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的委託協議

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的委託協議

 】第

委託人

經與

律師事務所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

律師事務所指派

律師為犯罪嫌疑人

提供法律幫助。

二、委託律師權限。

三、根據《律師業務收費辦法》的規定,委託人向

律師事務所繳納委託費用

 元。

四、本委託書有效期自雙方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偵查終結止。

五、本委託書如需變更,另行協議。

委託方:

受託方:

(簽字)

律師事務所(章)

一、文書的製作要點:

1.接受該委託的律師事務所名稱承辦律師姓名。

2.委託人姓名。

3.委託事項及委託律師的權限。

4.委託人根據《律師業務收費辦法》向律師事務所繳納的委託費用。

5.該委託書的有效期限。

6.該委託書對可能發生的變更情形的事先規定。

7.最後,由委託人、委託的律師事務所及委託的承辦律師簽字或蓋章,並註明具體的年、月、日。的具體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