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税三方協議填寫(精選3篇)

國税三方協議填寫 篇1

甲方:

國税三方協議填寫(精選3篇)

乙方:

日期:

1、 詞語定義:

1.1 物業……指本合同的標的物;

1.2 出租人(甲方)……指吳紅,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對於該物業擁有全部合法所有權人。

1.3 承租單位(乙方)……指,系按擁有經營本合同1.4條所描述物業的租賃經營者。承租單位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規定、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註冊登記、具有合法經營權並存續的獨立法人及其他經濟組織。

1.4 承 租……指乙方接受甲方的出租,並按約定向甲方支付費用的前提下按約定進行商業零售經營或/及提供服務的行為。

1.5 出 租……指甲方將租賃物業及其設施的使用權利、管理責任和該物業的經營權交與乙方,並向乙方收取約定費用的行為。

1.6 承 租 面積……指按本合同附件A標註的承租人承租範圍內的建築面積(應同該物業產權證明文件中一致)

1.7 承 租費……指甲方因出租應向乙方收取,乙方因承租應向甲方支付的商鋪使用租費或租金。

1.8 履約保證金……指乙方為保證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之各項義務和承擔責任向甲方交付的保證金,屬於《擔保法》規定的擔保。

1.9 裝修……指乙方本次承租甲方出租的物業而對該物業進行的裝飾工作或工程。

1.10建築面積……建築面積是指物業各屋外牆(或外柱)外圍以內水平投影面積之和,包括陽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樓梯及公攤面積等,且具備有上蓋,結構牢固,層高2.20m以上(含2.20m)的永久性建築。

1.11 損失……包括誤工、通訊、交通等實際支出,收入損失,聘請包括律師、審計、簽定等服務費用,訴訟費用,為使狀態達到產生糾紛以前必須支付的費用。

1.12 改 建……指乙方在合同期內對該物業進行的部分或全部裝飾工作或工程。

1.13 本合同項下租金、保證金、違約金、賠償金等均以人民幣結算。

2、合同雙方

2.1 甲方

出租人: 住所:

聯繫電話: 傳真: 郵編:

2.2 乙方

承租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3、 承租、分租、轉租:

3.1.承租:

3.1甲方同意出租, 物業及其配套設施。承租面積:依據甲方房屋所有權證登記建築面積為約 _平方米,套內面積(指除公攤以外部分)為約_——平方米;另甲方提供沒有登記產權但包括在附件平面圖內有使用價值的公攤套內面積為_——平方米。

3.2. 分租、轉租、轉借、更新:

3.2.1本合同期限內,乙方不得擅自分租、轉租或轉借,經甲方書面同意後可以將該租賃物業的部分或全部分租、轉租予其子公司、關聯企業或任何第三方,甲方有權獲得分租、轉租合同文本。乙方承擔包括但不限於支付租賃費用及其他費用在內的連帶責任。

4、合同期及物業交接

4.1 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免收租金期間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

4.2甲方應於本合同簽署後,乙方向甲方支付履約保證金時將該承租物業交付給乙方。物業交付時,雙方簽署物業交接確認書,該確認書應該載明物業現狀並予以確認,對附屬設施與設備登記造冊作為合同附件。交接確認書的簽署同時表明相關附屬設施、設備一併交付;物業現狀應通過拍照或攝像的方式,輔助以文字説明確定。交付之日為物業及附屬設施設備管理風險、維修責任轉移和能源費及其他費用承擔分界線,交接之前由甲方負責,交接之後由乙方負責。

5、 承租費及其它費用分擔

5.1 承租費。甲方同意在合同期內:

5.1.1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裝修期;

5.1.2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月承租費人民幣 元

5.1.3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每月承租費人民幣 元

5.1.4承租費不包含乙方因使用該物業所產生的水費、電費、通訊費、網絡費及其他代收代支等費用。物業管理費用及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並按照物業管理合同約定時間及標準直接交付給物業管理公司。因物業所在地小區業主委員會或物管公司收取的以物業專修基金為對象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2 承租費實行預交制,即先交後用原則;乙方應按期足額繳納,從 年 月日起,每3個月為一次交費期。乙方必須在每個交費期第一個月的5號(含5號)前支付承租費。程序為:甲方在交費期第一個月1號前,向乙方發出書面付款通知,乙方在接到甲方付款通知後,按照甲方指示完成該期承租費的支付。甲方須於收到該筆款項的五個工作日內開具全額正式發票給乙方。如遇付款期滿日為國家法定假日,則乙方應在假日前的最後一個工作日前支付。

5.3承租費的計算應當以乙方的實際合同期為準,均按月計算支付,除非合同提前終止或解除,最後一月不滿一個月的,應當按日計算乙方應支付的承租費,日承租費的計算方式為:日承租費_12/365.

6、物業用途及裝飾裝修

6.1 物業用途

該物業用於乙方經營銀行各類業務和自用辦公室。

6.2 裝修(改裝)及裝修(改裝)要求

6.2.1 乙方自接收物業之日起,有權對該物業進行裝修。

6.2.2 乙方在開始進行物業裝修(改裝)前,需將設計圖及裝修效果圖報物業公司審核通過,領取裝修許可證後方可裝修。

7、税收

乙方如需就本租賃合同進行租賃登記備案,甲方將提供必要的協助。但與登記相關的租賃登記費、印花税約定 由 承擔。

8、保險

乙方在合同期內應對承租物業投保財產險及第三者/公眾責任險。乙方應向國家核定的保險機構以自己的費用購買涵蓋上述責任範圍的保險。

9、履約保證金

9.1 履約保證金約定保證範圍如下:

9.1.1對租金支付及延付、拒付租金產生的違約、賠償費用的保證;

9.1.2對於乙方應支付的水、電、電話費、通訊費、寬帶費、物管費等方面的保證;

9.1.3對於損害房屋的情況下,需要向甲方進行賠償的保證;

9.1.4 因乙方承擔連帶責任,須向甲方進行賠償的;

9.1.5因終止或解除租賃合同後,乙方繼續使用或佔有房屋的租金的保證。

9.2 乙方須在雙方簽署完正式租賃合同後的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該保證金數額為人民幣 ,大寫人民幣元整。因發生9.1約定保證責任導致履約保證金減少的,乙方應在正式確認減少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補足合同約定金額。

9.3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本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甲方應在乙方退還所承租物業、設施設備及結清應繳承租費、賠償費用等所有費用之日起5日內與乙方完善手續,並在完善手續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如數無息退還乙方所繳納之履約保證金。

10、雙方權利與義務

10.1 甲方權利義務

10.1.1甲方系承租物業唯一合法有效的所有人,甲方確保出示給乙方的所有權證明文件為真實有效;合同約定期限內,任何所有權的變更都將不會對乙方的租賃權利有影響,否則甲方應承擔責任。

國税三方協議填寫 篇2

為確保乙丙雙方 年 月日簽訂的銷售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為丙方提供擔保。乙方經審查,同意接收甲方的財產抵押。甲方丙三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以其名下擁有的位於 的 (房屋或地塊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給乙方,賦予乙方以第一優先抵押權,作為丙方履行主合同義務的擔保。

二、如果丙方末能按主合同規定期限內付款,則乙方可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抵償債務(包括丙方末付而應付的貨款及其超期支付的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乙方為實現債權所引致的一切有關費用)。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主合同債務的,乙方有權採取合法手段向丙方另行追索。

三、 抵押登記

1、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由甲、乙雙方向抵押財產所在地的有關政府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丙方應提供協助;

2、 甲方應在簽訂本合同之日將有關該抵押財產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或《房屋產權證》正本交予乙方收執和保管;

3、 所有因抵押登記、保管所需費用由甲方負責承擔。

四、 抵押保險

1、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抵押財產辦理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單正本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於主合同的期限。若主合同期限延長,甲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災害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先收回丙方的欠款。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保險第一受益身份和支配保險金的權利不受人的侵犯廢止。

2、 甲方負責繳付保險費;

3、 抵押財產的損毀不影響甲方的擔保責任減低。如因末獲保險賠償或保險償數額不足時,乙方有權向丙方追償;

4、 乙方可以不需先行索保險賠償金,即可直接向丙方索賠。

五、 抵押解除

1、當主合同終止或被解除以及丙方已經完全履行主合同及本合同項下的所有義務,甲、乙雙方即可向有關政府管理部門辦理註銷抵押登記手續,抵押關係至此終止。乙方應在丙方付清所有款項30日內將抵押財產的證件正本退還甲方;

2、 所有有關解除抵押關係的費用倖免由甲方支付。

六、 抵押財產的處分

(一) 丙方有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即可對抵押財產進行處分:

1、 丙方違反主合同或甲方違反本合同之任何條款;

2、 丙方發生解散、破產或被依法撤銷而又無人代其承擔債務的/

(二) 處分方式:乙方可以選擇如下之一的方式處分:

1、 與甲方協議折價轉讓;

2、 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同意並授權乙方^變賣或者拍賣該抵押財產,並以所得的價款受償;

3、 以乙方認為合適的市值租金出租部分或全部的抵押財產,並收取租金和其它受益受償;

4、 乙方向乙方營業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拆訟。

(三) 處分抵押財產的受償順序和分配原則:

1、 支釜底抽薪因處分抵押財產所需的一切費用(包括支付代管人或代理人的費用及報酬);

2、 償還所欠乙方全部欠款本息及違約金、賠償金等;

3、 在扣除上述款項後,如有餘款,乙方須將餘款交還甲方。

(四) 甲方同意,乙方依據上述規定處分抵押財產時,有權簽署有關抵押財產的買賣、出租之文件和合約,有權出具收據或文件。

(五) 乙方按本合同規定處分抵押財產,甲方不得為此提出損失賠償。

七、 特別約定事項

在下列情況下:

1、 丙方違反主合同或甲方違反本合同之任何條款規定

2、 甲方的財產遭受或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

3、 丙方無償還能力或可能破產;

4、 甲方放棄該抵押財產;

5、 丙方發生其它重大變化而影響其履約能力,乙方認為有必要時。

乙方有權採取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措施:

1、 要求甲方或/和丙方限期糾正違約行為;

2、 要求甲方採取補救措施;

3、 依本合同第六條第(二)款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八、 甲方聲明及保證

1、 保證履行本合同及丙方履行主合同項下義務;

2、 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假造和隱瞞之處,所提供的抵押財產在本合同簽訂前,末轉讓、抵押予以任何單位或個人;

3、 保證在佔管抵押財產期間維護抵押財產的整齊及完好狀況(正常損耗除外),不改變其使用性質;

4、如部分呀全部的抵押財產發生毀損,無論任何原因所致,亦無論任何人的過失,均由甲方負全部責任,並須向乙方賠償由此面引起的工切損失。同時,甲方須迅速將情況通知乙方,並應盡最大努力防止損失的擴大;

5、 因抵押財產貶值或不能、不足以履行其擔保義務時,甲方有責任重新提供或增加擔保以彌補不足;

6、 末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可將本合約項下的部分或全部抵押財產再抵押、出售、出租、贈與、轉讓、抵銷債務、託管、轉借或以任何方式處置。

7、當甲方徵得乙方書面同意將抵押財產出租時,甲方必須與承租人認立租約,租約內必須訂明甲方有違反本合同規定時,由乙方發函通告承租人遷出抵押財產日起計算30日內,承租人即須無條件遷出;

8、 准許乙方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抵押物,以便查驗;

9、 在更改地址時應立即通知乙方;

10、 按時繳交有關抵押財產的任何税費;

11、 倘有任何訴訟、仲裁或傳訊,可能對甲方或其任何財產不利影響時,保證及時以書面通知乙方;

12、 按照乙方合法要求,採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乙方的合法權益;

13、甲方如發生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如甲方發生分立,由變更後的機構共同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並承擔連帶責任。若甲方違反上述聲明及保證,甲方同意乙方可按第七條所述處理方式進行違約處理。

九、 涉及本合同有關税費,均由甲方負責承擔。

十、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對甲方或/和丙方的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給予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執行,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乙方依主合同和本合同中應享有的一切權益和權利,不能作為乙方對甲方或/和丙方任何違反主合同及本合同之行為的許可,亦不能視作是乙方對甲方或/和丙方任何違反主合同及本合同之行為採取法律措施的棄權。

十一、 違約責任

1、 由甲方保管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回覆財產原狀,或提從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

2、甲方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回覆財產原狀或提前要求丙方支付主合同規定的貨款,並可要求甲方或丙方支付尚欠貨款總額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3、 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斬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十二、本合同生效後,在此之前甲、乙、丙三方就本合同事宜所達成的任何口頭或書面協議均自失效。甲方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末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十三、本合同無論因何種情況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約或部分條款無效,丙方仍然履行其全部還款義務,乙方有權立即就有關欠款(以各種合法方式)向丙方追償。

十四、 爭議解決

甲乙丙方解決爭議的方式與主合同規定的一致。

十五、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

授權代表:

日期: 乙方寶潔(中國)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

日期: 丙方:

授權代表:

日期: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 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 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 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

國税三方協議填寫 篇3

建設方: (以下簡稱甲方)總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分包方: (以下簡稱丙方)

為明確施工過程中建設方、 總包方及分包方三方的責任, 依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建設、總包、分包三方就各自的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總包服務費:本工程市政工程的總包服務費由建設方支付。

二、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工程承包範圍:以工程實際測量記錄、工程平面圖為準。

三、合同工期: 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為 天(日曆天),自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竣工驗收。

四、工程質量: 1、工程質量等級:一次性驗收合格為本合同的合約條件。2、工程質量標準:丙方必須嚴格按工程有關文件採用的技術規範、工程質量標準、施工圖要求組織實施,質量必須達到合格。3、分包單位就該項分包的工程質量向建設方承擔直接責任。4、任何由於分包方的材料使用不當或材料不合格、或施工工藝、方法不符合要求、施工程序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工程隱患,分包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五、合同價款: 合同定價(大寫):暫定人民幣 元整 (小寫): 元,工程款按最後實際工程量結算下浮 結算。

六、決算依據: (__ 版)《__ 省建設工程施 本工程套用《__ 省市政工程預算定額》 、 (__ 版)工取費定額》 ;材料價格執行 年 月《__ 建設工程造價信息》(__ 欄),取費標準綜合取費按市區三類中間值計取。

七、合同價款調整: 設計變更:工程量增減由業主單位簽證後結算。

八、工程款支付: 待工程竣工決算核准後由建設方一次性付清。

九、建設方責任 1、負責現場的協調和管理,處理總包方、分包方之間的相關事宜。 2、負責及時向分包方支付工程進度款及尾款。

十、總包方的工作 1、負責對分包單位進場後的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不含質量、技術、進度) 、服務、配合、協調、對已完驗收合格的工程負責保管。2、負責現場臨時水電的統一管理。 3、在不妨礙承包人優先使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分包人使用總包現場內的施工機械、腳手架等設備。4、總包方負責該分包資料的保管和交檔案館的歸檔工作。

十一、分包方的工作 1、負責組織與建設方進行施工設計圖的會審及技術交底、方案的報批與確認,處理解決相關的技術問題。2、對工程進度、質量、安全、環保文明施工等承擔全部責任。 3、遵守總包方施工現場各項管理制度,服從總包方的管理,做好分包範圍內的現場文明施工,衞生清理工作。4、及時向建設方、總包方提供工程進度計劃及工程進度報表並對報表的正確性、完整性負主要責任。5、自行組織和配合與監理的預檢、隱檢、材料檢驗、試驗等達到工程合格標準所要求的一切工作,提供滿足專項驗收要求的所有技術資料。6、嚴格按照施工圖紙、技術規範、操作規程、工藝流程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 7、負責自行施工範圍內的建築垃圾的清理,並負責運至發包單位的制定消納地點。8、負責對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對工程質量負責。9、按照規範及無錫市檔案館要求及時填報樁基工程的各種相關技術資料,並將填報的各種資料(包括竣工所需要的資料)及時、完整的提供給總包,並對資料的正確性、完整性、真實性、可靠性負責。

十二、違約責任 1、分包單位不配合總包管理,不服從總包方現場的領導造成的後果自行承擔。2、造成總包單位現場設施:臨時道路、場地、水電管線的損壞,分包方應按照損壞的實際損失如數進行賠償。3、提供給總包單位的技術資料字跡模糊不清、數量不夠,總包方有權退回或拒絕收集。分包方確保市政工程的驗收合格。

十三、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工程合同書; 2、施工圖紙; 3、工程預算書; 4、規範、標準及其它技術文件;5、雙方有關工程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份。

十四、其他事項: 丙方在施工及保養期限內必須做好安全防範工作,當發生意外事故均由丙方自行負責,與甲、乙方無涉。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六份,正副本各三份,建設、總包、分包方各執兩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茲證明雙方簽訂如下:建設方(簽章) :法人代表(或授權委託人)簽署: 年 月 日總包方(簽章) :法人代表(或授權委託人)簽署: 年 月日分包方(簽章) :法人代表(或授權委託人)簽署: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