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除賠償委託協議書(通用3篇)

房屋拆除賠償委託協議書 篇1

甲方:章珍玉(身份證號:)乙方:孟建平(身份證號:)調解方:橫溝市鎮政府信訪辦

房屋拆除賠償委託協議書(通用3篇)

因乙方加層導致該房屋承重牆體多處斜裂縫,甲方要求乙方賠償,經鎮政府信訪辦調解,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一次性賠償因甲方房屋受損的款項人民幣5000.00元(大寫:伍仟元整)。

二、甲方今後加蓋防雨層時,其瓴子安在共牆上,乙方不得阻攔。

三、甲方房屋今後再出現任何問題,乙方概不負責。

四、甲乙雙方不得為此事再起糾紛和扯皮,不得上訪。此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調解方留存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

調解方:

20xx年11月14日

房屋拆除賠償委託協議書 篇2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涿州市晉先水泥有限公司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嘉興市泰利貿易有限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建設工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就本工程施工中的有關勞務提供及其他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涿州市晉先水泥有限公司

2.工程地點: 晉先水泥有限公司廠區內

3.工程內容: 晉先水泥有限公司廠區拆除

第二條:承包範圍

1.晉先水泥有限公司廠區拆除 範圍內所有建築物:(拆遷之後廢鋼歸於乙方)

2.甲方願意將晉先水泥廠置於涿州市晉先水泥廠內所有設備機器連同附屬廠房全部承包給乙方拆除(以廠區圍牆內一切建築)。

3.甲方要求乙方必須在規定工期(150天,雨水及節假日順延)內全部拆除。拆除後平整後交付甲方使用(具體拆除工期計算以甲方為準,甲方簽約時間:20xx年5月30日)

第三條:工程工期

1.進場日期:20xx年9月23日,竣工日期:20xx年2月23日

2.總工期為 150日,工程進程按甲方所要求。

第四條:合同價款、工程款支付及結算

1.甲方向乙方支付拆除工程款,總金額大寫: 貳佰柒拾 萬元(¥:2700000元)。

2.拆除完畢後三日內一次性付清全部拆除工程款。

3.乙方必須將場內設備、廢鋼、線纜以每噸1000元過磅後付給甲方。甲方以每平方45元(以實際拆除面積為準)付給乙方作為拆除費用補助。(合同簽訂一週內乙方以現金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定金貳拾萬元)

第五條:甲乙方工作職責

一.甲方責任:

1.負責擬拆除房屋的斷水、斷電、斷氣、等工作。

2.配合乙方做好各方面協調工作。

3.保證擬拆除房屋建、構築物的完整性。

4.負責對拆遷施工現場的監督、檢查。

5.負責對拆除完畢的地塊進行驗收。

6.甲方需負責提供傾倒垃圾的具體場所及車輛的道路通行許可。垃圾外運不得超過四公里。甲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不得出讓場內一切設備。

7.新建的晉先熱環保型水泥廠施工團隊由乙方負責落實。

二.乙方責任:

1.按甲方要求按時進入拆遷現場,保證工期的順利完成。

2.負責對本協議所列拆除範圍內所有建築物及附屬物的拆除、清運工作。

3.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各種事故、行政處罰等一切責任、費用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4.在拆除現場堅持文明施工,對出入施工現場的道路及時安排人員清掃,回收材料的堆碼應有嚴格的區域,嚴禁在道路、通道堆放任何材料。

5.施工過程中一切安全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

6.拆除廠房工程的單位必須具有專業的房屋拆除資質,並報甲方有關專業部門備案。

第六條:違約責任

1. 若甲方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交付施工場地,而乙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時間完成拆除任務,則按每延期一天罰款5000元/天。

2. 若甲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權要求停工,甲方則需按每延期一天賠償乙方5000元/天。

第七條:安全施工

1.乙方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2.進場前應對機械、人員進行投保。保險費用在報價會考慮,甲方不另行支付。乙方應遵守現場的一切規章制度,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一切責任。

3.發生重大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的有關要求處理。

4.乙方在動力設備、高壓線路、地下通道、易燃易爆地段及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甲方需安排專業人員配合。

第八條:爭議

甲方必須保證本次工程的真實合法性,如有差錯甲方應負相應責任。

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應該本着友好合作的宗旨,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可向施工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簽字蓋章同具法律效力。

本合同訂立時間:20xx年5月30日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房屋拆除賠償委託協議書 篇3

甲方(工程發包方):陝西省外經貿實業集團有限公司盛龍廣場2#地塊項目部

乙方(工程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本着平等互利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拆除、安裝活動板房的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拆除陝西省外經貿實業集團有限公司盛龍廣場2#地塊項目(方新村)活動板房一棟,板房面積約為平方米。

第二條乙方為甲方拆除、運輸活動板房的收費標準為:

按單價元/㎡包乾,具體工作內容包括:拆除、運至甲方指定地點分類整齊堆放。

第三條付款方式

全部工作完成,經甲方驗收合格,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税務發票後一次性全部支付給乙方。

第四條乙方服務的有關事項

嚴格按國家相關規範、規定進行施工生產,確保拆除部件的完好率;

嚴格按國家安全生產規範施工生產,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出現安全事故,全部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為明確雙方安全責任,防止乙方施工人員發生事故,經雙方協商簽訂協議如下:

一、甲方的安全責任:

I、涉及工地臨時活動房安裝的工作,應派專人進行檢查、督促,及時協調和解決施工中出現的問題。

2、開工前應對乙方單位負責人和有關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3、在安裝區域內作業有可能造成生產設備停電、停運事故的,應要求乙方單位事先制訂工作的“三措施”(即:組織措施、技術措施、安全措施),並審查和監督實施。

4、對乙方單位負責簽發的工作票進行會籤。

5、向工作班成員交待安全注意事項,施工時嚴格實施監護。

6、應給乙方施工人員辦理配有本人照片的“胸卡”證,並在上崗時佩戴。

7、不得安排乙方單位人員從事與其承包工程無關的工作。

8、工程竣工後,應組織驗收,對設備的安全、質量情況作出綜合評價。

二、乙方的安全責任:

1、組織施工人員學習《工地臨時活動房安裝安全工作規程》、《工地臨時活動房安裝安全工作規定》以及甲方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派出的施工人員必須是經甲方安全教育培訓、考試(或考核)合格的人員,涉及進入甲方生產、辦公場地的施工項目,乙方施工人員應佩戴甲方核發的胸卡。乙方不得派未經甲方安全教育培訓、考試(或考核)合格的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工作。

2、複雜或危險性較大的環節,應制訂施工“三措施”。經甲方審查合格後貫徹實施。

3、工程開工前必須對全體安裝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使全體施工人員均掌握工程狀況、特點及施工“三措施”,並對現場施工安全負責。

4、施工中必須嚴格執行《工地臨時活動房安裝安全工作規程》、《工地臨時活動房安裝安全工作規定》和甲方單位對安全、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和要求。進入安裝現場區域內施工,必須按規定嚴格執行工作票制度。對規定可以不使用工作票的工作,開工前應得到值班人員的同意。

5、開工前應對安裝施工、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並不超過檢驗週期。

6、必須按國家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職業防護用品、用具;不得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適應現場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殘人員;對特種作業的工作應派經過有關部門安全技術培訓合格的持證人員。

7、必須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管理和指導,企業負責人(安全施工第一責任人)對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提出的意見必須及時整改,否則,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若發生人身事故和不安全情況,乙方必須立即報告甲方單位負責人。

8、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不得擅自進入非施工作業的甲方其它生產、辦公場所,不得擅自操作任何電氣設備。如有可能觸及或接近高壓設備的情況時,必須停止施工並主動與甲方聯繫,待採取安全措施並經甲方許可後方可繼續施工。

9、本工程不得再行轉包。

三、施工期間甲方指派陳坤同志負責聯繫、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規定;乙方指派同志負責本工程的安全工作。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繫、相互協助,共同預防事故發生。

四、施工時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工地臨時活動房安裝作業安全工作規程》及各項施工安全措施。凡因乙方不認真執行安全措施和甲方有關安全指令引起的人身觸電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施工中發生非甲方造成的其他事故均由乙方承擔責任並白行負責處理。

五、涉及須明確的本工程業務事項(工作範圍、作業區域、工作票簽發等),另外附頁。

第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後自行失效。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提交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

協議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