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幹部檢舉信怎麼寫【三篇】

篇一

村幹部檢舉信怎麼寫【三篇】

尊敬的各級部領導:

您們好!

己是第三次寫這封信了,不知道是什麼原因,但到現在還未見處理結果,無論是否引起您們的重視,我們將一如既往,各位村民代表將永不放棄地向上級部門投送報告。

針對常寧市勝橋鎮合泉村書記:xxx,為使自己爭當第三屆書記及村長,一直施展非法手段選主,目的可以貪到1000多村民國家的各項農村補貼的金錢利益,有關他任職以來,風波未停,一波再起的趣味醜聞,我想上級也許瞭解,但在這裏有必要再次補充説明他的行為:

1.身為村委書記自行帶頭超生三胎,兩個弟弟超生四胎,請查户口薄。

2.選主期間,利用幫助過的超生家庭成員拉票爭當連任書記。

3.善用職權,逼迫超生良家婦女,陪同外出旅遊一個月的條件來減免罰款不。

4.身為計劃生育專幹負責人,私吞近幾年來計劃生育部分罰款。

5.私吞20xx年至20xx年農保款,植保款,國家補助款。

6.私吞20xx年至20xx年退耕還林國家補助款。

7.私吞近幾年來己去逝之五保户老人每年國家補助款。

8.善用職權私吞代村民辦理建房證費用。

9.私自變賣村內六組大型水排抽水機電設備之費用。

10.身為村委書記,拉幫結派,不顧村民感受,村民出錢修路不受理,自行修到自己家門口。

11.為了爭當書記,村長等職務害怕落選,未能提前三天通知公平竟選,而是策劃在7月5日趕板橋市場這一天,部分村民上市場去了,利用這個空檔,當天上午通知,就立即選主,同時把在廣東打工的兄弟和計劃生育超生受益家庭(彭仲義超生三胎)的兄弟,全部從廣東叫回來,並報銷來回車費,利用他們強行拉票,全村一千多人,在家三百人左右,為何選票有一千多張,多出廢票全部變成有效票,不可思議,太明顯了,嚴重違範選主法。身為鎮長謝愛平,爭一隻眼閉一隻眼,害怕被村民打他,還請爛仔黑 社 會人員作為自己的貼身保鏢,出場選主會,不可思議未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據説鎮長:xxx跨下海口承諾xxx説:“只要我在勝橋鎮一天,書記就是你的,選不選只是一個形勢,計劃生育我幫你搞定,書記當不了,當個村長也是一把手,照樣可以掌握大權,即是我調走了,花點錢也可以幫你搞定”。

這樣的鎮政府領導真是敗類!有關上述這麼多違紀違法事項,無人管、無人問,為何還可以這麼囂張?

後台是誰,不得不讓我們引起反思?

這證明村幹部與鎮幹部之間的利益特殊的存在。

1.為什麼超生三胎還可以連當三屆書記、村長鎮級領導為什麼不依法處理呢?

2.為什麼選主不提前三天通知,村民的投訴,鎮委書記為何不引起重視,為什麼不進行重選?

為什麼一次性海選還能成功告局?

以上請上層政府領導再次引起重視,對這個製造麻煩,給政府拖後腳和敗類書記,鎮長、鎮委書記,應給予免職或降職,清算帳務,讓村民知道這個社會還是有清官和父母官真正存的在。

事項情節嚴重,請政府一定要嚴加查辦,調查時請找正義村民,請不要先找鎮領導調查,以免通知xxx事前準備,而調查失敗。

我們合泉村全體村民共同期待各級領導處理結果,我們村全體黨員和老幹部都願意接受您們的採訪。

此致敬禮

湖南省常寧市勝橋鎮合泉村村民代表

篇二

尊進的張掖市紀委領導:

您們好!當前,黨中央號召全體黨員認真學習黨章,堅持執行黨章及第八條規定,轉變工作作風反腐倡廉和“上打老虎,下打蒼蠅”的決策大塊人心。

為此,現將張掖市甘州區龍渠鄉木龍村黨支部書記侯緒德,村主任楊學東,文書李東讓任職以來貪污腐 敗,弄虛作假,欺上瞞下等諸多問題向政府作如實反映。

一、木龍村小區修建

20xx年7月,木龍村小區開始修建,在籌建招標期間,書記侯緒德利用職務之便,承攬修建小區4號、6號兩幢樓(表面由開發商包攬,實際為其本人),因其無資質,無技術,導致4號樓出現重大質量問題,嚴重威脅小區居民安全,其中本村村民武華珍所居住房屋屋面在裝修期間塌落一平米。為掩蓋此事,侯緒德本人與武華珍私下談判,由侯緒德本人補償其現金兩萬元並許下以後小區的硬化工程將全部由武華珍承攬。然而其後由武華珍承攬的硬化工程存有嚴重質量問題,小區居民多有怨言,但村委會依然給予合格驗收。

在小區主體施工完成後,文書李東讓利用職務之便,承攬小區所有樓房鋁合金窗户製作安裝工程,但其所用材料完全不符合小區招標要求和國家標準,全為非標劣質產品,小區居民在入住後發現窗户多有變形、走風等嚴重質量問題,小區居民極不滿意,但村委會串通一氣,依然對其給予合格驗收,文書李東讓從中獲利10萬餘元。

二、荒地開發

20xx年8月,書記侯緒德,主任楊學東兩人以村集體開發荒地為由,獲取國家投資水利設施一套,然隨後開發的荒地均被其二人私人所佔有(其中侯緒德150畝,楊學東100畝),國家所投資水利設施也被其私人所佔有。全體村民因侯緒德與黑惡勢力有來往,因而敢怒不敢言。

三、國家保障性住房投資款

20xx年7月,小區7號樓開始修建,因小區七號樓屬於國家立項保障性住房,所以獲得國家投資70多萬元,投資款到位後,書記侯緒德,主任楊學東,文書李東讓收取7號樓住户一折通及名章,將此款領取至居民一折通上,但同日又從所有居民一折通上提走卻為給居民説任何理由。後經人舉報,龍渠鄉副鄉長王小燕負責查辦此事,當時其三人給的説法是待小區7號樓建設完成後再和7號樓居民具體結算,但如今7號樓已建設完成且居民都已入住,卻仍未見到投資款,其三人也閉口不提此事,這嚴重違反國家保障性住房投資款的政策要求,希望上級政府嚴查此事。

四、聯村、聯户、扶貧款

為響應黨的號召,畜牧局與地震局對木龍村給予了聯村、聯户、扶貧幫助,20xx年由畜牧局、地震局給予困難家庭每户扶貧款200元,經我本人與畜牧局、地震局相關負責人聯繫後證實此款已撥付至本村村委會,但困難家庭卻至今未見此款,後詢問村委會其給予的説法是並未見到此款,因此本人懷疑此款已被侯緒德,楊學東,李東讓三人貪污,望上級政府嚴查此事。

本人代表木龍村全體村民,向政府請 願,望政府能嚴查其三人貪污腐 敗之事,還木龍村全體村民一個公道。

舉報人:木龍村村民

篇三

尊敬的盛市長:

您好!我叫xx,是xx辦事處xx社區居民。現向您檢舉揭發我社區書記李xx利用職務之便,肆意侵吞集體錢財的嚴重違法犯罪行為。

一、巧立名目,侵吞集體鉅額拆遷補償款

市政府在修建金鶚中路的綠化帶時,徵用了我社區的辦公大樓和用地,但補償款一直沒有到位。作為遺留問題,20xx年,樓區政府專門向市政府作岀了要求補償的請示報告,市政府形成了會議紀要後向李家衝社區補償了70萬元的拆遷補償款。20xx年底,補償款到帳50萬元後,時任李家衝社區主任李xx就將該款定為社區“創收”經濟,並以“創收”經濟可拿30%的回扣為由頭,私自在社區財務上領走了23萬元,加之他以該筆款項到帳需要協調經費為藉口拿走的8萬元,共計31萬元整被他領走私吞。後來社區有人認為這筆錢是市政府應當補償給社區的徵地拆遷款,事實清楚,更有樓區政府的請示報告和市政府的會議紀要明確,不是社區的“創收”經濟,私人不能拿回扣也沒有先例!特別是李xx自己是社區工作人員,為社區工作是他的職責和義務,在工作範圍內搞有償服務,拿回扣是變相的貪腐行為!更何況該款項是市區政府辦事處社區根據事實依法依規協調處理的結果,也並不是李xx或某一個人的功勞!為此向上級進行舉報。

事後在三眼橋紀委的調查下,李xx將其中的23萬元退回。但他為了自圓其説和開脱自己,李xx叫一個要叫餘國洪的人來退的錢。這樣李xx解釋説法這23萬元錢其實他自己沒得,而是他將錢付給了餘國洪,理由是因為市政府當時專門處理這件事情的具體負責人叫陳漢文,而陳漢文和餘國洪是湘陰縣老鄉,這50萬元是餘國洪找陳漢文要來的,所以這23萬元的回扣是給餘國洪的好處費。這退回的23萬元錢根本不是餘國洪退的,他也從來沒拿過這筆錢。事實上是李xx為了幫自已過紀委調查這關,利用職務之便用李家衝社區集體的名義從南環路集貿市場舊改項目原墊資人廖立新、李勝良處借的。李xx做了大量工作後要求餘國洪為他頂槓渡難關,再由余國洪的兒子將錢退還到社區的。而真正原來被李xx領走的23萬和8萬元早被他私吞了。這23萬元退回來不到一個星期,李xx又巧立名目以南環路集貿市場補償之名用假協議做假帳將錢再次領走,並且他還偽造一個李家衝社區的支部同意支付這23萬元回扣費用假會議紀要和協議,並將紀要的時間提前,然後逼着每個支部成員在紀要和協議上簽字,他也冒充餘國洪在協議上籤了字。他做這些文章的目的是用支部集體行為的假像來掩蓋他個人的貪污行為!這23萬元被李xx再次領出來後,他並沒有將這筆錢還給廖立新和李勝良,而是再次被他侵吞。廖立新、李勝良處的23萬元借款則由社區的集體償還!市政府補償給社區的70萬元在只到帳50萬元的情況下,就這樣一被李xx用各種手段套走了兩個23萬元另加一個8萬元共計51萬元整!在整個事件中,他貪污的膽子一次比一次丈,手段一次比一次隱蔽!試問一下市長?合理會法的徵收補償款是不是“創收”經濟?集體應該所得的徵收補償款該不該讓私人拿30%的回扣作為提成?根據市政府會議紀要按正常途徑支付給社區的徵收補償款是不是需要私人中介並支付費用?作為社區工作人員,李xx在職責範圍內的工作是不是可以額外領取報酬?李xx這種不擇手段,膽大妄為貪污行為是不是應該受到黨紀國法的嚴懲?

二、在社區辦公樓建設的工程支付款中,變相支付,套取私分鉅額集體錢財

原五里鄉鐵爐村經區劃調整後劃分為古井和李家衝兩個社區,區劃調整時原鐵爐村的辦公樓(現古井大樓)正在修建,根椐協議,建成後的辦公樓由兩個社區各得一半,建設費用也由雙方各承擔一半。因區劃調整後李家衝社區和古井社區分別隸屬於三眼橋辦事處和五里牌辦事處,為了慎重,辦公樓的建設成本由樓區紀委牽頭進行了審計,牽頭負責人為樓區紀委原副書記沈小初。經審計辦公樓的總建設成本為420萬元整,審計結果得到了區紀委、李家衝社區、古井社區及基建方的認可,並由雙方支居委全體成員及基建方進行了簽字確認並辦理了辦公樓的移交手續。420萬元的總費用兩個社區各承擔2xx萬元,在區劃調整前,原鐵爐村就已支付了130萬元給基建方,實則各社區應支付145萬元即可,但李家衝社區未經集體討論,在李xx的操縱下,他私自和基建老闆簽訂了一個虛假的>,根據假協議社區共向基建方支付了270萬元,而且目前仍下欠20萬元。變向套取,多支付了xx0多萬元!在已辦移交,沒有新增任何建設的情況下,為什麼同樣一棟辦公樓,同樣是一半,同樣的審計結果,我們質疑李家衝社區和古井社區支付的工程款為什麼不一樣?為什麼由區紀委牽頭多方認可的審計結果李xx能私自輕而易舉的更改而沒有一點嚴肅性?為什麼>至今別人無法看到?而且更為稀奇的是李家衝社區每次付款都是由李xx親自一手經辦,既不要基建方來人,也不經過社區財務工作人員來辦理?而且全部都是現金支付?如20xx年1月3日晚,李xx在外借款後一次性向基建老闆支付了80萬元的工程款,但在整個支付過程中,社區財務報賬員李秋華既沒有看到李xx借來的錢,也沒有看到李xx是怎樣向基建方支付的工程款?她得到的只有李xx拿來的一張收據!請問市長?社區的財務紀律允許這樣亂來嗎?李家衝社區的財務公開是真的嗎?多支付的這100多萬元去向不明,誰拿走了可以查嗎?李xx這種瘋狂造假做假,違法亂紀的貪腐行為有人管嗎?

三、賤買集體資產,損公肥私,造成社區資產流失和經濟的巨大損失

在市八中臨街有8個黃金門面屬李家衝社區所有,8個門面在20xx年的評估價值平均為52萬元/個,總價值400萬元。20xx年底,未經集體討論,李xx以這8個門面作為抵押在外借款140萬元,借款利息為3分的高息。到20xx年初,李xx再將門面以20萬元/個的價格買給借款人,並且還按3分的高息共計向借款人支付了借款利息75。6萬元,也就是説這些價值最少52萬元/個的8個門面,最終是按約8萬元/個的價格賤買掉的!而借款人和買門面的人均為李xx自己和他弟弟李嶽君(不信到門面經營户中一問就知道)。這些價值400多萬元的黃金門面就這樣輕而易舉的按60多萬元的價格變成了李xx和他弟弟的財產!請問市長,我們黨和政府能否容忍李xx這種做法?他這種損公肥私的做法視天理何在?視黨紀國法何在?

盛市長,李xx在20xx年曾因貪污受賄和誣陷他人被樓區紀委進行過黨內嚴重警告處份,我以上反映的都是事實,證據確鑿!這些還只是李xx違紀違法、貪贓腐 敗的一部分!今後我會不斷的舉報,如不屬實,我負全部法律責任!我充分相信您是一個好領導,我也相信黨的政策一定會對李xx這隻“蒼蠅”進行嚴肅打擊和處理!

李家衝社區居民: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