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委託書合同(精選5篇)

實用的委託書合同 篇1

委託人(被代理人):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實用的委託書合同(精選5篇)

受託人(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如下合同:

一、甲方自願將自己位於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_________號_________單元_________室的房產委託乙方代理銷售。

1.該房產房屋所有權證號為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 、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使用權證號為_________號,建築面積/使用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2.上述所售房產的基本情況為:

房型_________、結構_________、樓層_________ 、附屬設施__________。

3.該房產擬售價格為¥_________(大寫) 。

二、乙方接受委託後應按照《____市房地產中介行業規則(試行)》的要求提供服務、促成交易。

三、在房屋的交易過程中,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辦理權屬過户登記、房款交割、房屋管理權交接工作,保障交易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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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乙方協助甲方辦理完交易過户登記手續後,甲方應一次性付給乙方成交金額的_________%(超過_______萬的部分以_______%累計,低於_________元的按_________元收取)作為代理佣金。

五、甲方保證不與乙方介紹的客户私下聯繫,包括互留聯繫電話、地址等,否則視甲方有故意逃避代理佣金的行為。若私下成交,造成甲方利益受損或發生其他糾紛,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並且乙方有權提出兩倍於代理佣金的賠償。

六、甲方保證該房產權屬清晰,無財務糾紛,如甲方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致使乙方遭受損失,甲方應承擔責任並給予補償。

七、委託有效期為____________。

八、若在委託期內甲方已通過其它渠道售出該房產,則本委託合同自行終止。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並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可依法向xx市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

十一、本合同從甲方簽字、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_______(蓋章)

住址(單位):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實用的委託書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立契約書人委建人_________(甲方)與建方_________(乙方),本契約不動產標示委建事項經由甲乙雙方同意訂立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房地標示:

本契約房屋坐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地號土地內定名“_________”,經暫編號_________區_________棟_________樓的房屋一户。

第二條 房屋面積:

本契約房屋面積包括室內、陽台及走道、樓梯間、屋頂突物(僅限於水箱及樓梯間,其餘部分不計入)地下室、電梯間等公共設施分攤面積在內計約_________平方米,(實際面積以當地政府機關復丈後,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記載的面積為準),但雙方同意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記載面積加上本條前列(陽台走道、樓梯間等)公共設施分攤面積等,即相當於本契約所記載面積,若有增減,而其面積差額未逾百分之二時,雙方均不得異議,若增減面積誤差超過百分之二時,其誤差超過百分二部分,即以該户出售時的平均單價為計算基準,由雙方互為補償。

第三條 本大樓的屋頂除水箱、樓梯間外,乙方的投資、規劃,其使用權歸乙方,但乙方應對甲方提供較一般人優惠的服務。

第四條 本大樓地下室產權登記為本大樓全體所有人共有,地下室除機電設外,其餘場地如遇空襲時,應開放為公共避難場所,地下室平時作為停車場,由本大樓管理委員會統籌管理,其辦法另詳載於本大樓管理委員會管理章程。

第五條 甲方所訂購房屋的室內隔間裝飾及設備工程,其施工標準悉依_________市政府_________局核准的建造執照圖説按圖施工,如甲方要求變更或增減等,須徵求乙方意,惟屬大樓整體裝置者不得刪減,變更後的工程款由雙方協議定之,但以不少於本契約所定的工程款一次付清與乙方,甲方未繳清增加的工程款前,乙方不得施工,如雙方對變更後工程款未能達成協議或甲方拒絕或延遲交付所增加變更的工程款時,視為甲方取消變更或增減,乙方仍按本契約原定項目施工。

第六條 工程期限:本契約房屋建築工程,乙方應於本契約簽訂後_________月內工,自開工之日起_________工作天完工,並以開始申請使用執照為完工日期。但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不在此限,乙方不負遲延完工之責。

(一)甲方未依約定付款辦法的規定交付價款時。

(二)甲方要求變更內部隔間與設計,致遲延完工時。

(三)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如天災人禍或法律法規限制等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以致工程不能如期進行時。

(四)本工程屋外排水溝及巷道鋪設工程,不受本條約完工時限的拘束,電等的接通供應悉憑該公用事業作業程序而決定。

第七條 保固期限:

本契約房屋領到使用執照之日起,對本契約房屋建築結構,乙方應負責保固_________年,但天災或不可歸責於乙方的原因而發生損毀者不在此限(門、窗、玻璃及水電配件、油漆、瓷磚等乙方不負責保固)。

第八條 甲方訂購本房地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大寫)元整,包括下房屋及裝修土地價款。

(一)房屋及裝修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大寫)元整。

(二)土地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大寫)元整,包括建築基地,道路用及地上物補償金、土地改良費、公共設施用地等費用。

第九條 付款辦法:

本契約房地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大寫)元整,分為備款人民幣_________(大寫)元整,優惠貸款人民幣_________(大寫)元整,銀行貸款人民幣_________(大寫)元整,甲方應按下列進度,將分期付款表上的金額,經乙方通知於繳款期限內繳付乙方,絕不拖延短欠。

(一)繳付本約第十四條第一、三、四項約定應付的税捐。

(二)辦妥產權登記及代辦貸款等費用,並預付乙方四個月的利息。

(三)付清因逾期付款的滯納金。

(四)付清本房屋的所有優惠貸款。

第十九條 通知送達:甲乙雙方所為的徵詢、洽商或通知辦理事項均以書面本約所載住址掛號郵寄為之,有拒收或無法投遞致退回的,均以郵局第一次投遞之日期為送達之日。甲方的住址如有變更時,負有通知乙方的義務。

第二十條 其他事項:

(一)如甲方半途要求在本契約房屋變更設計,須以書面徵得乙方同意後託乙方辦理,所需工程費用經雙方議定價格後,差價由甲方於變更同時給付乙方,但經不減少於原定總價為原則,如甲方未在約定期間內給付時,乙方即視為甲方已取消變更設計的要求,乙方為避免影響工程的進度,得按原合約圖説施工,甲方無異議。

(二)乙方通知交屋並給遷入證明前,甲方絕不進行本約房屋自行裝潢施。

(三)本契約書於付清所定價款辦妥交屋手續、土地移轉登記完畢甲方領所有權同時,本契約書及本約有連帶關係的契約、附件,甲方得一併由乙方收回作廢。

第二十一條 本契約的約束與效力:

(一)甲方未付清房地價款及未取得乙方同意前不得將本契約房地的權利義務自行轉讓他人,但經雙方同意後,本契約所約定事項對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的受讓人合法繼承人具有同等約束力。

(二)本契約附件視為本契約的一部分,與本契約具有同等效力,附件未定的,依據本契約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 未盡事宜:

本契約如有未盡事宜,必要時由甲乙雙方洽定。

第二十三條 契約分存:

上述契約事項經雙方同意,恐口頭無憑。特立本契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並自簽訂日起升效,印花税由甲乙雙方自貼銷。

第二十四條 有關本契約的權義,雙方同意以_________法院為管轄法院。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實用的委託書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委託方(甲方):湖北x有限公司

承接方(乙方):湖北空間環境設計工程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原則,結合室內裝飾的特點,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委託乙方承擔室內裝飾設計,並達成如下協議(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補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託室內設計的地址:湖北省xx公司辦公大樓

設計內容:一層大廳、三層中型會議室、四層經理辦公區、五層大會議室

建築面積約1200平方米。

二、經雙方協商,甲方委託乙方室內設計,乙方收取設計費共計人民幣38800元。計幣叁萬捌仟捌佰元整。

甲方應在20xx年12月5日首期付50%設計費,計幣壹萬玖仟肆佰元整。並與乙方約定上門測量的時間和地點(20xx年12月10日)。乙方設計師在測量後8天內完成平面佈置圖、頂面佈置圖和效果圖。

三、乙方完成初步設計方案後,甲方至乙方處看圖,與設計師經過溝通同意,由雙方簽字確認。甲方應支付30%設計費,計幣壹萬壹仟陸佰肆拾元整,乙方在20xx年12月19日至20xx年1月19日,共30天完成全套裝潢設計圖及施工圖紙,甲方到乙方處取圖,並約定設計交底日期,此時甲方支付乙方15%設計費,計幣伍仟捌佰貳拾元整。餘下5%尾款在工程開始後半個月內付清。

四、全套圖紙完成後,甲方如有更改意見,再與乙方設計師溝通。乙方根據協商方案,繪製更改圖紙,由雙方簽字確認,施工過程中設計師應有四次去現場放樣及指導施工,以達到設計效果,如施工方另有要求設計師出現場,則按800元/天,每次2—3人收取費用。

五、如甲方或業主方推翻已確認施工方案,另行設計按每平方米60元收取設計費。

六、違約責任:

1、乙方未在約定時間內完成設計圖且延期時間在20天內的,每延期一天應當支付設計費總價的3%違約金給甲方。

2、乙方延期30天以上未完成設計圖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退還甲方的設計費用,並承擔設計費總價30%的違約金。

3、乙方無故終止合同,除退還甲方所交的設計費用外,還應按合同規定的設計費總價的30%作為違約金付給甲方。甲方如要求乙方修改圖紙,圖紙完工時間由雙方另行約定。

七、設計合同經雙方簽字認可後,甲方必須按合同約定支付設計費。如甲方中途反悔,乙方不再退還已收取的設計費。

八、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向XX市室內裝飾行業協會申請調解或向消費者協會投訴。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不成時,可以按本合同約定(將以下不選定的解決方式劃去):

(1)向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中包括附件、補充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日期:日期:

簽定合同地址:

實用的委託書合同 篇4

合同編號:

簽定時間:

合同有效期:

委託方(甲方):

居間方(乙方):

居間方(以下簡稱乙方)受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的委託,就委託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 委託事項:

2. 居間報酬:

1. 乙方居間工作成功的標誌為;乙方在居間工作成功後取得居間報酬。

2. 雙方同意乙方的居間報酬為該同業存款總額的x%,甲方需在乙方居間工作成功後1個工作日內完成乙方居間報酬的支付。

3. 甲方需將乙方的居間報酬支付到乙方指定的帳號,並提供支付成功的憑證作為完成支付的證明。

4. 本居間合同簽定,甲方需將等同於乙方居間報酬總額的銀行承兑匯票(背書後),連同本合同一份,押至雙方指定之律師事務所。乙方居間工作成功並甲方完成乙方居間報酬支付後,甲方取回該承兑匯票,如果甲方違約,則乙方取走該承兑匯票。

3. 保密條款:

1. 如果沒有雙方明確表述的書面許可,雙方及其任何附屬機構都不應在任何情況下要求或接受任何來自對方已提供的資源的業務,也不應在任何情況下接近、聯繫、要求或操作與上述資源的交易。 雙方應確保有關對方的業務和其附屬機構信息的完全的機密性,除非在對書面許可同意和承認的情況下才可透露與合作方有關的信息。

2. 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應欺騙對方或嘗試欺騙對方或意欲加入此交易的相關方面,並應盡全力保證原始的交易代碼、數據和私人信息不受改變。

3. 雙方都不應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任何一方提供的聯繫人的信息,並且不應直接或間接地與對方提供的聯繫人進行議價、協商或交易。

4. 違約責任:

1. 一旦簽約的任何一方發生了欺騙的行為和事件,不管是直接的還是間接的,欺騙的一方有法律義務承擔與交易中應提供的最大服務相當價值的金錢賠償,還應加上包括賠償所需的法律費用等在內的各種費用。

2. 甲方和興業銀行北京分行的貸款關係,和乙方無關。

3. 雙方進一步贊同與本協議的任何部分有關的或導致的任何矛盾、糾紛、爭吵或違約行為,如不能在雙方內部解決的話,應根據法規交由仲裁和決斷。任何由仲裁者所作的決定或判斷都應是最終的和由法院強制執行的。

第五條、其他:本合同一式五份,雙方各執二份,一份交由指定律師行保管。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即時生效。

委託方

地址:

電話:

郵政編碼:

開户銀行:

帳號:

居間方:

地址:

電話:

郵政編碼:

開户銀行:

帳號:

實用的委託書合同 篇5

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吳建輝律師為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全面、勤勉、謹慎的法律服務。

二、根據常年法律顧問協議,乙方的服務範圍(包括如下內容但不限於該內容):

1.為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書。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等有關法律事務文書。

3.接受甲方委託、參與一般性的經濟合同談判。

4.應甲方要求,向甲方員工進行法律宣傳教育,提供法律培訓服務。

5.為甲方瞭解債務人及業務相對人的資信和履約能力提供服務。

6.為甲方行使股東權利,對其參股、控股公司進行法律監控提供服務。

7.接受甲方委託,提供其他法律服務。

三、根據常年法律顧問協議,乙方服務方式及保證:

1.乙方不定期或者定期到甲方集中辦理法律事務,如遇緊急情況,乙方律師隨時提供法律服務。乙方律師應及時告知甲方有關服務情況,每年年終和本協議終止時,乙方律師應當向甲方提供書面情況報告。

2.乙方為甲方提供服務在本協議有效期間,保證不再給甲方訴訟、仲裁相對人提供法律服務。但該訴訟、仲裁相對人在本協議簽訂之前與乙方已經簽訂有常年法律顧問服務協議的,則應另行議定。

四、甲方配合義務:

1.甲方應指定專門機構或一名具有法律專業知識人員負責與乙方律師聯繫。

2.甲方應向乙方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如因甲方提供相關資料虛假或者不充分,雖經乙方律師應盡謹慎義務而仍未能避免出現的結論性錯誤,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乙方律師辦理甲方的事務時,甲方應無償向乙方律師提供辦公場所,辦公用品等必要的辦公條件。

五、律師服務費用的核定及支付:

1、甲方每年度向乙方支付顧問費__萬元,付款時間為:__付款方式為:__

2、乙方為甲方提供本協議第二條所列服務不再收費。

3、乙方為甲方提供下列服務需另行收費,但應給予相應優惠:

1)為甲方收購、兼併等資本運營行為提供服務。

2)重大項目的商事談判、資產重組、產權界定,企業改制、轉股權、項目融資等非訴訟業務。

3)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參加訴訟、仲裁活動。

六、下列費用由甲方承擔:

1.法院或仲裁機關收取的訴訟受理費、處理費、保全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以及該部門工作人員的差旅費。

2.受甲方委託乙方律師離開深圳市區赴外地的差旅費。

3.受甲方委託乙方律師調查取證時支付的調查費。

4.受甲方委託經甲方同意支出的其它的必要的費用。

七、乙方代理權行使:

乙方受甲方委託代理每一具體法律事項,需由甲方出具授權委託書並辦理相關代理手續,涉及甲方實體權益的重大事項,乙方須取得甲方書面特別授權後方可實施。

八、雙方保密義務:

1.乙方在為甲方服務期間,接觸到的甲方經營管理情況,相關資料(含電腦信息資料)以及甲方其它的商業祕密,乙方負有保密義務。乙方律師除經甲方書面授權或因案件需要外,不得透露給任何第三方,乙方保密義務不因本協議終止而免除。

2.乙方在服務期間,為甲方提供的服務方案,專業論證方案以及提供的專有服務方式均為乙方商業祕密,甲方負有保密義務,不得透露給任何其他律師事務所和律師。甲方保密義務不因本協議終止而免除。

九、雙方就本協議未盡事宜另行協商所產生之合約,為本協議不可分割之組成部分,因履行本協議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深圳市仲裁委員會裁決。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期限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合同期滿後可以續簽。

甲方:江西省分析測試研究所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