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申請委託書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組織法律援助的律師,為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人給予無償提供法律服務的一項法律保障制度。 特殊案件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是盲、聾、啞或者未成年人沒有委託辯護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最高徒刑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應當獲得法律援助。下面是由小編為大家帶來的關於法律援助申請委託書,希望能夠幫到您!

法律援助申請委託書

法律援助申請委託書

本人: (身份證號 )委託 (身份證號 ),

系本人 (與本人關係),辦理 案法律援助申請有關事宜

委託權限如下:

1.代為提出、變更、撤回法律援助申請以及相關材料;

2.代為簽訂委託代理/辯護協議;

3.代為簽收法律援助機構相關法律文書

委託人(簽字):

年 月 日

【拓展閲讀】

法律援助重要意義

法律援助在政府保障公民合法權益、發展社會公益事業,實現“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則,健全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保障人權等方面有着極為重要的作用。其戰略意義則主要體現在以下幾點:

第一,法律援助是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具體體現。

第二,法律援助是依法治國得以實現的有力保證。

第三,法律援助有助於夯實黨的執政基礎,鞏固黨的執政地位。

第四,法律援助有利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第五,法律援助是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的內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