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會保障卡發放工作承諾書範文

保障卡的發放要確保到羣眾手中,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市社會保障卡發放工作承諾書範文,歡迎閲讀!

市社會保障卡發放工作承諾書範文

市社會保障卡發放工作承諾書

為了確保社會保障卡的安全、準確發放,我單位做出如下承諾:

一、責成專人負責社會保障卡的領取、保管、發放、返還等工作。

二、確保社會保障卡安全存放,做到防火、防潮、防盜。

三、保證嚴格按照業務流程要求發放社會保障卡,仔細查驗領卡人身份證件,不發生錯發、漏發、冒領等情況。

四、對所有領卡人員一視同仁,不會在髮卡過程中故意刁難領卡人。

五、在社會保障卡發放給個人之前發生丟失、損壞等情況,我單位積極協助做好掛失、補卡工作,並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六、逾期未發放的社會保障卡保證在規定時限內(一年)及時返還社會保障卡服務中心,並做好相關的交接手續。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章)

承諾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附:社會保障卡發放工作流程

一、 社會保險登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59號《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的規定,凡屬參保範圍內的單位都必須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單位申請辦理登記時應當填寫社會保險登記表,並出示以下證件和提供的材料:

1、單位成立文件,負責人任命書(文件),事業單位的登記證書;

2、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編制本;

3、銀行開户許可證。

保險機構應對符合條件的單位,留其有關資料的複印件(加蓋單位公章),予以登記,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繳費單位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登記的事項發生變更或註銷時,需要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或註銷登記手續。

二、 參保人員信息管理

首次參保和新調入人員的基本信息,由其現所在單位攜帶以下材料到業務大廳辦理申報手續:

1、本人身份證

2、確認參保人員身份的證明材料。如:招工表、畢業生登記表、聘幹表、退伍軍人安置卡。

3、轉正定級表、工資表。

4、一寸彩照3張

5、轉移人員應攜帶相關的養老保險轉移手續。

三、養老保險費徵繳:

1、行政、全額事業單位人員養老保險費每年由財政統一代扣;

2、差額、自收自支單位人員養老保險費根據本人當年檔案工資按規定比例徵收;由單位承辦人先到我所業務部門審核繳費數據,審核無誤後出具繳費明細及繳費通知單,承辦人員以農行卡或支票的形式到財務部門繳費並開具正式票據。

3、新進人員應根據本人檔案的身份、調資表計算應補繳的養老保險費。

四、養老保險手冊的填報與審核

1、參保人員信息建立完畢並全額繳納養老保險後,由我保險機構發放養老保險手冊並填寫人員信息、粘貼參保人員照片、加蓋公章;

2、單位承辦人根據每次繳費的真實情況填寫繳費記錄並讓參保人員簽字認可;

3、社會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後蓋業務章和經辦人名章。

五、養老保險關係的中斷和轉移

(一)、中斷

職工因參軍、入學、辭職、辭退等原因,中斷工作關係的,職工所在單位應到養老保險管理機構辦理“停保”手續。原單位和個人繳納的基金不予退還,另冊登記,原繳費年限和再次參保後的繳費年限可合併計算。

(二)、轉移

1、轉入

(1)需要攜帶的資料:調動函、基金轉移單、歷年繳費台賬、個人賬户清單、《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檔案、上編手續。

(2)到財務科查詢基金到帳情況。

(3)核對個人賬户台賬、繳費情況和轉移通知單金額是否一致,否則,由職工本人到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重新核轉。

(4)審核無誤後,建立新增人員檔案,並將其有關信息錄入數據庫。

(5)辦理養老保險手冊。

2、 轉出

(1)需要攜帶的資料:調動函、《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對方社保機構出具的接受函、轉入單位和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名稱、開户銀行、賬號。

(2)業務人員審核個人繳費情況,如有欠費,必須補齊養老保險金。

(3)根據審查結果,開出轉移單。

(4)轉入單位,轉入社保機構蓋章。

(5)轉移單位送財務科進行轉移養老金。

六、養老金的領取和死亡待遇

(一)在職人員辦理退休。

1、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符合國家規定的其他退休條件(病退、特殊工種),必須由單位人事幹部持本人退休申請表到保險所領取繳費情況核定表,確認其有無欠費(欠費補繳其本金、利息、滯納金),在核定表如實填寫其繳費情況加蓋保險所公章後持核定表到人事勞動部門辦理退休手續,持人事勞動部門退休審批表、身份證、户口本、個人養老保險手冊到保險所領取養老金核定表。(所持證件必須為原件並留複印件)。

2、辦理完畢後,通知當事人到經辦機構拍照、留取指紋和領取養老金領取證。

3、保險所財務從次月發放養老金領取存摺。

(二)在職人員死亡。由參保單位和死者家屬推薦的遺屬代表(應該有家庭成員出具的委託函),攜帶單位介紹信和當事人死亡證明辦理申報手續。

1、單位承辦人到保險機構申報並攜帶死亡證明、養老保險手冊;

2、經保險所審核後,發給一次性支付表並由單位蓋章

3、單位承辦人員蓋完章後交由業務部門,業務部門報財務部門進行個人賬户一次性支付。

(三)退休人員死亡

1、由參保單位和死者家屬攜帶單位介紹信,當事人死亡證明,辦理申報手續,並於次月起開始停發養老金。

2、申報手續辦理後,經工資福利股審核後對符合領取條件的人員辦理髮放喪葬費、撫卹金、遺屬補助。領取遺屬補助人員需辦理資格年度驗證。

(四)領取資格驗證是指經辦機構對養老金的領取資格每年必須進行的一次驗證;

1、驗證工作包括:查看當事人的身份證、户口本和進行照片、指紋比對;

2、參保單位根據安排計劃,通知記住在本地的有關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户口本、領取證到指定的地點按時接受年度驗證;

3、對行動不便(年老體弱、重病住院),在其單位人員陪同下預約上門驗證;

4、對居住外地的有關人員進行視頻驗證。

5、發現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喪失享受資格隱瞞不報或以其形式騙取待遇的,應當立即停止待遇的支付並責令退還不該享受部分;拒不退還的,報請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