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大病救助申請書大綱

農村大病醫療救助對象:是指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優撫對象、農村特困救助對象、五保對象、福利機構集中供養的城鎮無勞動能力、無經濟來源、無法定贍養關係的“三無”對象及林區政府批准的其它需要特殊救助對象。

農村大病救助申請書大綱

農村醫療救助申請範文

xx民政部門:

本人xxx,女,xx族,現年xx歲,家住xxx村。

我於XX年8月份,突感心跳異常,並伴有頭暈等症狀,後經遵義醫學院、重慶西南醫院確診為風濕性心臟病,心臟瓣膜鈣化病變,必須馬上做心臟手術,換心臟瓣膜。於是,XX年9月5日住進遵義醫學院,並於XX年9月10日進行了心臟瓣膜置換手術。在遵義醫學院住院手術治療11天,花去費用9萬餘元。由於這種手術後仍須定期檢查和終身服用藥物,後續治療費用也是個無底洞。

由於我家住農村,沒有什麼經濟來源,之前的手術治療已讓我的家庭負債累累,我又失去了勞動能力,我的家庭已經不堪重負,後續治療怎麼辦呢?萬般無賴之下,我只有向民政部門求助,懇請市民政部門給予幫助!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申請日期:

農村大病醫療救助申請、審批程序

一、個人書面申請

1、申請人(户主)向村(居)民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填寫申請表(一式兩份),如實提供户主身份證複印件、户口簿複印件、鄉鎮、縣級以上醫院醫療診斷書、醫療費用單據和農村合作醫療機構報銷的憑證或證明(不含臨時看病費用)、必要的病史材料;

2、經村(居)民代表會議評議同意後,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

分散供養和集中供養的五保户,由所在地村居民委會或敬老院直接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

3、村(居)民委員會每年應將享受醫療救助的人員名單、救助金額向村(居)民張榜公佈,接受羣眾監督。

二、鄉鎮政府審核

1、鄉鎮人民政府對上報的申請表和有關材料,可以採取入户調查、鄰里訪問以及信函索證等方式,對申請人的醫療支出和家庭經濟狀況等有關情況進行逐項核實,在10個工作日內,將符合條件的報送民政局審批,不符合條件的,簽註理由後逐級退回申請人。

2、鄉鎮民政工作站在接到縣民政局劃撥的醫療救助資金後,必須在10日內發到被救助人手中。

三、縣民政局審核

1、縣民政局對鄉鎮上報的有關材料進行復審核實,對符合醫療救助條件的家庭,協同有關部門核准其享受農村大病醫療救助金額,每半年審批一次,救助及時劃撥鄉鎮民政工作站。

2、經審核,對不符合條件的,應出具書面理由,退回鄉鎮民政工作站。

3、縣民政局在鄉鎮上報後15日內辦理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