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管理的承諾書(通用5篇)

森林防火管理的承諾書 篇1

為貫徹《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第61號令)和《集美大學消防安全工作管理條例》的有關精神,切實貫徹“誰主管、誰負責”原則,紮實推進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嚴防各類火災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保證書。具體內容如下:

森林防火管理的承諾書(通用5篇)

一、將認真抓好本單位的防火安全工作。把防火安全工作列入本單位的重要議事日程,狠抓各項工作的落實,切實保證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

二、作為本單位的防火安全責任人,本人將全面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將指定一名消防管理人或兼職消防員具體負責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將建立健全逐級的崗位防火責任制(包括領導責任制),切實作到“責任到崗,任務到人”。

三、將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方針,嚴格執行各項法律和校規,接受公安消防部門和保衞處消防科的指導、檢查和督促。主要做到:

1、 要制定消防工作計劃,要組織落實各項消防管理措施,要認真作好消防工作的年度總結。

2、要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檔案。對重點防火單位和部位要建立健全專門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並上牆張掛。要建立專項的消防安全工作檔案,日常的防火安全檢查要有記錄,並裝進檔案。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案可查。

3、要認真宣傳消防法律法規和校紀校規,積極組織人員參加消防培訓,做到本單位師生員工熟悉“二知三會”,即知防火知識、知滅火知識;會報警、會疏散自救和會協助救援。

4、要加強對師生員工(含聘用的臨時工)的消防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做到不拘形式、反覆強調;做到愛護消防器材、學會使用、維護和保養;重在經常性教育和管理,嚴禁未經批准的明火作業以及燃放煙花爆竹和在禁煙區吸煙等。

5、 要指定專人做好本單位管理範圍內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的檢查、維護和管理工作,保證各類消防器材及設施能夠正常使用。

6、凡是在公共聚集場所開展各類大型活動,舉辦單位應按《集美學大型公共活動報批表》的規定進行報批,並制定詳細的應急處置方案,要確保安全出口暢通無阻,保證應急時人員能夠及時疏散;

7、要加強本單位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特別要重視節假日期間的防火安全工作,節前要認真抓好安全檢查工作,尤其要查找消防安全方面的漏洞和火災隱患。要求主抓的重點部門、部位包括:校部大樓電梯、各片區食堂的油爐、煤氣、建築或裝修工程的易燃材料、違章用電、電焊設施、電機供電,各類文件、財物、資料倉庫、學生宿舍[含各院(系)、學生在校外租賃的宿舍]、廚房餐廳、圖書館、檔案室、工商院報告廳、藝術學院音樂廳、財院小禮堂、體育場館、教學大樓實驗室、國交和財税接待中心、網絡中心、以及校內印刷廠等人員集中的場所。要做到經常而全面的防火檢查,力爭早發現早整改,積極採取有效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切實消除火災隱患,確保萬無一失,共創“平安校園”。

四、將建立健全由本人領導下的義務消防隊(組)組織,積極組織人員參加保衞處組織的防火知識學習和滅火演練,特別是對新上崗人員要進行防火安全和消防知識的教育,努力使所有人員做到會報警、會用滅火器、會救初起火災。

五、將抓好逐級防火安全檢查制度。正常做到班前班後檢查;營業點、工作室、科室等要周檢查;單位要月檢查;兼職消防員要經常檢查。對發現的隱患和問題要及時解決,短期內解決不了的要及時報送保衞處消防科並採取臨時安全措施。火災隱患整改或消除後,負責整改的部門或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做好文字記錄,及時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後存檔備案。

六、將加強值班巡視工作,堅持防火重點部位的24小時值班制。將明確值班人員的職責範圍,做到下班後要拉閘斷電,切斷火源和電源,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切斷電源、火源、氣源的,要採取防範措施。對發現和處理的各種險情,將做好值班記錄並及時向消防安全員報告。

七、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使用、儲存、運輸,將嚴格執行《關於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管理規定》。

八、用電線路、用水管道的安裝、維修,將根據後勤集團的規範進行。

九、將加強對火源、電源、氣源的管理,嚴格易燃、易爆和劇毒物品的管理和審批。具有火災危險性的機房、實驗室等場所應設置明顯的“嚴禁煙火”標誌。生產、科研、生活用的明火將做到定人、定點、定措施。在禁火區動火將嚴格報批手續。

十、對從事電工、焊接工、油漆工和保管易燃易爆化學等工作的人員,將進行消防知識和技能等專項培訓,經有關部門考試合格,持證上崗方可從事該項工作。

十一、新建、擴建、改建工程的設計及施工,將嚴格執行《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規定,驗收時將通知保衞處消防科人員參加。任何單位的二次裝修,保證符合消防安全規範要求,基建部門要報請公安消防部門審批,並將消防安全驗收合格書複印件呈送保衞處消防科存檔備案。

十二、將努力杜絕各類火災事故的發生。萬一發生火災,將按照《集美大學消防工作管理條例》(集大保[_年]3號)第四節第十四~第十七條規定的滅火工作預案進行。

十三、對防火工作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將給予表彰;對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將進行批評教育或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十四、本防火安全保證書一式兩份,由單位和保衞處各存一份。本保證書自簽字之日起正式生效。簽字人若有變動要辦理交接手續,並送到保衞處消防科備案。

單位負責人(簽字):

總支書記:

院長(部長、處長、主任、總經理等):

年月日

森林防火管理的承諾書 篇2

保護森林資源、維護生態安全,建設森林黃鶯、平安黃鶯,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是黃鶯轄區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為保證在我管理使用的林權林區範圍內以及家庭成員生產生活過程中不發生森林火警、火災,我自願做出如下承諾:

一、必須遵守“十不準”;即不準用火燒坡開荒,不準在林內燒灰積肥,不準在林內打火把,不準在林內燒火取暖,不準去林內燒火煮食搞野炊,不準在林內上墳燒香燒紙燃放煙花爆竹,不準在林內吸煙丟火柴梗,不準在林內進行竹筍等加工,不準在林內槍械狩獵,不準小孩在林內玩火。

二、保證做到“五負責”:即個人失火個人負責,學生失火家長及老師負責,小孩失火大人負責,多人失火為首者負責,特殊人羣(精神病人、痴呆等人羣)失火監護人負責。

三、堅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自覺遵守森林防火“三條禁令”,擅自在林區內野外用火的,對個人處200—3000元的罰款

四、個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責任的或不服從森林防火指揮機構指揮或調遣的,對個人處500—5000元的罰款。

五、在森林防火區內個人拒絕森林防火檢查或者接到森林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逾期不消除火災隱患的,對個人處2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罰款。

六、造成森林火災構成犯罪的,我自願接受罰款坐牢,即除責令賠償損失、補種樹木、罰款等行政處罰外,還要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履行職責,一旦發現森林山火,必須立即參加撲救,並及時向黃鶯鄉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報警電話:

八、本承諾書一式兩份,本户家庭主要成員簽字蓋拇印之日起生效。一份由本户自己張貼在門上時刻牢記,一份交由鄉森林防火指揮部存檔備查。

黃鶯鄉村社

承諾人:

20xx年xx月xx日

森林防火管理的承諾書 篇3

保護森林資源、維護生態安全,建設森林青龍、平安青龍,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是青龍轄區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為保證在我項目部施工範圍內生產生活過程中不發生森林火警、火災,我自願做出如下承諾:

一、必須遵守以下不準;即不準用火燒坡開荒,不準在林內燒灰積肥,不準在林內打火把,不準在林內燒火取暖,不準去林內燒火煮食搞野炊,不準在林內上墳燒香燒紙燃放煙花爆竹,不準在林內吸煙丟火柴梗,不準在林內進行竹筍等加工,不準在林內槍械狩獵。

二、保證做到個人失火個人負責,多人失火為首者負責。

三、堅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自覺遵守森林防火“三條禁令”,擅自在林區內野外用火的,對個人處200—3000元的罰款。

四、個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責任的或不服從森林防火指揮機構指揮或調遣的,對個人處500—5000元的罰款。

五、在森林防火區內個人拒絕森林防火檢查或者接到森林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逾期不消除火災隱患的,對個人處2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罰款。

六、造成森林火災構成犯罪的,除責令賠償損失、補種樹木、罰款等行政處罰外,還要將事故人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履行職責,一旦發現森林山火,必須立即參加撲救,並及時向項目部彙報報告。報警電話:。

八、本承諾書一式兩份,一份由本人保管時刻牢記,一份交由項目部存檔備查。

承諾人:

20xx年xx月xx日

森林防火管理的承諾書 篇4

新華鄉中心學校校長:

為提高學生防火意識,積極支持鄉鎮政府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現由我代表全校師生向中心學校作如下承諾:利用班會、校會向學生宣傳《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雲南省森林防火條例》及騰衝縣人民政府野外用火“十不準”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知識,積極開展“五個一”宣傳教育和學生森林防火宣誓活動,提高學生愛林護林意識,禁止學生到林區及林緣玩火、燃放鞭炮,確保本校學生不引發森林火災;禁止中國小生參加撲救森林火災;協助鄉鎮政府搞好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學生深入村社宣傳森林防火有關知識,散發傳單;層層落實責任,簽訂教師森林防火承諾書,要求每個學生向班主任寫出森林防火保證書;把青壯年教師組織成應急撲火隊,一旦發生火災積極參加撲救,服從鄉鎮政府的調動指揮,保證撲火安全。

如學生引發森林火災,除追究家長、教師責任外,我本人願接受上級的處理。

此承諾書籤字後生效。

20xx年xx月xx日

森林防火管理的承諾書 篇5

我鎮是一個林業大鎮,森林防火十分重要,不在野外用火,不帶火種上山,嚴禁發生森林火災,不讓艱辛培育了幾十年的森林毀於一旦,嚴重危及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森林防火是全民應盡的義務,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爭當森林防火的小衞士。承諾做到:

2、不在上學和放學途中玩火、燒田埂草、燒蜂窩、燒火驅蟻。

2、不借郊遊、踏青名義上山野炊。

4、節假日期間上山砍柴、放牧等,不玩火。

4、清明、春節上墳祭祖提倡文明祭拜。

5、不在林區燃放煙花鞭炮。

6、積極宣傳森林防火,制止野外用火。 7、嚴格遵守森林防火入户通知書“十不準”。 承諾宣言:我承諾嚴格遵守以上規定,確保森林資源安全!

承諾人:

時間: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