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辭職補償協議書實用(通用3篇)

員工辭職補償協議書實用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員工辭職補償協議書實用(通用3篇)

乙方: 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於 年 月日入職甲方,任___________。現乙方因患病需回家休養治病向甲方申請解除勞動關係,並給予補償。考慮到乙方的實際困難及意願,甲方同意解除勞動關係並給予相應補償。經雙方平等協商,並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就有關合同解除及離職手續等問題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1. 雙方的勞動關係以協商一致方式提前解除,乙方自願於___年__月__日前辦理離職手續。

2. 乙方確認甲方此前已經按照其出勤狀況全額支付了其所有勞動報酬。

3. 甲方支付乙方補償款______元(具體明細如下)作為解除勞動關係的補償:

1) 經濟補償金

2) 代通知金

3) 醫療補助金

4) 醫療期工資

5) 醫療期社保繳費補償

6) 實際開支(住宿、交通)

7) 甲方愛心救助款

4. 甲方支付乙方____年 月份工資共計 元(結算至 月 日)。

5. 甲方此前幫助乙方墊付的住院費用 元,由甲方承擔。

以上款項合計人民幣_____元,扣除乙方借支款______元,剩餘款項合計____元,自乙方辦結離職手續後,由甲方通過轉帳方式支付。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後即發生法律效力,雙方勞動關係即告結束,基於勞動合同的權利義務亦相應終止,乙方承諾不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張任何權益。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201__年_月 日 201_年_月 日

員工辭職補償協議書實用 篇2

甲 方:(單位)

乙 方: (身份證號: )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解除甲乙雙方勞動合同關係,並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解除勞動合同的日期為: 年 月 日;

二、乙方 月份工資合計 元;

三、甲乙雙方就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的經濟補償金金額協商一致:甲方一次性給予乙方經濟補償金人民幣¥ 元,大寫:______________

三、乙方應進行所有工作及業務交接並保障甲方辦公用品的完好;

四、甲方同意在乙方完成工作交接3日內將上述工資及經濟補償金劃入乙方的工資賬户或現金支付;

五、乙方確認雙方勞動關係終止並收到經濟補償金後不得要求甲方承擔其他任何責任和義務,以及放棄追究任何賠償的權利。

六、乙方應對在甲方工作期間所瞭解到的商業祕密、信息(包括甲方客户的商業祕密、信息)予以保密;

七、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本人已經閲讀並完全瞭解上述條款的含義,本人自願簽署上述協議。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員工辭職補償協議書實用 篇3

甲方:

乙方:性別:身份證號碼:

因__________原因,乙方向甲方申請終止勞動合同,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終止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計_____年。

二、勞動合同終止期間,乙方不在甲方的工作時間不計算本企業的工作年限。

三、勞動合同終止期間,乙方不享受甲方的工資、獎金、專業技術職務津貼等薪酬福利待遇。

四、勞動合同終止期間,乙方的社會保險關係(含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仍在甲方,所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由甲方代收代繳。有關繳費標準及時間約定如下:

(一)各年度繳費基數的確定:乙方可根據甘肅省統計局當年7月1日公佈的上年度甘肅省在崗職工的平均工資60%-300%之間自主選擇繳費基數,作為當年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繳費基數。

(二)繳費費率:養老保險28%、失業保險3%、醫療保險8%、工傷保險(按張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定的當年費率計算)、生育保險0。5%、公共設施建設維護費2%(按照747元標準計算)。

(三)繳費標準:繳費標準等於繳費基數乘以繳費費率。

(四)繳費時間:按照張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規定,每年的繳費分為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乙方依照上述標準在當年的5月31日以前繳納一次(核定數額),在11月30日前繳納一次,兩次繳納的數額等於繳費標準。逾期不繳納,甲方可以對乙方作出自動離職處理。

五、勞動合同終止期間,乙方必須遵紀守法,如從事非法活動或發生對甲方造成嚴重影響的行為,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甲方有權按規定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關係。

六、勞動合同終止期滿,乙方願意回甲方工作,須在一個月前提出申請,以便甲方及時安排工作。勞動合同終止協議期滿後一個月內,乙方未回原單位的,甲方可按自動離職予以處理。

七、勞動合同終止期滿,乙方若提出繼續簽訂勞動合同終止協議,須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協議。

八、本協議在履行期間,如遇政策調整等客觀因素髮生變化時,可以依照相關政策執行。

九、本協議自勞動合同終止期限之日起生效,在協議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協議,本協議未盡事宜,應由雙方根據國家的有關政策規定進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甘肅中牧山丹馬場總場___乙方:

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二○__年_月_日二○_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