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變辦公承諾書(精選3篇)

住宅變辦公承諾書 篇1

住宅變辦公承諾書(精選3篇)

x有限公司從事無污染、不擾民、無安全隱患經營項目,將地點作為該企業住所(經營場所)登記使用,該登記不改變住宅性質,不作為房屋徵收和拆遷補償依據。

特此承諾。

承諾人:

時間:X年XX月XX日

住宅變辦公承諾書 篇2

尊敬的各位業主:

本人 ,身份證號: ,是惠州市惠城區鵝嶺南路69號一城峯景(畔山豪園) 棟 號房業主,為秉承創建和諧社區的宗旨,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本人承諾在取得經利害關係業主同意下的住宅改為辦公或經營用房,遵守小區管理規約及相關規定,同時,每月準時向物業管理處繳納物業費用。

如果本人將住宅改為辦公或經營性用房,未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經有關利害關係的業主同意,有關利害關係的業主請求排除、消除他害,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的,由本人履行相關法律責任並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

承諾人:

時間:X年XX月XX日

住宅變辦公承諾書 篇3

尊敬的各位XX大廈業主:

我們已取得南寧市XX大道號XX大廈XX室(以下稱“該室”)業主的同意,將該室作為商務辦公場所使用。為取得各位利害關係的業主同意,現我們承諾,僅將該室作為商務辦公場所使用,不干擾各位業主生活起居,並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物業管理規約的規定。

特此承諾!

承諾人:

時間: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