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誠信承諾書集合(精選5篇)

有關誠信承諾書集合 篇1

報考醫師資格考試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我是報考參加X年醫師資格考試的考生,我已閲讀並知悉了醫師資格考試考場規則、衞生部關於修訂〖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第三十四條的通知(衞醫發〔〕32號)等醫師資格考試相關規定,經認真考慮,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有關誠信承諾書集合(精選5篇)

一、保證報名時按要求提交的報考信息和證件真實、完整、準確。

二、自覺服從考試組織管理部門的統一安排,接受監考人員的檢查、監督和管理。

三、保證在考試過程中遵紀守法、誠信守信。

四、同意國家醫師資格考試管理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對醫師資格考試考場規則和醫師資格考試違規處理規定所做的修改。

五、如違反上述承諾,根據衞生部關於修訂〖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第三十四條的通知(衞醫發〔〕32號),自願接受處罰,並願意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後果。

承諾人:

時間:X年XX月XX日

有關誠信承諾書集合 篇2

依法納税是每一個企業和公民應盡的義務,值此第十七個全國税收宣傳月來臨之際,本納税人鄭重承諾:

一、自覺遵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的競爭規則,堅持守法經營,保證企業在法制建設的良好空間內健康有序發展;嚴格遵守企業財會制度、會計準則、真實準確核算企業經營成果,依法履行納税義務,保證依法誠信納税。

二、認真學習並嚴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規及政策,按時參加税法通報會,主動通過地税機關提供的各種渠道瞭解税收動態和税法知識,按時進行納税申報,及時足額繳納税款,不偷税,不逃税,不騙税,不抗税,做依法誠信納税的帶頭人。

三、發揮協護税作用,積極參加税法義務宣傳活動,主動配合地税機關維護税收秩序,堅決抵制偷税逃税行為,積極檢舉税收違法行為,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共同創造良好的税收環境。

四、認真履行代扣代繳義務,做好企業員工個人所得税全員全額明細申報工作,自覺遵守並督促年所得 12 萬元以上納税人自行納税申報。

五、依法接受和積極協助地税機關監督檢查,主動接受社會各界對我們依法納税情況的監督。

六、協助搞好廉政建設,配合地税幹部認真執行《國家税務總局關於税務人員廉潔自律15個不準》《無錫市地税系統廉潔自律六項禁令》,不邀請地税幹部參加旅遊、不宴請地税幹部、不向地税幹部贈送禮金、禮券等有價證券。

七、積極獻計獻策,關心地税建設。對地税機關如何提高業務素質,培養過硬作風,增強服務技能,廉潔自律執法等情況,提出好的意見、建議。

冰雪消融,芳草又綠。伴隨着春天的腳步,濱湖區的經濟發展呈現出勃勃生機。讓我們廣大納税人攜手並肩,依法誠信納税,為構建和諧濱湖,為濱湖的美好明天做出應有的貢獻!

承諾人:

時間:X年XX月XX日

有關誠信承諾書集合 篇3

本人嚴格遵守《雲南省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承諾所填寫的收入、住房情況及提供的相關材料真實有效,並同意住房保障工作人員調查核實本人及共同申請人的工作、收入、住房、納税、社會保險費繳納等情況。經審核,填寫的內容或提供的材料若有不實,自願退出已租賃的房屋,承租期間按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的3倍繳納租金,5年內不再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本人承諾嚴格遵守公共租賃住房相關規定,服從房管人員的管理,按照規定繳納相關費用,如有違反自願在承租期間按公共租賃住房年租金標準的3倍繳納罰款,承租期間,本人及家庭成員,發生因非房屋質量問題的意外,造成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的,由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承諾因違反公共租賃住房相關規定,有關法律法規及合同有關約定,房屋管理單位有權單方收回出租用房。在房屋內的物品,未能按期搬離的,自願放棄物品所有權,並同意房屋管理單位單方自行收回房屋。

承諾人簽名:

20xx年12月1日

有關誠信承諾書集合 篇4

考試規則:

一、考生必須按時進入考場,按指定座位就座。把本人考試證、身份證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監考教師驗核。考試開始後15分鐘仍未進入考場或考試進行中擅自離開考場者,作自動放棄考試論處。(考試30分鐘後,方可離開考場。)

二、考生進入考場後,應保持肅靜,不得隨意走動。有問題時,應向監考教師舉手示意。有特殊情況,要離開考場時,必須經監考教師同意。

三、考生進入考場,只准攜帶必要的文具,不將紙張、書、書包和通信工具等物品帶入考場。

四、答卷必須獨立完成,嚴禁相互討論、抄襲等。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考試資格(包括提供作弊條件者),勒令其退出考場,並報告考務中心,該考生本次本門課程考試成績以零分記錄,註明“作弊”字樣,不予正常補考,並視情節嚴重予以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五、考生所有答卷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不得拖延。考生交卷後應立即離開考場。不得在考場內、外停留、喧譁、影響他人考試。

本人承諾:不請他人代1考,在考試過程中嚴於律己,自覺遵守以上考試規則,誠信考試。

有關誠信承諾書集合 篇5

為弘揚誠信工作的價值觀,樹立誠信的良好工作形象,營造良好的信用環境,作為青島新港報關學校的一名員工,本人鄭重承諾:

一、本人所提供的個人信息、證明材料、證件,真實準確,若因上述信息、材料、證件不真實造成的一切後果由本人承擔。

二、本人確保身體狀況適應工作要求,不隱瞞有礙工作的病情,若因身體原因不適應工作向人事處提供醫院證明和書面説明。

三、本人遵守國家《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在本單位工作期間不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合同關係,若因雙重或多重勞動關係產生的糾紛,本人願承擔相應後果。

四、本人自願與本單位簽訂並履行勞動合同,自覺維護自身及單位的合法權益。

五、本人確保提供的聯繫方式、住址信息真實準確,若聯繫方式、住址發生變更將在變更後3日內告知人事處。

六、本人承諾對單位負責,不做損害單位名譽、利益的事情,誠信工作,不隱瞞影響工作的事情,若有變動須按規定告知人事處並履行相應手續。

七、本人以誠信作為工作的第一準則,自願接受同事及主管部門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