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經營承包協議書 篇1
發包方:公司(下稱:甲方) 承包方: (下稱:乙方) 為提高商場經濟效益,明確權利和義務,甲乙雙方本着實事求是、互惠互利原則,就商場員工整體承包經營商場事宜達成如下條款,望雙方共同執行。
一、本合同所指承包方是指目前在商場工作的 名正式員工,本合同所指商場位於市 區街 一樓,面積約 平方米。
二、商場承包經營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承包合同期滿,
三、乙方承包商場的總承包費為人民幣 萬元,承包合同期滿,乙方必須向甲方一次性繳交承包費。
四、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將商場資
產、設施和設備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並提供免息借款人民幣 萬元用於商場流動資金,乙方必須確保商場資產、設施、設備和資金安全完整。
五、在承包經營期間,商場所有員工的工資由公司核定,每月工資費用由商場承擔,節日補助參照公司規定執行,費用由商場承擔,季度獎和年終獎金由公司支付。
六、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必須為乙方創造良好的經營服務環境,協助乙方做好促銷、對外協調與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處置工作。
七、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干預。乙方獨自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權債務和由此引起的經濟、安全和法律責任。
八、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政策和法規,守法經營,按章納税,不得在商場從事違法亂紀活動,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甲方不對乙方作任何賠償或補償。
九、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不得將商場資產、設施、設備和資金轉租、轉借、轉讓、贈與、抵押他人,不得擅自改變商場結構和用途,負責商場日常維修並支付維修費用。
十、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必須嚴格執行消防、食品、衞生和安全政策法規,自覺接受監督檢查,並獨自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十一、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必須承擔經營過程中發生的所有經營成本和税費支出。
十二、在承包經營期間,如遇政府或公司徵用商場,甲乙雙方無條件執行,本承包經營合同自行終止,甲方不對乙方作任何賠償或補償,乙方工資福利由公司承擔。
十三、在承包經營中期,公司有權對乙方完成利潤目標情況進行考核,如乙方完成利潤目標未達 %,則公司有權更換商場負責人,並調整相應的工資福利。
十四、年度終了時,由公司組織對商場經營目標完成情況進行審計,並以此考核商場承包合同執行情況:如完成承包利潤目標,則員工可獲得全額績效工資,否則,一律取消績效工資。如超額完成利潤目標,則可按超額部分提取 %,按商場員工人數等額發放額外獎金。
十五、甲乙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本着友好協商原則解決。 十六、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議。
十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代表簽字後正式生效。
發包方代表(簽字):
承包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商場經營承包協議書 篇2
甲方:成都嘉禾時代傢俱有限責任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互信、創新發展、合作共贏的原則,就温江聖地亞商場費用承包一事達成如下共識:
一、時間:
從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止暫為一年;
二、方式:
甲方將聖地亞商場兩個店實用面積413平米經營權交給乙方,承包後,乙方擁有商場的全部用人權和直接經營管理權;
三、費用:
甲方將二店的內部設施(含燈具、地毯、飾品)、門頭形象檢查通過交付乙方後,甲方不再支付二店的任何費用,包括房租、水電、人員工資、活動經費等,但零售過程中的售後問題甲方有義務配合完成;外安結算同前期一樣,分開做賬,月底結算。
四、開單方式:
甲方給予乙方在公司出廠價基礎上按正價品9折,特價品9。7折進行結算(平常交定金與以前一樣,每星期和公司財務進行一次對賬結算),超低款按公司各階段政策或促銷活動進行申報支持;
五、售後服務:
屬於公司原因造成的補件由甲方限時解決,因乙方自請外安引起的產品損壞造成的補件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產品陳列:
商場部分老樣品統一按出廠價折進行處理換新,無論正特價均不再返點。新品上樣由乙方現金購買,兩商場所售產品全部為嘉禾時代產品,公司待處理的滯銷品須經申請批准後優先享有銷售權。
七、形象用品:
商場所需形象用品如紙杯、氣球、弔旗、宣傳頁、銷售單、户外噴繪廣告等由乙方根據需要向甲方申請領取或製作,設計內容由乙方自行提供,該費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
八、義務功能:
乙方在承包期間有義務對外來經銷商進行接待、產品介紹、品牌宣傳、幫助外地經銷商進行商場刷卡換現,具體情況與公司財務人員協同辦理;
九、協議簽訂:
協議到期前,雙方應提
一年度承包模式,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十、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乙方:
商場經營承包協議書 篇3
中國×××公司
××國××××公司
合資經營×××(產品)
協 議 書
中國× ×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 ×國× ×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確定在中國××省××市共同投資興辦合資經營企業,生產× ×產品,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共同投資,在甲方原有工廠基礎上建立合資經營企業(以下簡稱合營公司)。
合營公司名稱:××××有限公司。
合營公司地址:中國××市× ×街××號。
第二條 合營公司的宗旨:甲、乙雙方本着加強經濟技術合作的理想,採用先進的技術、設備和科學管理方法,不斷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品種,提高經濟效益,使合營各方獲得良好的經濟利益。
合營公司經營範圍:合營公司從事××產品的生產、研究和開發新產品,在中國國內外市場銷售,並進行銷售後的技術服務。
合營公司的生產規模:生產初期年產×××噸,正常生產期年產×× ××噸。
第三條 合營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合營各方按其出資額在註冊資本中的比例,分配利潤、分擔虧損和承擔風險。
第四條 合營公司所需要的機械設備、原材料等物資應儘量首先在中國購買;如果中國境內不能滿足供應的,可以在中國境外購買。
乙方向合營公司提供的設備和技術必須保證是先進和適用的。
若在中國境外購買技術和設備時,應由雙方代表共同進行考察、談判和簽約。
第五條 合營公司的產品在中國內、外市場銷售,並把在境外銷售放在優先地位,產品外銷量要保證合營公司達到外匯收支平衡,並略有節餘。
第六條 合營公司設董事會。董事會是合營公司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公司的一切重大問題。董事會董事名額分配,參照甲、乙雙方投資比例商定。董事會選舉董事長和副董事長。
董事會聘請總經理、副總經理負責合營公司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 合營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由董事會制定本企業的勞動管理辦法。
第八條 合營公司期限為×年,從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算起。
第九條 本協議書生效後,甲、乙雙方應認真遵守本協議書的規定口任何一方因不執行本協議書規定的義務,對方有向違約一方索賠經濟損失的權力。若有爭議,由仲裁機關裁決:
第十條 本協議書用中文和××文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協議書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後,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託審批機構)批准後生效。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發送通知函電,應按下述法定地址進行:
第十三條 本協議書於×年×月×日,由甲、乙雙方授權代表
在中國××市簽字。
甲方:中國×××公司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國××××公司 地址: 電話: 傳真:
甲方:中國×××公司
代表職務:×××
代表簽字:
乙方:××國××××公司
代表職務:×××
代表簽字:
商場經營承包協議書 篇4
酒店經營合作協議書
甲方:
乙方:
為搞活______大酒店經營,轉變經營方針,提高經濟效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 將甲方原有的______大酒店所屬的有形和無形資產以______萬元整體拆股作價(具體有形資產見清單),甲方以原有資產,乙方以貨幣方式進行重新確股合作經營。
二、 新合作經營的______大酒店共計資金______萬元,甲方佔總股份______%,乙方佔總股份______%,法人由乙方推薦人擔任。
三、 甲方應承擔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在合同簽訂後,在乙方資金足額打入的同時,移交所有的有形和無形資產由新合作人經營。
2、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 日內將**大酒店的所有債權債務進行清點核算,並承擔所有的債權債務。如因債權債務不清影響新的合作人經營,要賠償由此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3、 甲方原有所有的管理人員和服務人員由甲方做好必要的思想工作,清償好所有債權債務關係和解除聘用合同,接受新的合作企業的招聘錄用。
4、 在合同同意簽訂後,甲方應保證酒店原有的財產不受到毀損和破壞,以順利完成移交工作。
5、 新合作企業經營後,甲方以自己的股份共同承擔合作後的一切經濟活動所帶來的經濟責任,享有由它帶來的經濟權利。
四、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在合同簽訂後24小時內,以貨幣形式一次性將人民幣______萬元注入______大酒店賬務(其中______萬元歸甲方獨有,______萬元為______大酒店按股共有)。
2、 乙方在合同生效後迅速進入新的合作企業經營,不得影響新的企業正常經營。
3、 配合甲方做好財產登記、核算、移交工作,並在新的合作企業中與甲方一道做好新的員工招聘錄用工作。
4、 新的合作企業經營後,乙方以自己股份共同承擔合作後的一切經濟合同所帶來的經濟責任,享有由它帶來的一切經濟權利。
五、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 本合同自簽訂後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商場經營承包協議書 篇5
轉讓方(甲方):身份證號:
頂讓方(乙方):身份證號:
房東(丙方):身份證號: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丙方同意甲方將自己位於 街(路) 號的店鋪(原為: )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並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該店鋪的所有權證號碼為 ,產權人為丙。丙方與甲方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月租為 元人民幣。店鋪交給乙方後,乙方同意代替甲向丙方履行該租賃合同,每月交納租金及該合同約定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等各項費用,該合同期滿後由乙方領回甲交納的押金,該押金歸乙方所有。
三、 店鋪現有裝修、裝飾、設備(包括附件二 )在甲方收到乙方轉讓金後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租賃期滿後不動產歸丙方所有,動產無償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租賃合同執行)。
四、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頂手費(轉讓費)共計人民幣大寫 元,上述費用已包括甲方交給丙方再轉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五、 該店鋪的營業執照已由甲方辦理,經營範圍為餐飲,租期內甲方繼續以甲方名義辦理營業執照、税務登記等相關手續,但相關費用及由乙方經營引起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接手經營前該店鋪及營業執照上所載企業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與乙方無關。
六、 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鋪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的千分之一的違約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按轉讓費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應保證丙方同意甲方轉讓店鋪,如由於甲方原因導致丙方或甲方自己中途收回店鋪,甲方同樣承擔違約責任,並向乙方支付轉讓費的10%作為違約金。
七、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因國家徵用拆遷店鋪,有關補償歸乙方。
八、 如果合同簽訂前政府已下令拆遷店鋪,甲方退償全部轉讓費,賠還乙方接手該店鋪的裝修損失費,並支付轉讓費的10%的違約金。如果合同簽訂之後政府明令拆遷店鋪,或者市政建設(如修、擴路、建天橋、立交橋、修地鐵等)導致乙方難以經營,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退還剩餘租期的轉讓費,押金仍歸乙方(前述順延除外)。或甲方在每年營業執照有效期屆滿時仍未辦妥年審手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退回全部轉讓費,賠償裝修、添置設備損失費,並支付轉讓費的10%的違約金。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日期:
乙方簽字:
日期:
丙方簽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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