要認真貫徹遵守《旅遊法》,堅持依法誠信經營,自覺規範經營行為,勇於擔當社會責任;旅遊從業者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質,遵循行業規範,恪守職業道德,尊重消費者權利;要加強行業自律,推廣文明禮儀知識;堅決杜絕虛假宣傳,不得強迫或變相強迫遊客消費;要廣泛開展微笑服務,不斷提高產品和服務質量,切實保護旅遊消費者合法權益,積極爭做文明旅遊的傳播者。

三、社會各界應共同努力,共樹新風。文明和諧的旅遊環境需要社會各界一起努力,共同營造。要加大文明旅遊宣傳力度,宣傳貫徹《旅遊法》,增強旅遊法制觀念,樹立文明旅遊風尚,推動全民旅遊素質的提升;要在社會各界中大力褒揚文明旅遊的先進典型,深刻揭露不文明出遊的陋習;要強化旅遊消費監督力度,用社會公眾的監督力量推動文明旅遊良好風尚的形成,積極爭做文明旅遊的推動者。

廣大旅遊消費者、旅遊企業及社會各界朋友們:讓我們攜起手來,從自身做起,從現在做起,從點滴做起,努力塑造講文明、重禮儀,樹形象、築誠信,熱情友愛、安全有序的人文旅遊環境,大力展示文明山東、禮儀之邦的風采,為建設“好客山東”做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