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合夥經營的協議書(精選22篇)

共同合夥經營的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

共同合夥經營的協議書(精選22篇)

乙方: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

合夥人資格

審查合夥人的資格,是簽訂合夥協議最重要的方面。因合夥企業具有較強的人合性,所以合夥人一般都是彼此之間比較熟悉、信任的人。但理智的選擇合夥人不單純是熟悉、信任,還要看其有無一定的物質實力或軟實力。普通合夥企業的合夥人承擔的是無限連帶責任,一旦企業債務不能償還時,有實力償還的合夥人就有被強制償還企業全部債務的風險,如果其他合夥人沒有實力,不應由其承擔部分則很難追償。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飯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作名稱、主要經營地、法人代表

合作經營的飯店名為:________

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

第三條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為________餐飲,範圍包括________等。

第四條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為終止。

第五條出資額、出資方式、期限

風險提示:合夥人出資

一定要理清楚合夥人的出資。每種不相同的種類都必須折價為相應的股份,在合夥協議中明確。這樣才能在今後的盈餘分配及債務承擔中,明確各個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不會因為比例不明確鬧糾紛。

另外,對於合夥人出資的財產需要辦理登記的,在合夥協議中應當明確約定辦理登記手續的義務承擔者,辦理時間以及辦理費用的承擔等等。對這些事項約定的缺失或不足,都將增加企業法律風險。

1、甲方_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整),佔總股份的________%。

2、乙方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整),佔總股份的________%。

3、丙方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整),佔總股份的________%。

4、各合作人的出資,於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齊,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甲、乙、丙三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5、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整)。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風險提示:利益分配和債務承擔

合夥人之間的權益的分配、責任劃分要明確。雖合夥企業對外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但內部合夥人之間還是要按份額分紅、承擔債務的。有些合夥企業對此沒有約定,從而導致在分紅或承擔債務時合夥人之間產生糾紛,給企業造成不必要的損害。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作創收盈餘,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合作人簽單事項

合作人到店簽單事項由合作人三方決定後另行約定。

第八條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1、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風險提示:退出機制

合作要想好不合作,當一方退出,什麼時候退出,退出時的投入比與退出比的比例,以及怎樣補償,是誰承擔?這些要提前書面明晰,簽到合同裏,項目的後期合作雙方都能順利的結束不必要的瓜葛,不要義氣用事,以為大家是朋友不必計較的心態,合理的退出機制是合作的很重要的組成部分。

1、自願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1)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3)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3)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資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九條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風險提示:合作伙伴的職責

在合作初期,創業合作者要明確合作伙伴的各自職責,不能模糊,要能拿出書面的職責分析,因為是長期的合作,明晰責任最重要,這樣可以在後期的經營中不至於互相扯皮,反目成仇,好多的創業合作中會有問題,就是因為責任明細不夠。

(一)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4、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作營業的繼續

1、在退資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2、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風險提示:違約責任

因為合夥企業的人合性質,決定有關合夥企業的法律不可能對合夥人的違約責任規定的十分具體,所以建議各合夥人在協商合夥協議時,對合夥人的違約責任作出明確規定,以便一旦發生違約行為,可以比較方便地執行,要求違約者依協議承擔責任。

1、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2、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作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作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合作人各執________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________份;

4、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共同合夥經營的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 快餐。總投資為 ____萬元,全部為甲出資。乙不出資。經營飯店所需技術由乙全部承擔。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個體工商户,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夥個體工商户經營期限為 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

合夥期間,甲乙雙方相互監督,相互制約,共同努力維護合夥財產並讓經營利益最大化。

合夥期間,乙方首先確認甲方出資額,並允許甲方先期收回出資,在此期間,乙方每月收益固定為 ____元。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違約責任: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而導致合夥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有違時承擔相應損失賠償; 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利益的活動 、

第八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效力。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共同合夥經營的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飯店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獨特風味,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法人

合夥經營的飯店名為:

經營場所位於:

法人:

第三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

經營範圍:

第四條 合夥期限本次合夥由合夥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夥,視為終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以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佔總股份的____%;乙方____________以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佔總股份的____%;丙方____________以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佔總股份的____%。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年___月___日以前交齊,匯到銀行卡___________________上,卡和密碼由甲、乙、丙三方認同的指定人________持有,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合夥人簽單事項合夥人到店簽單事項由合夥人三方決定後另行約定。

第八條 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1、新合夥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夥人對入資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自願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資: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資;

(3)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合夥人擅自退資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3)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合夥人退資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 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資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合夥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 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不聽勸阻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貴陽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

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夥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共同合夥經營的協議書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的“陝西面館”入股經營管理等相關事項達成一致,並形成如下合同,以此共同信守:

第一條 麪館經營説明:

a、合夥名稱:“某某村陝西面館”,

b、經營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

c、經營場所面積: 平方米(一樓店面過道為公共使用通道)。

d、合夥經營項目盒範圍:麪點、炒菜等等及其他服務等

第二條:入股比例:甲乙雙方各佔 “陝西面館”經營的50%股份。

第三條:麪館廳租金:麪館租金為1000元/月,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從每個月的收入中進行支付。如收入不足時,由雙方平攤支付。

第四條:盈虧約定:合同簽訂每個月甲、乙雙方按股權比例分攤盈利或虧損。

第五條: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以甲、乙雙方出資比例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第六條: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退夥約定:合同簽訂一年內,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提出退夥。如一定要退夥,退夥的一方需要淨身出店。合同期內,不得轉讓自己手頭的飯店股份佔比。如果需要引入第三合夥人,需要甲乙雙方共同同意,並從新簽訂多方協議。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經過甲乙雙方約定:經營,購進常用貨物:如設備,麪粉,等經營用品,需要雙方一起同意,進行採購。具體採購負責議價由甲方/乙方(2選1)負責。

第九條:其他説明

1、本協議一式二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2、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3、雙方的經營協議由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年___月____日開始正式有效,至____年___月____日結束,其間雙方承擔相應的權責。

4、從合體簽訂日期起,麪館前面的固定資產歸 方所有。後續添加的、相應的固定資產由雙方共同資產。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共同合夥經營的協議書 篇5

甲方:X (家庭住址、身份證號碼)

乙方:X X X(家庭住址、身份證號碼)

雙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決定聯合出資共同經營摩托車修理行,特訂立本契約。

1.車行正式名稱為“宏達摩托車修理行” (以下簡稱“車行”)。經營門面設在×X市X X路X X號 。

2.車行經營範圍為:摩托車修理,摩托車零配件零售。經營方式為:共同投資、共同經營、統一核算、共負盈虧佔。

3.合夥出資方式、數額和投資期限:車行總投資為X元。甲方投資×X元,佔總投資額55%;乙方以XX市X X路號私房門面作為投資。作價XX元,佔總投資額45%。投資繳付日期為.X年X月X日。

4.合夥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略)

乙方:(略)

5.合夥雙方的出資額及其因參加本合夥經營所獲得之權益不得轉讓。

6.利潤分紅與風險承擔:(略)。

7.甲乙雙方的分工:(略)。

8.會計、出納的任用及財務管理方式:(略)

9.違約責任:(略)

10.契約糾紛的處理辦法:(略)

11.協議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印)

乙方簽章:(印)

X X年X月×日

共同合夥經營的協議書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制定本協議書。

第二條 合作經營項目座落地址:電白縣 鎮 。

第三條 合作經營項目的宗旨是:搞好商品流通,促進電白經濟發展。

第四條 合作經營項目是由個協議人共同出資設立,協議人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合作項目承擔責任。合作項目以其全部財產,依法自己經營,自負盈虧。

第二章 項目合作的註冊資本和經營範圍

第五條 項目合作的註冊資本為人民幣 元。

第六條 項目合作主要經營範圍:種植農作物、養殖魚類、禽畜類及龜類產品等。

第三章 項目合作人姓名(或名稱)和住所

第七條 項目合作人共 個,分別為:

1、 住所在,身份證號碼為: 。

2、 住所在,身份證號碼為: 。

3、 住所在,身份證號碼為: 。

4、 住所在,身份證號碼為: 。

第四章 協議人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

第八條 合作項目資本全部由協議人自願出資入股(協議人即是合作項目的股東,以下簡稱為股東)。

第九條 股東的現金出資總額元,後稱出資金額如下:

1、 以現金出資人民幣 萬元。

2、 以現金出資人民幣 萬元。

3、 以現金出資人民幣 萬元。

4、 以現金出資人民幣 萬元。

第五章 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 股東享有下列的權利:

(一)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按出資比例領取分紅。合作項目新增資本,原股東可以優先出資;

(三)按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四)對合作項目的業務、經營和財務管理工作進步監督,提出建議或質詢。有權查閲股東會議記錄和財務會計報表;

(五)在合作項目辦理清算完畢後時,按所出資比例分享剩餘資產。

第十一條 股東履行下列義務:

(一)足額繳納協議書規定的各自認繳的出資額;

(二)在合作項目辦理清算時,以認繳的出資額對合作項目承擔債務;

(三)股東出資後,不得擅自抽回出資;

(四)遵守本協議章程,保守協議書祕密;

(五)支持合作項目的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促進合作項目業務發展;

(六)不按認繳期限出資或者不按規定出資額認繳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章 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十二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在同等的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三條 受讓人必須遵守合作項目章程和有關規定。

第七章 合作項目的機構及產生辦法、職權、規則

第十四條 合作項目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合作項目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五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合作項目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准執行董事的報告;

(四)審議批准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合作項目的年度財力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准合作項目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合作項目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九)對合作項目合併、分立、變更合作項目形式、解散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修改合作項目協議書章程。

第十六條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按本章的規定執行。股東會對合作項目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或者變更合作項目形式以及修改合作項目章程所作出的決議,必須經全體股東通過。

第十七條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每月召開一次,股東會的臨時會議可由股東提議召開。

第十八條 召開股東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五日以前通告全體股東,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的決定作為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十九條 合作項目設執行董事 名,不設董事會。 第二十條 執行董事為合作項目的負責人,其產生程序是由股東會選舉。

第二十一條 執行董事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定;

(三)制訂合作項目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合作項目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合作項目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合作項目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的方案;

(七)擬訂合作項目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制訂合作項目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管理人員;

(十)制訂合作項目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 執行董事任期年,任期屆滿,可以連選連任。執行董事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二十三條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是:

(一)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 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

(二)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議作為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股東會表決形式為少數服從多數原則。

第二十四條 合作項目設經理,由執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經理對執行董事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合作項目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股東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合作項目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合作項目章程和執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五條 執行董事、經理、監事行使職權,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合作協議書章程、忠實履行職務、維護合作項目利益,不得利用在合作項目的地位和職權為自己謀取私利。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合作項目的財務。

(二)不得挪用合作項目資金借貸給他人,不得將合作項目資產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户存儲。不得以合作項目資產為股東或者其他個人債務提供擔保。

(三)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其所在任職合作項目同類的營業或者從事損害合作項目利益的活動,從事上述營業或活動的所。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

共同合夥經營的協議書 篇7

經營合作甲方:

經營合作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現承租一間商鋪位於 斗門裏維埃拉146號鋪 房屋(建築面積80)與乙方進行合作經營。

合作期限暫定_____年,如需繼續合作雙方另作協商。雙方合作期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甲方負責提供商鋪(基本裝修到位);乙方負責經營管理,乙方每月以現金定額形式向甲方按期交納房屋補償金;商鋪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其他費用均由乙方負責交納。經營中損益情況均由乙方負責。

房屋補償金交納期限:乙方必須向甲方交納合作押金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以後每月底(29日)前交納下一個月補償金一次,月金額起算:從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月;從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月。

三、乙方需在室內外進行裝修時須經甲方及有關部門同意並按要求進行報建,但不得隨意更改房屋的結構,否則,所引起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四、合作雙方的變更,乙方如因工作需要將經營權轉讓給第三方時,必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則追究乙方責任。

五、在合作期間,乙方以匯款方式向甲方交納房屋補償金,匯款單作為憑證備查。

六、乙方自己負責在經營期間發生的水費、電費、電話費、小區管理費以及各類税費。以及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協議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七、合作期內因乙方責任終止合作協議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沒收押金並收回商鋪經營權,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賠償。

1、惡意欠款累計達一個月;

2、中途單方面無故退出合作;

3、利用房屋進行違法行為;

4、故意損壞房屋結構和設施設備;

5、違約。

八、乙方違反協議第七條任何一種情形,在接到甲方終止協議通知書三日內,自行清理房屋內物品,將房屋退還甲方。逾期佔用,未搬出的物品則視為乙方放棄,甲方有權進行清理,收回房屋,清理費由乙方負責。

九、合作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提前終止協議,若要提前終止協議(不包括本協議第七條的規定)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造成對方損失的應予補償,如因國家建設或出現本協議第七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甲方必須終止協議時,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十、乙方必須依法經營、遵紀守法,做好安全消防工作,一旦出現事故損失由乙方負責。 十一、協議期滿如不續約,甲乙雙方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期限一到,乙方應無條件將商鋪交回給甲方。經雙方移交無誤後,甲方需退還押金給乙方。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合作甲方: 合作乙方: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二人

共同合夥經營的協議書 篇8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一、合作宗旨

真誠合作、優勢互補、風險共擔、互惠雙贏、共同發展。為了提高當地雞鴨標準化養殖水平,轉變畜牧業增長方式,促進雞鴨食品生產健康發展,更好的做好當地雞鴨標準化養殖的建設及改造,保障_______地區軍民對雞鴨肉及附屬產品的需求。

二、工程項目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雞鴨養殖基地。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建設內容:新建標準化雞鴨舍及其配套設施,佔地_______畝;雞舍_______間,鴨舍_______間;飼料加工廠_______座;飼料儲藏室_______間;孵化室_______間;疫病診斷室;藥房;糞便處理配套設施一套;管理人員辦公生活設施。

4、承包方式:包公包料。

5、承包範圍和內容:

(1)有乙方出具施工圖紙,包括土建、水電、避雷、室內消防及排污系統。

(2)甲方協助乙方辦理建築工程規定辦理的所有手續,包括地址勘測,設計圖紙在內。

6、承包造價:_______萬元。

7、工程期限

(1)根據招標函的要求和投票書的承諾,工程工期為_______天,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驗收。

(2)如遇特殊情況經甲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三、合作方式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資金、技術、勞務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時,應明確各自的權益份額,否則很容易在項目實際經營過程中就責任承擔、盈虧分擔等產生糾紛。雙方一致同意在初期採用項目合作的方式進行合作,甲方主要負責場地的選址,提供工程實施過程中商務運作,甲乙雙方共同組成項目管理團隊對項目進行管理,乙方主要負責工程項目的主體建築和配套設施的建設以及養殖廠建成後的經營管理。

四、投入方式

對於甲乙雙方共同實施的項目,主要由甲方負責項目的商務關係處理及乙方人員簽證等工作,甲方根據實施項目的需要投入必要的固定資產及週轉材料,並進行工程施工管理,對於部分施工設備和物資,乙方也可以通過資產的投入滿足執行的需要,同時乙方主要負責組織管理施工隊伍,保證工程的順利進行。項目完工後由甲方負責投產經營。

五、盈利分配

合作項目的結算週期與甲方的結算週期一致,按年結算。養殖廠竣工投產後盈利説的盈利額的_______%歸甲方所有,盈利額的_______%歸乙方所有。

六、權利與義務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1、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供基地建設授權委託書。

(2)甲方負責基地的選址,甲方必須更具當地的自然情況選擇適宜雞鴨養殖的廠址。

(3)甲方負責協助乙方在________地區辦理相關手續,如遇到需甲方出面辦理的手續甲方不得推卸。

(4)甲方負責基地建設的指導、技術服務且可根據情況配備相應的技術人員。

(5)甲方負責產品的營銷指導,負責產品的回收。

2、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負責養殖廠的圖紙設計。

(2)乙方負責養殖廠的主體工程建設以及相關配套設施的建設。

(3)乙方負責運營管理養殖廠,且負責雞鴨種苗的選擇和繁育。

(4)負責養殖廠產品的深加工。

(5)乙方負責產品的銷售。

七、保障機制及違約責任

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緻,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為追償依據。

1、甲方保證乙方基地的地區獨佔經營,不得在當地簡歷第二家合作或其他方式的基地。

2、甲方保證產品的回收。

3、乙方保證不跨地區推廣品種及發展養殖。

4、乙方無權將產品銷售給所轄區域意外的任何單位或個人,除經甲方許可。

5、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均以合同所設計到的為準,由於一方故意或過失造成合同及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此造成損失,由違約方承擔責任。

6、由一方不履行合同或嚴重違反合同,造成另一方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的視為違約方,對方有權向違約方索賠並有權終止合同。

八、合同修改、變更與解除

1、合作過程中任何一方都有可提出新的合作思路及補充條款,經雙方研究通過後,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任何一方違約,被侵權方可提出解除合同,解除時參考協議外還應根據當時的具體情況進行協商處理。

九、合作期限合作期限為________年,在合同到期日前_______個月,經雙方協商可延長合作期限。

十、保密義務

風險提示:

應約定保密及競業禁止義務,特別是針對項目所涉及的技術、客户資源,以免出現合作一方在項目外以此牟利或從事其他損害項目權益的活動。

1、同意不把另一方披露的任何保密信息用於項目之外的任何目的。

2、接收方同意對披露方的保密信息嚴格保密,除第十條第4款規定的情況外,未經披露方書面同意,接收方不得把保密信息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泄露、出售、交易、公佈、複製或使用。

3、如果經披露方書面同意披露保密信息,接收方應當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嚴格控制在為本項目目的所必須披露的範圍內。

4、如果接收方為項目的目的需向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那麼,接收方應當事先與該第三方簽訂不低於本協議要求內容的保密協議,並且,在第一次向第三方披露信息前,應當書面報告披露方。

十一、其他

1、其他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後作補充,補充條款同具本協議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

甲方:(簽章)負責人:(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負責人:(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共同合夥經營的協議書 篇9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廚具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和管理以及技術優勢,經營廚具以及通風排煙設計安裝銷售維修,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______

合夥經營的店名為:______西安____公司

經營場所位於:______西安市蓮湖區勞動北____。面積:______平方米。(根據經營地址變換)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為:______廚房設備的設計生產安裝維修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條股權、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股權:______在合作期內甲方自願給予乙方百分之一股份作為利益保障。

2、工資分配:______每月基本保障工資為2500元。(根據公司發展向上調節)

3、獎金盈餘分配:______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股份為依據,按股份分配。另外所有在職股東享受項目業績的千分之五。

4、債務承擔:______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股份比例承擔。

5、獨立股東業績提成為

第五條入夥、退夥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②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③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第六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在單筆交易額為50萬元內全權進行交易。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第七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有違反,以其業務獲得利益5倍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在同一個城市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八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______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及其他了理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四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七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

第十一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式二份,合夥人各執壹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按指印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共同合夥經營的協議書 篇10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為了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用好用活有限的人力和財力資源;充分發揮和利用地理優勢,開發新市場,決定合夥經營混凝土磚業務。經雙方協商: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混凝土磚業務(建材廠)。

二、生產經營地址為:漢川市劉家格鎮

三、合夥經營投資總額為人民幣:壹佰伍拾萬元整。

四、付款方式:現金。

五、經營方式:甲乙雙方共同經營,桂又春負責全面工作,徐軍負責生產、出納。

六、生產資金使用:每一筆貨款收回必須開據收據,存入銀行賬户;每一筆支出都要雙方簽字財務室才能付款記賬。否則無效;誰報銷誰承擔。

七、分配方式:桂又春佔股60%,徐軍佔40%。按比例分取紅利,本廠終止後依法分得剩餘財產。

八、責任和義務:桂又春有合理調配資金使用、開發市場、合理調配生產合同、生產人員、監督貸款回收、節約開支、保障公司利益的責任和義務;徐軍有保證安全生產、質量、完成生產任務、節約開支、保證公司財產安全,保障公司利益的責任和義務。

九、違約責任:桂又春、徐軍自協議簽訂之日起,必須忠實的履行各自的責任和義務。不得中途在任意時間退出(需要退出時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不得轉讓他人經營。如果發生以上任何一項,視為違約。違約金為各自出資額佔股的三分之一進行處罰。

十、其它未見事項,雙方口頭協商(口頭協議以記錄為憑)或者另立補充協議,另立協議與此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此協議經雙方共同訂立,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分別由桂又春、徐軍各留存一份備查。

合夥經營人簽字(蓋章):

甲方:乙方:

簽訂日期:

共同合夥經營的協議書 篇11

甲方:

乙方:

甲方通過協商方式確定乙方為甲方保險車輛的特約維修單位。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協作、互惠互利、優勢互補、立足發揮和利用資源的原則,共同為被保險人提供優質服務,使受損車輛得以及時、保質、合理的修理和維護被保險人的合法權益,根據維修行業有關管理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保險車輛的特約維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義務

1、負責協調保險責任事故車輛(包括乙方定點單位的保險責任事故車輛)到乙方進行維修。

2、負責保險責任事故車輛對受損部位的核對以及價格的審批。

3、負責推薦乙方參與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的汽車維修招標工作。

4、負責協調乙方與維修單位就機動車輛維修方面的關係,並妥善處理機動車輛維修過程因質量、工期等發生的糾紛。

5、通過95500全國服務電話,介紹非保險事故維修業務給乙方。

6、根據乙方信譽程度,授予一定的定損和代索賠權限。

二、乙方義務

1、守法經營、按章辦事,自覺維護甲方及車屬單位的合法權益。

2、嚴格履行各項服務承諾,接受甲方的監督和檢查。

3、設置保險車輛維修專門接待櫃枱,為保險車輛分車建立事故維修和保養維修檔案,並隨時向甲方和車屬單位提供有關車輛維修檔案和信息。

4、根據出險車輛的受損情況,認真填寫“維修協議書”,對受損車輛列明換件和修復部位。根據修復的難易程度準確分項計出工時費用以及換件價格,經甲方確認審批後送修。未經甲方和車屬單位同意,不得擅自更改和擴大維修項目。

5、乙方保證所用配件是符合質量標準的全新原廠或配套廠件,不得使用副廠件,更不得以次充好,以舊代新(除經甲方與車屬單位協商同意,可用副廠件或舊件除外)。

6、妥善保管好被更換的配件,留交甲方驗收,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丟棄,更不得以任何藉口迴避驗收。

7、對可以維修的部件要進行修復,不得以換代修,不得串通、虛報維修項目,不得擴大損失或虛報損失,損害甲方或車屬單位的利益。

8、必須遵守誠實信用的原則,做好車輛的維修和服務,杜絕不良行為,維護甲方及車屬單位的權益。

9、如有弄虛作假行為,乙方願接受甲方的經濟處罰,涉及保險詐騙罪,將被追究法律責任。

三、甲方的權利

1、有權對乙方的管理、制度、設備、技術力量、安全措施等情況進行檢查。

2、對修復竣工車輛,如發現因修復質量不合格或與維修協議書上更換的項目不相符,有權與車屬單位一起要求乙方返工,因乙方違反本協議給甲方或車屬單位造成損失的,有權對乙方施以經濟處罰(在履約保證金中扣罰)。

3、對在修復工期內無法修復或因質量問題,需要返工造成車屬單位不便的,甲方根據車屬單位的要求,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代步車輛,直至修復完工為止。

4、如乙方發生已核定更換的配件而不換,串通虛報損失,損害甲方利益的,甲方有權提前終止特約關係。

5、如受市場供求關係的影響,出現價格波動,有權調整工時費用標準及配件管理費標準。

四、乙方的權利

1、有權拒絕甲方或車屬單位核定的管理項目及配件項目之外的維修服務以及乙方承諾之外的其它要求。

2、甲方工作人員和車主提出不正當要求,乙方有權拒絕並向甲方進行投訴,要求作出回覆。

3、對已竣工的車輛,未辦好結算或乙方認可的代理索賠手續,有權拒絕提車。

五、服務承諾

1、乙方建立有領導牽頭,各工序負責人為組員的保險車輛特約維修服務小組,積極為保險車輛的出險和故障提供服務。

2、乙方建立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度,密切配合甲方和車屬單位做好出險和故障車輛的搶修和救援工作。

3、為使拖吊工作得以落實,乙方配備1輛以上車輛,以供出險及故障車輛的搶救使用。

4、乙方積極配合甲方和車屬單位做好現場技術指導並在市內20分鐘內派員到現場協助處理,市郊方圓15公里30分鐘內趕赴現場協助處理。

5、凡在甲方投保的車輛,在市內發生交通意外事故或機械故障,乙方須提供現場技術鑑定,現場能夠排除故障的工時免費;現場無法排除故障的,在乙方修理,免費提供拖、吊服務;不在乙方修理的拖車免費,吊車收成本費用(吊車費最高不能超出省物價標準);市郊出險或發生故障拋錨,在乙方修理的一律免去拖吊費用;不在乙方修理的,拖車僅收成本費用(最高不能超過200元),吊車收回成本費用(最高不能超過省物價標準)。

6、凡甲方的自用車輛和員工車輛,在乙方維修其工時費按6折計算,更換配件按進貨成本價計收,如甲方及其員工需開維修發票應增加税款。

7、凡持有太保保險卡的車輛,到乙方保養、美容、年審、季審以及故障維修,其工時費用應享受9折優惠,配件更換按現行的市場價格明碼標價並徵得車屬單位同意後予以更換。

8、乙方恪守“質量第一、服務至上”的宗旨為客户排憂解難,積極配合客户處理事故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做到維修、(理)索賠一條龍的服務。

9、乙方按照交委頒發的維修標準對維修車輛在保質期內發生的質量問題,無條件返工修復。

10、乙方除遵守以上的服務承諾外,同時遵守提交投標件中的服務承諾。

六、違約責任

1、甲方負責協調保險事故車輛(包括已在乙方定點維修的事故車輛)到乙方進行維修。甲方不得從中阻撓、串通、指定到另外的廠家維修。

2、如甲方保險車輛、自用車輛及員工用車在乙方維修、保養期間出現物品遺失或車輛損毀,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乙方違反本協議乙方義務之(四)、(五)、(六)、(七)以及服務承諾中十一項規定的任何一項,甲方將取消乙方特約維修資格。

七、協議的修改及終止

1、在協議執行過程中,如需修改有關條款,經甲、乙雙方同意,可作適當修改和補充。

2、如有下列情況之一出現,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協議並施以履約保證金全額處罰賠償:

1)不服從甲方的監督和檢查。

2)對乙方的有效投訴累計三次時。

3)本協議期限內,若乙方擅自變更特約企業的所有權(變賣、轉讓、租賃、贈送他人等)。

八、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協議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向西安市雁塔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協議期限

1、本協議有效期一年,自 年5月1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未盡之事宜,可以經雙方協商以補充協議的形式加以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聯 系 電話: 聯 系 電話: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共同合夥經營的協議書 篇1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就甲方使用乙方機械設備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承包內容

本工程最終確定的全部基礎工程的土石方開挖、回填;接地工程開挖、回填;施工場地進出通道修繕;甲方所需場地的平整;青苗誤工以及乙方所屬的所有機具、設備等工具管理費用,同時落實將開挖的土石方運至甲方所指定卸料場地。 乙方所有施工均需達到國家驗收規範要求並遵守甲方規定。

二、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為綜合單價包乾,綜合包乾單價包括乙方實施該分項分部工程及缺陷修復所發生的所有費用。

三、合同工期

根據施工要求確定

四、分包單價

1、塔位按實際施工基數為準。

2、 /基,為最終結算單價,結算時不做任何調整。該包乾單價包括如下內容:塔位路徑修繕、土方開挖、回填及基面平整、接地線開挖及埋設。

3、1#-7#百五十元/方計,包括炮機轉場在內。

4、必須要用平板車轉場的情況下,在得到甲方同意確實需要轉場,按七百元/次計。全線路超過 次以上由乙方負責。

五、甲方職責和權利

1. 負責塔位指引、分坑、接地開挖路徑劃分。

2. 負責基坑深度、寬度的丈量。

3. 負責指定土石堆放地點。

4. 如乙方現場施工配合不到位,在甲方提出後拒不整改的`情況下甲方有權扣押乙方施工費用。

六、乙方職責和權利

1、 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甲方或者甲方代表的指揮。

2、負責設備的保管、保修;負責設備燃油供應及費用。

3、全線路所有施工,必須符合設計圖紙要求以及驗收規範要求或者甲方要求。

4、如乙方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與他人糾紛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由於乙方自身設備原因轉場所造成的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七、其他約定

1、由於甲方施工人員指揮錯誤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其經濟損失及有關責任由甲方承擔。

2、因乙方原因不聽從甲方指揮造成甲方工程質量嚴重不符合要求時甲方可終止合同,其損失由乙方承擔,結算時按情況扣除全部損失費用。

3、乙方無故撤走施工設備,並因此對工期造成影響,在甲方通知乙方沒有結果的情況下,甲方有權拒付未結算的工程費用、終止合同,並有權索賠。

4、乙方必須保證施工人員的身體素質和技術水平。

5、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有糾紛或協商未果,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八、附則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本協議簽訂後,如因情況發生變化,甲方或乙方提出需修改時,經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共同合夥經營的協議書 篇13

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合作各方

第三章成立合作經營公司

第四章經營目的、經營範圍與經營規模

第五章合作條件及其構成

第六章合作各方的責任

第七章董事會的組成

第八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九章籌備和建設

第十章勞動管理、工會

第十一章生產與銷售

第十二章財務、會計、審計

第十三章税收、利潤和虧損

第十四章合同的審批、生效、延長和終止

第十五章合同的修改

第十六章保險

第十七章商標

第十八章適用法律

第十九章爭議的解決

第二十章其他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和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及其這有關法規的規定,在平等互利的原則基礎上,同意以各自的法人身份簽訂本合作經營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二條 合作各方

甲方:_________

註冊國家:_________國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註冊地區: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

第三章 成立合作經營公司

第三條 甲方和乙方在平等互利條件下,同意相互合作,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舉辦合作經營企業,企業名稱為:_________。

第四條 公司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雙方以各自的法人身份共同建立的經濟實體。

第五條 公司的一切經濟、業務活動,必須遵守中國政府法律、法令及有關條例規定,並受其保護。

第六條 甲乙雙方對合作經營公司的債務、風險、虧損共同承擔責任,其盈利共同分享。

第四章 經營目的、經營範圍與經營規模

第七條 合作公司的經營目的:以發展中國的國民經濟,實現四個現代化並取得合法利潤為目的。其宗旨為,通過雙方密切合作,使海洋開發事業取得突破性進展,滿足國內外市場對_________等水產品日益增長的需求,雙方在經濟上獲得實惠。

第八條 合作公司的經營範圍:生產國內外市場急需的_________等水產產品,爭取在國際市場上有較強的競爭能力。

第九條 合作公司的經營規模:年產_________(產品名)_________噸,_________(產品名)_________噸,以及其他水產品。

第五章 合作條件及其構成

第十條 甲方提供土地_________畝使用;乙方出資金額_________美元。

第十一條 甲方以土地使用,乙方以資金,構成合作條件。

第十二條 合作方式

甲方提供土地使用,乙方提供現金或實物、設備。

第十三條 乙方投資的實物或設備,應經甲方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報審批機構批准。

第十四條 由合作企業與乙方簽訂買賣合同經審查批准後,三個月內應由甲方派員實地考察並委託中國銀行按其規定向乙方銀行開具信用證。

第十五條 乙方收到甲方銀行信用證後,_________個月內應將所購全部設備、實物運至_________港。

第十六條 甲方雙方必須按商定的期限,如數劃出土地供使用和付出資金。否則由違約方擔負其由此而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六章 合作各方的責任

第十七條 甲方有責任履行下列義務:

1.向中國政府授權機關申請批准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註冊登記;

2.向有關部門辦理合作公司使用土地的有關手續;

3.根據生產需要,合理安排合作公司的用房、公用設施、訂購可在國內生產的機器、設備、工具等;

4.協助採購國內供應的原材料、包裝材料、其他消耗品等,辦理燃料、水、電增加供應和電話、電傳、電報掛號等申請手續;

5.辦理職工的招聘手續,推薦合作公司所需的管理技術人員,經考核後由董事會根據需要擇優錄用;

6.辦理合作公司外籍人員的邀請、居住手續,對其辦公、交通、生活等方面進行安排;

7.協助辦理產品出口的有關運輸、報關等事項;

8.負責辦理由乙方發運至_________港或_________港的全部設備運到合作公司所在地;

9.上述各項之外另有雙方協議規定的該由甲方分擔的事項。

第十八條 乙方有責任履行下列義務:

1.提供對生產、辦公等建築物的要求;

2.提供合作公司所需的進口生產設備、檢測儀器清單和技術資料,並確認在國內訂購的機器設備、工具清單和要求;

3.提供產品的出口加工標準、操作規程等技術指導和先進的企業管理方法;

4.提供與合作公司產品有關的國外技術情報及市場信息;

5.對技術人員和職工進行技術培訓;

6.負責採購需由國外供應的原材料、易損件、零配件、消耗品等;

7.從甲方委託中國銀行的乙方銀行開具信用證之日起,乙方應將雙方研究確定的先進可靠的設備、檢測儀器按商定的日期運到_________港。負責設備的安裝調試並正常投產;

8.努力提高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不斷擴大外銷市場,保證合作公司的外匯平衡和取得較高的經濟效益;

9.上述各條以外另有雙方協議規定的須由乙方分擔的事項。

第十九條 任何一方因不履行各自的義務而給公司造成損失時,須負責賠償損失。

第七章 董事會的組成

第二十條 本公司為法人式的合作經營企業,董事會為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二十一條 董事會由_________名董事組成,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會設董事長、副董事長各一名,董事_________名,任期均為_________年。董事長由乙方擔任,可以連任。

第二十二條 董事長是合作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表合作企業。

第二十三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舉行_________次例會,一般應在_________月在合作公司所在地召開,如有必要也可在其他地方舉行。根據需要,董事長在徵得副董事長同意後,也可臨時召開董事會會議。董事會議由董事長負責召集主持,董事長不能召集時,可委託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召集主持。

董事長應在三週前將召開董事會會議的日期、地點、議題通知董事會各成員。

第二十四條 董事不能出席董事會會議時,可出具委託書委託代表出席,行使董事發言權和表決權,其一名代表不能同時擔任兩名或以上的名額(董事會會議應有包括出其委託書的董事代表在內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才能舉行)。

第二十五條 董事會會議應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研究討論問題。

下列事項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

1.合作企業合同和章程的修改;

2.合作企業的終止、解散;

3.合作企業註冊資本的增加、轉讓;

4.合作企業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併。

其他事項,可根據合作企業的章程載明的議事規則作出決議。董事會決議以中文書寫一式四份,經正、副董事長簽署後,由合作公司,乙方各執一份,甲方執二份。

第二十六條 董事會聘請總經理一名,副總經理一名,並決策任期年限。正副經理要執行董事會決議,負責合作公司的經營管理,並定期向董事會彙報生產、經營情況。

第八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七條 合作企業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名,副總經理一名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其聘用辦法均由董事會任命,任期_________年。

第二十八條 總經理的職責、權限:

1.執行甲乙雙方所訂合同、章程及董事會決議;

2.提名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審定招聘工作人員,並報董事會備案;

3.制訂全企業的經營管理制度,對各職能部門佈置、指導、監督和檢查工作;

4.定期向董事會提出工作報告、財務報告和利潤分配方案;

5.對原材料、零配件的採購、成品銷售及專項協作合同和流動資金的借貸作出決定;

6.審定職責部門制定內外銷產品價格,並對價格作適當幅度的調整作出決定;

7.代表企業接待重要的業務聯繫單位人員、談判和簽署文件;

8.主持企業行政會議,對行政會議的討論事項及決議負責執行;

9.解決各職能部門向總經理請示的其他重大問題;

10.在董事會授權範圍內,代表企業或指派代理人出席涉及企業的審批或仲裁、調解會議;

11.對職工違反規章制度的處分作出行政方面的最後決定;

12.其他由總經理負責的事項。

第二十九條 副總經理職責、權限:

1.協助總經理負責本企業的經營管理;

2.總經理外出時,代替總經理行使職權;

3.代表企業進行業務談判;

4.處理其他工作矛盾和有關問題;

5.其他應由副總經理負責處理的問題。

第九章 籌備和建設

第三十條 合作公司在籌建期間,在董事會下設立籌建處負責各項籌建工作。籌建處人員的組成由董事會討論決定,籌建期間的各項費用分年攤入生產成本。

第十章 勞動管理、工會

第三十一條 合作公司職工的僱用、解僱、勞動工資、勞動紀律、勞保福利等事項。除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辦理外,根據董事會決議實行。

第三十二條 合作企業職工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中國工會章程》建立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合作企業積極支持本企業的工會工作。

第十一章 生產與銷售

第三十三條 合作企業在每年度以前召開的董事會會議上制定下一年度生產進度及進口、出口計劃,並報主管部門。

計劃執行中在保證合作公司一定的經濟效益和外匯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可根據國內外市場情況予以合理的調整。

第三十四條 進口原材料採購對象,參考乙方情報,研究其質量、規格、價格後,由正、副總經理商定,在國內能提供滿足需要的原材料情況下,應優先在國內購買。其支付辦法,貨幣按照國內規定辦理。

第三十五條 合作企業生產的_________等水產品,通過中國出口商品檢驗局檢驗後,根據年度出口計數由公司直接出口,也可以參加廣交會對外成交出口銷售產品。

第三十六條 合作公司原則上規定,凡符合出口標準的產品全部出口,確保公司外匯收支平衡並積極創匯。

第三十七條 本公司產品內銷部分由甲方負責,外銷部分由乙方負責,一切內外經銷事項均以公司名義出面。

第三十八條 出口產品的銷售價格和數量應考慮合作公司的外匯收支平衡和成本核算。隨着國際市場情況的變化而加以及時調整。

第三十九條 內銷產品按中國政府規定的物價政策執行,具體價格總經理決定,報主管部門和物價部門備案。外銷產品價格根據國家市場根據國際市場隨行就市或根據廣交會成交價由公司總經理決定。

第十二章 財務、會計、審計

第四十條 合作公司的會計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門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經董事會通過制定的會計制度,付諸實行。

第四十一條 公司各類報表於次月十日前向合作雙方報告,年終報表在次月底前提出,由公司委託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審核。各類報表均報主管部門、統計部門及其有關部門備案。

第四十二條 公司採用借貸記帳法記帳,用中文書寫,會計報表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其他貨幣屬於合作投資的均以中國銀行外匯牌價換算。屬於貿易往來的按貿易匯價結算,外匯往來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辦理。

第四十三條 合作公司的財務審計,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審查,稽核,並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

第四十四條 合作公司在中國銀行_________分行開設人民幣和外幣帳户。

第十三章 税收、利潤和虧損

第四十五條 合作公司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法條款規定交納各種税金,並參照《關於中外合作經營項目進出口貨物的監管和免税的規定》向税務機關提出減免税收申請。

第四十六條 所得税甲乙雙方分別繳納。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上交,乙方按國務院關於華僑投資優惠的暫行規定執行。

第四十七條 合作公司在扣除由董事會確定提留的儲備資金、職工福利資金、獎勵資金、企業發展基金和納税後,餘下的淨利潤甲乙雙方對等分成。

第四十八條 乙方所得的淨利潤匯往國外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四十九條 公司發生虧損時,經董事會會議討論通過時,可用儲備基金彌補,或按對等比例承擔虧損責任。

第十四章 合同的審批、生效、延長和終止

第五十條 本公司合作期限定為_________年,本合同按照中外合作經營的有關規定申請批准。然後,合作公司持批准證書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並領取營業執照,同時,乙方還要以自己的名義到工商行政機關登記。公司合作期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計算。本公司經上級批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一條 合作期滿前六個月,如雙方願意繼續合作,可申請並經上報批准機關批准後延長合作期。

第五十二條 在合作期內,出現下列情況可提前終止本合同,解散合作企業:

1.公司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時;

2.合作一方不履行合作企業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致使企業無法繼續經營;

3.因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遭受嚴重損失時;

4.公司未達到其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前途,公司的合同、章程所規定的其他解散因素已經出現時。

經雙方作出最大努力不可挽回時,由董事會提出解散申請書,報審批機關批准後,提前終止合作企業。

屬於本條第二款情況解散合同企業時,不履行合作企業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一方,應對合作企業所造成的損失負責賠償責任。

第五十三條 合作期未滿,公司解散時,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償還債務後的剩餘資產支付職工一定的安置費,餘下部分雙方對等分配,對於剩餘財產超過註冊資本的增值部分視同利潤,應依法交納所得税後對等分成。

第五十四條 合作期滿本合同自失效,合作公司所有資產不附任何條件歸甲方所有,不再另行清單。

第五十五條 公司解散或終止後,各項帳冊及文件應由甲方保存。

第十五章 合同的修改

第五十六條 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並報原審批機關批准才能生效。

第十六章 保險

第五十七條 公司的各項保險均應向_________保險公司_________支公司辦理。

第十七章 商標

第五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共同商定,本公司所產_________採用“_________”牌商標,由工商管理部門註冊後使用。

第十八章 適用法律

第五十九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九章 爭議的解決

第六十條 因執行合同所發生的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解決時,提交仲裁機關解決。

第六十一條 仲裁地點設在北京,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

第六十二條 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六十三條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第六十四條 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論的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合同的其他內容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章 其他

第六十五條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籤後,向上級審批機關報批,獲得批准後,即及時通知乙方。

第六十六條 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七條 為保證本合同的履行,甲乙各方應相互提供履約的銀行擔保書。

第六十八條 對在合同執行中,任何一方有違約而引起的經濟損失,另一方有權向中國法院訴訟,對構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全額賠償。

第六十九條 公司發生不可抗力及其他嚴重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公司總經理應儘快將發生的情況以電報通知乙方,並在半月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顯示的證明文件提交對方確認。

第七十條 公司地址:_________

第七十一條 甲、乙雙方的法定地址及發往函電按下列報發對方:

甲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專用電訊: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

第七十二條 本合同同中文書寫一式五份,由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主管及審批機關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籤):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籤):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共同合夥經營的協議書 篇14

甲方:

乙方:

甲方擬組建車隊承擔東營港13號液體化工碼頭疏港運輸業務,需限量購置15台重型卡車,乙方自願出資與甲方合作經營,為明確權利義務關係,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協議。

一、重型卡車的要求:

二、合作方式:

1、乙方出資 萬元(其中按揭貸款 萬元)購買符合上述要求的重型卡車 台,以甲方名義掛牌登記;

2、在甲方統一管理調配的前提下,乙方承包上述重型卡車的運營,並享有收益和承擔風險。

三、甲方的權利義務:

1、成立專門分支機構代表甲方對包括乙方上述車輛在內的車隊進行統一管理和調配。

2、集中辦理車隊車輛的購買談判、掛牌登記、審驗、二級維護和保險(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車上貨物險、盜搶險、車上人員責任險)等事宜,條件允許時,可集中為車隊辦理加油事務。

3、優先安排車隊承擔甲方經營的東營港13號液體化工碼頭疏港運輸業務,並以利華益集團的燃料油貨物運價(每噸35元)為參照,確定其他貨主的單位運價。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統一安排車隊承攬對外運輸業務,運價隨行就市。

4、在乙方承包的車輛因維修或乙方僱傭人員請假及乙方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導致車輛單次停運不超過五天,大事故維修停運不超過十五天,全年停運累計不超過四十五天的前提下,甲方確保車隊每車每年運價收入不低於55萬元,若低於55萬元,由甲方按運價收入差額的50%給予補償。如車輛超過上述停運時間,按日減少甲方確保的乙方運價收入,每日減少20__元。

5、每月預付給乙方每車4萬元的運價收入(含集中加油款),年底統一結算運價,並將差額一次性付清。

6、承擔港口車船直取疏港運輸業務時,車隊車輛按次序輪流掃線,掃線車優先裝下一船次貨物。若無後續船次,掃線車裝貨量不足50噸的,每車次由甲方補償1500元;掃線車裝貨量不足80噸的,每車次由甲方補償1000元。

7、全權負責車隊在統一安排的運輸業務中出現的交通、交警管理處罰協調事宜。因超噸超限導致的罰款由甲方承擔,因其他違章違法導致的罰款由乙方承擔。

四、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享有出資購買的裸車的所有權,並享有該車輛的運價收入。同時,甲方再行擴大車隊數量時,乙方有權按現有承包車輛數增加車輛,並與原承包車輛的權利義務相同。

2、乙方對出資購買的車輛進行承包運營,負責僱傭和管理司機和押運人員,承擔車輛發生的掛牌登記税費、按揭擔保及手續費、營運税費、人員工資、燃料費、維修保養費、保險費、超噸超限以外的'罰款、交通事故賠償金,以及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車輛損失等税費。

3、確保承包的車輛服從甲方統一管理和調配,確保僱傭人員服從甲乙雙方的雙重管理,及時請銷假;確保車輛處於良好的運營姿態,車輛的維修保養要及時請銷假。

4、未經甲方准予乙方僱傭人員休假、車輛維修保養,或超過甲方准許的人員及車輛假期,乙方承包車輛遲到接港(導致船等車超過一小時不足五小時)一次,交納1000元罰款;遲到達五小時或缺席接港一次,交納5000元罰款。全年各項罰款累計達到20000元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除收回裸車、結算運價外,乙方須無條件同意。下同)。

5、承包車輛如出現換貨、摻假,除賠償甲方損失外,或罰款30000元,或解除本協議,乙方同意任選一項。

6、確保承包車輛運輸貨物的安全、及時、準量到達,除非甲方地磅不準,不論出現何種情形(含貨主地磅不準、交通事故、被盜搶、乙方僱傭人員責任等),裝卸車磅稱差二十公斤以外的貨物損失,均由乙方按貨主提供的單價給予賠償。

7、乙方承包的車輛每車按月向甲方交納管理費1000元。甲方承諾擴大車隊數量時,新增加的車輛(不含乙方增加的車輛)每車按月向甲方交納管理費不低於20__元。

五、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出現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東營仲裁委員會仲裁。

七、本協議經雙方簽章,並由乙方先行交納購車定金30000元后生效。

八、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雙方各持兩份。

甲方:

乙方:

時間:

共同合夥經營的協議書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因共同投資設立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兩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_______萬元,包括啟動資金和註冊資金兩部分,其中:

甲方出資_____萬元,佔資金的________%

乙方出資_____萬元,佔資金的________%

該啟動資金主要用於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設備等,如有剩餘作為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該註冊資本主要用於公司註冊時使用,並用於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甲乙合夥人共設銀行賬號:________

二,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決議後方可進行:

1甲方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

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處理;甲方財務審批權限為________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權限數額的,須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2、乙方擔任公司事項,具體負責:

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檢查公司財務;

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三、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賬户統一收支,並由甲乙雙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後,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户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並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備案。

四、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甲、乙雙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税後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分紅的時間:每年分取上一年利潤。

分紅的數額為:上個年度剩餘利潤的60%,甲乙雙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

五、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 _____日內補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並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3、本協議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六、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後:甲乙雙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若清算後有剩餘,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後,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若清算後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七、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畫押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雙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共同合夥經營的協議書 篇16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一、合夥經營項目:承包吉林省宏大保險銷售有限公司南關分公司經營權。

二、合夥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出資方式與期限

1、本合夥由乙方出資人民幣貳拾萬元整(¥:200,000.00元),其中壹拾萬元為乙方出資,另外壹拾萬元為乙方借予甲方的出資。

2、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乙方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乙方借予甲方出資的壹拾萬元同時返還。

四、合夥事務的執行

1、甲方為普通合夥人,乙方為有限合夥人。協議存續期間,合夥人共同委託甲方負責合夥項目的經營與管理。

2、乙方有權監督合夥事務的執行,檢查合夥事務財務狀況。

3、重要財務款項的支出需甲、乙雙方協商取得一致後方能實施,否則無效。

五、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合夥經營所得利潤,按照每年_____次進行分配,其中甲方按照利潤的50%,乙方按照利潤的50%進行分配。

2、債務承擔:甲方為普通合夥人、乙方為有限合夥人。在合夥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時,甲方對合夥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乙方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的債務承擔責任。

3、執行事務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時產生的收益在未分配前歸合夥人共有,所產生費用和虧損由合夥財產承擔。

六、入夥、退夥

1、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或訂立補充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新入夥的普通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出資為限承擔責任。

2、退夥

(1)合夥的經營期限內,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的事由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2)一方要求退夥的,應提前30日通知另一方。因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3)合夥人退夥的,其他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財產進行清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

七、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2)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2、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因經營中的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3)執行合夥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4)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5)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6)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利益的活動。

八、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其他應當終止的原因。

2、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九、違約責任

合夥人違反合夥協議的,依法承擔違約責任,對合夥造成財產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十、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春市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十一、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名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共同合夥經營的協議書 篇17

甲方:孫淑慧、隆新民

乙方:劉 忠、餘友瓊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我國《合同法》等的規定,就渝g08590山川中型客車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一、甲乙雙方自願購買以孫淑慧的名字掛靠在重慶市豐都縣公路運輸公司的渝g08590山川中型客車,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享收益。

二、該車總價37.6萬元(大寫叁拾柒萬陸千元),甲乙雙方各出資一半即18.8萬元(大寫壹拾捌萬捌千元),利潤、虧損平均分擔。

三、駕駛員、售票員的工資隨行就市。

四、該車從__年8月1日開始甲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享受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在__年8月1日以前將18.8萬元(大寫壹拾捌萬捌千元)的購車款交給甲方,該車歸甲乙雙方共同所有。

六、該車在__年8月1日以前的所有債權債務歸甲方享有和承擔。

七、甲方保證該車在雙方開始共同經營期間大小配件齊全,保持車輛正常運行。

八、該車保險已交到__年1月,__年的返還款各一半。

九、本協議雙方簽字生效,任何一方違約付守約方違約金為該車總價的10%。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

共同合夥經營的協議書 篇18

甲方:

乙方:

丙方:

經甲、乙、丙三方反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願將 超市用房,面積約600平方米,通過招投標方式取得後,與乙方、丙方共同合夥經營。

二、入股方式:採取股份制投入。即控股人甲方控股總投入資金的51%;乙方入股總投入資金的49%;丙方負責投標成功,並確保甲方簽定承租合同。

三、分紅利方式:甲方分年紅利50%,乙方分年紅利45%,丙方分年紅利5%。

四、經營方法:採取統一經營、統一管理,實行利潤分紅。股東人員採取崗位工作制,定崗定員(即 ),實行工資加績效獎金制。開銷實行實報實銷。

五、經營管理分工: 負責主持全面工作,主要分管招商、進貨、財務、人事等工作; 分管超市日常管理,協助財務、人事等工作; 負責各級政府主管部門的協調事宜和超市的運轉調控等工作。

六、聯合經營期限以甲方與管委會簽訂的合同為準。乙方、丙方在合同期內無論贏利、虧損不得擅自退股,即利潤共享、風險共擔。如乙方、丙方中途退股造成損失由乙方、丙方自行負責。

七、若中途經營不善,需要轉讓經營權,必須徵求甲乙丙三方同意,協商有關事宜後,方可轉讓他人。

八、超市重大決策、投入、人事等須經三方會商後,必須兩方以上同意的基礎上,方可實施。一般日常事宜由甲方全權負責,審批處理。

九、單方違約造成的對方損失,將由違約方全部負責,並支付守約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入股資金的兩倍賠償)。

十、此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十一、未盡事宜,三方協商解決。

十二、備註:

甲方:

乙方:

丙方:

共同合夥經營的協議書 篇19

合夥人:____

甲(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____

乙(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____

第一條 甲乙丙三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__________(項目名稱),總投資為_______萬元,甲出資_______萬元,乙出資_______萬元,丙出資_______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三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____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三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夥開店協議4

授權方: (以下簡稱甲方)

被授權方: (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經調查市場明確定位並熟悉瞭解本公司的及加盟方案內容後,向甲方提出申請 品牌的 市 區 街加盟經營權,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按照甲方 項目的條件及規定,甲方授權乙方為 品牌的加盟店,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約定一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設立授權

一、乙方對甲方的產品,經營理念和經營模式充分認同,充滿信心。

二、在本合同執行期間,乙方有權在市區(鎮) 街使用 加盟商號 、品牌、服務標誌有關標誌、標籤和招牌,並有權經營其加盟的專利產品及產品設備,產品的專利權歸甲方所有。

三、乙方經營甲方授權的專利產品時,不得有損壞產品形象,以及借用本專利產品的一切資源經營其他相似產品,一但發現取消乙方加盟資格。

四、乙方在區店。

第二條: 經營方式

一、申辦營業執照,辦理税務登記證、健康證。

二、乙方自籌資金,自主辦理相關經營手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承擔所有經營債權、債務。

三、乙方應配備相應的基本設施。

四、乙方經營時必須明碼標價,執行甲方所制定的全國統一零售價,並向消費者提供有關的收款票據和品牌項目的合同協議。

第三條: 合作方式

一、乙方向甲方出具本人身份證,向甲方提出申請,成為市 區 街加盟店。

二、甲方收取乙方一次性的加盟費人民幣。免費配贈加盟產品 。

三、加盟的產品按全國統一零售價加盟價供貨給乙方。

四、乙方經營甲方的`產品,如有要更換的消耗品,更換的方式按甲方規定的模式更換,否則取消乙方的加盟權。

五、全國連鎖加盟經營模式,顧客持本中心合同書,任意加盟店通用,該加盟店不許向顧客收取任何其他費用。

六、甲方無條件向乙方提供相應的技術支持和相關服務(產品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的講解及員工培訓)。

第四條: 違約責任

一、半年內乙方一家店進貨金額達不到達不到 元的情況下且無任何書面文字説明,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撤銷乙方加盟店的特許加盟權,解約後甲方可在該區重新設立加盟店。

二、如若在合作中乙方有違背合作宗旨及影響品牌發展的行為,甲方有權收回所有配送的物料,終止合作,加盟費不退。

第五條: 合同期限、終止、爭議解決

一、 本合同雙方代表簽字即可生效。

二、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合同履行期間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有嚴重影響對方聲譽的行為,守法一方有權終止合約,並追訴違法方責任。

三、 甲、乙雙方均無違約情況下,甲、乙雙方不可單方終止合同。

四、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農行賬號:

身份證號:

日期:

日期:

代表:

代表:

共同合夥經營的協議書 篇20

甲方: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一、項目概述:

本項目是在所有參與方自願和互信的基礎上,共同探索、踐行、推廣自然農業種植及生活方式。

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資金、技術、勞務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時,應明確各自的權益份額,否則很容易在項目實際經營過程中就責任承擔、盈虧分擔等產生糾紛。

二、經營:

以合作社的經營模式,自願參加、共同投資、共擔風險、共享收益。

雙方在承租______畝土地,由乙方全職負責生產;甲方以現金認購公共基金,最終以農產品直銷為主的方式取得回報。

三、公共基金:

1、雙方約定設立公共基金作為本項目的投入,乙方作為公共基金的管理人。

2、公共基金存續期為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3、甲方認購公共基金以______人民幣為一單元,總共______單元,其中各人份額見第十一條。

4、認購人在認購數量確定後,應於_____年___月___日前以現金方式將相應金額交予乙方,乙方收到公共基金認購金額後書寫憑據給認購人。

5、每單元公共基金基準收益為一畝土地出產品,摺合大米___斤和菜籽油___斤。

6、公共基金到期結算或約定結算,可按約定進行分配,鼓勵雙方繼續約定永續經營。

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四、甲方權利:

1、獲得實際收益之相應實物,或統一出售之所得現金。

2、產品優先認購權。

3、引進社會資源開展活動。

五、甲方義務:

1、保護項目不背離初衷,不過度商業化。

2、向大眾介紹和推廣項目成果。

3、在生活中實踐環保健康的生活理念。

4、維護項目團隊其他成員合理權益,做到誠實守信。

六、乙方權利:

1、獲得實際收益超出基準收益之盈餘分配。

2、管理和使用公共基金;

3、自主制定生產計劃並實施。

七、乙方義務:

1、按照自然農業種植方式生產,禁止對農作物使用農藥和化肥。

2、做好財務記錄,公示_____資金使用情況。

3、合理準確記錄生產數據和收益情況。

八、農作物定價:

本項目之農作物出售以雙方協商定價。

九、風險承擔:

如實際收益未達基準收益,則按以下情況處理:

1、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引起的損失,由公共基金承擔。

2、非不可抗力引起的損失,甲方和乙方各承擔一半。但如證實減產原因屬乙方玩忽職守,或出現嚴重操作不當的情況,損失部分則全部由乙方承擔。

十、盈餘分配:

實際收益超出基準收益之盈餘部分,按照30%收益歸乙方所有,30%歸甲方所有,20%作為發展基金,20%作為公益##資金饋贈自然之友、熱愛家園、或者其它公益機構。

十一、公共基金份額情況:

認購人:______________

認購數量:______________

認購總金額:______________

乙方確認:______________

十二、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當事人協商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經甲、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縣政府辦各執____份,複印件分別報送有關部門。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共同合夥經營的協議書 篇2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夥企業的名稱和經營範圍、經營場所。

第1條合夥企業的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條合夥企業的經營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夥人的姓名、住所。

1、合夥人: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夥人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出資的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______,出資________萬元人民幣,________出資(現金、實物、勞務或財產權利),本出資應在合夥協議簽訂之日時繳付。

2、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夥人權利和義務

第3條本合夥企業為普通合夥企業,由合夥人共同出資、共同經營(由____________對合夥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對其出資額承擔有限責任)。

第4條合夥人在合夥正常經營範圍內的一切行為,由全體合夥人承擔民事責任。如某人超越權限的行為所產生的民事責任則由該合夥人個人承擔。

第5條在執行合夥業務過程中,因合夥人的過錯致使他人遭受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由全體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6條合夥人不能成為其他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7條合夥存續期間,合夥企業積累的財產和權益為合夥財產,為合夥經營使用。

第8條合夥財產在普通合夥清算前不得分割。

六、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未約定或約定不明,按實繳出資比例分配;比例不明,平均分配;不得約定全部利潤歸部分合夥人及虧損只由部分合夥人承擔)。

第9條本合夥企業税後利潤提取10%公積金(用於擴大再生產和轉為合夥人增加投資、彌補虧損),提取10%公益金(用於合夥人和職工的福利),餘下按投資比例分取紅利;(公積金或公益金不是法定提取項目)

第10條企業虧損,按合夥人投資比例承擔責任。

七、合夥企業事務的執行。

第11條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委託_________為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對外代表合夥企業,其他合夥人不再執行合夥企業事務人;

第12條執行事務的合夥人依照合夥章程或合夥人授權進行經營活動,對全體合夥人負責;

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應當向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合夥人為了瞭解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閲賬簿;

第13條不參加合夥企業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

第14條合夥人對合夥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辦法(可約定按出資比例等其他方式行使表決權,約定不明或無約定,一人一票,且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通過;以合夥財產份額出質,法定必須全體合夥人同意,約定無效);

第15條被委託執行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合夥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夥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託;

第16條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不得從事損害合夥企業利益活動;合夥人因前述行為所得利益,應當歸合夥企業所有;

第17條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作出決定(可約定):

(1)改變合夥企業名稱;

(2)改變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3)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

(4)轉讓或者處分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5)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6)以合夥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7)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8)合夥人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9)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財產份額(其他合夥人的優先購買權;另,向其他合夥人轉讓,應書面通知其他合夥人,約定其他合夥人的購買權)。

八、入夥與退夥

第18條新合夥人入夥時,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可約定),並訂立書面入夥協議。訂立入夥協議時,原合夥人應當向新合夥人告知原合夥人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第19條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可約定),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20條下列情形之一,合夥人可以退夥(此項以約定合夥期限為前提;未約定合夥期限,以不妨礙合夥事務為前提,可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決定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可約定退夥事由,如約定出現以下第25條規定的情形,未取得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除名提議合夥人有權要求退夥以自我救濟,第35條規定,選擇退夥);

(2)全體合夥人同意;

(3)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4)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第21條下列情形之一,合夥人當然退夥:

(1)當合夥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其他合夥人同意,繼承人成為合夥人;或繼承人不同意,或法定資格欠缺,或合夥人約定在先,退還繼承人財產);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經其他合夥人同意,或轉為有限合夥企業;不同意,該合夥人退夥,向其或其繼承人退還財產份額);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作為合夥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宣告破產;

(5)法律規定或者約定合夥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喪失該資格;

(6)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分額。

第22條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20條、第21條第(1)、(2)項規定退夥的,應賠償由此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23條退夥事由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之日。

第24條合夥人退夥時,合夥企業進行結算後,以貨幣(或約定以實物)退還退夥人財產;

退夥時有未了結的合夥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

退夥人對其退夥前以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25條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時;

(4)合夥協議約定(其他事由)。

第26條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

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九、合夥企業的解散、清算

第27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夥企業解散:

(1)當合夥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夥人決定不再繼續經營的;

(2)合夥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具體約定);

(3)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4)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30日;

(5)合夥協議約定的合夥上書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6)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被撤銷;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28條合夥企業解散後應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

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夥企業解散事由出現後15日內指定一名或者數名合夥人,或者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據上款規定期限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29條清算人依法履行清算事務,依法定程序進行清算。

第30條合夥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依法定順序進行債務清償後,所餘財產按本協議約定進行分配。

十、違約責任

第31條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的應支付投資份額100%的違約金,並賠償因違約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一、其他規定

第32條本合夥協議中,書面通知等文書送達,以送達本協議所記載各合夥人地址之日,視為送達。

第33條當合夥人執行本協議發生糾紛時,可以通過協商或調解解決,合夥人不願意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28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年,自合夥協議被批准之日起算。

第34條本合夥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各合夥人各執一份,登記備案機關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35條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夥協議(可約定決議方式,不同意合夥人可選擇退夥)。

合夥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共同合夥經營的協議書 篇2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桂林市大河鄉大村路邊門面建立汽車維修廠,合夥經營汽車維修業務,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雙方本着“共同發展、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則,共同達成合夥協議條款如下:

一、合夥方式:甲乙雙方共同出資,以資金、技術入股的方式合夥經營汽車維修業務,雙方共同管理,共負盈虧。

二、面向社會開展業務,工商行政管理登記設立“桂林市雄獅汽車維護中心”。約定經營執照上加入名字。

三、投入合夥資金數額,注入時間:甲、乙雙方共同出資人民幣拾萬元,其中甲方負責出資陸萬元,乙方負責出資肆萬元和維修技術(含人員培訓),甲、乙雙方各佔50%的股份。在本協議簽訂的同時,所有資金必須到位,資金如果不足時,甲方再注入資金。

四、合夥投資效益分配:合夥產生效益分配按照:甲方點40%、乙雙方佔40%,預留20%用於機動和週轉資金。甲、乙雙方均有監管權力,分配支出做到擺在面上,要有透明度。剩餘部分在年終分配由甲、乙雙方按比例分享。

五、在經營過程中,甲方負責外勤工作,專營零配件及材料,乙方負責修理及車輛維護。

六、該修理廠以拾萬元為流動資金,在資金不足情況下甲方負責補上使用,專款專用,修理廠資金好轉、首先甲方將多出的資金收回。

七、管理人員及財務管理:由甲、乙雙方各委派1名作為日常固定業務管理,設立財務會計1名,為有利長期合作,避免糾紛,設立銀行流動資金專用賬户,合夥資金專款專用,原支出單據必須雙方簽字認可。合作期間形成的債權、債務相對獨立。

八、條件具備的情況下實行半年分紅制度年終總結算。

九、本次為甲、乙雙方初次合作,雙方均視對方為友好合作夥伴,本着相互理解、尊重、不斷拓展業務,一定達到互利互贏目的。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另行補充。

十一、本協議雙方簽字既時生效,雙方格守信用,嚴格履行各自的權利及義務,均不得違約。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

日期;