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協議書範文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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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合同當事人

租賃協議書範文4篇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第二條甲方同意將坐落在區路街(巷、裏)號房號的房地產(房地產權證號碼)出租給乙方作用途使用,建築(或使用)面積平方米,分攤共用建築面積平方米。

第三條 甲乙雙方協定的租賃期限、租金情況如下:

月租金額(幣種:)元

租 賃 期 限小 寫大 寫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期限超過 20 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金按(月、季、年)結算,由乙方在每(月、季、年)的第日前按付款方式繳付租金給甲方。

第四條 乙方向甲方交納(幣)元保證金(可以收取不超過三個月月租金數額),甲方應在租賃期滿或解除合同之日將保證金(退回乙方、抵償租金)。

第五條 雙方的主要職責:

1.甲乙雙方應當履行《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廣東省城鎮房屋租賃條例》、《廣州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義務。

2.甲乙雙方應當協助、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房屋租賃、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計劃生育及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查處工作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照合同約定將房屋及設備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約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須按月租金額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應負的修繕責任:

3.租賃期間轉讓該房屋時,須提前個月(不少於 3 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抵押該房屋須提前日書面通知乙方。

4.發現乙方擅自改變房屋結構、用途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 6 個月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並要求賠償損失。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時交納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須按當月租金額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應負的修繕責任:

3.租賃期屆滿,應將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繼續承租房屋,應提前日與甲方協商,雙方另行簽訂合同。

第八條 其他約定

第九條 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條款或者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條 在租賃期內,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送一份給街(鎮)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備案。

第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或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證件號碼: 證件號碼: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證件號碼:證件號碼:

地址:地址: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經審查,該合同以穗租備號予以登記備案。

經辦人:租賃登記備案機關(簽章)年 月 日

經審查,該合同以穗租備號予以登記備案,但該房屋具有《廣州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第條第項情形,或出租人未履行第條款義務,予以註記。

經辦人:租賃登記備案機關(簽章)年 月 日經審查,該房屋的出租人已按照《廣州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規定整改完畢,符合出租條件,註銷註記。

經辦人:租賃登記備案機關(簽章)年 月 日經審查,該合同以穗租終號予以註銷登記備案。經辦人:租賃登記備案機關(簽章)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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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房主):__________簽名/蓋章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簽名/蓋章

乙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本人填寫)

一、甲方將位於 市 辦事處 村 中學門口房屋二棟及場地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租期___年,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___年___月___日為止,租金按付清。

三、第一年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押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乙方共現金支付(計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第二年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押金為上年數額,乙方共現金支付(計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第三年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押金為上年數額,乙方共現金支付(計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四、乙方租用後應注意以下事項:

1、乙方應遵紀守法,並自行辦理相關手續、承擔相關責任。

2、乙方應注意居住安全,自行採取防火、防盜等安全措施。加強用電安全,不得亂拖、亂接電線;對於防盜、防火、用電安全進行經常檢查。如乙方措施不當造成的所有損失,其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造成甲方房屋財產損失,由乙方全額賠償給甲方;造成第三方房屋財產損失,由乙方負責處理,由乙方全額賠償對方。

3、乙方對租用房沒有處理權,不能擅自與人合租、轉租或借給他人,也不能改變其用途,否則屬於違約。如有此類情況發生除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並收回房屋。

電、水、及其它設施由乙方使用,產生的費用(包括治安、政府部門的各項管理費用)由乙方按時、足額繳納,如有失誤,造成麻煩,乙方自行解決,確需甲方出面協助解決時,乙方應支付甲方必要費用。

以上繳費收據請乙方自行保存,以備查對。

附:電錶底數___________;水錶底數___________;

以上數據由乙方自行核對,自行填寫。

4、乙方在租用期內,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設施;使用中如有損壞或管道堵塞,應予修復、疏通,費用自理。乙方裝修須合理且費用自理;乙方退租或租期到期如需拆除裝修請同時恢復房屋原貌,產生費用由乙方自理。

5、甲方不分擔乙方在租房期內對其自身造成的損失和對第三方造成的任何道德、經濟、經營和法律責任及損失。

五、有關退租、轉讓的條款

1、協議期內,乙方履行本協議所有條款後,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發生甲方能力範圍之外的不可抗事件和乙方違約的情況下除外)。

2、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時,必須與甲方協商一致,另要支付違約金給甲方。

3、協議期內,乙方如果出現以下任何情況:退租、轉讓、及由於乙方違約原因造成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的任一情況下,乙方都必須按協議繳清所有應付款項。

4、乙方承租到期應完好歸還租房協議和所有鑰匙及有關物品,如果所租房內的所用設備有損壞,乙方負責修復或者甲方在保證金內扣除相應賠償金額。

5、甲方原則上不同意轉讓。

6、乙方沒有通過甲方書面同意及籤的轉讓行為,屬乙方無效轉讓、乙方的無效轉讓是違約行為甲方不予承認.

7、乙方無效轉讓的責任由乙方(即轉讓方)和續租方承擔,如該無效轉讓已交接結束,責任由續租方全額承擔,甲方在收回房屋的同時續租方還將支付乙方應負擔的全額違約金及相關費用。

8、續租方需超出租期時,必須同甲方簽訂新的租房協議。

六、有關續租的事項

1、在原租期已到期,如乙方需繼續租用,租金另定。

七、本協議經甲乙各方協商一致、同意、簽名蓋章後生效,簽訂之日為本協議的生效日期;所有條款必須執行、本協議內所涉違約的違約金金額為人民幣元整,凡乙方違約將支付給甲方違約金外同時甲方收回房屋並且乙方根據本協議條款繳清各種費用所有應付款。

八、本租房協議為甲乙雙方的正式協議,以原件為準(複印件不能作為正式協議使用)。

九、補充協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協議壹式貳份,每份壹張貳頁,甲乙各方各執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簽名/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名/蓋章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體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簽訂於: 年 月 日即日生效

商業門面房租賃協議書租賃協議書範文(3) | 返回目錄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平等自願協商達成一致,簽定本合同。

一、房屋基本情況

1、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間數及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產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賃用途及期限

乙方租用甲方的上述房屋用於商業經營。租期____ 年,自_____年_____ 月_____日起,至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租金及支付期限和方式

1、房屋租金為______________元/年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期內,甲乙雙方不得隨意降增租金。

2、租金按年度交付,第一年租金應在合同簽定之日內一次性付清。 第二年租金於_____年 _____ 月_____ 日前支付(甲方不提供税務票據)。

3、支付租金的同時,乙方須支付5000元水電保證金,在乙方不能按時按量交納水電費時,甲方有權以該保證金代乙方支付。

三、甲乙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

(1)在乙方交納第一年租金後按約將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2)因房屋租賃所產生的税費,全部有乙方承擔支付,(含房屋租賃費、使用費等)因不按時按量交税所產生一切責任和損失均由乙方承但。

2、乙方:

(1)按約定的期限交租金。

(2)按期按量交納各類政府、税務部門規定的税費,(含房屋賃租税)交納水、電費(按表度數計算)。

(3)如需進行裝修,裝修方案須經甲方同意,不得改變房屋主體結構,不得因裝修而產生任何安全隱患,否則乙方應對做出相應賠償。

(4)在承租期間,因經營行為所產生和税收、衞生、管理等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5)合同到期前三日,乙方須清空出租房內乙方物品,(不包含裝修物)將鈅匙交還給甲方。否則甲方有權處置遺棄房內的任何物品,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合同變更:

1、在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出租房屋所有權轉讓給第三方,須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乙方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購買權。

2、不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的,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乙方責任,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和賠償。

五、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交付房屋,每遲延一天,按租金總額的萬分之四支付違約金給乙方;逾期10天以上,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2、乙方:

(1)未按時按量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須承擔年租金總額萬分之四的違約責任,逾期5日以上,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並追究

責任,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2)乙方應按時按量交納水電費,否則甲方有權從水電保證金中扣除。

(3)乙方進行裝修,影響房屋安全使用,或房屋受到損壞,由乙方負責恢復原

狀。並承擔一切責任,賠償損失。

(4)乙方擅自轉租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並追究乙方責任。

六、無論何原因致使本合同終止、解除的,乙方對租賃標的物的裝修均不得拆除毀損,應將裝修物原狀無償交給甲方,甲方不做任何補償。如因乙方的拆除、毀損造成租賃標的物損失的,乙方應恢復原狀並賠償損失。

七、續租

租賃期滿如須續租,在本合同約定的賃租期限屆滿前一個月,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定租賃合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租權。

八、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 承租方

論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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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合同適用於城市市區、郊縣城鎮(包括張鎮)規劃區國有土地範圍內,除房管部門直管公房和租賃給本單位職工居住的系統公房外的其他所有房屋的租賃。

二、本合同所稱的房屋租賃是指房屋所有權人依法將房屋出租給承擔人居住或提供給他人從事經營活動及以合作方式與他人從事經營活動的行為。

三、簽訂本合同前,當事人雙方應相互交驗或出示本合同提及的有關證件和證明。

四、本合同的部分條款,當事人雙方不作約定或另有約定時,應在空格部位打×。

五、本合同條款由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和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

城市房屋租賃合同

(合同編號:)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房屋的座落、面積及裝修、設施

1-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在本市 區(縣) 路 弄(新村) 號 室(部位) 出租給乙方使用。

1-2、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該房屋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

1-3、該房屋的現有裝修及設施狀況,由雙方在合同附件( )中加以列明。除雙方另有約定外,該附件作為甲方按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租賃用途

2-1、本合同簽訂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該房屋的《房地產權證》(權證編號: ),其用途為 。

2-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 使用。

2-3、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按規定報經有關部門核准,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使用用途。

租賃期限

3-1、該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一九

年  月  日起至一九

日止。

3-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入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

月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該房屋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租金為人民幣

元,月租金總計為人民幣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角整)。

4-2、該房屋租金

年內不變。自第

年起,租金每

年遞增

%。

4-3、乙方必須在每月 日前支付當月租金。逾期支付,每逾期一天,則乙方需按月租金的 %支付滯納金。

4-4、該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其他費用

5-1、乙方在租賃期限內,使用的水、電、煤氣及 等費用,計算或分攤辦法:

5-2、上述費用的支付方式和時間:

房屋修繕責任

6-1、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或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予以經濟賠償。

6-2、除房屋內已有裝修和設施外,乙方如要求重新裝修或變更原有設施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應向有關部門(包括該房屋物業管理機構)辦理申報手續的,須辦妥有關手續後,方可進行。租賃期滿,根據原書面約定,要求恢復原狀的,乙方必須恢復原狀;乙方拆除添置的設備時,不得損壞房屋結構,經驗收認可,方可辦理退租手續。

6-3、該房屋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和本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的外,均由甲方負責。

6-4、甲方維修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應提前

天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和配合。因乙方阻撓房屋所有人進行維修而產生的後果,則概由乙方負責。

6-5、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房屋損壞或造成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轉租的約定

7-1、除甲、乙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另有約定的外,乙方在租賃期限內,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承租的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但同一間房屋,乙方不得部分或以鋪位轉租給他人,或同時轉租給二個以上的承租人居住。

7-2、乙方轉租該房屋,訂立的轉租合同應符合以下規:

(1)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本合同規定的終止日期;

(2)轉租期間,乙方除可享有並承擔轉租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外,還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3)轉租期間,本合同發生變更、解除或終止時,轉租合同也應隨之相應變更、解除或終止。

7-3、乙方轉租該房屋,訂立的轉租合同應經本合同甲方簽署同意,並按有關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後,方可生效。

7-4、乙方轉租該房屋,甲方可從轉租租金中獲得收益,具體收益比例由甲、乙以方另訂書面協議商定。

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8-1、在租賃期限內,非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者全部該房屋的;

(2)因出現非甲方能及的情況,使該房屋設施的正常運行、或水、或電、或煤等正常供應中斷,且中斷期一次超過

天,乙方認為嚴重影響正常使用房屋的;

(3)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且經甲方提出後的

天內,乙方未予以糾正的;

(4)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5)在租賃期間,該房屋經市或區(縣)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動遷,或經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限制其房地產權利的,或出現因法律、法規禁止的非甲方責任的其它情況。

8-2、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一方應主動向另一方提出。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本合同(8-1)第(4),第(5)款可依法免除責任外,應由另一方負責賠償。

乙方的違約責任

9-1、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收回該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該房屋轉租、轉讓、轉借他人或調換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時間內仍未糾正、並修復的;

(3)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違章活動的;

(4)拖久租金累計  月以上的;

(5)因乙方的原因、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允許收回該房屋的其他情況。

9-2、在租憑期限內,乙方逾期交付水、電、煤氣及 等費用,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的  %支付滯納金。逾期達 個月以上的,甲方有采取停止供應或使用的權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9-3、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預付租金不退;若預付租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9-4、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如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違約金。

甲方的違約責任

10-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該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償付違約金。逾期

天,則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除應按上述規定支付違約金外,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2、在租賃期限內,因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該房屋發生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0-3、在租賃期限內,甲方因非本合同第九條第1款規定的情況,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 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4、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署後,甲方未按規定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的,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11、其他條款

11-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私有非居住用房租賃合同按規定經上海市公證機關公證之日起)的15天內,甲方應負責代表雙方當事人按本市有關規定,向上海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登記。

11-2、本合同經登記、取得《房屋租賃證》後,方可生效。本合同生效後,凡變更、終止本合同的,甲方應負責代表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變更、終止之日起的15天內,向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終止登記手續。

11-3、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但補充條款應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租賃管理規定。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