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使用承諾書(通用3篇)

道路使用承諾書 篇1

郴州自來水公司(施工單位:湖南交安建設有限公司)。 施工方在進行郴州市安全供水高速通道華太路和華府路標段工程施工時,需經過華太路交駱仙路以及華太路交華府路道路下方,因施工時要破除道路進行埋管,進行半開挖半通車施工。會對道路造成損壞,故施工方作出以下承諾:

道路使用承諾書(通用3篇)

1、 施工方在施工時,對開挖灑落的泥土等的雜物,將安排人員及時清理,

2、 施工方車輛在施工過程中對道路造成損壞時,將及時進行修補,以確保道路能正常通行,

3、 在施工結束後,將對道路損壞位置進行原狀修復。

承諾方:

年 月 日

道路使用承諾書 篇2

尊敬的老師:

為了響應學校號召,維護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營造寧靜的校園環境,使自己靜下心來,提高學習效率,我鄭重承諾:嚴格遵守學校制定的關於《學生手機管理條例》。

違反規定,我願意接受學生手機管理規定的處罰規定。

簽字:

年 月 日

道路使用承諾書 篇3

為了加強叉車安全管理工作、預防安全生產事故,保障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本着以人為本的原則,叉車駕駛員自願向單位作如下承諾:

1.自願接受單位組織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做到不違章指揮、不違反叉車操作規程。

2.嚴禁酒後駕駛、疲勞駕駛、超速或超載駕駛。 做好日常的.餓維護保養工作,使用前必須檢查叉車是否完好,特別是:方向控制、喇叭、剎車、輪胎、燈光等,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和報告。

3. 離開叉車或不用時應拔下鑰匙,妥善保管不得借給他人使用,否則後果自負,發生重大事故,追究其法律責任。

4. 如發現違章作業,車輛鑰匙未取下或鑰匙借給他人將處50-200元/次的罰款

單位主要負責人: 承諾人簽名: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