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股授予協議書(精選5篇)

期股授予協議書 篇1

經營者期股激勵合同(模版)

期股授予協議書(精選5篇)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法人代表: 註冊地址:

鑑於:

1、乙方任職甲方,甲方認定乙方職位為關鍵崗位。

2、為了最大限度激勵乙方的工作積極性,起到長期激勵乙方和形成雙方利益共同體的目的,保持公司長期穩定高效發展,甲方按每股1元價格授予乙方共計

萬股的公司股權作為期股,其中乾股;實股;期股;期權。該期股已於年月日公司股東會決議批准通過生效。

3、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

“公司” 是指 公司。

是指甲方以股東會決議形式授予乙方在今後一定期限內以一種事前約定的價格購買的一定數量的

公司股權。 “期股”

“期股獲授額度” 指乙方有權購買期股的數量。

“授予價格” 亦稱“行權價格”。是指公司在授予乙方期股時預先約定的乙方將來行權時應支付的股權價格。 “行權” 是指乙方按本合同的有關規定實際獲得公司期股的過程。

“行權資金” 指乙方為實際獲得公司期股,按照本合同的有關規定向甲方支付的期股對價。

第二條:期股行權安排

甲方授予乙方 萬股的公司期股行權安排分為三個步驟:

萬股(以下為“首次現金出資行權”);

萬股由乙方在5年內行權完畢(以下為“期股行權”); 第一步驟:由乙方以現金方式行權 第二步驟;首次行權完成後,剩餘

第三步驟:期股行權完畢且在本合同約定的先決條件獲得滿足後,由甲方辦理股權的工商變更登記。該股權的工商登記並不限於甲方公司,也可以是甲方控股的乙方實際獲得收益的相關公司。工商變更登記完成後,乙方即完整享有期股所對應的股東權利義務(以下為“工商變更登記”)。

雙方確認:雖然“首次現金出資行權” 、“期股行權” 和“工商變更登記”分屬三個步驟,但雙方之意向是該三項步驟之發生應視為一個整體交易而不可分割,且後一項步驟應以前一項步驟的發生為前提,如果前一項步驟不進行,則後一項步驟也不會進行(除非雙方屆時另有約定)。

2.1首次現金出資行權的安排

2.1.1行權價款

行權價款按照公司設立時股份的原始價格計算,合計為人民幣 萬元;雙方確認,該價格經雙方在本協議中確定後,不再因公司的淨資產值、經營狀況等任何因素的變化而進行調整。

2. 1.2首次現金出資行權支付方式

a) 首次現金出資行權方式:乙方應以自有資金一次性付清。

b) 支付方式按以下第 種:

① 乙方以人民幣現金支付;

② 乙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30日內將與首次現金出資行權價款等額的人民幣現金一次性匯入甲方指定銀行帳户。

2.2剩餘期股行權:

2.2.1行權期限:乙方行權期為五年。即乙方應自期股被授予之日起五年內將獲授期股對應的股權價款全部交付給甲方。

2.2.2行權價格:每股1元。

2.2.3乙方保證以乙方獲授額度所對應的期股在行權期內的分紅抵補行權資金;

2.2.3行權方式:

(1) 乙方在期股額度獲授日後五年中每年的行權比例是相同的,均為乙方期股數額的20%。

(2) 乙方行權應在公司每個財務核算年度結束後60天內進行。該行權直接由甲方以乙方上年度的期股分紅抵補。 (3) 每次行權後,甲方在乙方股權證上給與記錄,並通知乙方簽收確認。

2.2.3期股對應的股東權利和義務:

a) 乙方自被授予期股之日起即享有獲授期股所對應的分紅權,但乙方不享有除分紅權以外的其他股東權利(仍由甲方享

有)。

b) 已行權部分期股暫不辦理工商變更登記,雙方應按照本合同第2.3條規定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2.2.4乙方期股的轉讓和退出:

a) 除本合同約定的“非正常退出的情形”外,正常情況下,乙方必須按照約定條件行權,乙方不享有選擇或放棄行權的權

利。若乙方未能在約定的行權期限內行權,則視情形而定,甲方可以選擇要求乙方在行權期限屆滿的一定期限內立即行權,或者立即宣佈乙方應行權未行權部分的期股立即失效,並由甲方收回授予給乙方的該部分期股,直至解除本合同,並由乙方賠償甲方違約金應行權而未行權部分的20%的現金。

b) 乙方根據本合同約定對公司出資(包括首次現金出資和行權)後,原則上不得隨意退出和抽回。

c) 乙方在任職期間不得轉讓其期股,且除非甲方主動與乙方終止勞動合同關係,乙方任職期限不得低於5年(首次現金

出資日起)。在乙方連續持股滿5年後,期股的轉讓只可以在經營者內部進行,並且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但屬於雙方約定的“非正常情況的退出”之情形除外。

2.3工商變更登記

2.3.1辦理工商變更登記的先決條件

雙方確認:在下列各項先決條件得以同時滿足之前提下,才能開始辦理股權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a) 乙方已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所有行權資金;

b) 乙方未結束與公司的僱傭關係(乙方退休除外);

c) 乙方未出現2.4d)條所述的任一情形或其他任何損害甲方和/或公司利益的行為;

d) 乙方未出現違反本合同和/或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的行為。

2.3.2工商變更登記手續的辦理

經甲方審核確認上述2.3.1條所述的先決條件滿足後,雙方應互相配合,在甲方審核確認之日起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股權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2.3.3股東權利義務的轉移

自工商變更登記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乙方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完整享有和承擔相應股權所對應的股東權利和義務。

2.4非正常情況的退出:

在乙方結束與公司的僱傭關係等各種情形出現時,是雙方約定的“非正常情況的退出”,此時對乙方已行權之股權做出如下處理:

2.4.1乙方因正當離職或調動,乙方已行權部分的股權,由公司或其他有意向購買的經營者(但任一經營者以任何方式所持股份應以公司總股本5%為上限,如對應子公司則以30%子公司總股本為上限,以下同)比照離職/調動時的淨資產價格和行權價格,按二者中更低價格回購;已授予但尚未行權部分立即失效。

2.4.2乙方因為退休而離職,乙方已行權部分的股權,乙方持有股權不變,享受和退休前一樣的權利;如乙方要求退出,可由公司或其他有意向購買的經營者視不同情形回購,回購價格比照回購當期的每股淨資產值和行權價格中更低價格執行,或按雙方另行約定的價格。已授予但尚未行權部分(如有)立即失效。

2.4.3乙方喪失行為能力、死亡或宣告死亡,該等情形下,乙方已行權部分的股權,由公司或其他有意向購買的經營者比照該當時的淨資產價格和行權價格,按二者中更低價格回購,回購所得資金由乙方指定繼承人或其法定繼承人享有。已授予但尚未行權部分期股(如有)立即失效。

2.4.4任何時候,出現以下任一情形,乙方認購的所有股權宣告立即失效,公司有權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返還獲得的利益;

(1) 乙方被證實有故意損害甲方/公司利益之行為和/或因過錯導致甲方/公司利益遭受嚴重損害;

(2) 乙方被判承擔刑事責任。

2.4.5行權期內,如公司被併購或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等,已行權部分有效,未行權部分視新公司/新股東大會是否同意承擔本計劃而作出不同處理,如同意,則按照原有的程序和時間表繼續進行;如不同意,尚未獲授部分停止獲授,已獲授但未行權部分立即行權,否則失效。

2.4.5在符合2.4.1、2.4.2、2.4.3情況下,如果回購金額低於或等於乙方首次現金行權價款時,甲方確保按乙方首次現金行權價款的同期銀行貸款利息回購乙方首次行權部分的股份。

2.5其他約定:

當發生影響公司原有股東持股數量的行為時,應對尚未授予的期股和已授予但尚未行權的期股進行調整。調整辦法由公司股東會另行決議規定。

第三條:獲得本合同期股之前提條件:

3.1乙方任職公司的關鍵崗位,符合公司相關的制度和戰略要求。

3.2甲方有權根據乙方在公司的職務、服務期限以及對公司經營的貢獻情況,結合公司的分配考核制度併兼顧公平原則,確定乙方的期股獲授額度。乙方應無條件服從並接受。

第四條:雙方權利義務

4.1甲方權利義務

a) 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向乙方授予期股股權;

b) 積極、完整、適當地履行本合同項下的其他義務;

c) 收取乙方支付的行權價款;

d) 確定乙方的首次現金出資行權比例和期股獲授額度。

4.2乙方權利義務

期股授予協議書 篇2

期股轉讓協議書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員工)

出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控股股東)

一、出讓方同意暫以代墊股份形式將_______萬元股份按“期股制度試行辦法”轉讓給受讓方,並負責分期收回受讓方償付的現金,按《期股管理規則》第三條的定價方法確定期股的每股原始價格為__________元。

二、受讓方申購期股分期償付現金的期限為____年,共分____期,償付現金。 _______年________月償付________萬元。

_______年________月償付________萬元。

_______年________月償付________萬元。

_______年________月償付________萬元。

_______年________月償付________萬元。

三、如受讓方當年期股的分紅大於上述當年應償付現金時,受讓方應將超額部分紅利全額用於期股的償付,直至提前全部付清。該部分超額償付的金額得以彌補以後年度不足部分。如受讓方期股分紅小於協議規定的當年償付額時,須用現金補足。

四、受讓方的期股不得轉讓,當期股全部變為實股後按公司章程執行。

五、受讓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如未經出讓方許可擅自離崗,或因經營者個人原因不履行本協議即為違約,出讓方有權追回受讓方從首期開始期股所產生的一切收益。

六、出讓方在本協議生效後,應保證受讓方所申購的期股如約享受表決權和收益權,並使受讓方以實股紅利和現金購買的股份同步享受表決權和收益權。

七、如遇未盡事宜,由出讓方、受讓方協商解決。如在履行協議中,雙方發生爭議,應報有關部門仲裁或依法由法院裁決。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協議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受讓方: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出讓方: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期股授予協議書 篇3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電 話:

根據《卓典公司股權激勵方案》的有關規定,為保護甲、乙雙方的利益,本着自願、公平、互利、守信的原則,甲方與乙方就期股的授予、收益核算、退出辦法等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為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正式員工,甲方按照有關規定對乙方參與股權激勵方案進行了資格認定,乙方可按照《卓典公司股權激勵方案》規定的程序和辦法參與甲方的股權激勵方案。

第二條 根據綜合評定,乙方獲授的期股數量為130000股,期股平台為《XX公司股權激勵方案》中定義的“XX公司”平台。

1、 按照《XX公司股權激勵方案》乙方繳納的期股款為65000元,於20xx年9月30日前繳納,本次繳納的期股金不少於50%即32500元,(含已繳納的保證金)本議協書才正式生效,未足額繳納的部分於20xx年12月31前分一期繳納即32500元,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2、 期股乙方僅享有分紅權和增值權兩項權利。不享有股東的其他權益。

3、 乙方年度期股分紅收益=期股平台年度淨利潤x年度分紅比例x乙方所持期股數量/期股平台總股本

4、 期股平台年度淨利潤由財務部負責提供和解釋;年度分紅比例暫定為20xx年度60%分紅20xx年度50%分紅20xx年度40%分紅。分紅比例若有調整,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期股平台總股本為3000萬股。

5、 乙方年度分紅權收益發放時間為次年的2月28日前

6、 乙方所持期股增值權收益的計算方法、結算方式參見《卓典公司股權激勵方案》

第三條 乙方已知曉並充分理解並自願遵守《XX公司股權激勵方案》的所有條款。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的權利

(1) 甲方享有按照《XX公司股權激勵方案》所列辦法對乙方進行考核並根據考核結果對乙方所持期股數量、分紅方式、兑現方式等進行調整的權利,乙方對甲方的調整無異議。

(2) 甲方有權根據國家税法的規定,代扣代繳乙方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税。

(3) 在乙方違反《XX公司股權激勵方案》所列限制條款時,甲方享有按規定辦法對乙方所持期股進行處理的權利,乙方對甲方的處理結果無異議。

2、 甲方的義務

(1) 甲方有按照《XX公司股權激勵方案》所規定的程序按時足額放發期股紅利的義務。

(2) 在兑現窗口期內,甲方需按規定的時間和價格對乙方要求兑現的期股予以兑現。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a) 乙方的權利

(1) 期股鎖定期內,乙方享有按照《XX公司股權激勵方案》所列程序領取分紅款的權利。

(2) 期股過鎖定期後,乙方有權在規定時間內按規定程序對所持期股予以處置。

b) 乙方的義務

(1) 乙方有按時足額繳納購股資金的義務。

(2) 乙方應恪盡職守,以確保《XX公司股權激勵方案》所列績效指標的達成。

(3) 乙方不得對所持期股進行私自轉讓,也不得用於抵押或償還債務。

(4) 乙方保證依法承擔因股權激勵方案產生的納税義務。

(5) 乙方在公司任職期間,不得在與公司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經濟組織內、也不得在其他任何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經濟組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實際控制人、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等。

(6) 乙方所持公司期股不得發生繼承,但期股由公司回購所對應的股份款可發生繼承。

第六條 甲方對於授予乙方的股份將恪守承諾,除非乙方有《XX公司股權激勵方案》涉及的特殊情形,否則甲方不得中途取消或減少乙方的股份數額,也不得中途中止或終止與乙方的協議。

第七條 乙方保證遵守國家的法律,依法參與甲方的股權激勵方案,依法按規定程序享受期股收益,在簽訂的《期股授予協議書》中所提供的資料真實、有效,並其承擔全部的法律責任。

第八條 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XX公司股權激勵方案》已涉及的內容按約定解決,《XX公司股權激勵方案》未涉及的部分,按照相關法律和公平合理原則解決。

第九條 乙方違反《XX公司股權激勵方案》的有關約定,違反甲方關於股權激勵方案的配套規章制度或者國家法律政策,甲方有權視具體情況通知乙方,終止與乙方的協議而不需承擔任何責任。若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第十條 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一條 本協議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期股授予協議書 篇4

《期股方案》

第一條公司總股本:

公司股本總額:1億元;股本數額1億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淨資產1元。

第二條公司股本結構:

X公司,出資4000萬元現金,佔股比40%;

Y公司,出資3000萬元現金,佔股比30%;

Z公司,專有技術1000萬元,佔股比10%;

新增自然人,出資20xx萬元現金,佔股比20%。

第三條期股激勵對象

公司董事長、公司董事、監事;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以下統稱受讓人或經營者)。

第四條期股激勵的數量、種類和期限

1、數量:公司20%的股份;

2、種類:

3、期限:執行期限5年,每年執行的比例為20%。

第五條實施激勵資金的來源

完成業績指標後,從公司成本費用中提取激勵基金,按經營者的業績進行分配,經營者分得的激勵基金用於購買期股。

第六條期股的價格

期股的價格,以年月日為基準日,經註冊會計師事務所評估的淨資產總額,除以公司股份總額確定。本方案中為1元1股。

第七條期股的購買方式

受讓人必須在期股轉讓協議規定期限內,按照與出讓人簽訂的協議分期分批補入期股價款。償付期股價款的來源包括:期股紅利、實股紅利、自籌現金。

期股收益按照約定全部償付期股價款後,方可辦理股權變更手續。

第八條期股受讓人的權利與義務

1、期股受讓人從協議生效之日起,即對起受讓的期股擁有表決權和收益權,但不擁有所有權。

2、尚未按照協議規定補足期股所需價款前,期股不進行現金分紅,期股的全部收益應用於補入協議所規定的每年必須的期股價款。

3、受讓人在協議規定的期限內如果未經出讓人許可擅自離崗,或因受讓人個人原因終止協議,即為受讓人違約,出讓人有權終止合同,扣減受讓人的實股收益甚至權利金,並全部追回從授權期股開始所產生的一切收益。

4、受讓人除在任職期滿或者正常調離工作崗位時,按照所在企業章程轉讓其所持有的股份外,受讓人在任職期內不得轉讓、質押其所持有的股份。這裏的股份包括受讓人所持有的全部實股和用期股收益獲得的那部分期股所形成的實股股份。

第九條期股出讓人的權利與義務

1、出讓人從期股轉讓協議生效之日起,應保證受讓人所申購的期股如約享有收益權和表決權,並使受讓人以實股收益和現金購買的股份同步享有所有權。

2、出讓人必須按照協議規定劃出期股股份,負責向受讓人分期收回期股價款。

3、出讓人在證實受讓人違約後,有權終止契約,並追回相關收益。

4、出讓人在證實受讓人經營管理有重大失誤時,有權提請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審議,若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做出解聘受讓人的決議,則視受讓人違約,按受讓人違約處理。

第十條審計和考核程序

審計是董事會聘請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對受讓人業績的考核,由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外部專家和外部法律顧問組成的期股管理委員會考核。考核指標:每股淨資產、每股收益、淨資產收益率等其他指標。

第十一條期股的紅利與清償

公司進行利潤分配時,按同股同權同利的原則進行分配。企業清算時,按照清償比例進行清償。

第十二條涉及個人收益的税收,由個人負擔。

期股授予協議書 篇5

授權方: 身份證號:

加盟方: 身份證號:

經雙方協商,就龍巖市新羅區東肖鎮“泉州洪瀨黑果雞爪”經銷點授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授權方將其所持有龍巖市新羅區東肖鎮“泉州洪瀨黑果雞爪”經銷點依法授權給加盟方。

二、加盟方同意接受授權龍巖市新羅區東肖鎮“泉州洪瀨黑果雞爪”。

三、加盟方一次性支付授權方授權價格為人民幣 元。加盟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即 年 月 日向授權方以現金形成一次性支付授權費 元整。授權方不得再向加盟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四、經銷點授權成功後,授權方不再享有店鋪持有權利,店鋪持有人為加盟方。

五、該經銷點為授權方所有之後,因經營引起的債權債務一切法律責任均全部由加盟方承擔,與授權方無關。

六、授權成功後,授權方不能以經銷前持有人身份收加店鋪,如中途收回店鋪導致影響店鋪正常營業及所造成損失均由授權方以實際損失進行 倍賠償。

七、授權成功後,授權方必須保證加盟方接手後的6個月內不會因為協議簽訂之日前銷售記錄受到任何處罰。因協議簽訂日之前銷售記錄而影響店鋪正常營業,授權方必須全額退款加盟 元。

八、授權方與龍巖 “泉州洪瀨黑果雞爪”總代理簽訂的加盟協議,由本協議生效起,由加盟方享有加盟權利及履行義務。

九、本協議和授權方與龍巖 “泉州洪瀨黑果雞爪”總代理簽訂的加盟協議期限同步,在協議到期後,加盟方具有優先無條件續簽的權力,並由加盟方與龍巖“泉州洪瀨黑果雞爪”總代理直接簽訂加盟協議書,無需再次繳納加盟費,繼續經營龍巖市新羅區東肖鎮“泉州洪瀨黑果雞爪”經銷點。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按手印、簽字、身份證複印件互換。附授權方與龍巖“泉州洪瀨黑果雞爪”總代理簽訂的加盟協議書。

授權方(簽字): 聯繫電話:

地址:

加盟方(簽字): 聯繫電話:

地址: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