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知承諾書(精選5篇)

告知承諾書 篇1

工商登記機關告知如下:

告知承諾書(精選5篇)

一、本次登記系依照現行的登記法律法規和《泉州市工商登記管理規定(試行)》、《泉州市市場主體工商登記若干規定(試行)》規定辦理,在申請登記前和登記過程中,申請人應當詳細瞭解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範性文件的規定。

二、泉州市人民政府將通過政府網站公佈市場主體前置行政許可目錄和後置行政許可目錄,申請人在開展經營活動前應詳細瞭解,並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的有關規定開展經營活動。

三、市場主體的名稱應當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在今後的經營活動中,如果名稱對公眾造成欺騙或誤解,或者損害他人合法在先權益的,申請人應當及時改正,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企業法人或者非法人企業增設的經營場所與住所屬同一行政轄區(區、縣及縣級市)的,且在該經營場所不從事前置行政許可項目的,應當向工商登記機關申請經營場所登記或者將經營場所按分支機構有關規定申請登記;但在該經營場所從事前置行政許可項目的,或者跨行政轄區增設經營場所的,應當按分支機構有關規定申請登記。

五、市場主體的住所、經營場所應當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及地方政府的相關規定;市場主體的住所、經營場所依法涉及相關部門行政許可的,須向有關許可監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申請人對住所、經營場所的真實性、合法性、安全性負責。

承 諾 工商行政管理局:

茲聲明,本申請人已明確知悉上述告知事項,並將嚴格遵守上述規定,履行相關義務。本申請人承諾,本次申請工商登記的提交材料真實有效,涉及的內容和程序均符合法定要求,有關簽名(或蓋章)系當事人本人簽名(或本單位蓋章),股東(投資人或合夥人)意思表示真實。如有虛假,本申請人願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申請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告知承諾書 篇2

告知承諾書

--x有限公司員工安全告知及承諾書

公司員工在辦公、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中存在的危險因素包括用電安全、交通安全及消防安全。按照《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要求,現將防範措施、事故應急措施及應注意的事項告知如下:

1、進入辦公室、樓梯、走廊樓梯、廁所等場所時,應注意防滑、防摔;乘坐電梯時遵章、有序;遇電器故障及時報修;瞭解大樓、辦公場所應急疏散方案及熟悉疏散通道;瞭解安全生產、火災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掌握消防“三懂三會”“消防安全常識二十條” 等安全知識;遵守各項交通法規,安全行車,安全出行。

2、自覺接受企業職業安全健康培訓教育,增強紅線意識,努力學習掌握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以及操作規程,提高自身安全防範意識和能力,當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可停止作業或者在採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後撤離辦公、作業場所。

3、在工作中應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執行操作規程,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嚴格按規定正確佩帶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保證人員及本崗位工作場所和各項設備的安全;不在辦公場所存放現金及貴重物品;不私接電源及安裝電源插座;不違規使用電器設備;不使用自己不懂的通信和機械設備;不酒後或疲勞駕車;不在禁煙區域吸煙。外出查勘、作業時遵守相關制度,做好自我保護。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保護他人不被傷害。

4、自覺接受、服從企業領導和安全管理人員的檢查與管理,尊重安全檢查人員的意見並加以整改。

我已收到公司的安全告知書,知曉了崗位的安全風險,並承諾願意履行安全告知中提出的安全生產職責,如違反願意承擔相應的責任。

X有限公司

日期: 員工(簽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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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承諾書 篇3

××區(縣)人事局(以下簡稱本行政機關)就人才中介服務許可告知如下:

一、法律依據

(一)《上海市人才活動條例》

(二)《人才市場治理規定》

(三)《上海市人才中介服務機構治理暫行辦法》

二、許可條件

申請人才中介業務的企業,除應當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企業設立條件,還應當具備下列從事人才中介業務的條件:

(一)申請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儲存、發佈和諮詢服務,人才推薦,人才招聘等三項業務的應當具備:

1、企業名稱能夠體現人才或諮詢服務;

2、企業員工中取得人才中介職業資格的有5人(含5人)以上,其中人才中介師不少於1名;

3、經營場所為自有或租賃期一年以上,建築面積不少於50平方米的商務用房;

4、具有必須且相關的辦公設備;

5、具有可行的工作章程和制度;

6、註冊資金在人民幣10萬元以上;

7、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8、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條件。

(二)申請網絡服務業務的,除具備(一)所列的條件外,還應當具備:

1、電信服務與信息服務經營許可證;

2、網絡服務設備證實;

3、信息網絡專職工程技術職員證實。

(三)申請培訓業務的,除具備(一)所列的條件外,還應當具備:

1、專兼職師資證實;

2、擬開展的培訓項目或課程設置證實;

3、相應的培訓大綱和培訓教材;

4、教學場地和教學設施證實

(四)申請人才測評業務的,除具備(一)所列的條件外,還應當具備:

1、測評技術和軟件證實;

2、相應設備證實;

3、專職評測職員證實。

三、許可證的辦理

1、申請人應當向本行政機關提交申辦人才中介機構申請書、企業名稱核准書和已有的與開展人才中介業務相關的材料,並索取《人才中介許可告知承諾書》;或向本區工商部分提交以上材料,由工商部分將收到的材料移交本行政機關。

2、本行政機關在收到申請人承諾文書及有關材料後即可核發有效期為三個月,許可業務為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儲存、發佈和諮詢服務,人才推薦,人才招聘等三項的《上海市人才中服務許可證》。

3、本行政機關在申請人取得的臨時性《上海市人才中服務許可證》到期後,對申請人的承諾履行情況進行檢查核實。符合條件的,根據承諾履行情況頒發有效期為一年、載明許可開展的業務項目的《上海市人才中介服務許可證》。

申請兼營人才中介服務業務的,參照上述程序辦理,同時提供營業執照正本、副本和公司代碼證。

簽名:

日期:年 月 日

告知承諾書 篇4

為進一步規範建設工程建築垃圾裝運管理,從源頭抓好建築垃圾處置的綜合整治工作,根據“環保三年行動計劃”的推進要求,按照《建設工程揚塵污染防治規範》的規定,由甲方(安監站)告知,乙方(施工單位)承諾如下要求:

一、委託有資質的單位和符合要求的車輛運輸建築垃圾。

1 、按照市容環衞局公佈的裝運建築垃圾運輸單位及運輸車輛名單,選擇其中的運輸單位和車輛裝運建築垃圾。

2 、進入本工地從事建築垃圾運輸的車輛必須持有環衞部門建築垃圾處置核准文件。 3 、運輸車輛符合本市對裝運建築垃圾車輛的車型規定和密閉要求。

4 、建築垃圾運輸車輛做到車容車貌整潔良好,駕駛人員自覺做好車輛維護保養工作,做到車輛不超載。裝運渣土後及時對車輛進行沖洗,保證車容不整潔、車廂不密閉不出工地。

二、總包單位做好建築垃圾處置管理工作。

1、工程開工後,總包單位應當及時向受監安監站書面報告本工地建築垃圾裝運處置方案(包括本工程施工節點、建築垃圾裝運計劃及具體實施時間和措施等),控制建築垃圾裝運處置的不規範行為。

2 、總包單位在文明施工方案及措施中,制定對建築垃圾運輸車輛進場作業的管理要求(具體措施),落實建築垃圾專管措施和人員職責,明確一名建築垃圾運輸責任人,負責督促做好車輛進場後的作業管理。

3 、建築垃圾裝運做到文明作業,不違反操作規程,風力達到5 級及以上時應當停止作業,待運建築垃圾做到密閉遮蓋存放。

4 、工地大門內設立車輛沖洗設備,總包單位督促運輸車輛保持車容車況整潔完好,嚴禁“滴漏跑冒”的車輛駛出工地。

5 、對不符合要求的運輸車輛,嚴禁進場裝運建築垃圾。

6 、對照有關規定要求,定期組織對本工地建築垃圾裝運作業的自查自糾工作。

7 、重視建築垃圾運輸車輛在工地作業時對周邊環境的影響,接受輿-論、社區及市民的監督,及時調查處理有關投訴並回復投訴人。

三、 總包單位應當接受監理單位對本工地建築垃圾裝運工作的監理,及時改正建築垃圾裝運管理的不規範行為。

四、 總包單位如有違反建設工地建築垃圾裝運管理規定的行為,監管部門將依法予以處罰。

告知方: 負責人: 承諾方: 負責人:   

日期:年 月 日

告知承諾書 篇5

本人(單位)申請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權公司)的股權投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投資公司),經仔細閲讀本告知承諾書內容後願意作出如下承諾:

1、本人(單位)用以出資的股權,系本人(單位)在股權公司享有完全所有權的股權,不存在權利負擔。不屬於下列情況之一:(1)未實際繳納的股權;(2)設定質押或被法院凍結的股權;(3)已出資其他公司的股權;(4)股權公司的股東約定不得轉讓的股權;(5)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務院決定規定的其他不得轉讓或限制轉讓的股權。

2、本人(單位)用以出資的股權,已經法定的評估機構評估作價,不存在違反規定高估或低估的情況。

3、本人(單位)用以出資的股權將在章程約定的出資期限前到股權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股東變更登記。

4、本人(單位)承擔因違反承諾所產生的法律後果。

股東(發起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