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消防檢測委託書

篇一:消防檢測委託書

有關消防檢測委託書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山東省消防條例》第二十八條相關規定,我單位委託你公司對 工程(項目地址,建築面積)進行建築消防設施安裝質量檢驗業務。

現委託檢測下列建築消防設施中的第項建築消防設施進行檢測。(並在“□”內劃“√”)

1.消防供配電設施□

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3.消防供水系統□

4.消火栓、消防炮系統□

5.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6.自動跟蹤定位射流系統□

7.固定泡沫滅火系統□

8.氣體滅火系統□

9.乾粉滅火系統□

10.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11.機械排煙系統□

12.擋煙垂壁□

13.火災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誌系統□

14.消防應急廣播系統□

15.消防電話系□

16.防火分隔設施□

17.消防電梯□

18.漏電火災報警系統□

19.滅火器□

申請表中所填寫的消防設施數量應與圖紙設計一致,如申報數量與實際現場數量不符,將以檢測現場與圖紙審核為準。

委託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委託書一式三份:一份送檢測機構,一份抄送青島市公安消防支隊,另一份存檔。

篇二:消防驗收委託書

致:XXX消防大隊

茲委託 代表我單位辦理的竣工驗收消防備案相關事宜

被委託人姓名:性別: 職務: 身份證號: 委託有效期: 年月日至 年月日

委託範圍:1.提供相關材料;2.簽署相關消防法律文書。

該被委託人代表我單位所簽署的一切條款文件,我單位均予以確認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委託無轉委託權,特此委託。

特此聲明!

委託人名稱(加蓋公章):

法定代表人(籤 字):

被 委 託 人(簽字):

郵 編: 傳 真:

固定電話: 手機號碼:

緊急聯繫人:聯繫電話: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