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解除合同協議書集錦(精選20篇)

有關解除合同協議書集錦 篇1

甲方(出租方):______

有關解除合同協議書集錦(精選20篇)

乙方(承租方):______實業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原於二零___年___月___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租賃房屋位於___市___區______街______號樓第___層,總面積約為:______平方米。現因情勢變更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就解除該房屋租賃合同達成以下條款:

一、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以上房屋租賃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後,甲乙雙方互不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二、乙方應於本協議生效之日起 日內,將房屋移交給甲方。移交前,乙方會同甲方驗收房屋設施、設備及物品,驗收合格後,乙方從承租的房屋內搬走。

三、關於該租賃房屋的外裝修費用,甲乙雙方協商聘請有資質的單位,以該單位審定的結算價格為準,多退少補。

四、乙方在管理使用該租賃房屋期間所發生的所有税費,包括:房屋產權税、土地使用税以及室內的裝修、裝飾費用等等,不再向甲方主張;

甲方支付的室內裝修、裝飾費用貳佰萬元,也不再向乙方主張。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就該部分費用互不相欠。

五、乙方應在移交承租房屋同時,將該房屋裝修施工圖紙以及其他與該房屋有關的圖紙、資料等全部移交給甲方。

六、乙方就該房屋的隱蔽工程,在租賃合同解除後甲方需要時,負有説明和配合的義務。

七、如乙方按照約定,履行了本協議的全部義務,包括第五條及第六條的附隨義務,甲方免除乙方所欠合同解除前的租賃費。

八、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有關解除合同協議書集錦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於x年xx月xx日x簽訂為期xx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1、自x年xx月xx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乙方工資結算至離職之日,支付時間為甲方正常發放工資時間。乙方獎金為元,差旅費、交通費、手機費等費用合計x元,以上費用均需扣除所得税,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後三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共計人民幣x元。(税前)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後三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4、甲方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工傷保險金、生育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x年x月x日止。

5、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帶給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並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6、乙方應當於本協議簽訂後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後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

7、乙方應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業祕密(包括本協議資料)進行保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x元。

8、甲乙雙方之間無任何競業限制協議,合同解除後,乙方無需履行任何競業限制義務。

9、本協議是解決雙方之間勞動爭議的所有安排和規定,雙方之間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勞動爭議。

此協議書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留存乙方本人檔案。自雙方簽署之日起成立並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

(簽字或簽章):

______年___月___日

有關解除合同協議書集錦 篇3

甲方:x公司

乙方:

為避免糾紛和明確各自的職責,甲乙雙方就解除合同事宜經充分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同意解除於x年xx月xx日簽訂的《勞動合同書》。

二、原合同解除後,乙方不得宣稱或利用甲方及甲方成員的名義或者相似名義,從事任何業務及任何損害甲方聲譽和利益的行為。

三、甲方保證在辦理交接手續時,可將屬乙方個人財產資料,全部移交乙方,不作任何保留。

四、甲方應對以下行為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負損害賠償職責:

(一)在原協議解除後,如果乙方宣稱或利用甲方及甲方成員的名義或者相似名義,從事任何業務及任何損害甲方聲譽和利益的行為。

(二)其他,在原協議解除後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五、本合同書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原交接手續已經辦理完畢的,自交接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即生效。

六、本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簽約地點:

甲方(簽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x年xx月xx日

x年xx月xx日

有關解除合同協議書集錦 篇4

勞動合同的終止是指勞動合同期滿或當事人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根據雙方簽定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甲方)按以下合同條款之一原因決定解除、終止與乙方簽定的勞動合同。

1、合同期限屆滿,不再續訂新的勞動合同。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按排的工作。

4、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乙方過錯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

5、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終止合同。

6、其它勞動合同約定的條款: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

有關解除合同協議書集錦 篇5

甲方(用人單位):地址:

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和誠信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第一條經乙方申請,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於20xx年月日解除雙方勞動合同關係。

第二條乙方應在本協議簽訂後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後不得作出有損甲方名譽或利益之行為。從此乙方與甲方沒有任何關係,不得再進入甲方任何廠房及宿舍。

第三條甲方在乙方辦理完畢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後日內向乙方支付款項計人民幣元(該款項包括但不限於應支付乙方含加班工資在內薪資、年休假工資、高温津貼、獎金、經濟補償金、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甲方應支付之保險費用及含傷殘賠償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其他工傷待遇、其他應支付之款項等項目)。甲方向乙方支付以上款項後,甲方既已履行完畢所有對乙方義務。乙方如認為甲方還有其他義務,在乙方理解以上款項後,既視為乙方已放棄主張權利。乙方不得再行向甲方主張(含申訴、起訴、投訴)任何權益。

第四條乙方已仔細核實出勤記錄及計算薪酬其他依據,乙方確認甲方已依法足額發放乙方任職期間所有應得薪酬(包含加班費)。乙方因工傷評定傷殘等級可為級,乙方本人已知曉,根據法律規定乙方應得傷殘賠償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其他工傷待遇款項可達人民幣元,但乙方仍舊同意本協議第三條約定。

第五條甲方應根據相關勞動法律、法規和規定,向乙方帶給勞動合同解除證明並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第六條簽署本協議以後,乙方承認其已經閲讀、理解並同意遵守本協議每一個承諾,乙方認識到這是一個有法律約束力協議。本協議一式兩份,乙方已經收到其中一份。

第七條本協議自雙方或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有關解除合同協議書集錦 篇6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乙雙方於20_年X月X日 簽訂為期X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1、自20_年X月X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乙方工資結算至離職之日,支付時間為甲方正常發放工資時間。乙方獎金為元,差旅費、交通費、手機費等費用合計x元,以上費用均需扣除所得税,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後三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共計人民幣x元。(税前)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後三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4、甲方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工傷保險金、生育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x年x月x日止。

5、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並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6、乙方應當於本協議簽訂後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後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

7、乙方應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業祕密(包括本協議內容)進行保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x元。

8、甲乙雙方之間無任何競業限制協議,合同解除後,乙方無需履行任何競業限制義務。

9、本協議是解決雙方之間勞動爭議的`所有安排和規定,雙方之間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勞動爭議。

此協議書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留存乙方本人檔案。自雙方簽署之日起成立並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簽字或簽章):__________

20_年x月x日 20_年x月x日

有關解除合同協議書集錦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和乙方於________年___月___日簽署了《勞動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詳見附件)。基於乙方個人生涯規劃發展原因,並經甲方和乙方協商一致,雙方同意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條款和條件提前解除該《勞動合同》。

通過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1、合同解除及責任承擔

1.1乙方向甲方提出並同意,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解除雙方已簽署的《勞動合同》。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該協議不再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一方相應免除另一方在《勞動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並放棄追索的權利。一方放棄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通過任何方式向另一方提出違約、賠償權利的要求。

1.2《勞動合同》解除後,雙方同意,任何一方均無須承擔《勞動合同》項下約定的須由該方承擔的任何義務與責任。除甲方同意給予乙方總計人民幣壹萬元的款項之外,任何一方無須向另一方支付任何錢款、費用。乙方同意,該等錢款為甲方需要向乙方支付的全部錢款,除此之外,甲方沒有對乙方負有任何其他債務。

1.3乙方確認本協議簽署後,《勞動合同》即行解除,對雙方不再具有約束力,同時放棄根據《勞動合同》向甲方提出索賠、賠償或其他請求的權利。

2、承諾與保證甲方和乙方共同承諾及保證:

2.1解除《勞動合同》不會導致一方產生對另一方的任何債務負擔;

2.2解除《勞動合同》不會導致任何一方被提起訴訟、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或行政程序;不會導致任何一方存在訴訟和潛在糾紛的可能性。

3、管轄法律:仲裁

3.1本合同受中國法律管轄,並按中國法律解釋。

3.2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將該爭議提交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仲裁委員會有效的仲裁規則在東莞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4、其他

4.1本合同自甲方蓋章、乙方簽字生效。

4.2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持一(壹)份。

4.3附件:《勞動合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有關解除合同協議書集錦 篇8

居間合同解約協議

甲方(出賣方):____________

乙方(買受方):____________

在丙方居間介紹下,就乙方購買甲方所有的_____區_____路弄號室(下稱“該房地產”)相關事宜,甲、乙、丙三方於年__月__日簽訂了《房地產買賣居間協議》(下稱“居間協議”),且甲方已收受乙方支付的定金計人民幣元整(RMB。經甲、乙、丙三方協商,合意解除居間協議,現就解除居間協議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意見:

一、甲、乙、丙三方同意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解除居間協議。

二、甲方應當於本解約協議簽訂後___日內,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計人民幣____元整(RMB________)。

三、若甲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期限返還乙方定金計人民幣元整(RMB,應當向乙方支付滯納金,滯納金按甲方逾期未返還日千分之五計算,滯納金自本協議應返還定金期限屆滿次日起算至實際返還之日止。

四、甲、乙雙方應當於在本解約協議簽訂後日內,分別支付丙方違約金計人民幣____元整(RMB________),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整(RMB______)。

五、甲、乙雙方確認:本解約協議簽署後,若甲、乙雙方或其代理人、代表人、承辦人等有關聯的人再行達成買賣交易的,視為丙方居間成功,甲、乙雙方應當分別按照居間協議約定成交價格的1%向丙方支付居間服務費。

六、待各方履行完畢本協議上述事項之後,甲、乙、丙三方就該房地產買賣事項再無其他爭議,且互不追究其他任何法律職責。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經甲、乙、丙三方簽章後生效,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丙方: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關解除合同協議書集錦 篇9

出賣人(下稱甲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下稱乙方):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_______》(合同登記號:_______,下稱“購房合同”)及相關文件,乙方購買甲方_______號商品房(以下簡稱為該商鋪),現經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協商一致,就解除該購房合同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乙雙方自願解除上述購房合同。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雙方之間就該購房合同的爭議全部解決。

二、乙方應於本協議生效後_______個工作日內持上述購房合同及其補充協議、收款收據原件等相關資料,向甲方辦理退房手續。

三、甲方應於乙方辦理完畢退房手續後_______日內退還乙方全部購房款人民幣。

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元)並無須支付利息。

四、甲乙雙方自願協商解除購房合同,雙方就上述購房合同的簽訂以及已履行和未履行的權利義務,均無任何異議,互不追究違約責任或要求賠償損失。

五、乙方應配合甲方辦理購房合同註銷登記手續,若乙方不能按時提交相關資料或提交資料不合格或拒絕配合辦理的,甲方有權暫緩退還乙方所有款項。

六、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甲方執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份,政府相關部門留存_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有關解除合同協議書集錦 篇10

解除租賃合同協議書範本

甲方(出租方):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實業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原於二零___年___月___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租賃房屋位於___市___區______街______號樓第___層,總面積約為:______平方米。現因情勢變更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就解除該房屋租賃合同達成以下條款:

一、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以上房屋租賃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後,甲乙雙方互不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二、乙方應於本協議生效之日起 日內,將房屋移交給甲方。移交前,乙方會同甲方驗收房屋設施、設備及物品,驗收合格後,乙方從承租的房屋內搬走。

三、關於該租賃房屋的外裝修費用,甲乙雙方協商聘請有資質的單位,以該單位審定的結算價格為準,多退少補。

四、乙方在管理使用該租賃房屋期間所發生的所有税費,包括:房屋產權税、土地使用税以及室內的裝修、裝飾費用等等,不再向甲方主張;

甲方支付的室內裝修、裝飾費用貳佰萬元,也不再向乙方主張。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就該部分費用互不相欠。

五、乙方應在移交承租房屋同時,將該房屋裝修施工圖紙以及其他與該房屋有關的圖紙、資料等全部移交給甲方。

六、乙方就該房屋的隱蔽工程,在租賃合同解除後甲方需要時,負有説明和配合的義務。

七、如乙方按照約定,履行了本協議的全部義務,包括第五條及第六條的附隨義務,甲方免除乙方所欠合同解除前的租賃費。

八、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有關解除合同協議書集錦 篇11

甲方(單位):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於20__年__月__日簽訂新事(__)聘字第__號聘用合同,並經區人事局鑑證。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因工作需要,經協商一致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解除20__年__月__日簽訂新事(__)聘字第___號聘用合同;

二、甲、乙雙方互免對方賠償(補償)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上述協議,貼合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後,經主管部門核准、區人事局鑑證,即發生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存放在乙方個人檔案,一份交區人事局備案。

有關解除合同協議書集錦 篇12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鑑於:

甲乙雙方於__年__月__日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以下簡稱“租賃合同”)及《房地產租賃補充協議》(以下簡稱“補充協議”),甲方將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__給乙方作__之用。上述租賃合同及補充協議約定租賃期為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乙方因業務調整於__年__月__日向甲方提出提前終止租賃合同及補充協議要求。

現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條款,以解除租賃合同及補充協議:

一、違約金承擔現因乙方方面原因導致租賃合同及補充協議無法繼續履行,需提前終止。乙方交存甲方押金為兩個月租金人民幣元。根據補充協議第十一條第七款及雙方充分協商,甲乙雙方同意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兩項衝抵,剩餘人民幣元,該剩餘部分將在乙方向甲方付清本協議第三約定復原費用後返還。

二、租賃合同及補充協議解除時間甲方同意乙方在核算清甲方所有應繳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租金、管理費、水電費等後,於20xx年7月1日解除租賃合同及補充協議。租賃合同及補充協議解除當日,乙方搬離該租賃房屋。

三、復原費用乙方同意在撤離該租賃房屋時向甲方支付復原費用人民幣元。乙方逾期支付該費用,每拖欠一日,應向甲方支付該費用百分之二(2%)金額作為逾期支付違約金。

四、本協議效力本補充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代表簽名蓋章後生效。

五、協議生效

本協議於__年__月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市(縣)簽訂。

甲方(出租人):

法定(授權)代表:

簽署日期:xx年xx月xx日

乙方(承租人):

法定(授權)代表:

簽署日期:

有關解除合同協議書集錦 篇13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一、甲方因乙方患有精神病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在用人單位給其另行安排工作之後仍不能勝任的原因,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程序,提前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

二、勞動合同於 年 月 日解除。社保、公積金繳交至____年____月止。並由甲方支付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金,共計____元。

三、雙方無違反勞動紀律、法規的行為。解除勞動合同之日前的勞動報酬(含加班工資、獎金、補貼等)已結清。乙方自願放棄其他訴求。

四、乙方應於勞動合同解除後 日內到甲方辦理相關轉移手續,甲方應給乙方提供解除合同的相關證明。

五、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有關解除合同協議書集錦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A、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職責;

B、甲方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支付乙方賠償金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作為對乙方的補償;

C、乙方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支付甲方賠償金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作為對甲方的補償;

2、甲方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退還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房款;

3、甲、乙雙方不得再私下成交,或者與對方之親屬成交;若有違反,甲方仍應按甲方與中介方簽定的居間合同的約定支付中介方違約金,乙方仍應按乙方與中介方簽定的帶看確認書的約定支付中介方違約金;

4、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有關解除合同協議書集錦 篇15

供需雙方解除合同協議

協議簽訂地點:

協議簽訂時間:

供方: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

供需雙方於20xx年月日簽訂的《合同》,合同編號為:,約定由供方向需方供應2台pc220-8液壓挖掘機、東空破碎錘、破碎錘管路及備用閥。現由於供方不能嚴格按照合同履行相關合同義務,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和的約定,供需雙方在友好協商的基礎上,自願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鑑於供需雙方之前有良好的長期合作關係,需方思考到供方切實的難處,經供方向需方提出解除合同,供需雙方透過友好協商,雙方一致同意解除20xx年月日簽訂的。

第二條:供方應當將需方所寄給供方合同原件(一式五份)返寄給需方銷燬。

第三條:因解除合同產生的相關費用由雙方各自承擔,供需雙方自此互不追究對方任何職責。

第四條:該協議自供需雙方代表人簽字並加該公章後生效,本協議第一條所述買賣合同也隨之正式解除失效(含買賣合同傳真件)。

第五條: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供、需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南昌市青雲譜人民提起訴訟。

第六條: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供方:需方

代表人:______代表人: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有關解除合同協議書集錦 篇16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於年月日簽訂《商鋪租賃合同》,原簽訂的期為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現在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均同意提前解除該租賃合同,已達成協議如下: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雙方對於年月日簽訂的《商鋪租賃合同》於年月日因乙方主動提出提前結束合同,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解除合同。

二、乙方在辦理合同解除前,自願退出該租賃商鋪,並核算清所欠甲方的所有應繳費用,如租金、管理費、水電費、及經雙方協商剩餘房租(六個月)由乙方承擔三個月的風險費用1050元(大寫:人民幣一千零伍拾圓)。辦理合同解除之前,乙方應該繳清所欠甲方的一切費用。

三、乙方在辦理合同解除後,商鋪退還給甲方時,原有水、電及消防等設施應該保持正常,乙方不得損壞屋內設施,損壞應照價賠償。

四、合同解除當天,乙方應把房屋及鑰匙交還給甲方。

五、乙方退租後,產生的任何損失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乙方退租前,產生的任何經濟損失和經營風險由乙方自己承擔責任。

六、甲、乙雙方簽署本協議後,有關甲、乙雙方的租賃關係結束,但不影響《商鋪租賃合同》中結算和清條條款的效力。

七、在原來簽訂的《商鋪租賃合同》到期後,甲方應該退給乙方保證金500元(大寫:人民幣伍佰圓)和3個月的房屋租金1050元(大寫:人民幣一千零伍拾圓)。

八、在執行本解除協議過程中如發生爭執,甲方與乙方應盡力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青白江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經仲裁後,依然無法協調。可向青白江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九、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蓋章或簽字後,既生效,既具有法律效力,並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乙方:

20__年__月__日20__年__月__日

有關解除合同協議書集錦 篇17

甲方:__有限公司

乙方:_x

甲乙雙方於_年x月x日簽訂為期1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1、自_年x月x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後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於經濟補償金、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相應比例的年終獎等共計人民幣_0000元(大寫)。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備用金人民幣x0000元(大寫),甲方將於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後實際支付乙方人民幣x0000元(大寫)。

3、甲方為乙方繳納四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_年x月x日止。

4、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並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5、乙方應當於本協議簽訂後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後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

6、乙方自願放棄其他所有訴求。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

(簽字或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注:此協議書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留存乙方本人檔案。

有關解除合同協議書集錦 篇18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地址:

現住址:

聯繫電話:

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就雙方解除勞動關係達成如下協議:

1、自xx年xx月xx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雙方的勞動關係、工資、社保福利截至到xx年xx月xx日。

甲方為乙方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工傷保險金、生育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xx年xx月xx日止。

2、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為乙方辦理相關退工手續,並出具相應的離職證明。

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辦理離職交接手續,並在xx年xx月xx日辦理完結。甲方在乙方辦理完結交接手續時按照乙方為甲方的工作年限以及法律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賠償金總計人民幣¥x元(大寫:)。

4、乙方應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業祕密(包括本協議內容)進行保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x元(大寫:)。

5、甲乙雙方之間無任何競業限制協議,合同解除後,乙方無需履行任何競業限制義務。

6、本協議是解決雙方勞動爭議的所有安排和規定,雙方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勞動爭議。本協議書生效前雙方基於勞動關係產生的權利義務互不追究。

7、上述協議符合法律法規規定,自雙方簽署之日起成立並生效。本協議書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職工檔案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有關解除合同協議書集錦 篇19

《房屋買賣合同》解除協議書

賣方(下稱甲方):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下稱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購買坐落於房屋壹套,雙方已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以下簡稱買賣合同),合同編號:號,現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乙雙方自願解除上述房屋的買賣合同。

二、自雙方簽訂本協議之日起,買賣合同即終止,雙方之間就買賣合同的爭議全部解決。甲方收回出售給乙方的上述房屋,該房屋的產權即與乙方無關。

三、雙方對退還已付房款辦法已達成一致意見,具體如下:

1、乙方已繳付樓款元(不包含交予中介定金)。

2、乙方已繳款項自動轉為甲方借款,以雙方商定利息從借款之日起計息,不計複利。

3、甲方還款事宜另行約定。

四、乙方應於本協議生效後的三個工作日內提交辦理解除按揭貸款協議、解除買賣合同、註銷抵押登記等事宜所需要的全部資料,並配合甲方辦妥上述事宜,若乙方不能按時提交相關資料或提交資料欠缺、不合格或拒絕配合辦理的,甲方有權暫緩推還乙方所有款項。

五、雙方同意,自本協議生效後,雙方之間就買賣合同的爭議全部解決。任何一方均不對另一方主張買賣合同項下的權利或與買賣合同相關的權利。

六、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為一式叁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

有關解除合同協議書集錦 篇20

案情介紹

原告:王維和。

被告:雲南東陸實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東陸公司)。

被告:雲南省技術進步開發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技術開發公司)。

原告王維和的訴訟請求是:

1、解除原告與兩被告三方簽訂的共同投資《協議書》;

2、責令被告停止對原告公司財產所有權的侵權行為;

3、兩被告返還原告的2294萬餘元資產和賠償損失;

4、確認兩被告非法炮製的有關侵佔原告財產所有權的法律文書和實施的行為為無效的法律文書和行為;

5、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以下為一審法院確認的事實:玉溪市維和製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維和公司)於1996年7月19日登記成立,王維和為法定代表人,股東為王維和及玉溪市蓮池實業總公司(以下簡稱蓮池公司),註冊資金為20xx萬元,王維和出資佔55%,蓮池公司出資佔45%.1997年7月25日,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與維和公司簽訂了一份《協議書》,約定共同投資成立雲南維和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金為7500萬元,東陸公司投資3000萬元,技術開發公司投資2400萬元,維和公司投資2100萬元。同日,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與王維和另簽訂了一份《協議書》,約定三方重新投資原維和公司,註冊資金為7500萬元,東陸公司投資3000萬元,技術開發公司投資2400萬元,王維和投資2100萬元。

1997年8月20日,東陸公司法定代表人鄭

在春持8月19日維和公司《章程修改條款》,依7月25日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與王維和簽訂的“三方重新投資原維和公司”的《協議書》,以維和公司董事長的名義向玉溪市工商局申請維和公司有關事項的變更。1997年9月9日,玉溪紅塔審計中心玉溪市審計事務所出具了維和公司註冊資本金為7500萬元的《資本金核驗證明書》。1997年9月26日,玉溪市工商局根據變更申請及9月25日的維和公司《董事會決議(1997)1號》、維和公司第二次股東會議記錄,對維和公司部分事項進行了變更登記,法定代表人變更為鄭在春,註冊資金為7500萬元,股東變更為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及王維和,其中東陸公司出資3000萬元,技術開發公司出資2400萬元,王維和出資2100萬元。1997年12月21日,兩被告召開會議,作出維和公司《董事會暨股東會決議》,稱原維和公司股本金為零,不再享有股東權益。

在被告據以進行維和公司工商變更登記的一系列法律文書中,1997年8月19日《雲南維和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會議紀要》、維和公司《章程修改條款》這兩份材料上的“王維和”簽名是參會人員蒲新民所寫,沒有證據證明蒲新民已徵得王維和的同意。1997年9月25日的維和公司《董事會決議(1997)1號》、維和公司第二次股東會議記錄這兩份材料,經雲南省人民檢察院及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法醫技術鑑定中心鑑定,前兩頁(內容部分)與尾頁(無正文,簽名部分)非一次性形成。另,1997年12月21日維和公司《董事會暨股東會決議》沒有王維和的簽名,兩被告在庭審中認可該決議不產生法律效力。

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在維和公司的經營運作中,既有民事行為,也有行政行為。在本案中,法院僅就民事行為的法律效力進行審查,有關工商管理機關進行變更登記的'行政行為不在本案審查範圍。該院認為,1997年7月25日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與維和公司簽訂的《協議書》及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與王維和簽訂的《協議書》,分別違反了《公司法》第75條和第39條,因而無效。1997年8月19日《雲南維和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會議紀要》及維和公司《章程修改條款》的內容不能視為王維和真實意思表示,因而無效。1997年9月25日的維和公司《董事會決議(1997)1號》、維和公司第二次股東會議記錄這兩份

材料,一方面不足以確認為王維和之意思表示,另一方面其內容不符合法律規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9條、第31條),因而無效。該院還認為,根據《公司法》第4條,公司股東作為出資者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享有所有者的資產受益、重大決策、選擇管理者等權利,原告王維和作為公司的股東,在本案中無權以財產所有權爭議主張權利,其請求兩被告返還資產和賠償損失的主張不予支持。

一審判決為:1997年7月25日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與維和公司簽訂的《協議書》及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與王維和簽訂的《協議書》,1997年8月19日《雲南維和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會議紀要》及維和公司《章程修改條款》,1997年9月25日的維和公司《董事會決議(1997)1號》及維和公司第二次股東會議記錄,1997年12月21日維和公司《董事會暨股東會決議》,均無效。駁回原告其他訴訟請求。訴訟費由王維和承擔30%,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共同承擔70%.

評析

本案的諸多法律問題是值得探討的:

一、本案涉及的法律關係主要有四個:

1、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與維和公司之間的共同投資關係,即聯營問題;

2、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王維和、蓮池公司之間的股東地位問題;

3、工商管理機關進行變更登記的行政行為;

4、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的侵權問題。

一審法院對工商管理機關進行變更登記的行政行為問題不予審理是符合現行法律規定的,然而,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變更維和公司董事長的行為是不是行政行為?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對維和公司的變更申請是不是行政行為?人民法院在審理經濟案件時能否對變更公司董事長的行為及提出變更申請的行為其合法性進行判定?

二、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原告王維和作為公司的股東,在本案中無權以財產所有權爭議主張權利,這無疑是正確的。然而,如果一審認定的事實是確切的,王維和由原來佔股權55%的大股東變為佔股權28%的小股東,蓮池公司的股東權利則變為零,其股東權利已受到了極大的侵害,而這一侵權行為主要是由兩被告實施的,那麼王維和及蓮池公司能否對股東權利被侵害主張權利?人民法院在審理經濟案件時是否應對這一侵權行為進行審理?人民法院是否有權對原、被告的股東地位進行判定?

三、在現實的經濟糾紛中,尤其是涉及公司法人的經濟糾紛中,往往既有平等主體間的民事行為,又有行政行為,而按照現行的審判制度,經濟案件依照民事訴訟程序進行審理,無權對行政行為進行審查,對行政行為的審查則要另行通過行政訴訟程序,這樣一來,一樁經濟糾紛就必須經過兩次甚至三次訴訟才能解決問題,這顯然與“便於當事人訴訟、便於人民法院審判”的“兩便原則”相悖。法律界及立法機關應當對這一問題進行研究,找出切實可行的解決辦法來,比如,制定特別的“經濟訴訟法”,在審理經濟案件時賦予人民法院行政審判權,或者,在審理涉及行政行為的經濟案件時,由經濟審判庭和行政審判庭聯合組成五人或七人的特別合議庭,對不同的當事人、不同的問題分別適用不同的訴訟程序,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