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鋪轉讓協議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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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鋪轉讓協議承諾書

甲方:

乙方:

產權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達成下列協議,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於

年  月 日前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店鋪(面積為__ 平方米)轉讓給乙方使用乙方作經營牀上用品營業使用。

第二條 該店鋪的所有權證號碼為__________ ,產權方。產權方與甲方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__________,年租金為__________人民幣。店鋪交給乙方後,乙同意代替甲向產權方履行該租賃合同,每月交納租金及該合同約定由甲交納的水電費等各項費用,該合同期滿後由乙領回甲交納的押金,該押金歸乙方所有。

第三條 店鋪現有裝修,裝飾,設備(包括 )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租賃期滿後不動產歸產權方所有,動產無償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租賃合同執行),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第四條 乙方在__________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手費(轉讓費)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整(小寫:__________元),上述費用已包括甲方交給丙方再轉付乙方的押金。

第五條 由乙方經營引起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接手經營前該店鋪及營業執照上所載企業華之聲商貿公司的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與乙方無關。

第六條 甲方應保證產權方同意甲方轉讓店鋪,如由於甲方原因導致產權方或甲方自己中途收回店鋪,按甲方不按時交付店鋪承擔違約責任。

1.2019年3月1日起甲方華之聲商貿公司必須確保產權方業主的租賃合同轉由乙方昆明峯航針紡貿易有限公司簽訂合同。

2.華之聲商貿公司確保在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期間每年房租不得高於(人民幣)16萬/年的租金。

3.如果以上兩點要求達不到,華之聲商貿公司必須在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之前,歸還乙方昆明峯航針紡貿易有限公司所一次性支付的轉讓費24萬人民幣,及店鋪裝修費用,(按實際裝修費用賠償)

第七條 如遇國家徵用拆遷店鋪,有關補償必須歸乙方所有。

第八條 如果合同簽訂期三年內政府已下令拆遷店鋪,甲方需退償全部轉讓費,賠還裝修損失__________元,並支付轉讓費的__________的違約金。如果合同簽訂之後政府明令拆遷店鋪,或者市政建設(如修,擴路,建天橋,立交橋,修地鐵等)導致乙方難以經營,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退還剩餘租期的轉讓費,押金仍歸乙方(前述順延除外)。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條的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負責賠償 元。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並按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3.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水電使用費、和在使用期間產生的正常費以外的其他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4.乙方擅自將該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其使用權行為,終止合作。同時按約定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宜

附件:甲方需提供給乙方的文件如下

1.產權方與甲方租賃合同原件複印件。

2.華之聲商貿公司證件(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複印件加蓋公司公章,地税、國税原件複印件加蓋公司公章,企業法人身份證原件複印件加蓋公司公章)。

3.產權方房屋產權證及土地使用證原件複印件加蓋公司公章。

第十二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法定代表人甲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乙方:(簽名)

委託代理人甲方:(簽名) 委託代理人乙方:(簽名)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協議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