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協議書範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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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xxxx投資置業有限公司

建築協議書範文3篇

乙方:xxxx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甲方投資的西都大廈工程發包給乙方施工,為明確責任,特對安全施工措施費用訂立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現場文明施工措施費的基本費、現場考評費按徐建發(XX)77號文件規定執行,甲方積極配合乙方辦理相關手續,但獎勵費不支付。

二、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照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合理投入,嚴禁挪用基本費與現場考評費。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三、乙方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臨街交通要道施工等方面採取安全防護措施,由此而發生的防護措施費,經工程師確認後,由甲方承擔。

四、施工現場暫時停止施工的,乙方應當做好現場保護保護,所需費用由責任方承擔,或者按照合同約定執行。

五、甲方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代表籤,單位蓋章後生效。各執一份,監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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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合同簽訂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條例、規章等,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本項目協商一致,訂立協議並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二、工程範圍及內容:

工程量:

承包形式:

三、工期:

1、開工日期:

2、竣工日期:

3、合同總工期為 工作日。期間如遇連續大雨等無法抗拒的特殊天氣,經甲方和監理籤認可後,工期可相應順延。

四、質量標準採用下列:

1、工程質量達到省優至魯班獎;

2、工程質量評定等級為優良;

3、符合國家質量驗收標準;

4、雙方約定的標準、具體為:

五、合同價款

本合同工程價款結算採用下列 種方式:

1、採用一次性包死總價的固定價格方式,總價為 ,如今後涉及工程變更和增加工程量的,增加部分按實結算。若變更增加工程量在5%以內,雙方不再簽訂補充協議,若變更增加工程量超過5%的,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 2、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結算。並按下列約定執行:

(1) 工程預算價: (工程結束後按實結算)

工程單價: (含外運等其他一切費用)

(2)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結合江蘇省有關工程定額標準計算,由乙方報決算價,經監理及甲方審核後,由會計事務所或 進行審計確認。

(3)所有工程量必須在每月 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月統計報表或已完工程量報告,須經監理及甲方審核同意。

(4)若涉及工程變更及增加工程量的,須經甲方項目負責人下達指令,變更籤證除應由監理方籤外,還須由甲方工程部和有關項目負責人籤,並在實際發生日的十五日內報甲方計財部負責人複核籤,並由甲方分管領導籤,以及最終由總經理審批後方可生效,否則甲方有權不予認可。

(5)變更工程量在總承包價5%以內,無需追加合同,超過5%,須另訂合同。

(6)取費標準及説明:土石方量測量執行省市有關土石方驗收標準,土方量按實結算。

(7)工程量核算確認方式説明: 完成合格工作量上報甲方審核報批,並編制統計報表上報監理,取得監理、甲方的確認後方可。

(8)合同協議一經籤,不受市場價格變化影響,按合同及協議約定標準進行結算。

六、付款方式

1、本工程預算款為:

扣回工程預付款的方式為:

2、工程款按 方式支付,具體為:

(1)本工程無預付款;

(2)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統計報表,經監理、甲方審核確認後,支付合格已完工工程款的 %;

(3)總工程款的 %作為質量保證金,若無質量問題及其它違約情形, 後支付給乙方。相反,如存在質量問題及出現其它違約情形,甲方有權直接扣付乙方質保金,如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過質保金數額,乙方對超出部分仍應予賠償。

七、材料、設備供應:

八、質量及驗收

1、工程質量必須符合本協議第四條約定標準,並按現行國家驗收規範執行。質量保證期 年,如工程內容涉及主體結構的,應終身質保。

2、項目經理須持有省建委核發的崗位證書,且在建工程不得超過兩個,項目經理在現場的時間每天不低於 小時,負責處理工程上有關事務。

3、乙方所有進場人員未經甲方認可不得任意調換,若確實需更換,應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申請,否則,乙方任意調換人員達30%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無條件退場。

4、工程質量驗收必須按規範進行,所有工程資料須與工程施工同步進行,隨時供有關部門及人員查閲,不合格資料及時修正。

5、分項工序驗收,以及隱蔽工程驗收,必須經甲方及監理籤驗收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6、甲方及監理應在收到乙方請驗報告後 小時內驗收完畢並出具書面驗收意見。平時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發現質量問題時,出具限期書面整改意見,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限期整改。若多次發現質量問題,或經兩次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權根據情況要求支付違約金,嚴重的責令退場,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7、竣工後,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及監理驗收,乙方在竣工後 天內提供符合規範性要求的竣工圖及全部竣工資料,並應一式 份。

8、其他約定:按圖紙説明施工,達到甲方、監理的要求,禁止隨地灑落、傾倒。

九、施工組織與工期

1、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施工圖紙三日內向甲方提交書面施工組織方案,乙方自行辦理開工報告等相關手續,甲方對乙方的施工組織方案進行審核批准,安排圖紙技術交底。

2、乙方必須按合同工期和批准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監理對工程進度的監督、檢查,工程實際進度與計劃不符時,甲方、監理有權責令限期改進,乙方應按甲方、監理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報甲方、監理審批後執行,期間趕工費用由乙方自理。月進度明顯滯後於進度計劃時,甲方有權暫停支付工程款。若乙方明顯無力按約定工期完工時,甲方有權調換施工隊伍,乙方應在按到甲方退場通知的十日內無條件退場,並撤出所有人員及設備,工程款按實際完成工程量的 %支付,否則甲方不支付任何款項,每拖延一天按總工程款的2 ‰承擔延期違約金,造成其它損失的,應全額賠償。

3、項目經理:現場代表(乙方):

監理:現場代表(甲方):

4、施工中的水、電、食宿、工具等設施的約定:乙方自行解決

十、安全及文明施工與管理

1、乙方須嚴格執行有關安全操作管理規範。

2、不得招收無身份證、有劣跡、身體殘疾人員及童工。否則後果自負。

3、特殊工程需持有勞動部門核發的上崗證,持證上崗。

4、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工傷事故或其他內部糾紛,由乙方自行處理並承擔全部經濟責任。

5、所有機械設備需滿足工程施工需要,特殊設備須有安檢證明。

6、乙方應按當地政府有關部門規定進行施工場地標準化管理,因標準化管理不到位引起的一切處罰和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7、乙方應優先發放施工人員工資,不得拖欠,並處理好勞資糾紛及相關問題,不得因此影響施工,以及不得給甲方造成任何不良影響,否則甲方有權採取解除合同、責令退場、要求賠償損失、要求支付違約金等措施。

十一、甲方責任

1、按約定提供圖紙資料,及進行圖紙技術交底。

2、按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若甲方因資金困難不能及時兑現,應與乙方協商,並可視不同情況向乙方承擔應付款部分的銀行貸款利息。

4、履行其它本協議約定的義務以及負責

十二、乙方責任

1、按約定保質保量的完成施工任務,符合工期及質量要求。

2、必須服從甲方現場管理,遵守法律及及行政規章、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維護甲方聲譽,如發現故意損害聲譽,嚴重違反紀律,違反協議內容的行為,甲方有權給予經濟處罰,直至終止合同。

3、應注意保護生態環境,注意施工安全,不得砍伐樹木及損壞其它設施,注意護林防火。

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消極怠工,以及採取吵鬧、威脅等不當手段,否則,甲方有權責令其退場,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5、質保期內若發生質量問題,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電話或書面通知 日內進場維修, 日內維修完畢,否則維修費從質保金中扣減。

6、乙方應按照相關規定,主動對工程項目進行質量跟蹤回訪。

十三、違約責任

1、雙方應嚴格遵守協議,如有違反,按本協議相關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2、如延誤工期,每超過一天,按合同總價款的 承擔違約金,或每天按 1000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如出現質量問題,以及違反本協議其它約定,乙方除應賠償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外,甲方可視具體情況,要求乙方按合同總價款的1%-10%承擔違約金。

十四、附則

1、本協議經雙方簽章 後生效。

2、本協議於 年 月 日在 簽署。

3、本協議一經籤,雙方應嚴格遵守,如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簽約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4、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籤): 授權代表(籤):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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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xxxxxx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委託代理人(姓名):

聯繫電話: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委託代理人: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工作

1、甲方負責洽談承攬裝修業務;

2、甲方負責廣告策劃和發佈,設計方案和製作工服;

3、甲方負責施工現場的施工進度,工藝説明,巡視督導,驗收等方面;

4、負責工程測量,預算,設計,導購,現場管理;

5、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督,負責材料進場、工程竣工驗收。

第二條:乙方工作

1、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施工現場管理制度,同一着甲方工服,施工現場必須在明顯位置懸掛甲方公司標誌;

2、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範、防火規定、施工規範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工程,如乙方不按圖紙及工藝施工,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3、嚴格執行本市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

4、乙方應處理好物業及業主的關係,不得和業主爭吵,有問題須及時向甲方反映,監理及時協調;乙方負責施工現場安全;

5、文明施工,管理好工程材料,施工過程中出現工傷事故由乙方負責;

6、乙方施工過程中不得私自或以甲方的名義私自承攬業務,如有業務應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辦理相關手續後方可承接;

7、保護好原居室室內的傢俱和陳設,保證居室內上、下水管道的暢通;

8、乙方負責甲方的所有施工材料搬運到施工現場;

9、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施工現場做到一日一清,施工中產生的垃圾、土渣一律裝袋存放在指定地點,材料、工具按指定位置整齊排放,工程完工後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10、乙方自行辦理所帶隊伍人員的公安檢查等一切手續,出現問題甲方不負責;

11、乙方不得與現場監理人員及我公司其他人員私下交易,一經發現全部扣除乙方向甲方交納的保證金;

第三條:工程變更

工程項目或施工方式如需變更,雙方應協商一致,簽訂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

第四條;材料供應

1、按合同約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甲方應在材料到施工現場前通知乙方,雙方共同驗收並辦理交接手續;

2、按合同約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乙方應在材料到施工現場前通知甲方,雙方共同驗收;

第五條:工期延誤

1、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a)、工程量變化或設計變更;

(b)、不可抗力;

(c)、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2、因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完成其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的,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3、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能延誤;因乙方原因造成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每延誤一天按工程總額的2%扣除。

第六條:質量標準

1、雙方約定本工程施工質量按<<天津市建築裝飾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質量驗收規範執行;

2、乙方應認真按照技術標準和設計要求施工,隨時接受甲方檢查,如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條件,乙方應按甲方要求返工、修改,並承擔由於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

第七條:工程驗收和保修

1、雙方約定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幾個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

a、材料進場後的材料驗收;

b、水、電、暖改造完後的隱蔽驗收;

c、防水工程驗收;

d、中期(木做收口)驗收;

e、工程完工後的整體竣工驗收。

乙方應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參加驗收,階段驗收合格後應填寫工程驗收單。

2、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後兩天內組織驗收,填寫工程驗收單。在工程款結清後,辦理移交手續;

3、本工程自驗收通知後兩天內組織驗收,填寫工程驗收單,在工程款結清後,辦理移交手續;

4、本工程自驗收合格雙方籤之日起保修期為二年。驗收合格籤後,填寫工程保修單。

第八條:工程款支付方式

1、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收取乙方壹萬元作為質量保證押金,乙方承攬每個工程時,甲方從每個工程中扣出本工程最後結算總額的5%作為工程保脩金,每個工程保脩金在工程保修滿兩年後甲方支付給乙方,質量保證押金待雙方合作結束(合作結束時間為乙方最後接的工程竣工日)後滿兩年。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2、材料進場驗收合格後兩日內支付工程派工價的30%;中期驗收合格後兩日內支付工程派工價的30%,待工程整體完工且業主驗收合格後七日內支付工程派工價的35%,其餘5%作為工程保脩金(參照1條)

3、工程驗收合格後,乙方應向甲方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資料後7日內如未有異議,即視為同意,雙方應填寫工程結算單並籤,甲方在籤時向乙方結清工程尾款;

4、工程款全部結清後,乙方應向甲方開具正式統一發票。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合同雙方當事人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約定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並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該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4、由於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負責修理,工期不予順延。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爭議協商解決不成時,按下列1—2種方式解決:

1、向---天津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附則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籤(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簽訂後工程不得轉包;

3、甲、乙雙方直接簽訂合同的,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條款(可另附頁,附頁籤蓋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自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之日起,甲乙雙方先前所簽定的所有協議約定即時解除。

甲方:乙方:

蓋章:蓋章:

年月日

建築物預定買賣協議書2018建築協議書(4) | 返回目錄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為甲方向乙方買乙方依_______社區(以下稱本社區)取得分配單元之土地及建物事宜,雙方同意訂定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買賣標的

乙方依本社區________________計劃所取得之土地及建築物。

第二條 建物面積誤差及其價款找補

一、本協議買賣標的之建物面積以地政機關登記完竣之面積為準,部分原可依法登記之面積,倘因簽約後法令改變,致無法辦理產權登記時,該部分建物面積之計算,同意依核准之使用執照平面圖為準,及依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二、建物面積如有誤差,其誤差在百分之一以內者(含百分之一),甲乙雙方互不找補;惟其不足部分,如超過百分之一,則不足部分乙方均應找補;其超過部分,如超過百分之一以上者,則超過部分甲方應找補。面積誤差找補之單價,系以本協議土地及建物總價金之總數除以建物面積所計算之金額為準。找補之金額不計息,於交屋時一次結清。

第三條 買賣標的總價金

本協議土地及建物總價金(含汽車停車位價金_________元)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 付款條件及方式

一、付款條件

(一)本協議簽訂時,甲方應給付簽約價金(以下同)_________元,實際支付_________元,經乙方收訖屬實。簽約價金不足額部分,甲方允諾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補足,逾期仍未補足時,視為違約論,乙方不另通知,並同意依第十三條第二項之違約條款規定處理。

(二)買賣價金_________元,甲乙雙方同意依買賣標的實質工程進度分期繳納,詳見附件二分期付款明細表。

(三)其餘買賣價金,於乙方取得本協議買賣標的所有權後一個月內通知甲方於一個月內付清,並於付清所有買賣價金同時,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與甲方。如甲方需以本協議買賣標的所有權向金融機構申請抵押貸款用以清償買賣價金時,甲方應於乙方通知後七日內洽妥承辦貸款金融機構,並配合辦理申請、徵信、對保及必要之手續後,會同甲方指定之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同時辦理所有權移轉、抵押權設 定或權利內容變更登記。如有不足價金,甲方仍應於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同時,以現金一次付清。

二、付款方式:甲方應給付之買賣標的價金應於乙方書面繳款通知日起十日內匯入乙方於__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分行設立帳號為_________之買賣價金專户。

第五條 逾期付款之處理方式

甲方如逾期達五日仍未繳清期款或已繳票據無法兑現時,應按逾期期款部分每日萬分之_________單利計算遲延利息予乙方,於補繳期款時一併給付乙方。

第六條 建築主要結構、主要建材及附屬設備

一、本協議建物建築構造種類為_________造,其規格以核准之建造執照為準。

二、施工標準悉依主管機關核准之施工圖樣説明書。

第七條 建物完工日期

一、本協議建物建築工程之開工及取得使用執照日期,甲方同意按乙方擬定並經主管機關核准公告之本社區_________規定進行。

二、本協議建物若未能於前項規定之期限開工或取得使用執照逾期達一年時,甲乙雙方均得解除本協議,甲方已繳價款,乙方同意無息歸還甲方。

第八條 建築設計變更處理

一、甲方若要求室內隔間或建材變更時,應經乙方同意並於乙方指定之方法及期限內為之,並以乙方所提供之工程變更單籤認為準,逾期由甲方自行負責。

二、甲方申請變更設計範圍以申請一次為限,並以室內隔間及裝修之變更為限,如需變更污水管線,以不影響下樓層為原則。其他有關建築物主要結構、大樓立面外觀、管道間、消防設施、公共設施等不得要求變更。

三、設計變更事項經甲乙雙方於工程變更單上籤認後,由乙方於籤認日起______日內提出追加減帳,以書面通知甲方。設計工程變更若為追加帳,甲方應於乙方書面通知日起十日內繳清工程追加款始為有效。若未如期繳清追加款,視為甲方無條件取消設計變更要求,乙方依原設計施工。設計變更若為減帳,則於交屋時一次結清。

第九條 土地及建物產權移轉登記期限

一、乙方應於取得本協議買賣標的所有權後一個月內通知甲方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甲方應於乙方通知後七日內備妥文件配合辦理

二、乙方應於甲方履行下列義務時,辦理買賣標的產權移轉登記:

(一)依本協議約定之付款辦法,已繳清本協議買賣標的移轉登記前應繳之款項及逾期加付 之遲延利息。

(二)提出辦理產權登記有關文件,繳清各項税費。

三、若因甲方違反規定,致各項税費增加或罰款,乙方得向甲方求償。

四、第一、二項辦理事項,甲乙雙方同意由乙方指定之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辦理之,倘為配合各項手續需要,需由甲乙方加蓋印章、出具證件或繳納各項税費時,甲乙雙方同意於通知日起十日內提供,如因甲方或乙方延誤或不協辦,而導致甲、乙雙方其中一方之損失,則由延緩作業之一方負損害賠償之責任。

第十條 交付不動產及相關文件之條件及期限

一、甲方如依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按工程進度給付價金,乙方應於領得使用執照一個月內,通知甲方進行交屋手續。甲方如依第四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以貸款給付價金,乙方應於甲方給付所有價金之日同時辦理交屋手續。

二、甲方應於收到交屋通知______日起_________日內配合辦理交屋手續,逾期不配合辦理交屋者,自期限屆滿隔日起,視為已交屋,乙方不負保管責任,但可歸責於乙方時,不在此限。

三、於交屋時甲乙雙方應履行下列各項義務:

(一)甲方須繳清所有應付未付款及完成交屋手續。

(二)乙方應於甲方辦妥交屋手續後,將土地、建物所有權狀、房屋保固書、住户公約、使用執照影本及乙方代繳税費之收據交付甲方。

(三)甲方同意於通知交屋日起,不論是否遷入,即應付本户水電費及瓦斯基本費。另瓦斯裝表等保證金及預繳各項費用亦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 税費負擔之約定

一、地價税:以土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為準,該日(不含)前由乙方負擔,該日後由甲方負擔。

二、房屋税:以建物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為準,該日(不含)前由乙方負擔,該日後由甲方負擔並依法定税率及年度日數比例分算税額。

三、土地增值税:由乙方負擔。於乙方取得本協議標的土地所有權日起二十日內申報,並以申報日之當年度公告現值計算增值税,逾期申報者,以提出申報日當期之公告現值計算增值税。

四、所有權移轉登記之欠税及工程受益費由乙方負擔,印花税、契税、規費及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代辦費用由甲方負擔。

以上甲方應負擔之税費,均於辦理產權登記前預繳,並於交屋時多退少補。

第十二條 產權糾紛之處理

一、本協議土地及建物乙方保證產權完整,如影響甲方 權利時,甲方得定相當期限催告乙方解決,倘逾期乙方仍不解決時,甲方得解除本協議,雙方並同意依第十三條違約之違約規定處理。

二、乙方與工程承攬人發生財務糾紛,乙方應於產權移轉登記前解決,如因乙方曾設定他項權利予第三人時,乙方應於所有權移轉登記前負責理清塗銷之。倘逾甲方所定相當期限仍未解決,甲方得解除本協議,雙方並同意依違約處罰之規定處理。但乙方設定與九二一基金會之抵押權,於甲方給付所有價金時,由九二一基金會予以塗銷。

第十三條 違約之損害賠償

一、乙方違反第九條、第十條及第十二條規定者,甲方得解除本協議。解約時乙方除應將甲方已繳之土地及建物價金全部退還甲方外,乙方並應同時賠償土地及建物總價金百分之_______之違約金,但該賠償金額超過已繳價款者,則以已繳價款為限。

二、甲方違反第四條規定者,乙方得解除本協議並沒收依土地及建物總價金百分之______計算之金額,但該沒收金額超過已繳價款者,則以已繳價款為限。

三、甲乙雙方當事人除依前二項之請求外,不得另請求損害賠償。

第十四條 通知送達

一、本協議所稱各項通知或請求,除另有約定者外,均應以書面為之。

二、各當事人之地址如有變更,應以書面通知他方當事人,如怠於通知,他方將有關文書按本協議記載或最後告知他方之通信地址以掛號郵件寄發後,經通常之郵遞期間,即視為到達。

第十五條 本協議發生之訴訟糾紛,甲乙雙方同意以_________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十六條 本協議之附件均視為本協議之一部分,甲乙雙方均應遵守,並自簽約日起生效。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及副本一份,由甲乙雙方各存執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送財團法人九二一震災重建基金會備查。

第十七條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習慣及平等互惠與誠實信用原則公平解決之。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理人(籤):_______

代理人(籤):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