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信和辭職申請

辭職信:通知公司離職的文件

辭職信和辭職申請

寫明辭職的時間、原因沒有其他特別約定,俗話來説就是“跟你説一下,我將在三十天後離職了,你們準備交接辦退工吧”。

對於這種辭職報告,公司是否批准都沒有法律效力,在此辭職通知簽署日起三十天後,就是勞動合同解除日。

辭職申請書: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意向書

往往含有“望批准”、“請領導批准”“申請批准”這一類的詞彙。

對於這種辭職報告,公司是否批准就成為能不能解除勞動合同的關鍵。公司可以批准,也可以不批准。如果不批准的,雙方就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因此,在公司收到員工的離職報告時,要分辨清楚員工提交的離職文件到底是辭職通知還是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意向書。

注意:在公司規章制度中必須規定:口頭辭職、電子郵件辭職、手機短信辭職等行為無效,必須按公司規定以書面形式提交辭職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