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申請書

公司清算申請書一:

公司清算申請書

申請人張某某,男,漢族,20xx年6月15日生,住址北京市海淀區某小區8號樓606,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股東。

申請事項

依法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組對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進行清算;分割剩餘資產,維護申請人之合法利益。

事實及理由

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該公司有張某某、李某及王某三位股東,公司住址是北京市海淀區某商務大廈c座11層,李某任公司法定代表人。20xx年11月20日,該公司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銷營業執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條第四項的規定,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因被吊銷營業執照而解散。該公司解散之後,本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條的規定,在解散事由(吊銷營業執照)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但時至今日,已過去一年半多的時間,仍不能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為此,申請人身為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東,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二)第七條第三款之規定,特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組對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進行清算。

此致

北京市某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張某某

20xx年5月21日

公司清算申請書二:

申請人:……………

被申請人:**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公司股東:**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公司股東………………。

申請事項:請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組強制對中農草業有限責任公司進行清算

事實和理由:—*學院請求解散被申請人**有限責任公司一案業經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於20xx年8月18日 作出(20xx)一中民終字第××號民事判決。根據該終審判決,被申請人**有限責任公司已於20xx年8月18解散。

由於被申請人公司章程規定所有事項均需要全體股東一致通過方為有效,而公司股東之間矛盾重重,故公司雖於20xx年9月4日舉行了股東會議,但無法就清算組的組成形成有效決議,因而無法在法定期間內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而公司的實際控制人股東**學院不斷侵害公司和其他股東的合法權益,長此下去,勢必嚴重損害股東的利益。為維護股東的合法權益,申請人特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二)》第7條第3款之規定請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組對被申請人**有限責任公司進行清算。

此致

北京市××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