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信考試承諾書
我報名參加 20XX年全國醫師資格考試,我已閲讀並瞭解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醫師資格考試違規處理規定》、《衞生部關於修訂<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第三十四條的通知》的有關內容,經認真考慮,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1、報名時所提交的學歷證書、身份證明、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等材料真實、準確、有效。如違反上述規定,後果自負。
2、保證服從考試管理部門的安排,接受考務工作人員依法進行檢查、監督和管理。
3、保證持真實、準確、有效的本人長期身份證和准考證參加考試,在考試過程中誠實守信。
4、自覺維護考場秩序,嚴守考場紀律,遵守考場規則。
5、如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自願服從處理決定,接受處理。
承諾人(簽名):
年 月 日
報考醫師資格考試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我是報考參加20XX年醫師資格考試的考生,我已閲讀並知悉了〘醫師資格考試考場規則〙、〘衞生部關於修訂〖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第三十四條的通知〙(衞醫發〔20XX〕32號)等醫師資格考試相關規定,經認真考慮,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一、保證報名時按要求提交的報考信息和證件真實、完整、準確。
二、自覺服從考試組織管理部門的統一安排,接受監考人員的檢查、監督和管理。
三、保證在考試過程中遵紀守法、誠信守信。
四、同意國家醫師資格考試管理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對醫師資格考試考場規則和醫師資格考試違規處理規定所做的修改。
五、如違反上述承諾,根據〘衞生部關於修訂〖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第三十四條的通知(衞醫發〔2019〕32號),自願接受處罰,並願意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後果。考生簽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