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銷售協議書(精選10篇)

產品銷售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產品銷售協議書(精選10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為“_______________”軟件的開發者和版權所有者。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乙方以代理商買斷方式成為甲方的銷售代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作方式

1.“_______________”產品為大連奧遠軟件有限公司研發。

2.乙方代理商買斷代理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代理商買斷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在收到乙方預付款後三日內進行發貨。

5.乙方所銷售的“__________”產品必須嚴格執行_______________價格體系。

6.乙方所銷售的“__________”產品銷售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協議到期後,經甲乙雙方協商後可自動順延。

第二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提供乙方或其客户的互聯網技術支持和電話技術支持。

2.對於乙方提出的軟件功能需求或其他方面的建議,甲方應及時與乙方進行溝通確認,給予乙方合理的解決方案。

3.對於乙方要求甲方對軟件進行更改或功能擴充,經雙方協商確認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一定的費用,甲方在最快時間內對軟件進行修改並提供給乙方。

4.對於乙方要求甲方按乙方的需求進行定製研發,經雙方協商確認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一定的費用,甲方在最快時間內對軟件進行修改並提供給乙方。

5.甲方提供註冊碼給乙方對軟件進行註冊,每次將收取成本費___________元。

6.甲方若對軟件代理價進行更改,須在半個月前通知乙方。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__________”產品在所在地區的唯一代理銷售權。

2.乙方可獲得甲方的互聯網在線技術支持和電話技術支持。

3.乙方可要求甲方對乙方進行上門技術支持和服務,但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單位已不存在或變動,必須儘快告知甲方。

5.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修改所代理的軟件或對軟件進行解密或反編譯、進行非法銷售等。

第三條 協議解除、終止及違約責任

在協議執行期間,如果乙方沒有按時付款、乙方單位已不存在、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修改所代理的軟件或對軟件進行解密或反編譯、進行非法銷售等,本協議即告終止,乙方無權要求甲方返還所支付的款項。

第四條 爭議解決

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仲裁機構進行仲裁。

第五條 附則

本協議及其附件等最終解釋權歸甲方所有,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籤、蓋章、乙方支付甲方所需的款項後生效,兩份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產品銷售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協議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協議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協議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二)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 個月。

(三)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到崗。

注:《勞動協議法》調整了《勞動法》關於勞動協議終止的規定內容。取消了勞動協議的約定終止,規定勞動協議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現而終止。也就是説,勞動協議當事人不得約定勞動協議終止條件;即使約定了,該約定也無效。規定到崗時間的理由在於:《勞動協議法》規定勞動關係的建立日為用工之日(一般情況以到崗為準),勞動者簽訂協議後一直不到崗,企業不能隨便解除協議,法律風險和成本很高,應約定到崗時間,以便後面約定本協議的自動失效。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注:工作地點是《勞動協議法》新增的必備條款。對於類似“因生產經營需要,勞動者願意服從用人單位調整工作崗位”或“用人單位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等條款,不再寫入協議。原因在於:調整工作崗位屬於變更協議行為,按照《勞動協議法》規定,變更需採用書面形式,因

此,此約定涉嫌剝奪勞動者的協議協商變更權,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條款無效。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

(一)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由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注:加班加點工資標準應按國家相關規定明示於協議中。)

(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注: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是《勞動協議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四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注: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是《勞動協議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為 元/月,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為 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按甲方的有關制度為準。

3、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單位)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_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注:本協議應註明勞動者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績效工資由業績考核確定。“甲方指定的單位”解決的是勞動協議所在單位和工資支付單位分離的情況,即“外派用工”的情形。

當月工資在下月八號前發放。

(四)協議期內,甲方應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注:加薪情況應明示與協議中。)

第六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因工負傷(死亡)和患職業病,依法享有獲得醫療救治、經濟補償的權利。

(三)乙方在勞動協議期內患病、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 勞動協議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協議: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協議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協議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協議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注:人力資源部門應保留招聘資料,以保留錄用條件的證據。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協議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注:依據《勞動協議法》第39條修訂。對員工欺詐的情形,也可依據

第39條第5項解除勞動協議。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協議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協議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協議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協議:

1.甲方不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合理報酬的;

2.甲方未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保險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崗位和培訓機會的;

4.甲方不能為乙方提供更好發展機會的;

注:依據《勞動協議法》第40條擬訂,無變化。

八、其他約定條款

(1)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協議,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2)乙方在簽訂勞動協議之前,甲方有權瞭解乙方與勞動協議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係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説明,並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協議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並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協議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3)乙方未按照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協議自到崗日滿後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4)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協議的條款與附件內容有任何衝突或不一致之處,則以附件中的內容為準。

(5)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協議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協議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6)乙方在協議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7)雙方簽訂本協議後,乙方不得在協議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衝突的業務。

(8)乙方對在協議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信息等商業祕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僱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協議,並認為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或期滿後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注:商業祕密和競業限制、專項培訓只在主協議中做原則約定,另行簽訂協議處理。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協議。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協議一式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並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產品銷售協議書 篇3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有關產品開發合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一、合作旨在建立產品或服務的供銷體系,甲方負責產品供應,乙方負責市場開拓;

二、合作項目:

三、甲方責任與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品質保證的產品;並保證貨品按銷售協議及時、保質、足額供應;

2.辦公場地及相關辦公費用由甲方承擔;

3.甲方有義務將除產品採購成本之外的利潤空間比例明示給乙方,並提供產品價格制定依據;

4. 甲方負責協議簽定及帳務往來;

5.甲方參與並指導乙方業務人員國內市場的開拓和洽談國外採購商

6.甲方有義務參與日常業務管理事務;

四、乙方責任與義務:

1.乙方負責本協議約定的合作項目在國內市場的開拓工作;

2.組建團隊,並負責業務人員的工資及提成支出;

3.乙方確保與各商家的協議條款的協調執行,保證貨款足額及時回收;

4.乙方有義務正確全面地宣傳合作項目中的各項產品;

5.乙方有義務參與日常業務事務。

五、相關支出與利潤分配

1. 自協議簽訂日起,所發生的業務關係產生的利潤納入甲乙雙方分配體系。

2. 除以上約定的費用支出外,如有市場宣傳費用等,由甲、乙雙方協商確認後,自業務毛利潤中扣除;

3. 用以分成的利潤為扣除產品採購成本及上一條款約定的費用後的利潤部分;

4. 甲乙雙方的分成比例為5:5;

5.結算時間為貨款到帳後即時結清,因各類原因不能當時結清的,最長不超過一個月內結清;

六、補充條款:如果經營效果好,甲方還可以出讓一定的分成比例以用做對乙方的獎勵佣金。

七、甲乙雙方合作中,特殊情況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並執行。

八、甲乙雙方嚴格執行協議內容不得違約,未盡事宜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開始生效。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產品銷售協議書 篇4

傢俱銷售協議協議書

需方: (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洽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協議法》有關規定,特簽訂以下協議:

一、協議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生產_________園區辦公傢俱(包含桌椅、書櫃、貨架、前台等辦公室內傢俱),甲方負責園區內傢俱的銷售,提供傢俱的展示場地;

乙方提供展示樣品,樣品交付甲方後,甲方按樣品出廠價交付所有貨款做為壓金,壓金在樣品展示完退還乙方後退還給甲方;

辦公傢俱的規格、款式、尺寸由乙方現場量取後製作。價格為價格協議上的價格(出廠價高於其它廠家,甲方有權提出調整價格),含税費,安裝 ,及運費等,需方不再承擔其它任何費用。

二、質量要求:乙方按甲方保證質量和材料環保要求,按樣板生產、交貨,如有製作問題由乙方負責修改。(注:用料、材質、尺寸必須按甲方客户要求,如果末按甲方客户要求生產,而導致甲方客户無法使用由乙方負責更換,並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

三、加工、售後服務方式:乙方負責全包工包料,嚴格按照樣板要求製作。___年保修,終生保養。

四、交貨時間及地點:交貨時間在甲方向乙方下定單前雙方協商確定,並在訂貨單上註明交貨時間。乙方如未按時交貨,導致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驗收標準及方式:乙方交貨給甲方進行驗收,驗收以樣品為標準。驗收合格,雙方辦理交接手續。如不合標準,乙方負責修改或更換直至驗收合格為止。甲方提出小批量的增補,乙方應按原價和甲方提出的交貨時間,保質保量地按時完成。

六、包裝、裝卸、運輸方式及費用:包裝必須按廠家原包裝標準,裝載必須與運輸方式相符,期間損壞、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七、付款方式及期限:甲方向乙方下定單時付總貨款的__%,即貨到驗收合格後付總貨款的__%,扣留__%貨款為期質量保證金。保證金一週內無質量問題付清。

八、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

a 甲方如下料後中途變更訂做,應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b 甲方如中途廢止協議,應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C甲方如無故超過協議規定期限付款,每推遲一天按協議總額的1%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2,乙方違約責任:

a 乙方如中途變更訂做,應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b 乙方如中途廢止協議,應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c乙方如超過協議規定日期交貨,每推遲一天按協議總額的1%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d乙方如未經甲方准許,私自在園區內與園內公司交易,乙方償付甲方總交易額50%做為違約金。

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認真地履行協議,如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造成不能履行協議,經雙方協商或有關機關證明,可免予承擔經濟責任。

十、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修訂,協商不成按經濟協議法有關規定執行。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產品銷售協議書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互惠互利和誠實守信的原則,就產品供銷的有關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協議價款及付款方式:

本協議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整。本協議簽訂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 元,在乙方將上述產品送至甲方指定的地點並經甲方驗收後,甲方一次性將剩餘款項付給乙方。

二、產品質量:

1、乙方保證所提供的產品貨真價實,來源合法,無任何法律糾紛和質量問題,如果乙方所提供產品與第三方出現了糾紛,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2、如果甲方在使用上述產品過程中,出現產品質量問題,乙方負責調換,若不能調換,予以退還。

三、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應全面履行本協議約定,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未按協議約定供貨的,按延遲供貨的部分款,每延遲一日承擔貨款的萬分之五違約金,延遲10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3、甲方未按照協議約定的期限結算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延遲一日,需支付結算貨款的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10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4、甲方不得無故拒絕接貨,否則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

5、協議解除後,雙方應當按照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對帳和結算,不得刁難。

四、其他約定事項

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出現糾紛,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其它事項: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產品銷售協議書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鑑於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作為上述產品的地區經銷商事宜,特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定義

一、產品

本協議中所稱“產品”,係指系列產品。

二、地區

本協議中所稱“地區”,係指經雙方經書面同意的其他地區。

三、商標和專名

本協議中所稱“商標”和“專名”,系分別指________________(商標的全稱和專名的全稱)。指定產品的中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暫定名,乙方將可能在此產品的整體ci策劃中,給予其名稱全新策劃)

第二條:經銷權

甲方茲給予乙方以“商標”和“專名”向“地區”內客户總經銷“產品”的權利。

第三條:專管權

一、交易

甲方不得再將“產品”售予、讓予或以其他方式使“地區”內乙方以外的任何個人、公司或其他主體取得“產品”。

二、委託

甲方不得委託“地區”內乙方以外的其他個人、公司或其他主體作為其經銷商,以進口和銷售“產品”。

三、詢購

甲方收到“地區”內任何客户有關“產品”的詢購,均應交給乙方。

四、再進口

甲方應採取適當措施防止他人在“地區”內出售“產品”,並不得將“產品”賣給甲方知道的或有理由相信擬在“地區”內再進口或出售“產品”的第三者。

第四條:價格、條件

一、價格

1、甲方給予乙方的價格和條件,應隨時由甲方和乙方商定,此項價格和條件的確定並應考慮到正常貿易慣例及經常存在的市場競爭情況,使雙方從銷售中獲得相當利潤。

2、甲方給予乙方一個較穩定的市場價格,如有變動,也是每年年初發給的年度價格表。

3、如有產品價格變動,甲方應在改變價格和折扣的30天前書面通知乙方,所有改變價格期限之前雙方簽定的協議一律保證價格,並按正常交貨期交貨。

4、乙方所享受的代理折扣由雙方另行商定,但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應獲得不低於________的折扣。

二、單獨協議

在每次具體購買產品時,雙方應締結單獨協議。

三、最惠條款

甲方聲明,本協議中各項條款是甲方現在給予經銷商和製造商最優惠的條款,今後如甲方向任何其他經銷商或製造商銷售“產品”時提供比本協議更有利於買方的條件時,甲方應立即以書面通知乙方,並向乙方提供此項更有利的條件。

第五條:甲方的責任

甲方同意在下列方面承擔義務:

1、承諾並保證作為產品的中國總代理完全有資格與乙方簽訂本協議。

2、自費提供樣品和一切可以供應的廣告資料。

3、提供現行的國內價目表,並將價目表內任何預期的變更迅速通知乙方。

4、甲方將向乙方免費提供一定數量的產品資料。大批量的資料在必要的情況下可由乙方申請甲方提供。

5、應及時向乙方提供其產品在國際市場上最新的行業動態信息,經常提供有利於推銷產品的意見,以便乙方能採取多元化的市場推廣策略和銷售方式。

6、甲方將對乙方的工程師提供全面的技術培訓,並提供足夠的技術支持。

7、甲方對於乙方售出的產品,凡是屬於產品質量問題的而引起的損失,一切均由甲方承擔責任或給予免費更換。

第六條:乙方的責任

1、為在“地區”內推銷“產品”併為客户服務,應自費提供和保持一個有經營能力的機構,並盡一切努力爭取達到有利於甲方為利用“地區”內各種銷售機會而制定的銷售指標。

2、乙方應根據需要,在“地區”內發展區域性代理商和分銷商,簽訂協議和管理將由乙方獨立負責。

3、乙方將配備足夠的銷售工程師和技術工程師來配合市場銷售的需求,他們會全面瞭解

系列產品的特性及用途,並能夠承擔培訓,現場檢測服務和操作示範等任務。

4、供給甲方有關銷售“產品”的詳細報告,以及儘可能多的有關“地區”內各種銷售機會和競爭者推銷活動的情報。

5、乙方應尊重和保護甲方的知識產權,並保證不將售出的任何甲方產品`複製後用於商業目的。

第七條:雙方關係

根據本協議所建立的甲方和乙方,在協議有效期內的關係僅屬賣方和買方的關係。任何一方均無權對某一第三者代表另一方,或以另一方的名義簽訂協議。本協議並不產生代理權,如果任何一方以另一方的名義或以另一方代理人的名義行事,以致另一方遭受損失時,該導致損失的一方,應使受害的一方不負擔由此而發生的費用。雙方並未也無意建立任何代理、合夥、合營企業或僱主和僱員的關係。

第八條:甲方名稱等的使用

一、特許

乙方得為商業上的目的使用“商標”和“行名”或它們的簡稱或變稱,並得標明自己為“地區”內“產品”的經銷商。

二、註冊

如乙方提出要求,甲方應自費負責為“商標”和“專名”在“地區”內辦理申請、正式註冊並保持其效力。

第九條:期限、終止

本協議自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___年,如遇下列情況和條件,本協議應終止:

1、如任何一方有違背本協議的實質行為,另一方得以書面通知該方,敍述此種違約行為,並説明除非該方對此種違約行為按本節規定加以糾正,否則另一方將按照本節規定終止本協議。如該通知發出後九十天內仍未得到糾正,則本協議根據這一事實在上述九十天期終時即時終止,或

2、如任何一方根據破產法或債務人救濟法提出或同意提出破產申請或其他救濟申請,或被裁定破產,或解散,或清理,或對債權人作任何轉讓,或對該方指定了產業管理人或類似人員,則在上述任何情況下,另一方得在任何時侯以書面通知即終止本協議,或

3、如遇本協議所規定的某種不可抗力事由,以致協議一方在超過________天期限後尚無法履行其義務時,則另一方可在任何時侯以書面通知立即終止本協議。

第十條:解約的影響

凡在本協議終止前雙方間已發生而尚未了結的任何債務,或在本協議終止前由於一方違約而發生的另一方的損害賠償請求權,均不受本協議終止的影響。

第十一條:保證

一、標準

甲方向乙方保證,所有“產品”均符合“地區”內的標準。可以出售,並適合銷售目的。甲方並保證“產品”在原料和製造工藝方面均符合質量標準。

二、免受損失

凡因“產品”被指稱質量低劣,或因侵犯專利、商標,或因在“地區”內銷售或使用“產品”而引起的其他任何類似的責任事由,甲方應保護乙方,使之不受損失。

三、質量

如乙方發現任何“產品”質量低劣,並將此事實通知甲方,甲方應按乙方提出的要求,立即予以調換或對乙方給予補償,其費用由甲方自行負擔。對由於上述調換或補償而引起的損害,乙方不喪失其索賠權。

第十二條:一般條款

一、不可抗力

本協議任何一方如遇到非所能控制的事由,以致直接或間接地造成任何延誤或無法履行本協議及(或)各個單獨協議的一部或全部條款時,則在此範圍內得以免除其責任。此類事由包括但不限於:水災、火災、海嘯、地震、以外事故或機械故障、天災、戰爭、封鎖、禁運、劫持、戰爭威脅、戰爭性情況、扣押、暴動、動員、暴亂、非暴力騷亂、革命、制裁、搶劫、罷工、勞動糾紛、工業干擾、動力供應不足、缺乏正常運輸工具、金融恐慌、交易所關閉、國有化、禁止進口或出口、拒發政府命令、敵對行動或其他類似或不類似上述原因而非該方或雙方所能控制的。如由於立法或政府行政命令以致任何一方或雙方失去根據本協議應得的利益時,雙方應重新審查本協議的條款以便恢復任何一方或雙方根據本協議原已取得的同樣的相應的地位。

由於發生不可抗力事由的書面的通知,應由受影響一方以合理速度送達另一方。

二、轉讓

本協議任何一方在未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本協議或本協議內規定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轉讓在未徵得對方事前明確的書面同意之前,應屬無效。

三、商業機密

本協議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協議期限內或期滿後________內,對不論與另一方有否競爭的任何個人、行號或公司泄漏有關另一方業務經營或行情的任何消息或情報。

四、通知

根據本協議規定所發出的任何通知應以中文和英文作成書面,並以預付郵資的航空掛號信,按上文載明的地址或本協議任何一方可能按本節規定通知送達的其他地址,送交收件人。任何此種通知應視為在付郵日後第________個營業日送達。而此種通知正式付郵的證件,應視為送達此種通知的充分證明。

五、適用法律和貿易條款

本協議的成立、效力、解釋和履行,應以國法律為準。本協議內的貿易條件應服從最新修訂的條款的規定和解釋。

六、仲裁

所有其他一切來自本協議或關於本協議、或關於違背本協議的爭執或異議,在雙方通過善意協商未能達成和解時,應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裁決應視為終局裁決,對協議雙方均有約束力。

七、可分割性

本協議內各條款應視為可以分割,本協議內任何條款的無效,不應影響本協議其餘條款的效力。

八、保留權利

協議任何一方在任何時侯不堅持另一方執行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時,不應視為放棄此項條款或放棄以後堅持另一方執行此項條款的權利。

九、其他約定

本協議包括雙方關於本協議主題的全部協議和諒解,並取代雙方以前關於本協議主題以書面或口頭提出的任何性質的討論所達成的一切協議和諒解,除本協議有明文規定者外,其他有關本協議主題的任何條件、定義、保證或聲明,對雙方均無約束力。

關於本協議的任何更正、修改、更換或變更,以書面為之,並明確與本協議有關、由協議雙方正式授權的人員或代表簽署。

為證明起見,本協議作成一兩份,在本協議起自所載的日期內雙方正式授權的人員或代表簽署。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年月日 年月日

產品銷售協議書 篇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公開、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建材買賣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所購建材基本情況

單位: 元/

第二條 質量標準:

第三條 交貨:交貨方式為(賣方送貨/買方取貨)

交貨時間:

交貨地點:

第四條 驗收:對於建材產品的規格型號、數量、材質等與

約定不符或有其他質量問題的,買方異議期為賣方交貨後 日內,異議經核實賣方應無條件補足或換貨。

第五條 付款方式及時間:雙方約定以第 種方式支付價款。

(一)簽定協議時,買方支付(定金/預付款) 元(定金不得超過總價款的20%),貨到驗收後一次性支付餘款;

(二)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 賣方違約責任:

1、 建材產品經專業機構檢測不符合國家標準或協議約定質

量標準的,賣方應無條件換、退貨,或賠償買方由此受到的損失。

2、賣方延遲交貨的,每日應向買方支付延遲部分價款 %的違約金;延遲交貨 日的,除支付違約金外,買方還有權解除協議,賣方已收取定金、預付款或價款應全部返還,但買方在不收取違約金的情況下,有權要求賣方雙倍返還定金。

(二)買方違約責任:

1、買方延遲提貨的,每日應向賣方支付延遲部分價款 %的違約金;

2、買方無正當理由單方面解除協議的,應賠償由此給賣方造成的損失,已支付定金的無權要求返還。

第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協議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

商或向市場主辦單位、消費者協會申請調解解決,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提出申訴;協商、調解、申訴解決不成的,應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九條 對本協議的變更或補充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賣方應

承擔的責任的,仍以本協議為準。

第十條 本協議未定事項,雙方可協商簽定補充協議。

買方(章):

賣方(章):

產品銷售協議書 篇8

供方: (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 (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採購節水灌溉設施達成如下條款,雙方明確各自的權利及義務,共同遵守執行。

一、 乙方向甲方採購的產品如下(含產品名稱、型號、數量、金額)

序號 產品

名稱 規格型號 單

位 數量 單價

(元) 復價

(元)

合計

貨物總金額(大寫):

二、交接貨物時間:

乙方向甲方採購的產品由甲方按乙方的需求進度交貨,乙方需求計劃應在每批供貨前拾伍天以書面形式(傳真確認)通知甲方。

三、運輸方式及交貨地點:

交貨地點為___,由乙方自提,___至___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應負責辦理由___至___貨物運輸事宜,其產品損耗及保險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質量標準、產品驗收方式及異議期限

產品質量標準按企業標準執行,乙方收到貨若對產品有異議應在叁個月內提出

五、結算方式:

協議簽定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叁萬元(約佔產品總金額的30%)預付款,甲方產品生產完畢,乙方把剩餘貨款付清給甲方後,甲方安排發貨給乙方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或乙方未按上述規定履行其義務,應承擔違約部分貨款總額20 %的違約金。

2、任何一方不履行義務,經他方要求拒不改正的,他方有權解除協議,由此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七、糾紛處理方式:

未盡事宜雙方協調解決,如有糾紛甲乙雙方應盡力協調解決,協調未果在協議簽訂地進行訴訟或仲裁。

八、其它

本協議一式4份,雙方簽名蓋章生效。本協議甲乙雙方各執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執行。

供方單位名稱: (蓋章)

單位地址及郵編:

法定代理人:

開户銀行:

帳號:

需方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及郵編:

需方代表簽名:

產品銷售協議書 篇9

建材銷售協議範本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購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乙方 木方、模板材料由甲方所供應,達成以下協議,特定立本協議,以資信信守。

一、貨物內容

二、運輸:

由甲方負責運輸(或託運),運費、均由甲方承擔。

三、貨款結算方式及期限:

四、交貨地點: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嚴格信守協議,不得違約,如有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付違約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2、甲方不能如期交貨,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以未按時交付貨物金額的每日百分之三計算,違約金不超過貨物總額的20%。

3、乙方逾期付款時,應按供貨物總額的每日百分之三向甲方償付逾期違約金,違約金不超過貨物總額的20%。

六、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的效力、履行、解釋等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均應首先友好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協議的變更解除:

甲乙雙方均應信守協議,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協議(雙方協商一致並簽署書面文件的除外)。

八、協議未盡事宜:

需經雙方另行協商並簽署書面文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免責條款:

協議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客觀原因不能完成履行協議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書面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協議,並要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單逾期付款除外。

十、生效及其它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時生效,共一式份,乙方 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產品銷售協議書 篇10

買受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賣出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賣出人簽訂時間:_____ _年___ 月___日

為加快農村經濟快速健康規模發展,溝通城鄉流通渠道,促進農業產業化進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經買賣雙方充分協商,訂立本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標的交售日期、數量及價格

1.出賣人在年月以前(或月旬內),向買售人交售___板栗_(茶葉、生薑、板栗、高山蔬菜、靈芝、蠶種、)___ 斤。(張、擔)。

2.所售綠色農產品最低價格(保護價) _ 元/斤(張、擔),市場行情上漲時,有收購單位按市場價格進行收購。

3.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斯交貨與提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雙方另行達成新的協議。

第二條 品種、等級、質量及包裝

1.綠色農產品的品種、等級和質量按買賣雙方協商確定,或按樣品標準定價(樣品由雙方妥善保管,甲方驗收)。

2.綠色農產品的包裝,由買賣雙方協商包裝辦法。

第三條 交貨方式、驗收、結算方式

1.實行送貨到________收購點,貨物由買受人當面驗收。

2.貨款由買受人支付給出賣人,現金結算,錢貨兩清。不得打白條或代扣其它税費。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買受人在協議履行中退貨的,應償付出賣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_(5-25%)的違約金。

2.買受人無故拒收綠色農產品,應向出賣人償付被拒收貨物總值_____(5-25%)的違約金。

3.買受人未按協議規定收購綠色農產品的,應按少收部分的總值_____(5- 30%)支付違約金。

4.出賣人交貨數量少於協議規定的,按少交數量價值_____(1-20%)支付違約金。

5.出賣人在交售綠色農產品摻雜使假,以次充好,買受人有權拒收,出賣人同時承擔____(5-25%)違約金。

6.出賣人的包裝不符合規定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乘人重新包裝,損失有出賣人承擔。

第五條 不可抗力

1.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協議時,應儘快向對方通報理由,在提供相應證明後,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出賣人如果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產品質量不符協議規定的,不承擔違約責任。

2._____綠色農產品因受氣候影響早熟或晚熟的交貨期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提前或推遲。

第六條 協議的變更與解除

1.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協議時,應及時通知對方,未達成協議前,原協議仍然有效。當事人一方接受另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協議建議後,應在十日內做出答覆,逾期不答覆視為默認。

2.協議期滿,買、賣雙方可根據對下一年_____供應的預測,重新簽訂_____協議。

第七條 協議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本協議__________生效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