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託管協議書大綱

甲 方:

檔案託管協議書大綱

乙 方:重慶市大學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

根據國家和重慶市畢業生就業政策及有關管理規定,應甲方的自願申請,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乙方為甲方代管個人檔案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為已畢業大中專學生,其基本情況如下:

姓 名 性別 身份證號

畢業學校 專 業 學歷

畢業時間 政治面貌

第二條 檔案免費託管期限自甲方畢業之日(即畢業當年7月1日)起計算最長不超過兩年.託管期限超過兩年的,乙方按市物價局核定的有關收費標準向甲方收取檔案託管費(30元/年).在託管期間,甲方可自願提前結束託管,辦理檔案轉出手續;凡轉出檔案,甲方須解除協議並將《協議書》原件交還乙方,依據相關手續轉遞檔案,並按市物價局核定的收費標準繳納轉出郵遞費.

第三條 簽訂本協議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詳細的本人及家庭聯繫方式.在協議期間,如甲方家庭地址及聯繫方式發生變更,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因甲方提供信息不真實,不準確原因而產生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甲方在乙方託管檔案期間,可通過乙方網站獲取用人單位的需求信息以及各類手續的辦事程序,參加乙方舉辦的各類招聘活動,與用人單位進行雙向選擇.各種相關信息,通知乙方亦只通過網站進行公示.甲方檔案在乙方託管期間,乙方只能為甲方出具存放證明.

第五條 甲方被勞動教養或因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乙方有權將甲方的檔案轉出,不再為甲方辦理相關事宜.

第六條 乙方可委託甲方所在學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簽訂本協議,並辦理有關手續.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從乙方收到甲方檔案之日起生效.

甲方:家庭住址 省(市) 區(市,縣) 郵編

手機或小靈通 家庭電話

乙方:重慶市大學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 電話:63619592

地址:重慶市江北區董家溪鵝石堡山26號 郵編:400020

檔案查詢:重慶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經 辦 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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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畢業生,以下同)向乙方(培養學校,以下同)申請,經甲乙雙方協商,就乙方為甲方託管户口、檔案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屬於應屆已畢業的學生,與學校已無隸屬關係,應按學校規定辦理有關離校手續。現因甲方畢業離校時尚未就業,申請委託乙方託管其户口、檔案。託管原因:

a. 準備繼續擇業( ) b. 其他原因(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甲方申請託管户口、檔案的期限為畢業後 2 年時間,自 XX 年 7 月 1 日至 2013 年 7 月 1 日。託管期間可提出提前終止本協議的要求,辦理轉出手續 ( 必須出示本協議書原件 ) 。託管期滿後: 1 、户口遷出,甲方必須在 30 天內(即 2013 年 8 月 1 日前)到保衞處户政科將户口遷出學校,如不按期遷出的,乙方將不再給予辦理與户口相關的業務,其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2 、檔案轉出,甲方應主動到學生工作處學生檔案室辦理轉出手續,否則由乙方有權根據甲方填寫的《廣西大學 XX 屆未就業畢業生户口、檔案託管申請表》上填寫的地址寄出,其後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

三、甲方在乙方託管户口檔案期間,可參加乙方舉辦的各種招聘活動;獲取用人單位需求信息,與用人單位進行雙向選擇,以及獲得乙方提供的其他與甲方就業有關的服務。

四、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就業服務,併為甲方開具有關户籍、學歷及其他與甲方就業和升學有關的證明。乙方不為甲方開具與就業和升學無關以及不符合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證明。

五、在本協議生效期間,甲方與用人單位已簽訂就業協議書落實就業單位的,乙方應負責為甲方辦理就業手續和户口、檔案轉移手續。

六、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甲方本人的通訊地址和聯繫方式,如通訊地址和聯繫方式發生變化,或家庭地址發生變化的,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七、甲方應當遵紀守法,甲方因違法、違規以及民事糾紛、勞務糾紛、債權債務糾紛,引起的法律責任及後果由甲方自行承當,與乙方無關。

八、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的户口、檔案,如若發生丟失、毀損等情況,由乙方負責補辦。如甲方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終止託管甲方户口、檔案,並將其檔案按照甲方填寫的《廣西大學 XX 屆未就業畢業生户口、檔案託管申請表》上填定的地址寄出,轉出後一切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甲方還應到保衞處户政科辦理有關户口遷移。

1 、甲方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

2 、甲方申請自費出國留學或出國工作的;

3 、甲方申請結婚的;

4 、乙方保管甲方檔案期滿的;

5 、甲方通訊地址和聯繫方式變更後不及時向乙方提供,而其造成乙方與甲方聯繫中斷的;

6 、有其他違法行為的。

九、協議生效期間,甲方因患病或因意外傷害所需醫療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十、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裝入甲方檔案。

十一、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應共同遵照執行。否則 , 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違約方承擔。

甲方(簽字):

XX 年 6 月  日 乙方(蓋章):廣西大學招生就業指導中心

XX 年 6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