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信考試承諾書優秀(精選17篇)

誠信考試承諾書優秀 篇1

縣(區)招考辦:

誠信考試承諾書優秀(精選17篇)

誠信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是一個社會和睦相處、共同進步的道德基石,營造誠實守信的考試環境是招生考試工作公平、公正的保證。誠信為本,操守為重;我特向招考辦承諾如下:

1.認真學習《考生守則》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自覺地遵守考試紀律,如有違反自願接受處罰。

2.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擾亂考試工作秩序。

3.不攜帶各種無線電通訊工具(如尋呼機、移動電話)、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除考試規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進入考場。

4.考試時獨立思考、沉着應試,做到不吸煙,不喧譁,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不將試卷、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5.保證自己符合普通大學聯考報名條件,準確向招生考試機構提供本人的真實信息,如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證號碼、户口簿、考生類別、畢業會考成績、享受優惠條件的證明或證書。

6.體檢時,如實填寫既往病史,不弄虛作假、請人代檢。

7.慎重填報大學聯考志願,並由本人親筆填寫《志願表》和填塗《志願卡》;如按本人志願被院校錄取則保證按時入學。

考生號: 考生 (簽字)

二0__年十二月 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優秀 篇2

當考試向我們走近時,我們理應想到,除了在考場上接受文化知識的檢驗外,考試更是我們對人生的某種思考和領悟。我們應該用誠信的考試構築誠信的人生。

考試是對學習情況的綜合檢測,不僅是一場文化知識的考試,更是一場道德品質的檢測。創造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是我們共同的責任。用實際行動維護考試的公平、公正,是我們每一位考生的義務。而公平、公正的實現,離不開健康、誠信的社會準則。

在考場內保持安靜,不準喧譁,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交換試卷、答題卡,不準將試卷、答案、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嚴禁攜帶小靈通、手機等各種無線通訊工具或電子記憶儲存器等進入考場。除2B鉛筆、書寫用藍(黑)色字跡的鋼筆、圓珠筆或簽字筆、直尺、小刀、圓規、三角板、橡皮外,其他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場。不得在考場內借用文具及其它用品。自覺維護考紀考風,遵守相關的法規和規定,如有違反,自願接受學校處理。

我已認真學習了並嚴格遵守學校關於考試的有關規定,保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參加考試,遵守考場紀律,維護考試秩序,考試決不違紀,做一名誠實守信的大學生

讓我們牢記“恪守誠信,拒絕舞弊”,努力營造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

承諾人:

日期:X年X月X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優秀 篇3

期末考試來臨,為了圓滿完成此次考試,本人承諾做到以下幾點:

一、本人已認真閲讀《*學院學生手冊》相關考試規章制度,在考試中嚴格遵守考試紀律,不違紀不作弊;

二、本人將牢記“考試失敗還有機會,考試作弊失去誠信”的訓誡,考前認真複習好每一門功課,以誠信的態度對待每一場考試,考出真實水平,考出誠信學風,共同營造“誠信考試光榮、違紀作弊可恥”的考試氛圍;

三、本人將服從監考老師及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擾亂考試工作秩序。

四、如果本人在考試中違紀或作弊,本人服從學校按照相應規定對本人的處理;

誠實守信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也是公民的基本道德要求之一。樹道德之新風,立誠信之根基,更是當代大學生青年義不容辭的責任。我願意以誠信的態度面對考試,通過自己的努力付出來獲得相應的回報。

承諾人:

20xx年*月

誠信考試承諾書優秀 篇4

本人慎重承諾:我已認真閲讀並知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摘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摘錄)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摘錄)等內容,願意在大學聯考中遵守上述各項規定,如有違反,願意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有關法律規定接受處理、承擔後果。

考生(簽名): 准考證號:

20xx年 月 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優秀 篇5

誠實守信,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是我國公民基本道德規範之一,是立人之本、成事之基,是構建和-諧社會、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道德基礎,是踐行“八榮八恥”社會主義榮辱觀的直接表現。要成為黨和國家社會主義事業的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我們應該勤於學習、善於創造、甘於奉獻,培養良好的道德品質和道德修養。為此,我鄭重承諾,在參加國家和學校統一組織的教育考試和考核中一定做到:

一、嚴格遵守國家和學校制定的考場管理規定和考生守則,認真履行考試程序,堅決服從監考老師和工作人員管理;

二、不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或者儲存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攜帶規定的證件參加考試,按照要求對號入座;不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考場;考試過程中不擅自離開考場;交卷後不在考場逗留或在考場附近高聲喧譁;

三、不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不在考試過程中東張西望、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用手勢傳遞有關考試信息;不偷看他人試卷等與考試相關資料;不為他人偷看提供方便;堅決制止他人強拿自己的試卷等考試相關資料;

四、不搶奪、竊取、交換或者傳接試卷、答卷、草稿紙等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

五、不請他人或者為他人代考;

六、不故意銷燬試卷、答案或者試卷材料,按要求交試卷、答卷、草稿紙等考試用紙;

七、不在答卷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學號等信息或將他人的試卷、答卷姓名、學號等信息篡改為自己的姓名、學號等信息;

八、如違反考試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內蒙古農業大學學生紀律處分規定》有關規定接受處理。

誠信考試承諾書優秀 篇6

xx職業技術學院:

我申請參加貴院20xx年自主招生考試,堅持以誠信為本,操守為重,現特向貴院承諾如下:

1、嚴格遵守《浙江省高等職業技術院校自主招生暫行規定》,只報考一所院校。若同時報考二所以上(含二所)院校,願意承擔由此引起的相關責任。

2、保證自己是符合大學聯考或單考單招報考條件,並已辦理大學聯考或單考單招報名手續的高中畢業生,準確向貴院提供本人的真實信息,並願意承擔所提供信息與事實不符可能引起的相關責任。

3、認真學習《考生守則》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自覺地遵守考試紀律,如有違反自願接受處罰。

4、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擾亂考試工作秩序。

5、不攜帶各種無線電通訊工具(如尋呼機、移動電話)、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除考試規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進入考場。

6、考試時獨立思考、沉着應試,做到不吸煙,不喧譁,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不將試卷、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7、若被貴院錄取則保證按時入學。

考生(簽字):

20xx年x月x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優秀 篇7

本人自願報名參加廣東省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現鄭重承諾:

一、本人已認真閲讀廣東省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的有關規定和紀律要求,清楚瞭解在本次考試中 “組織作弊”、“為他人組織作弊提供器材或幫助”、“為實施考試作弊向他人提供考試試題或答案”、“代替他人考試或讓他人代替自己考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所規定的違法行為,願意遵守國家和廣東省制定的有關本次考試的法律、規定和守則,承諾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參加考試,如有違反,將接受《刑法》、《教育法》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處理。

二、本人堅決遵守廣東省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有關規定,按要求和程序辦理報名手續,不弄虛作假,不偽造和使用虛假證明材料(含假證明、假學籍材料、假證書等)。如有違反,自願接受相關規定處理,並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

三、本人自覺服從考場工作人員和監考員的管理,自覺接受監考員使用身份識別設備、金屬探測儀等考場管理設施進行考生身份核驗和違禁物品檢查,自覺維護考試公平,遵守考試紀律,做到誠信考試、守紀考試、文明考試。

四、本人已認真核對報名個人信息,並確認本人信息是真實準確的,如因個人信息錯誤、失真造成不良後果,責任由本人承擔。

考生簽名:

20xx年12月 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優秀 篇8

我報名參加20__年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考試,我承諾:

我符合20__年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的報考條件,本人在報名時提供的信息是真實的、準確的,如有虛假信息和違規行為,本人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

我願意並保證在20__年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考試中自覺遵守、嚴格執行考生守則,遵守考場紀律,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誠信應考,不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電子存儲設備等物品進入考場。

我已認真閲讀、知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33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等有關法律法規,並知曉本校對於普通專升本違紀作弊考生的處分規定,如有違紀作弊願按照規定接受處理。

承諾人:

誠信考試承諾書優秀 篇9

樹道德新風,立誠信根基,是當代大學生義不容辭的責任。為營造良好考風,培養自立自律、刻苦學習的作風,塑造高尚的品格,也為展現我們學校學子優良學風,本人承諾做到以下幾點:

一、本人自願簽訂考試誠信承諾書,遵循公平公正原則;

二、提高自身道德修養,端正考試態度,嚴守考紀,誠信應考;

三、在不良念頭面前,嚴於自律。通過入學教育及校紀校規、考風考紀教育,我已知曉有關考場紀律各項規定,考試中如有違反,願接受學校的相應處分;

四、我將在考試中遵守以下規定:

1、嚴格遵守考試時間,不遲到、不無故曠考;

2、考場內不帶進與考試有關的材料及手機等通訊設備;

3、在考場內不交頭接耳、互打暗號,喧譁或有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絕不替考,不抄襲他人答案;

4、不在試卷上故意書寫他人姓名、考號;

5、嚴格遵守考場紀律,服從監考人員管理。

____X學校

二〇__年__月十七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優秀 篇10

職業技術學院:

我申請參加貴院20xx年自主招生考試,堅持以誠信為本,操守為重,現特向貴院承諾如下:

1.嚴格遵守《浙江省高等職業技術院校自主招生暫行規定》,只報考一所院校。若同時報考二所以上(含二所)院校,願意承擔由此引起的相關責任。

2.保證自己是符合大學聯考或單考單招報考條件,並已辦理大學聯考或單考單招報名手續的高中畢業生,準確向貴院提供本人的真實信息,並願意承擔所提供信息與事實不符可能引起的相關責任。

3.認真學習《考生守則》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自覺地遵守考試紀律,如有違反自願接受處罰。

4.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擾亂考試工作秩序。

5.不攜帶各種無線電通訊工具(如尋呼機、移動電話)、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除考試規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進入考場。

6.考試時獨立思考、沉着應試,做到不吸煙,不喧譁,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不將試卷、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7.若被貴院錄取則保證按時入學。

考生大學聯考(單考單招)報名號:考生:

二○xx年月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優秀 篇11

第一條

履約踐諾,知行統一;遵從學術規範,恪守學術道德,不作弊,不剽竊。自尊自愛,自省自律。

第二條

不出現以下考試作弊現象:

(1)攜帶與考試課程內容相關的材料或者存儲與考試課程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的;

(2)利用文具盒、衣物、身體或其他方法夾帶與考試課程內容有關資料的,或在衣服、身上等處寫有與考試課程有關內容的;

(3)抄襲或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與考試課程內容相關物品的;

(4)傳遞紙條、交換草稿紙、答案或試卷的;

(5)強拿他人試卷、草稿紙或其他與考試課程內容相關物品的;

(6)在交卷過程中,利用收卷間隙抄襲他人或互對答案的;

(7)經監考人員認定有其他作弊行為的。

第三條

不出現以下嚴重作弊行為:

(1)由他人代替考試,或替人蔘加考試的;

(2)以各種形式組織作弊的;

(3)使用通信設備(QQ羣、微信羣等)參與作弊的;

(4)在校期間有兩次考試作弊行為的。

第五條 若違反學校對考試的有關規定和紀律要求,自願接受學校的嚴肅處理或處分。

承諾人:信息工程學院全體學生

誠信考試承諾書優秀 篇12

我已經仔細閲讀了2__X年6月12日南平市人事局、南平市教育局《2__X年南平市公開招聘教師招考公告》,清楚並理解其內容,符合報考條件。擬報考(招考單位) (職位),本人鄭重承諾:

1、真實、準確地提供本人個人信息、證明資料、證件等相關材料;

2、認真履行報考人員的各項義務,遵守考試紀律,服從考試安排,不舞弊或協助他人舞弊;

3、因客觀或特殊情況,報名時無法提供所需的相關材料(所缺材料有: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等),如進入面試,將在面試前將所缺的材料原件及複印件提交負責此次招考的機構驗審(2__X年畢業的考生可在各項考試、體檢結束後,將所缺的材料原件及複印件提交負責此次招考的機構驗審)。

4、對違反以上承諾所造成的後果,本人自願承擔相應責任。

承諾人:__X

時間:____年__月__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優秀 篇13

我是----中學學生,在學校的各類考試中,本人作如下鄭重承諾:

1、我已認真閲讀了《誠信考試承諾條款》,我對以下內容知曉、認可,並在考試過程中自覺遵守。

2、保證按有關規定參加考試,所填寫的個人信息真實、準確。

3、自覺維護考紀考風,遵守相關的法規和規定,如有違反,自願接受學校處理。

承諾人:

擔保人(家長簽字):

年 月 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優秀 篇14

縣(區)招考辦:

誠信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是一個社會和睦相處、共同進步的道德基石,營造誠實守信的考試環境是招生考試工作公平、公正的保證。誠信為本,操守為重;我特向招考辦承諾如下:

1.認真學習《考生守則》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自覺地遵守考試紀律,如有違反自願接受處罰。

2.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擾亂考試工作秩序。

3.不攜帶各種無線電通訊工具(如尋呼機、移動電話)、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除考試規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進入考場。

4.考試時獨立思考、沉着應試,做到不吸煙,不喧譁,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不將試卷、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5.保證自己符合普通大學聯考報名條件,準確向招生考試機構提供本人的真實信息,如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證號碼、户口簿、考生類別、畢業會考成績、享受優惠條件的證明或證書。

6.體檢時,如實填寫既往病史,不弄虛作假、請人代檢。

7.慎重填報大學聯考志願,並由本人親筆填寫《志願表》和填塗《志願卡》;如按本人志願被院校錄取則保證按時入學。

考生號:考生(簽字)

__年月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優秀 篇15

我報名參加20____年普通高校招生____專業術科考試,在此鄭重承諾:

一、我已認真閲讀並瞭解了招生院校專業考試《考生守則及注意事項》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願意在考試中自覺遵守國家和省有關本次考試的規定和守則,如有違反,自願接受有關部門根據教育《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33號令)作出的處理決定。

二、我堅決遵守專業考試有關規定,不弄虛作假,不偽造、使用假證明、假學籍材料。如有違反,自願接受有關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所作出的處罰決定。

三、我保證在專業考試中誠實守信,堅決服從考場工作人員和監考教師的管理,自覺遵守考試紀律,不違規,不作弊。如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自願接受有關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所作出的處罰決定。

四、我保證所提供的個人信息是真實、準確的,如因個人信息錯誤、失真造成不良後果,願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承諾人:____________

考生號: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優秀 篇16

我將嚴格遵守上海海洋大學的考試規定,做到誠信考試,遵守考場紀律,堅決做到如下要求:

【相關規定詳見上海海洋大學學生管理服務手冊(20xx年八月)《上海海洋大學學生違反校紀校規處理規定》第十六條-第二十條】

有關條例如下:

第十六條

在考試、考查中發生的以下任一行為,均屬違反考場紀律行為。

(一)考前不服從監考人員指定位置入座,且不聽勸告;

(二)違反《上海海洋大學學生考場規則》規定將書包、書籍、筆記本或自帶草稿紙、通訊設備(如手機等)、有存儲、錄音或記憶功能的物品等帶入考場且不聽勸告;

(三)交卷後在考場附近大聲喧譁、交談,且不聽勸告;

(四)不在規定時間內交卷,故意拖延時間;

(五)擅自將考卷帶出考場、拒交考卷、撕毀考卷及其他行為。

第十七條

在考試、考查、學位論文、科學研宄中發生的以下

任一行為,均屬作弊行為。

(一)夾帶與考試內容有關的物品;

(二)預置、預留與考試課程相關內容;

(三)交談、窺視,抄襲答題紙、書本、筆記、紙條及他人試卷;

(四)試卷及涉及與考試內容相關的物品被他人取走未向監考老師報眚或接受、傳遞試卷;

(五)傳遞或接受紙條等帶有與考試內容有關的信息;

(六)考試過程中使用通訊設備但不涉及考試內容;

(七)協同使用通訊設備作弊;

(八)協同交換試卷或答題紙;

(九)替他人蔘加考試;

(十)偷試卷或為偷竊試卷提供方便;

(十一)主謀並實施互換試卷或答題紙;

(十二)學位論文、公開發表的研宄成果存在抄襲、篡改、偽造等學術不端行為,情節嚴重的,或代寫論文、買賣論文的;

(十三)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組織作弊、使用通訊設備或其他器材作弊、向他人出售考試試題或者答案牟取利益,以及其他嚴重作弊或擾亂考試秩序行為。

第十八條

在考試、考查、學位論文、科學研究中有以上違反考場紀律行為或作弊行為之一者,該門課程成績按零分記載,不得參加正常的補考(如涉及學位論文,需重做),並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教育或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開除學籍處分。

其中:

違反第十六條(一)~(五)行為之一者,給予通報批評教育直至記過處分;

違反第十七條(一)~(六)行為之一者,給予記過及以上處分;

違反第十七條(七)~(九)行為之一者,給予留校察看及以上處分;

違反第十七條(十)~(十三)行為之一者,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第十九條

其他違反考場紀律及作弊者,參照以上條款執行。

第二十條

考試考查作弊行為,由監考人員認定,並記錄具體

情況,整理相關材料署名後報教務處或研究生院。學位論文、科學研究作弊行為由學生所在學院認定後報送教務處或研究生院。由教務處或研究生院對作弊行為進行審核。

誠信考試承諾書優秀 篇17

為了在同學們會考風考紀建設,充分發揮高校進行誠信教育的主導作用,響應學院的號召,提高同學們的誠信意識和誠信素質,努力培養和造就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的誠信人才。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則,在此次考試中我們莊嚴地做出如下承諾:

一、努力學習,刻苦鑽研;考試不違紀、不作弊,不通過不正當的手段改動成績;按時獨立完成試卷,不抄襲、剽竊他人試卷。

二、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不得攜帶通訊工具、電子辭典及規定以外的文具、資料等參加考試。

三、凡帶有書包、書籍、紙張、文具盒等物品的,都集中存放在監考老師指定的地方,不隨身放在座位上。

四、在考場內不交頭接耳、互打暗號,喧譁或有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不夾帶與考試內容有關材料並有抄襲現象的;不抄襲他人答案的。

五、不交換答案的,不將自己的答案讓他人抄襲,不將試卷帶出考場的。

六、不擾亂考場秩序,無理取鬧、服從監考員老師安排

承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