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品貨物運輸合同協議書(精選5篇)

危險品貨物運輸合同協議書 篇1

託運人(甲方) 承運人(乙方)

危險品貨物運輸合同協議書(精選5篇)

單位全稱:鄄技有限公司

單位全稱:濮陽市氣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濮陽市黃河路東段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晁繼勇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户行: 開户行:

賬號:賬號:危險品運輸合同範本依照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承運危險廢物事宜,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數量

1、 貨物名稱:以運單上貨物名稱為準

2、 數量:以裝貨磅單為準

第二條 貨物起運及到達地點以開票信息為準

第三條:貨物承運日期及到達期限

1、 貨物承運日期:以甲方通知為準。

2、 貨物到達期限:雙方約定合理運輸時間。

第四條 運輸方式及質量要求

運輸方式:符合交通部文件規定的危險品貨物運輸汽車。

2、 運輸質量要求:

Ⅰ、危險品專用車輛技術等級達到行業標準《營運車輛技術等級劃分和評定要求》規定的一級技術等級。

Ⅱ、危險品專用車輛需安裝GPS定位裝置。

Ⅲ、專用車輛駕駛員應當隨車攜帶《道路運輸證》。

Ⅴ、在承運甲方貨物整個過程中,除駕駛人員外,專用車輛上應當另外配備押運人員,其應隨身攜帶從業資格證,並對運輸全過程進行監管。

第五條:甲方義務

1、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不符合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的原則進行包裝,貨物包裝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絕起運,放空車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負責貨物的裝卸工作,裝卸過程中發生的安全責任事故與乙方無關。

2、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3、甲方提供運單。

第六條:乙方的義務

1、按照運單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2、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出現此類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3、乙方按照運單要求填寫規範。

第七條: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運費按乙方開具運輸發票金額結算。

2、乙方在將貨物交給甲方收貨人時,應要求收貨人在運單憑證上簽字,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持運單憑證與甲方結算。

3、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運單憑證進行審核,審核後開票結算。

第八條: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均系供應客户的重大生產資料,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確保貨物按期運達。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逾期運達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責任,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並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户協調。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 乙方自行承擔因其違反國家及地方道路交通法規及運輸車輛管理法規等原因導致的一切損失,並且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任何損失的賠償責任。

2、乙方承擔因運輸問題導致甲方的損失。

3、合同中任何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要求違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發生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第十一條:本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限為:自20__年1月1日開始,至20__年12月30日結束。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傳真件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危險品貨物運輸合同協議書 篇2

託運人 (甲方) :

承運人(乙方):

甲、 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有關化學危險品運輸事宜達成協議

如下:

一、 運輸貨物名稱:汽油(柴油)

二、 運輸方式:槽罐車汽運。

三、 貨物計量及入罐、出罐驗收方式:以裝車入罐數量為準,入罐

後由雙方取樣封存,運輸中的合理耗損標準為 公斤,超出 公斤的部分由乙方承擔。

四、 貨物安全保障:危險品運輸合同範本1、甲方在合同簽訂的同時必須向乙方提供所運輸化學危險品的準確名稱、運輸物為易燃、易爆、易滲漏、有毒等危險品的,必須在合同中註明,並向乙方説明採取必要的保管措施和急救措施的技術資料,甲方履行了告知義務後,由於乙方過失或對事故處理不當,造成貨物損失或環境損害的,由乙方承擔後果責任,與甲方無關。

2、

3、 貨物在途中的保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貨物在運輸途中乙方應保障貨物的質量,由於乙方原因造

成貨物質量出現問題的由乙方按出廠價承擔全部責任。

4、

除外責任:由於惡劣天氣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原因所起的違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雙方由於天災(如颱風、大風、大霧、地震等)、火災、戰爭以及動亂、國家法律、法規、條例、規定限制,導致無法或延遲履行合同,雙方均不負任何責任,但應及時告知對方。

五、 運費結算:

卸車後無異議,打卡結賬,不開發票。

六、 本合同自簽訂(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 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執,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通過起訴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危險品貨物運輸合同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基礎上,就乙方委託甲方代理安排進出口貨運事宜相關費用的結算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相關定義

1.費用結算單:指甲方為結算需要,向乙方出具的,載明應付費用及支付期限的任何形式的書面材料。

2.書面確認:指乙方及其分支機構或授權人員蓋章或簽字之任何形式的書面材料。

第二條操作

乙方委託甲方從事下述服務

1.在簽發第三方的運輸單證的情況下,作為乙方的貨運代理人,為乙方向承運人或其代理人訂艙,排載,製作單證,依據乙方的具體指示(參照每票託運單),從事拖車、場裝報關、報檢等,並代繳有關費用。

2.在甲方簽發自己的運輸單證時,向實際承運人訂艙、向乙方簽發運輸單證,並根據乙方的指示(參照具體託運單)提取貨櫃、拖車、場裝、報關、報檢、並代繳相關費用。

3.辦理進口貨物貨運業務(參照委託單證或相關單證)。

第三條結算

甲方選擇_________方式向乙方結算相關費用。

1.票結

1.1乙方在委託甲方操作開始前,將空白支票或現金交給甲方,甲方必須出具收據。

1.2甲方在每票貨操作完畢後,從該支票或現金直接支取費用。

1.3乙方支票空頭或透支或預繳現金不足,應在甲方通知後立即補齊,並按逾期時間支付違約金。

1.4非因甲方原因產生之超出結算期限的未結費用,乙方應於甲方通知後立即支付,並按逾期時間支付違約金。

1.5甲方應於結算後立即出具發票給乙方。

2.月結

2.1甲方於次月_________日之前提供前一個月的費用結算清單給乙方核對(乙方也可隨時向甲方索要)。

2.2乙方必須於_________日前對之進行核對,並以書面形式向甲方確認或異議,否則視為同意。

2.3乙方對甲方出具的費用結算清單全部或部分有異議的,應於_________日前,就確認或沒有異議的部分按時支付,不得拒付全部費用。

2.4對於乙方有異議的全部或部分費用,甲方應立即與乙方協商,並於乙方書面異議的一週內重新制作費用結算清單給乙方。該新費用結算清單的交接,適用本第2款,第2.2項的規定。

2.5對於上述應付費用,乙方若需要由本合同以外的第三人支付給甲方的,必須書面通知甲方,並對該應付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2.6甲方對乙方所付費用,應立即開具發票或收據給乙方。

2.7甲方在代墊金額較大的情況下,有權要求乙方先行支付代墊費用。定期結算期內代墊費用的最高限額為,超出限額乙方必須先行支付甲方代墊的費用。

2.8甲方保有應收費用的增補權。雙方在結算後,發現尚有部分應計算的費用未結算的,甲方有權予以增補,乙方應在下一結算期間結清。乙方保有多付不應付費用的追索權,多付金額經雙方確認後在下一個結算期抵扣。

第四條擔保措施

1.乙方同意,在其未能依本協議第二條,第三條規定支付甲方有關費用時,甲方有權留置其所佔有的乙方本協議項下的標的貨物。

2.乙方應於不少於兩個月的期限內履行支付義務。該期限從甲方採取留置措施時開始計算。乙方逾期不履行的,甲方得以將留置物拍賣,變賣或與乙方協議折價,以其價款優先償付甲方費用。留置物折價,拍賣,變賣後,其價款仍不足以償付的,不足部分由甲方清償。

3.乙方同意,在乙方結清相關費用後,甲方方將報關單證或退税核銷單或提單等交給乙方,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失乙方承擔。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依本協議向甲方支付費用,或支付費用不完整的,乙方必須從支付期滿日起,按應付款向甲方每日支付違約金。

2.乙方無正當理由_________天不履行某一個月的全部費用或所欠費用超過全部應付費用的時,甲方可以解除協議並按上款要求違約金。

3.甲乙雙方違反本協議造成對方損失的,按違約時的實際損失賠償對方。

第六條爭議解決

1.本協議不盡之處,由雙方協商解決或作補充商議。

2.雙方協商不成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1.雙方可以通過協議方式變更或解除本協議,但必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並經對方書面同意。

2.除第六條第2款的情形外,任何一方依上款方式單方解除本協議,必須支付給對方人民幣_________元違約金。

第八條其他

1.本協議期限從_________至_________止。

2.本協議期滿,雙方無異議的,自動延續壹年。

3.本協議一式兩份,效力相同,雙方各持一份,自簽訂日起生效。

第九條其他雙方協議的條款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危險品貨物運輸合同協議書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一、託運

1.託運人應在約定期限內向承運人提供託運貨物及裝卸條件。託運人未按約定備好貨物和提供裝卸條件,以及貨物運達後無人收貨或拒絕收貨,造成承運人車輛放空、延滯及其他損失的,託運人應負賠償責任。

2.託運人不如實填寫運單,錯報、誤填、遺漏貨物名稱、裝卸地點等重要情況,造成承運人錯送、裝貨落空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損失,託運人應負賠償責任。

3.承運人應根據承運貨物的需要,按貨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術狀況良好、經濟適用的車輛,並能滿足所運貨物重量的要求。

4.託運人有權決定貨物是否保險或保價。貨物保險由託運人向保險公司投保或委託承運人代辦。選擇保價運輸時,申報的貨物價值不得超過貨物本身的實際價值;保價為全程保價,保價費按不超過貨物保價金額的0.7%收取。一張運單託運的全部貨物只能選擇保價或不保價。

5.貨物運輸需要辦理審批、檢驗手續的,託運人應將辦理完有關手續的文件提交承運人並隨貨同行。託運人委託承運人向收貨人代遞有關文件時,應在運單中註明文件名稱和份數。

二、包裝

1.託運人應按約定包裝貨物。託運人未按約定包裝貨物,不能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約定由承運人對貨物再加外包裝時,包裝費用由託運人支付。

2.由於託運人的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或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人應負賠償責任。由承運人按約定對貨物再加外包裝的,發生上述問題,承運人應負賠償責任。

三、運送

1.承運人應在約定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並在24小時內以合理方式向收貨人發出到貨通知或按託運人的指示及時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承運人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應再次無償運至約定的到貨地點或收貨人。

2.承運人應對貨物的安全負責,保證貨物無短缺,無人為損壞,無人為因素導致的變質。

3.起運前運輸路線發生變化承運人應通知託運人,並按最後確定的路線運輸。承運人未按約定路線運輸而增加的運輸費用自行承擔。

4.承運人有權向託運人、收貨人收取約定的運雜費用。託運人或者收貨人未按約定支付運雜費、保管費以及其他運輸費用的,承運人對相應貨物享有留置權。

5.承運人未遵守約定的運輸條件或其他約定事項,應賠償託運人由此受到的損失。

6.承運人未經託運人同意,擅自將貨物委託其他公司運輸的,應賠償託運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7.在承運人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之前,託運人可以要求承運人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或者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但應賠償承運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四、交貨

1.貨物交接時,一方對貨物的重量和內容有質疑,可提出查驗與復磅,查驗和復磅的費用由責任方負擔。

2.收貨人不明或收貨人拒絕受領貨物的,承運人應及時與託運人聯繫,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人有權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提存貨物。

3.貨物有包裝的,到達運輸地點後,外包裝完好而內部貨物有貨損、貨差的,由託運人負責。

五、事故處理

1.貨運事故是指貨物運輸過程中發生貨物毀損或滅失。貨運事故發生後,承、託雙方應編制貨運事故記錄。

2.貨物運輸途中,因第三方責任造成貨物毀損或滅失的,承運人應先行向託運人賠償,再由其向第三方追償。貨物已投保的,承運人應不遲延的通知託運人,並採取一切方便協助託運人獲得賠付。若承運人怠於履行通知義務和協助義務,應賠償託運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3.承運人能夠證明是由於《合同法》第311條規定的原因造成貨物毀損、滅失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貨運事故處理過程中,收貨人不得扣留車輛,承運人不得扣留貨物。由於扣留車、貨而造成的損失,由扣留方負賠償責任。

六、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_市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承運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開户銀行:

賬號:

危險品貨物運輸合同協議書 篇5

甲方:京陝責任有限公司 代表 劉發高

乙方: 身份證號:

甲方將 號北方奔馳工程車承包給乙方,承包期為一年。為了確保雙方的利益和明確雙方的責任,經雙方商定特訂以下協議:

甲方責任和義務:

1.對車輛仍有監督管理的權利。

2.為乙方提供修配(小修)條件,費用乙方自負。

3.為乙方提供供油條件,油價不得高於當地價格。

4.為乙方提供食宿條件,費用由乙方承擔。

5.若因某項政策或天氣等原因使車輛無法運營,甲方可酌情降底誤工時段的承包費。

乙方責任和義務

1.每月十日前向甲方交納承包費 元。(在結算運費中扣除)。

2.必須為甲方工程服務,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外出運營,否則,增加當月承包費5000元。

3.必須遵守交規,安全駕駛,若出現不安全事故和造成的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和後果。

4.必須遵守甲方對車輛營運管理制度,違者加收當月承包費1000元。

5.承擔車輛一切費用,如燃油費修理費等。

6.承包時限到期,回交車輛時要確保車況良好,部件完整。否則,根據實際情況,扣減應退承包費。

以上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本協議一經簽定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反悔,違者依照〈合同法〉有關條款進行處理。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從雙方簽字後次日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

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