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管所介紹信(精選5篇)

車管所介紹信 篇1

車管所:

車管所介紹信(精選5篇)

茲有我公司(身份證號為:)去車管所辦理領取臨牌事宜,望車管所領導予以辦理。 感謝為感!

*有限公司

(蓋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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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存根的介紹信。

這種介紹信有固定的格式,一般由存根、間縫、本文三部分組成。

1.存根

存根部分由標題(介紹信)、介紹信編號、正文、開出時間等組成。存根由出具單位留存備查。

2.間縫

間縫部分寫介紹編號,應與存根部分的編號一致。還要加蓋出具單位的公章。

3.正文

本文部分基本與便函式介紹人相同,只是有的要標題下再註明介紹信編號。

車管所介紹信 篇2

車管所:

茲有我公司(身份證號為:)去車管所辦理領取臨牌事宜,望車管所領導予以辦理。 感謝為感!

*有限公司

(蓋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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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介紹信的概念

介紹信是介紹派出人員的身份和任務的專用信件。

二、介紹信的作用

1.介紹信主要是用來聯繫工作、洽談業務、參加會議、瞭解具體本職情況時候的自我解釋與説明。

2.對於持信人而言,介紹信具有介紹、證明雙重作用。

三、介紹信的種類

一般的介紹信主要有兩種形式:一種是便函式的介紹信,一種是帶存根的介紹信。

車管所介紹信 篇3

車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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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信有固定的書寫格式:

一、第一行正中寫“介紹信”三個字,用大號字。

二、第二行頂格/寫聯繫單位的名稱或個人姓名,姓名後要加“同志”“先生”等稱呼,下加冒號。

三、第三行空兩格起寫正文。正文中要如實填寫受派遣人員的姓名和基本情況,並用簡明扼要的語言寫明要接洽的事項和對接洽單位的要求等。

四、寫表示敬意或祝願的話,如緊接正文或另起一行空兩格寫“此致”,然後在下一行頂格寫“敬禮”之類。

五、右下方上下兩行分別寫明介紹單位的名稱或個人的姓名和介紹日期,單位介紹要加蓋公章。

六、最下一行左方註明有效日期,如“×月×日前有效”或“有效期×天”等,天數要大寫。

車管所介紹信 篇4

車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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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管所其他業務

1.機動車和駕駛證業務監督崗

處理機動車、駕駛證業務崗反映的問題;處理業務領導崗退辦的不符合規定的有關手續;查驗各崗位的業務台帳,按規定公佈辦理登記的有關情況;監督工作紀律;受理羣眾投訴。

2.考試監督崗

處理考試崗反映的問題;安排科目二、科目三的考生考試;現場抽查科目一、科目二考試情況,隨車抽查科目三考試情況;監督工作紀律;受理羣眾投訴。

3.業務領導崗

按職責和權限審核或審批機動車和駕駛證有關手續;審核進口機動車手續,監督各崗位辦理進口機動車牌證的情況;掌握髮牌發證數量;處理監督崗反映的問題;檢查監督各崗位的工作情況;受理羣眾投訴;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4.嫌疑車輛調查崗

處理機動車業務崗位反映的涉嫌走私、盜竊、搶劫以及無進口證明、非法拼(組)裝機動車的問題;複查具有走私、盜竊、搶劫以及無進口證明、非法拼(組)裝嫌疑的車輛,詢問嫌疑車輛的有關人員並做筆錄,及時移送有關業務部門立案偵查;定期將新登記車輛的信息與全國被盜搶機動車信息庫進行對比;其他執法部門辦理涉嫌走私、盜搶機動車案件需要查閲檔案或出具證明時,負責接待並協助辦理。

5.計算機管理崗

維護機動車、駕駛員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保證系統安全、正常運行,備份數據庫;按照規定辦理機動車、駕駛員有關信息的計算機查詢。

6.諮詢崗

解答羣眾提出的辦理機動車和駕駛證業務等問題。

車管所介紹信 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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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管所業務流程

初次登記

1.登記審核(受理)崗查驗申請人提供的手續是否齊全。符合規定的,接收有關手續,給申請人簽發《待辦單》,通知申請人交納檢驗費,並通知機動車檢驗崗檢驗車輛。接收的有關手續由車管所內部傳遞給檢驗崗。不符合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不符合規定的理由,退還全部手續,出具《退辦單》。

2.機動車檢驗崗檢驗車輛,符合規定的,在有關證、表上簽字,由車管所內部傳遞到登記審核崗。不符合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不符合規定的理由,出具《退辦單》。具有走私、盜竊、搶劫以及非法拼(組)裝機動車嫌疑的,送嫌疑車輛調查崗處理。

3.登記審核崗查驗機動車檢驗崗交來的手續,符合規定的,在有關證、表上簽字,送檔案管理崗。申請人提供的手續不符合規定,退給申請人並告知不符合規定的理由,出具《退辦單》。上一崗位辦理的手續不符合規定或有疑問的,報機動車和駕駛員業務監督崗處理。發現假手續,暫扣並交嫌疑車輛調查崗處理。

4.檔案管理崗複核登記審核崗交來的全部手續,符合規定的,在有關證、表上簽字,報業務領導崗審核或審批。有疑問的,報機動車和駕駛證業務監督崗處理。發現假手續,暫扣並交嫌疑車輛調查崗處理。

5.業務領導崗按規定的職責和權限審核或審批有關手續,符合規定的,在有關證、表上簽字蓋章,送檔案管理崗。不符合規定的,簽註處理意見,送機動車和駕駛證業務監督崗處理。

6.檔案管理崗簽發《發牌通知書》,送牌證管理崗。屬進口機動車的,按進口機動車登記審批管理規定的程序報批。

7.牌證管理崗通知車主交納税、費,憑《發牌通知書》和税、費繳納憑證發牌,收回車輛照片,送檔案管理崗。

8.檔案管理崗制證,送牌證管理崗。

9.牌證管理崗發證。

10.檔案管理崗將檔案入庫。

初領駕駛證

1.駕駛證業務受理崗受理申請,給申請人簽發預約考試憑證。

2.駕駛員考試崗預約考試,對申請人考試。考試合格的,在有關證、表上簽字,將學習駕駛證有關資料送檔案管理崗。不合格的,終止考試,在有關證、表上簽字,並告知申請人不合格的原因。有疑問的,報考試監督崗處理。

3.檔案管理崗複核機動車學習駕駛證有關資料,符合規定的,在有關證、表上簽字,報業務領導崗審批。有疑問的,報機動車和駕駛證業務監督崗處理。

4.業務領導崗按規定的職責和權限審批有關手續,符合規定的,在有關證、表上簽字,送檔案管理崗。不符合規定的,簽註處理意見,送機動車和駕駛證業務監督崗處理。

5.檔案管理崗制證,送駕駛證業務受理崗。

6.駕駛證業務受理崗發證。

7.檔案管理崗將檔案入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