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發起人協議

為進一步提高廣東省通信產業在國內外市場的整體競爭力,根據廣東省通信產業的結構和特點,結合廣東省及華南地區現有通信資源,經各方協商決定,由以下四家發起人聯合發起組建廣東省x x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發起人協議

一、發起人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

(一)發起人名稱:廣東省x x郵電器材廠(以下簡稱郵電器材廠)

住址:廣東省廣州市x x區x x路x x號

法定代表人:陳某某(郵電器材廠廠長)

(二)發起人名稱:廣東省x x郵電設計研究院(以下簡稱郵電研究院)

住址:廣東省珠海市x x路x x號

法定代表人:王某(郵電研究院總工程師)

(三)發起人名稱:中國網通廣東省x x分公司(以下簡稱網通分公司)

住址:廣東省深圳市高新技術開發區x x號

法定代表人:劉某(網通分公司經理)

(四)發起人名稱:廣東省x x電子設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電子設備公司)

住址:廣東省汕頭市x x路x x號

法定代表人:史某某(電子設備公司經理)

二、擬設股份公司的宗旨和經營範圍

(一)公司宗旨:進一步深化通信行業體制改革,轉化企業經營機制,加強新產品的研究、開發工作,提高廣東省通信業在國內外市場的核心競爭力;同時在優化通信資源配置的基礎上探索一條高科技與市場相結合的高效發展道路。

(二)經營範圍:移動通信系統設備的研製和銷售,程控交換設備、光電傳輸設備的研製和銷售;網絡終端設備的研製和生產,通信系統工程的諮詢、承建、售後服務等。

三、擬設立公司的股權證發行範圍、對象和方式

(一)發行範圍:發起人、社會法人、社團法人、企業內部職工。

(二)發行對象:上述發行範圍內的法人和自然人。

(三)發行辦法:由中國工商銀行x x支行和x x財務管理公司聯合承辦

四、擬設公司發行股份總額:26000萬元,每股金額100元。

五、發起人認購股份金額和期限:

1. x x郵電器材廠:1800萬元,18萬股;

2. x x郵電設計研究院:4000萬元,40萬股;

3. 網通x x分公司:8000萬元,80萬股;

4. x x電子設備有限公司:1200萬元,12萬股。

上述發起人所認購的股份總額自管理機構批准設立股份公司之日起5個月內以人民幣形式一次繳清;

社會法人及企業內部職工所認購的股份總額,自募股公告發起之日起2個月內以人民幣形式一次繳清;

企業法人所認購的股份總額, 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募股之日起1個月內以人民幣形式一次繳清。

六、擬設立公司發起人應承擔以下責任:

1.公司發行的股份未能繳足時,按各自所認購的股份在公司註冊資本中所佔的比例連帶認繳責任;

2.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照各自所認購的股份在公司註冊資本中所佔比例負連帶償還和支付責任。設立公司期間的費用暫由山東省x x煤業股份有限公司籌備組墊付,若設立公司成立,其債務和費用由新成立公司負擔。

3.在設立過程中,由於發起人的過失引起公司損失的,發起人負連帶賠償責任。

七、委託x x郵電設計院出一人代表發起人辦理有關審批登記手續,其他未盡事宜由發起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協商處理。

八、本協議書自發起人簽名蓋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廣東省x x郵電器材廠(公章)

代表:陳某某(簽章) XX年6月20 日

廣東省x x郵電設計研究院(公章)

代表:王某 XX年6月20日

中國網通廣東省x x分公司(公章)

代表:劉某 XX年6月20 日

廣東省x x電子設備有限公司(公章)

代表:史某某 XX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