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工程施工的協議書(精選3篇)

委託工程施工的協議書 篇1

發包人(全稱):

委託工程施工的協議書(精選3篇)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羣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資金來源: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元(人民幣)

¥:元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局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年月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後生效。

發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委託代表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帳號:帳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閲讀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原則,並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價格管理暫行規定》,《建築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為明確發包方與承包方雙方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促使雙方互相創造條件,搞好配合協作,多快好省地完成國家的基本建設任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第二條圖紙和文件的保管與提供

1.圖紙由工程師單獨保管,但應免費提供給承包方兩套複製件。承包方需要更多複製件時,其費用自行負擔。除非為執行合同絕對需要,承包方在未經工程師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將僱主或工程師提供的圖紙、規範和其他文件用於第三方或轉讓給第三方。在發出缺陷責任證書時,承包方應將根據合同提供的全部圖紙、規範和其他文件退還給工程師。

2.承包方應將其按合同規定提供的並經工程師批准的全部圖紙、規範和其他文件的四套複印件提交給工程師,同時對於不能複製成相同規格的任何資料亦應提交一套可複製的副本。此外,承包方應按工程師的書面要求提交更多的上述圖紙、規範和其他文件的複印件供僱主使用,其費用由僱主支付。

3.上述提供給承包方的或由承包方提供的圖紙的一套複印件應由承包方保留在現場,該套圖紙應可隨時提供給工程師和任何由工程師書面授權的其他人員檢查和使用。

第三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2.國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准投資計劃文件號:__________,工程項目表文件號:___________,申請建築許可執照文件號:___________,計劃任務書文件號:___________,初步設計文件號:___________,總概算文件號:___________。

3.工程編號:__________;施工許可證號:___________;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

4.工程地點:_________市________區(縣)________路

5.工程範圍: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築安裝面積共計_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建築安裝面積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6.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_____種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發包方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方包工、發包方包全部材料

如按預算實行包工包料,屬於承包方及發包方負責供應之材料,承包方將材料品種、規格、數量、交貨時間、技術要求等用附表詳細註明)。

第四條工程期限

(一)開工

1.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為______天(日曆天),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工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見附表一)。

2.開工前_______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3.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凡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於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二)竣工

(1)承包方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3)施工中發包方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就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方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採取的措施。發包方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4)凡是延期開工或順延工期的約定,都是以約定的開工日期和竣工日期為計算基礎。

第五條工程師

建設工程實行監理的,發包方應當與監理人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委託監理合同。發包方與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法律責任,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委託合同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1.發包方應在實施監理前將委託的監理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及監理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2.工程師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職權:___________,發包方委託的職權:___________,需要取得發包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職權:_________。

3.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發包方承包方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範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合同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4.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方同意外,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第六條工程質量

(一)工程質量等級

1.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發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經濟支出,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順延。

2.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發包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承包方返工,承包方應按發包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承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承包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後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因發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發包方承擔返工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3.雙方對工程質量的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的質量監督部門仲裁,仲裁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敗訴一方承擔。

(二)質量標準

1.承包方必須按照設計文件和國家現行的技術標準、規範進行施工。

2.承包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須全部達到國家現行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達到100%,優良率達到_________。

3.凡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質量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應在發包方規定的時間內無償返工,達到工程質量驗收標準。返工後仍達不到的,由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由於發包方原因達不到工程質量標準的,由發包方承擔返工責任及經濟支出。

(三)質量監督

本工程的質量監督,由質量監督站負責,雙方均應接受其對工程質量的監督與檢查。

第七條工程檢查驗收

1.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説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2.發包方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必須以書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及所承擔的任務。

3.承包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專門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所分擔的工作通知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

4.承包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設備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發包方同意並簽證後,方可使用。

5.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檢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接到通知後_____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監理工程師未接的檢查驗收,承包方經質量檢查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後,即可隱蔽繼續施工,發包方應予承認並辦理檢驗合格手續。如提出異議,經複查合格者,其費用由發包方負責;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負責,因此而造成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6.電氣照明、通風、水暖、衞生工程和機電安裝工程竣工後,必須按照_________等有關規定進行技術檢驗。屬於單體試車,由承包方負責進行。無論由誰負責試車,雙方均應相互配合,共同進行。試車中需要的動力、燃料、油料、材料、儀器、專用工具、技術勞務費用等,由發包方提供。其費用包括在定額內的,由承包方負擔;定額中未包括的,由發包方負擔。

7.設備安裝工程,由承包方會同發包方將已完工程(設備基礎)向安裝單位辦理中間交工手續,並作為竣工驗收的依據。

8.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9.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併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發包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並將工程移交給發包方管理,如發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費用和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交工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合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應分清責任。屬施工原因造成的,按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由承包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竣工日期以最後檢驗合格的日期為準。

10.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負責保管,發包方不得動用,若發包方已經使用,即視同交驗。由於承包方原因,應交工驗收而不交不驗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條款處理外,並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11.工程交工驗收後,土建工程保修期為1年,採暖工程保修期為一個採暖期,水電工程保修期為半年。保修證書在交工驗收後由承包方填寫交給發包方。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發包方應書面通知承包方並約定時間進行修理。在保修期內承包方拒不修理時,發包方可動用預留保修款請人修理,超支部分應由承包方負擔。

12.發包方在不妨礙承包方正常作業的情況下,可以隨時對作業進度、質量進行檢查。

第八條工程合同總價

1.本工程合同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其中:材料費:___________元(人民幣),人工費: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管理費:__________元(人民幣),設計費:_________元(人民幣),垃圾清運費:_________元(人民幣),税金:_________元(人民幣),其他費用:_________元(人民幣)。

2.如遇下列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

(1)合同總價內經雙方確認的暫估價變化;

(2)在合同工期內政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它費用的變化;

(3)重大設計發生變更;

(4)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項目;

(5)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_________%備料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臨時設施費,為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安裝工程為人工費的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材料設備差價________元,分_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時間、金額_________。差價調整辦法: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____種差價調整辦法。

(1)按主材計算價差。發包方在招標文件中列出需要調整價差的主要材料表及其基期價格(一般採用當時當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公佈的信息價或結算價),工程竣工結算時按竣工時當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公佈的材料信息價或結算價,與招標文件中列出的基期價比較計算材料差價。

(2)主材按抽料計算價差,其它材料按係數計算價差。主要材料按施工圖計算的用量和竣工當月當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公佈的材料結算價或信息價與基期價對比計算差價。其它材料按當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公佈的調價係數計算差價。

(3)按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公佈的竣工調價係數及調價計算方法計算差價。

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____%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工程進度款支付。工程進度款應根據甲乙雙方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和經發包方代表確認的已完工程量、構成合同價款相應的單價及有關計價依據計算、支付工程款。發包方如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則按合同條款的約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3.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待保修期滿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4.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額日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5.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6.本合同造價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

7.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_______天內,將竣工結算文件送交發包方和經辦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文件____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書面異議,承包方可請求經辦銀行審定後撥款。工程竣工結算的審查。發包方在收到承包方提出的工程竣工結算證書後,由發包方的造價工程師或委託相應資質的工程造價諮詢單位審查,並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提出審查意見,作為辦理竣工結算的依據。

8.當事人雙方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執行過程中的工程價格爭議,可通過下列辦法解決:

(1)雙方協商確定;

(2)按合同條款約定的辦法提請調解;

(3)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在爭議處理中,涉及工程價格鑑定的,由工程所在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或法院指定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負責。

9.發包方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方可以催告發包方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發包方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的以外,承包方可以與發包方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委託工程施工的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白鶴灘電站工地土石挖運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現就有關具體事項訂立如下協議,便於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地點:

xx鎮

二、工程名稱:

電站左岸導流遂洞出水口邊坡土石方挖運。

三、工程內容:

土石方挖運(包括清挖工作面、施工便道挖運及施工道路整修,在乙方施工範圍內),運距4千米以內,如超過4千米每增運500米運價另算。

四、工程單價:

土方挖運單價:壹拾元(10)元/方,石方挖運單價:壹拾叁點伍元(13.5)元/方。按實際測量的板方計算,柴油價格8元/升計算,如市場油價變動,本協議油價不變。

五、工程工期:

總工期12個月時間。

六、承包方式:

單項全額承包。挖運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建築營業税由甲方承交。

七、工程計算

乙方工程計量以甲方與發包方結算工程量為準。

八、工程款結算

甲方按月支付乙方所完成工程量70%的工程款(扣除燃料、借支),挖運單項工程完工必須一個月以內辦理工程結算,所有工程款在甲乙雙方工程量結算後一個星期以內付清。

九、其他要求:

1、乙方要按照甲方要求時間、要求配置的人員和設備進場,不得招用童工和智障人員,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機械產品;

2、乙方在施工中要絕對聽從甲方的管理和指揮,嚴格遵守工程施工管理條例和執行安全操作規程施工作業,若有挖運跟不上進度、不聽從甲方正確合理的安排指揮,甲方隨時有權與乙方解除協議並有權要求索賠誤工損失。

3、乙方要確保安全文明施工,嚴格遵守各項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一切安全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安全責任。

4、如果乙方違約造成中途退場,必須承擔甲方的相關損失費用。

5、如因甲方的原因耽誤乙方挖運,所產生損失全部由甲方承擔。

6、如發生糾紛,雙方約定由保山市人民法院解決。

十、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人員和施工進行全面管理;

2)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違規行為和人員進行處罰;

3)甲方要為乙方創造良好的施工環境、提供必備的施工條件;

4)甲方要按協議及時支付乙方工程款;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嚴格按甲方現場技術人員要求進行施工,確保施工安全質量和進度。

2)乙方要接受甲方的管理,積極配合協調甲方全面推進工程進展;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必備的施工條件;

4)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及時按協定支付工程款;

十一、此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辦公室存檔備查。

十二、此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產生法律效力,甲乙雙方不得反悔。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委託工程施工的協議書 篇3

地基處理工程施工協議

甲 方:

乙 方: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工程的部分樁基工程,設計為直徑毫米的樁施工任務,設計要求單樁豎向承載力特徵值≧ kn,按甲方要求製作安裝鋼筋籠,施工質量必須達到設計要求的單樁豎向承載力特徵值≧ kn,以測樁成果報告為準,如果達不到設計要求值,由乙方負全部施工和經濟責任並處理至合格為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協議條例》為基礎,按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依法訂立如下協議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與承包方式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3、承包範圍:樁機運輸安拆、樁尖就位、鋼筋籠制安、攪拌砼、砼澆築等相關工作(不含試件製作、原材料送檢報驗)。

4、深度,以每米 元計價結算;預製樁尖購置費: 元/個,機械進出場安拆費包乾: 元/台套。成樁總進尺按相關計算規則以現場簽證的自然地面到樁尖入土的深度(含樁尖長度並不得扣除樁尖虛體積的長度)為準,並以此為結算依據。

5、質量等級: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開工日期:

2、竣工日期:

3、總施工期:

4、如遇下列情況之一者,工期可順延;

(1)停水、停電、下雨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現象被迫停工。

(2)因設計變更或政府行為社會被迫停工。

(3)因三通一平達不到要求或甲方資金不及時被迫停工。

(4)因地質條件變化,各方在研究措施時無法施工。

(5)因拆遷、佔地等未處理好影響施工。

(6)因排除地下隱蔽工程或阻礙物影響施工。

(7)試樁、基樁檢測期間耽誤的工期。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除工期順延外,每日應支付停班費用 元,並納入結算中。

第三條 甲方責任

1、辦理土地徵用、青苗樹木賠償等手續,做好房屋的拆遷、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阻礙排除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並在開工後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接好施工所需水、電、線路至施工現場,並保證施工期間用水用電的需要,並承擔費用。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場地內的主要交通幹道,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保證數據真實準確。

5、辦理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佔道及線路專業用線的申報批准手續。

6、測放出建築物四個角的精確點位,將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並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8、向乙方提供的原料必須符合有關規範規定。

9、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等的保護,並承擔有關費用。

10、工程完工後積極組織基樁測試工作,並承擔基樁檢測所需費用。

11、甲方委派

第四條 乙方責任

1、認真抓好工序管理,嚴格執行質量檢驗制度,按規定對該項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及預製構件進行自檢檢驗。

2、組織全體施工人員掌握設計要求,制定施工技術措施及施工方案,抓好現場文明施工工作,如因地質原因需進行技術處理的特殊情況,及時向甲方或有關單位提出處理方案。

3、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以及人身、設備等質量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負責並承擔費用。

4、工程竣工後,乙方只負責乙方的相關工程竣工資料的簽字和公章簽證。

5、乙方委派

第五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工程價款的決算:應根據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制定的“基本建設工程借款的決算辦法”執行;在基樁檢測合格後3日內完善工程竣工決算審核簽證,同時因該工程屬單包工程(即人工、機械),故一切費税由甲方承擔,乙方憑收款收據收工程款。

2、本協議簽訂後,元,待工程基樁施工任務完成並檢測合格時(基樁檢測必須在樁基施工任務完工5天內完成),甲方須在 ,若甲方拖欠工程款,應向乙方支付拖欠總金額每日千分之玖的罰金,並承擔違約責任,同時乙方有權干涉甲方上部施工工作。

第六條 違約和索賠

1、工程協議簽定後,若任何一方未履行施工協議規定的職責或毀約,則視為違約,應由違約方賠償給另一方違約金人民幣: 元。

2、若乙方不能按協議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按元/日罰款,乙方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提前完工,甲方應按同樣標準給予乙方獎勵 元/日。

第七條 附則

1、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簽訂補充條款,被盜條款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協議從雙方簽字蓋章後失效,工程竣工結算全部工程款項後自行失效。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證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